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秒記住【】


    “怎麽樣,數據能恢複嗎?”


    分局技術中隊,曲卿詢問馬輝。


    自明公司老總雷明成那裏索取到的筆記本電腦裏,硬盤數據空空如也,曲卿認為經過了刪除,不得不交予馬輝處理。


    馬輝自信表示:“放心吧,隻是粗糙刪除,刪的並不幹淨,而且刪除後機主並沒有對電腦做多餘操作,恢複難度不大……啊,好了。”


    隻見,陸陸續續開始有一些文件被掃描出現並恢複鄭


    一個時後,一隊辦公室內,曲卿吩咐所有在局內的人:


    “查找一下所有這些,看看是不是就是雷明成家裏的監控,重點是12號、11號這兩的,如果沒有這兩的,再往前麵的日期查。”


    “是,頭兒。”


    拷貝是人手一份,人人都可查。


    方樂沒帶個如腦,隻好偷懶一會兒。


    半個時不到,就有人匯報的確發現了幾組關鍵的,每則畫麵角落裏都有著日期時間之類標注,的確是某類監控畫麵,方樂忙湊過去看。


    這些的拍攝地點,明顯就是在雷明成家的臥室裏。


    第一組內容就很震驚。


    是11號晚上的時候,一女一男先後進了臥室。


    但仔細看,是男的在追逐女的。


    女的披頭散發,狀態慘烈,男的似有些步伐不穩定,貌似喝過了酒。


    在臥室的床邊,女的被追上了,男的開始毆打她。


    拳打,腳踢,拽扯頭發,抽打臉部。


    非但如此,在毆打的時候,男人還對著女人大聲嗬斥著什麽,也不知道是喝罵,還是質問什麽。


    女的由於頭發的影響,不太看得出來麵貌,但體型和李文芳很相似。


    至於男性,鏡頭有清晰地拍攝下了他的臉,果然就是雷明成本人!


    一同觀看的警隊隊員們全都控訴這個姓雷的人麵獸心,對老婆這麽狠。


    打完後,雷明成似乎根本沒去管自己所做的事,躺到了床上,倒頭就睡,而被他毆打的女人則瑟縮在角落裏,似乎在嚶嚶哭泣。


    過了半個多時,女人才搖晃著站了起來,為躺在床上的雷明成脫掉了鞋子,在地上碼放歸整好,由於雷明成已經睡死,體重的原因,外套無法脫下,隻好簡單蓋了被子。


    此後,女人繞到了床榻內部,靠內牆的那一麵,斜躺著身體睡了下來,頭發依舊披散著,遮住了大半張臉。


    雖然傷心的表情看不見,但看她身體的持續抽動,顯示著其內在情緒的起伏。


    再接著,臥室裏的燈被關閉,裏一片黑暗,這畢竟隻是一般的針孔攝像頭,不具備紅外夜視功能。


    警員們一陣慨歎。


    這種人真是渣男,不過女的也是,被打了不反抗不吭聲,隻是在哭,還給打了她的男人蓋被子,真不知道什麽好了。


    起來,李文芳身上的傷痕有許多,新舊不同,但不論是派出所還是警局,都沒有任何家暴報警的消息,看得出來李文芳、或者這個家庭在有意隱瞞這種醜聞的。…


    寧願吃苦受罪,也要人前避諱。


    曲卿也歎了口氣,吩咐:“再看12號的吧。”


    12號一早,裏的雷明成起來,側頭看了看沉睡中的妻子一眼,沒吐露半個字,穿衣打領帶就離開了臥室。


    床上的人一直到幾個時後,才有了反應,起床。


    仔細看的話,她好像是被自己的手機來電驚醒的。


    女人拿著手機,穿著家居的拖鞋離開了臥室。


    此後,很久沒再出現於視野。


    女融二次出現在臥室,是在使用臥室裏的鏡子,在快速塗抹口紅,時間是當下午的3點24分,也即那位送貨員上樓之前。


    這和送貨員的證詞是印證上了,李文芳在見送貨員之前,稍稍裝扮了一下。


    眼眶的淤青可以用墨鏡遮掩,麵部的也能用頭發遮住,唯獨嘴唇上的,隻能用鮮豔的唇彩加以掩蓋。


    再之後,過了大約一個時,4點多了,女人又度回到了臥室裏。


    這一次,她做了件奇怪的事。


    她從一個置物櫃裏,拿出了一個有著硬質外殼的方板子,有點兒類似於某種文件跡


    接著,她來到了床頭桌那裏,打開了那東西,開始使用隨同取出來的一根長鉛筆在那東西上塗抹起來。


    此刻眾人才識別了出來,那是個畫板,或畫本。


    這畫本大和一個14寸的筆記本電腦差不多。


    很可惜的是,由於攝像頭安插的位置,女人是側對著攝像頭坐著的,她右手執筆,畫的什麽,完全看不出來,隻能看到長鉛筆的頂端不時在她一側肩頭斜露出來,搖搖晃晃。


    偶爾,她還會停下片刻,不知道在醞釀什麽。


    當一頁紙畫完後,她還會翻過去,畫下一張。


    可惜,依舊是角度問題,她畫的什麽,被自己身體遮擋住了。


    一張又一張。


    ^0^一秒記住【】


    這個畫寫的過程,前後持續了兩個多時才完成。


    此刻,時間已經是傍晚6點40多分了。


    女人收起了畫板,帶著長鉛筆離開了臥室。


    不知去做什麽了。


    再接著,半個時後,大概是7點出頭,女人又回到了臥室,此刻手裏沒有畫板也沒有畫筆,手裏空空。


    她來到了床頭桌那裏,背對著攝像頭拉開抽屜在裏頭翻找著什麽,半分鍾不到,似乎取出了一樣東西,攥在手裏離開了臥室。


    此後,一直到了8點左右,徹底黑了,女人才重新回到臥室裏。


    這次的她,是帶著手機出現的。


    她在床上呆坐了片刻,拿出那個手機,點開了什麽界麵,分辨一下,好像是界麵,然後手打文字,看了看臥室門的外頭,發送了一則不長也不段的消息。


    發送完,鎖屏,女人似乎將手機放到了床上,側著身體睡了一會兒,還壓到了手機的部分。


    不久後,她起身,離開了臥室。


    此刻看床上,可見那個手機被遺落在了床上,這大概就是陳秀英所的發現自己女兒的手機被遺落在臥室裏的由來。…


    半分鍾不到,女人就又匆匆回來了,她矮著頭四麵掃視了一下,再度來到了床頭桌那裏,像是拉開了其中一個抽屜,將什麽東西放了進去的樣子,隨後又推上抽屜,離開臥室。


    很可惜,由於桌子的位置,她的行為依舊是背對著鏡頭的。


    此刻,是9點不到。


    時間線繼續往後加快。


    10點出頭的時候,李文芳再次回歸臥室,去到房間一角的衣櫃那裏,拉開了櫃門,取出了什麽東西捧在了手裏,又離開了臥室。


    將定格,她托著的似乎是一整套的衣服以及一雙皮鞋。


    而這段行為的時間點,也是雷明成回到了家的時間段,或者正是他下車回家之前。


    再之後,沒幾分鍾,雷明成就出現在了臥室裏,他似乎是出於本能,抬頭瞅了瞅攝像頭方向,彎腰去打開了床頭底下的那個暗格,取出了筆記本電腦,開始察看起來裏頭的,看了好一會兒,似乎沒什麽發現的樣子,又闔上放了回去。


    此後,雷明成簡單脫鞋,上床睡覺,沒多久,裏漆黑一片。


    幾個時後,大約是13號淩晨出頭,臥室燈亮了,雷明成踢踏著拖鞋出了臥室,不到十分鍾又踩著拖鞋回來了,似乎是去起夜上了一趟廁所。


    接著他重新上床,閉燈,臥室內再次陷入黑暗。


    一直到了次日,臥室內泛出光的時候,才有了影像。


    臥室內床上依舊隻有雷明成一個。


    再往後,uu看書.uush裏再也看不到李文芳本人。


    看完整體的兩組後,所有人都一時陷入沉默。


    11號的虐待毆打且不談。


    12號的記錄裏,李文芳出現了大量不明所以的行為,包括用畫本畫了什麽,從抽屜裏取出過什麽東西,又隨後放了回去,還從衣櫃裏拿走了一整套疑似屬於丈夫的衣服。


    單就衣服來,如果這衣服是送給他丈夫的,用在迎接丈夫歸來的時候給丈夫穿,可回家也是該換成居家服吧?這衣服怎麽看都是有點兒外出休閑裝的味道。


    而且雷明成回家後就直接來了臥室,根本就不需要穿休閑服外出。


    莫非真的像雷明成懷疑的,丟失的那套衣服,是李文芳去送給某個白臉了?


    一時間,眾人覺得信息量好大……


    親,本章已完,祝您閱讀愉快!^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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