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姐,為什麽說這是密室啊?”
好奇寶寶韓小飛充分發揮了不懂就問的機能。
曲卿解釋:“從秦義仲助理吳晶昨晚10點鍾最後一次見到他,到今早8點,吳晶見到他的屍體之間,走廊監控沒有拍到任何人出入2106。”
“而客房部的人8點幾分打開門,他和吳晶都沒有進門,再之後報警,直到第一波警察到來,布置了警戒線,也沒有閑雜人進來,最先進來的,是技偵包括法醫隊伍,那麽就可以確認,案發時間段,沒有有任何可疑人從門進入過2106。”
“而這間客房,臥室裏沒有窗戶,衛生間也沒有窗戶,衛生間屬於人工通風模式,沒有可供人進出的通風口,唯一可供人出入的窗戶,就是客廳這裏的大窗戶。”
“但客廳這裏的窗戶現在是鎖死的,那裏沒有號碼牌,沒有被取材過,技偵自然也不會改變那裏,也即,窗戶案發之前就是鎖死的,而我曾看過現場指紋的鑒定記錄,窗戶的扣鎖上,隻有死者秦義仲的指紋,最後一個關窗的,是他本人無疑。”
“那麽,排除了從窗戶出入作案,如果有凶手,凶手必須通過門那裏,才能完成出入。”
大何跟小韓都點頭。
“可視頻記錄裏,案發時段卻又沒有可疑人進出,統合起來,符合密室的基本特征。”
的確。
大何卻不放心地說:“頭兒,會不會有哪個技偵的新手,不小心在檢測指紋的時候,將窗戶給扣上了呢?”
曲卿搖頭:“我們分局技術科有嚴格的現場勘察管理規定,特別是馬輝還要求有人負責用錄像攝錄下來整個勘驗過程。”
“一是監督,二是證明,三是攝錄下來現場的最早狀態,所以私自改變現場狀態,這可能性幾乎為零……不過,大何,你回去分局找馬輝,證實這一點。”
“好的,頭兒。”
大何匆匆去了。
方樂也早想到了密室這個現狀。
而且也不認為,窗戶會是技偵鎖上的。
他走向了窗戶那裏。
窗戶麵積較大,內部有拉簾,現在拉簾是被收到一頭的,而推拉窗的鎖是那種半月形態的扣式鎖頭,窗戶必須推到最盡頭,才能扣上。
因此窗戶與外界之間沒有任何縫隙,不存在利用動漫裏那種用機關由外部拉拽上窗戶的可能性。
更別提站在窗口向外看,外頭的外立麵平坦無比,這家商務賓館根本沒有所謂的露台、陽台,外牆連一點兒突出部都沒有,凶手就算從窗戶出去,就到了21層高的樓體外了,很難離開。
所以他轉身說:“曲隊,我很認同你的話,要是存在凶手的話,凶手作案後,甚至作案前,都隻能從門出入。”
小韓抗辯:“可我們查過10點到8點的監控了,根本沒有人出入啊。”
方樂提示說:“你沒看過那部唐人街的電影嗎,凶手大可以在晚10點之前進去,早8點之後離開。”
小韓動了動嘴,一時想不到什麽來辯駁。
曲卿分析說:
“死者助理吳晶說過,6月17號……也就是昨天,白天有許多的人來過律所拜訪,這裏有臥室和衛生間,雖然兩個房間沒什麽可以藏匿的地方,一目了然,但關上門,躲在門縫後頭、床底下,又無人去察看的話,凶手還是有一定的可能藏匿起來的。”
“問題則是,凶手想一直藏到次日8點以後,技偵們充斥屋內的時候不被發現還能安然離開,不太現實!”
方樂說:“那麽排除凶手8點以後離開,基本就排除了凶手提前進來並潛伏的可能,因為不論什麽時候進來,怎麽進來的,他都要出去……案發時2106不可能有除了死者之外的第二人在!”
曲卿點頭認同,卻又謹慎地說:“不過穩妥起見,還是要證實,到底有沒有人在17號的晚10點以前進來過,卻沒出去的情況。”
“所以,我們再去一趟監控室。”
這次看監控所耗費的時間超出了預估,所以大何從分局回來時,還沒查完,大何匯報說的確沒有技偵動過窗戶。
到此,凶手從窗戶出入作案的概率,完全排除。
大何問又在查什麽,曲卿講了前麵的想法,於是四人一同查監控。
一連查了好幾個鍾頭,將17號白天到晚上10點之間的視頻看了好幾遍,一無所獲。
進去2106的人,都被證實在10點之前,就出來了,而且這些人沒人戴帽子,沒人長胡子,監控下的形態打扮,一目了然。
要說唯一要注意的,就是這天來的人實在太多了,但錢剛案原本就牽涉到太多的受害者,受害者家屬很多,也可以理解。
但更加謹慎起見,曲卿又吩咐:“何,把2106房間所在樓層16號、15號兩天,甚至更久以前的監控拷貝一下,帶回分局。”
大何立馬一張苦瓜臉:“啊,頭兒,這就沒必要了吧,這樣查視頻,對照出入人數,還要確定每個出入的人前後是一張臉,這太累人了,效率還低。”
曲卿難得又見到訓人的派頭,嗬斥說:“別廢話了,事關人命案,必須對每一種可能性嚴格排除。”
“可……”大何念頭一轉,忽笑說:“我拿著視頻去找馬輝,看看能不能有個省勁兒的辦法。”
大何拷貝了視頻走了。
方樂說:“曲隊,咱們根本無法斷定,那個凶手到底是提前多久潛伏進來的,2天、3天、10天、15天?甚至監控的保留日期之前?那樣,查起來就太麻煩了,而且查到最後,還是無法排除凶手提前潛伏進來的可能性。”
曲卿想了想,點頭。
的確。
如果可能性無法徹底排除,查了也是白查。
兩人對望,忽同時說:“有了!”
小韓一臉懵懂,u看書.uukashu.om 問:“師姐,方顧問,什麽有了?”
凶手什麽時候潛伏進來的(假如事實的確是這種思路的話),還不好說,但是如果長時間潛伏,室內的人總不會半點沒察覺吧?
死者秦義仲無法仰仗,但他唯一的助理,吳晶還活著,可以問一問。
三人去那個同層客房找吳晶,卻沒敲開門,去找藍天賓館經理,經理表示吳晶好幾個小時前就離開回自己家了,經理還依據退房的時間點找出了賓館一樓大廳的監控,證實吳晶的確從門那裏走了。
三人隻好先回分局,查出了吳晶的住址資料,前往吳晶家,順利見到了租房獨居的吳晶。
吳晶顯然心情還沒調適回來,頭發散亂,精神萎靡,被曲卿問起時,一時理解不了意思,好一會兒才回複說,她那一天從頭到尾都隨著秦律師忙忙碌碌,隻去過衛生間幾次,沒注意到曲卿所說的情況,之前那些天也差不多。
雖說如此,吳晶貌似回憶受到了神智狀態的影響,所以曲卿隻好丟給她一張名片,請她想起什麽的話,後續聯係。
隻是臨走前,方樂忽問:“吳小姐,17號,就是昨天白天開始,那些來拜訪秦律師的死者家屬,現在在哪裏,你知道嗎?”
吳晶一愣,不明其意,但也照實說:“我按照秦律師的安排,將他們集體安置在一家藍天賓館同區域的小旅館了。”
方樂的意思很簡單,吳晶狀態不好,或者當時太忙了而沒注意到異常,但那天那麽多到來的人,總也有可能觀察到什麽。
好奇寶寶韓小飛充分發揮了不懂就問的機能。
曲卿解釋:“從秦義仲助理吳晶昨晚10點鍾最後一次見到他,到今早8點,吳晶見到他的屍體之間,走廊監控沒有拍到任何人出入2106。”
“而客房部的人8點幾分打開門,他和吳晶都沒有進門,再之後報警,直到第一波警察到來,布置了警戒線,也沒有閑雜人進來,最先進來的,是技偵包括法醫隊伍,那麽就可以確認,案發時間段,沒有有任何可疑人從門進入過2106。”
“而這間客房,臥室裏沒有窗戶,衛生間也沒有窗戶,衛生間屬於人工通風模式,沒有可供人進出的通風口,唯一可供人出入的窗戶,就是客廳這裏的大窗戶。”
“但客廳這裏的窗戶現在是鎖死的,那裏沒有號碼牌,沒有被取材過,技偵自然也不會改變那裏,也即,窗戶案發之前就是鎖死的,而我曾看過現場指紋的鑒定記錄,窗戶的扣鎖上,隻有死者秦義仲的指紋,最後一個關窗的,是他本人無疑。”
“那麽,排除了從窗戶出入作案,如果有凶手,凶手必須通過門那裏,才能完成出入。”
大何跟小韓都點頭。
“可視頻記錄裏,案發時段卻又沒有可疑人進出,統合起來,符合密室的基本特征。”
的確。
大何卻不放心地說:“頭兒,會不會有哪個技偵的新手,不小心在檢測指紋的時候,將窗戶給扣上了呢?”
曲卿搖頭:“我們分局技術科有嚴格的現場勘察管理規定,特別是馬輝還要求有人負責用錄像攝錄下來整個勘驗過程。”
“一是監督,二是證明,三是攝錄下來現場的最早狀態,所以私自改變現場狀態,這可能性幾乎為零……不過,大何,你回去分局找馬輝,證實這一點。”
“好的,頭兒。”
大何匆匆去了。
方樂也早想到了密室這個現狀。
而且也不認為,窗戶會是技偵鎖上的。
他走向了窗戶那裏。
窗戶麵積較大,內部有拉簾,現在拉簾是被收到一頭的,而推拉窗的鎖是那種半月形態的扣式鎖頭,窗戶必須推到最盡頭,才能扣上。
因此窗戶與外界之間沒有任何縫隙,不存在利用動漫裏那種用機關由外部拉拽上窗戶的可能性。
更別提站在窗口向外看,外頭的外立麵平坦無比,這家商務賓館根本沒有所謂的露台、陽台,外牆連一點兒突出部都沒有,凶手就算從窗戶出去,就到了21層高的樓體外了,很難離開。
所以他轉身說:“曲隊,我很認同你的話,要是存在凶手的話,凶手作案後,甚至作案前,都隻能從門出入。”
小韓抗辯:“可我們查過10點到8點的監控了,根本沒有人出入啊。”
方樂提示說:“你沒看過那部唐人街的電影嗎,凶手大可以在晚10點之前進去,早8點之後離開。”
小韓動了動嘴,一時想不到什麽來辯駁。
曲卿分析說:
“死者助理吳晶說過,6月17號……也就是昨天,白天有許多的人來過律所拜訪,這裏有臥室和衛生間,雖然兩個房間沒什麽可以藏匿的地方,一目了然,但關上門,躲在門縫後頭、床底下,又無人去察看的話,凶手還是有一定的可能藏匿起來的。”
“問題則是,凶手想一直藏到次日8點以後,技偵們充斥屋內的時候不被發現還能安然離開,不太現實!”
方樂說:“那麽排除凶手8點以後離開,基本就排除了凶手提前進來並潛伏的可能,因為不論什麽時候進來,怎麽進來的,他都要出去……案發時2106不可能有除了死者之外的第二人在!”
曲卿點頭認同,卻又謹慎地說:“不過穩妥起見,還是要證實,到底有沒有人在17號的晚10點以前進來過,卻沒出去的情況。”
“所以,我們再去一趟監控室。”
這次看監控所耗費的時間超出了預估,所以大何從分局回來時,還沒查完,大何匯報說的確沒有技偵動過窗戶。
到此,凶手從窗戶出入作案的概率,完全排除。
大何問又在查什麽,曲卿講了前麵的想法,於是四人一同查監控。
一連查了好幾個鍾頭,將17號白天到晚上10點之間的視頻看了好幾遍,一無所獲。
進去2106的人,都被證實在10點之前,就出來了,而且這些人沒人戴帽子,沒人長胡子,監控下的形態打扮,一目了然。
要說唯一要注意的,就是這天來的人實在太多了,但錢剛案原本就牽涉到太多的受害者,受害者家屬很多,也可以理解。
但更加謹慎起見,曲卿又吩咐:“何,把2106房間所在樓層16號、15號兩天,甚至更久以前的監控拷貝一下,帶回分局。”
大何立馬一張苦瓜臉:“啊,頭兒,這就沒必要了吧,這樣查視頻,對照出入人數,還要確定每個出入的人前後是一張臉,這太累人了,效率還低。”
曲卿難得又見到訓人的派頭,嗬斥說:“別廢話了,事關人命案,必須對每一種可能性嚴格排除。”
“可……”大何念頭一轉,忽笑說:“我拿著視頻去找馬輝,看看能不能有個省勁兒的辦法。”
大何拷貝了視頻走了。
方樂說:“曲隊,咱們根本無法斷定,那個凶手到底是提前多久潛伏進來的,2天、3天、10天、15天?甚至監控的保留日期之前?那樣,查起來就太麻煩了,而且查到最後,還是無法排除凶手提前潛伏進來的可能性。”
曲卿想了想,點頭。
的確。
如果可能性無法徹底排除,查了也是白查。
兩人對望,忽同時說:“有了!”
小韓一臉懵懂,u看書.uukashu.om 問:“師姐,方顧問,什麽有了?”
凶手什麽時候潛伏進來的(假如事實的確是這種思路的話),還不好說,但是如果長時間潛伏,室內的人總不會半點沒察覺吧?
死者秦義仲無法仰仗,但他唯一的助理,吳晶還活著,可以問一問。
三人去那個同層客房找吳晶,卻沒敲開門,去找藍天賓館經理,經理表示吳晶好幾個小時前就離開回自己家了,經理還依據退房的時間點找出了賓館一樓大廳的監控,證實吳晶的確從門那裏走了。
三人隻好先回分局,查出了吳晶的住址資料,前往吳晶家,順利見到了租房獨居的吳晶。
吳晶顯然心情還沒調適回來,頭發散亂,精神萎靡,被曲卿問起時,一時理解不了意思,好一會兒才回複說,她那一天從頭到尾都隨著秦律師忙忙碌碌,隻去過衛生間幾次,沒注意到曲卿所說的情況,之前那些天也差不多。
雖說如此,吳晶貌似回憶受到了神智狀態的影響,所以曲卿隻好丟給她一張名片,請她想起什麽的話,後續聯係。
隻是臨走前,方樂忽問:“吳小姐,17號,就是昨天白天開始,那些來拜訪秦律師的死者家屬,現在在哪裏,你知道嗎?”
吳晶一愣,不明其意,但也照實說:“我按照秦律師的安排,將他們集體安置在一家藍天賓館同區域的小旅館了。”
方樂的意思很簡單,吳晶狀態不好,或者當時太忙了而沒注意到異常,但那天那麽多到來的人,總也有可能觀察到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