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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們表麵在調查欣欣,實則在調查劉國勝。”


    “我還十分僥幸呢,當時隻是以為,你們警察是調查命案調查錯了方向,認為人是劉國勝殺的。”


    “我想,幹脆就順水推舟吧。”


    “我隻要保護好欣欣,就是保護了我自己。”


    “因為無論怎麽看,黃自聰都和我沒有關聯。”


    “欣欣的嫌疑一降低,我這個一家之長,就不會被連帶著調查了。”


    “為了讓你們早一步減弱對我的懷疑的可能性,我還主動提及了那晚沒出去過,讓你們去找門崗查問,萬幸,門崗真的沒認出來我的那輛平時不開的車。”


    “我賭對了,你們後續幾次來,都沒有表現出來在懷疑我,我認為自己過關了。”


    “劉國勝貌似一點點在增強著嫌疑,我甚至對這個結果有點兒心安理得。”


    “我想,我之所以殺了人,都是劉國勝造成的,他是咎由自取。”


    “要不是為了擺脫他,我也不會想到雇傭黃自聰,然後也不會發生黃自聰糾纏我女兒,被欣欣捅了一刀這種事了,我也不會最終牽扯進去,成為殺人凶手。”


    “那個時候,我其實並不知道,被我推撞了那一下之後,黃自聰並沒有死。”


    “我以為劉國勝被懷疑殺人,隻是他倒黴而已。”


    “直到你們兩天前又來找我,第二次強調,劉國勝的殺人是事實,來找我們家隻是補充調查一些其他的情況。”


    “那個時候,我才有了新的想法。”


    “這一切不合理,我想。”


    “首先,我是懷疑,他肚子上的那一刀,到底會不會致命。”


    “雖然那刀子被我完全推進去了,可是畢竟捅到的是肚子,又沒拔出來,小刀上好像也沒有血槽,沒流多少血,黃自聰被捅了以後也還能喊叫,雖然聲音不很大。”


    “這樣的他,竟然真的就死了,而且是死在了那個晚上的?”


    “再說,我倉皇離開的時候,黃自聰還意識清醒,他大可以使用手機叫急救甚至報警啊,為什麽就沒被送去醫院,反而死了呢?”


    “不合理,十分不合理。”


    “然後我又想到,在我推了黃自聰那一下,正要進一步殺掉他的時候,附近灌木叢那個非常明顯的動靜。”


    “細想一下,那肯定不會是什麽野貓野狗,反而像是什麽人躲藏起來刻意搖動枝條造成的。”


    “這就很怪了,如果是個不相幹的路人,見到了有行凶場麵,想用動靜來把我驚嚇走,是可能的,但是隨後為什麽沒有報警,沒有把傷者送往醫院呢?”


    “所以,我有了一個對我自身來說,很大膽的想法。”


    “那個搖動灌木枝葉的人,會不會就是劉國勝呢?”


    “欣欣對她媽媽說,劉國勝接了她的求助電話,去處理黃自聰被傷害的事去了。”


    “我在那個地方找到黃自聰的時候,卻完全沒見到劉國勝的人,這是劉國勝沒找到黃自聰嗎?還是說,他其實找到了,但是因為黃自聰給我打了電話,他就躲藏了起來看情況,在看見我要殺人後,刻意阻止我呢?”


    “那麽,的確就是他在我離開以後,殺了人嗎?”


    “問題就是,他為什麽不借機將事情往我身上推呢?”


    “我很想不通。”


    “鑒於我對劉國勝存在的偏見和誤解,我又一度推翻了這個念頭。”


    “一直到了兩天前,你們在咖啡館裏約見我們一家,提出來劉國勝在某些案情細節上隱瞞了什麽,就是襲擊了黃自聰一下,卻又說不出來襲擊細節的時候,我已經篤定了,那個藏起來的人,肯定就是劉國勝!”


    “他其實就是看到了我行凶的,或許還完全旁聽了我和黃自聰的整個爭論過程,知曉了黃自聰是我雇傭的來對付他的事實,即便這樣的情況下,他卻依舊沒有將我提出來。”


    “你們離開後,我思考了整整兩天,決定來認罪了。”


    “曲隊長,整件事情,起源、邏輯,我都講了。”


    “我無法排除劉國勝先生殺了人,因為證據都在你們那裏,但我要說,他肯定並不是為了他自己!”


    “我已經想通了,我打算承擔一切屬於自己的責任,哪怕是判刑也可以。”


    “如果是在法庭上,我也可以作為一個證人來作證,以減輕劉國勝先生的罪刑,希望你們滿足我這個自私者的請求吧。”


    說著,這位公司老總,深深地垂下了頭。


    而在分局內另一個地方,留置室外,也上演著類似的情節。


    前妻鄭婉對著柵欄內關押的劉國勝鞠躬致歉。


    “對不起,國勝,我因為對你的憎恨,而一直對你有偏見,還將這種偏見灌輸給了女兒,讓她對你產生了仇恨,我對不起你,不,是我們一家都對不起你。”


    而少女劉欣欣,也手抓著欄杆,跪坐了下來,嗚嗚哭泣:


    “對不起,爸爸,是欣欣不好,都是欣欣不好,欣欣太任性了。”


    隔著鐵柵欄的牢籠內,劉國勝淚流滿麵……


    ——


    案子正式結案,不存在異議,負責辦案的一隊人卻個個歎氣。


    說起來,這個案子謎底並不多麽複雜,但又不隻是個單純的刑案。


    何恩泰由於對劉國勝的不了解,或者是並不了解出獄後已經改變了的後者,於是給劉國勝錢,想花錢消災,劉國勝打算還錢,誰知卻讓何恩泰進一步誤解了他,認為他是得寸進尺,加上後來女兒的事,判斷劉國勝在持續騷擾他們一家,於是何恩泰找到了曾經產生過交易的黃毛黃自聰,讓黃自聰來對付何恩泰認為的糾纏者劉國勝,擺平後者。


    誰知道,黃自聰更不是個好相與的人,這個人表麵是混混,給錢就擺平事情,事實上個人野心巨大,沒什麽原則。


    所以在發現劉欣欣這個寶藏後,又從兩位父親這裏嚐到了點頭,黃自聰大概想到了可以借此來改變命運,從下九流上不得台麵到飛黃騰達,野雞變鳳凰,他想攀附上何家這棵大樹,以謀求上位,追求更好的人生前景。


    但是他小看了何恩泰的反應,小看了兩位父親的決心意誌。


    就算劉國勝後續沒有殺掉他,他也在展現貪婪的當時,被何恩泰給殺掉了。


    反正死的是壞人,也談不上什麽悲劇。


    隻不過可惜了劉國勝這個人。


    小韓還是有點兒不解,說:“從劉國勝之前抗拒認罪的反應看,他很明顯是不想再坐牢,再被判刑的,但為什麽他就不說出來何恩泰的事情呢,這多少能減輕下罪刑吧。”


    現在想想,那個第二次襲擊現場,也即灌木叢那一片,那兩次的報警,兩個報警人分別看到的其實是兩個人。


    跟黃自聰爭吵和傷人並逃離的是何恩泰,去給黃自聰上藥、搜走了手機的人是劉國勝。


    兩個目擊地點不一致也就有了解釋。


    劉國勝在嚇走了何恩泰後,買了刀子和酒決定殺人之前,又刻意選擇了一個灌木區較邊緣的地方,製造出動靜來吸引到路人的注意,以讓路人看到他的臉,看到他持刀的那一幕。


    從中可見,他的苦心孤詣。


    方樂歎息著對小韓,以及其他人解讀:


    “因為,在這件案子裏,劉國勝想直接保護的對象,並不是他的女兒劉欣欣,而是劉欣欣的繼父何恩泰啊。”


    “將何恩泰提出來的話,這個意圖就前功盡棄了。”


    至於為什麽要保護何恩泰,就不用費口舌解釋了,懂者自懂。


    這時候,有人從那個辦公桌抽屜裏取出了方樂之前裹起來投放的紙條,攤開來看,上麵的名字就是:“何恩泰。”


    這是在何家人來分局前,一隊人打賭是哪個會來認罪的時候,方樂所寫的。


    有隊員很不解問:“方顧問,你那時候為什麽那麽肯定,會來認罪的人就是何恩泰呢?”


    方樂嗬嗬笑了。


    “因為這個案子,我是目擊了最開始的那一幕的那個人。”


    “我還記得,當時劉欣欣被黃自聰等幾個人完全圍著,身體幾乎是被遮擋住了的狀態。”


    “何家的那輛奔馳從主道那裏開到了胡同口,劉欣欣的媽媽鄭婉下車以後,直接就走了過來,發現並喊走了自己女兒,後麵那輛車還尾隨著母女倆,將兩人接上了車一同離去。”


    “問題來了,那輛奔馳,當時是誰開著的呢?”


    “何家沒有司機,兩夫婦出行都是自己開車,除非一同出行。”


    “家仆李姐則平時不會出來。”


    “那麽最可能的就是,當時開奔馳車的人,就是男主人何恩泰。”


    “可是,何恩泰跟鄭婉,是怎麽準確地知道,女兒人在哪裏的呢?”


    “我記得當時,鄭婉是這麽對女兒解釋的:你爸爸說你在這裏。”


    “劉欣欣則回答:我沒有爸爸,那個人也不是我爸爸。”


    “當時,她的親生父親,就是劉國勝,正在她側後麵幾米以外。”


    “我當時的理解是,劉國勝聯係了鄭婉,告訴了她女兒的所在,於是鄭婉來接女兒。”


    “就算是這樣好了,但等到何恩泰這個人冒出來後,那段對話會不會有另一種解讀呢?”


    “鄭婉所提到的爸爸,是她現在的丈夫何恩泰,畢竟鄭婉對劉國勝那麽忌恨,平時態度上的抗拒根本不加掩飾,會對女兒提到那個人是你爸爸嗎?所以,鄭婉提到的爸爸是指何恩泰,更為合理。”


    “劉欣欣因為對於繼父跟生父一樣表現得很討厭,於是惡語相向,讓人誤解了。”


    “不過,何恩泰為何就能精準知道,他女兒正在哪一片兒,那條胡同,哪個地方呢?”


    “那條胡同的街上,人並不少,商鋪並不少,何恩泰沒道理能提供這麽精準的線報吧?”


    “能提供這樣的線報的,是刻意等在那條街上,好攔截堵住劉欣欣,以製造和劉國勝第一次衝突的黃自聰。”


    “這樣一來,如果說何家人有哪個最後可能跟黃自聰有所勾連,就隻剩下何恩泰了。”


    “嗯,有道理,給方顧問鼓掌。”


    曲卿帶頭,所有人鼓起掌來……


    (本案完。)


    *****


    (作者語:兩個細節的小缺陷。uu看書w.uknsu )


    (一,到了快結案的這個階段,劉國勝大概率已經被轉移去看守所了,所以鄭婉母女在分局裏見到他,隻是為了表述方便)


    (二,最開始,我並沒有提到黃自聰身上有多餘痕跡,譬如膠帶封住嘴啊,捆縛住手腳啊,或者打暈這種的,所以黃自聰肚子上被插了深深一刀後,或許因為疼痛,或者是害怕切到腸子而不敢動彈,這是可能的。)


    (但是劉國勝離開他去買刀,又搜走了其手機,後頭又一路轉移其到殺人現場,這整個過程,黃自聰不反抗是不可能,文中我隻模糊說黃自聰由於受傷意識模糊,這個是有點兒牽強的,畢竟隻是捅到了肚子,就算刀子上不幹淨,感染並出現並發症什麽的,也不會那麽快的。)


    (順帶說一句,本案字數10萬,又超標了,瘦身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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