筒子樓下。


    一片死寂。


    鄰居們目瞪口呆的觀望。


    小混混們依然雙手抱頭蹲在地上,沒聽到命令,無一敢起身。


    大約持續十幾秒鍾。


    聽見汽車發動的聲音。


    方平率先試探抬起頭,看了看前方,發現野哥的車已經離開,他人也不見,應該是走遠,霎時間恢複精氣神,快速衝向方苗。


    關切問道:“閨女,你怎麽樣?疼不疼?哪裏不舒服,用不用去醫院?那個該天殺的王八蛋,還是不是男人,居然敢動女人,老子早晚找他拚命!”


    “閨女,你到底怎麽樣,說句話,別嚇爸爸。”


    方苗臉色仍然煞白,身體也沒能站直,捂住腹部,如同雕像一樣,眼睛一眨不眨的看著丁闖消失的方向,剛才的畫麵對她而言太震撼了,那個丁總看起來明明比自己大不了多少,更不想道上混的。


    偏偏,他一個電話就連找到沈先生,野哥這樣的大哥的大哥都要對他點頭哈腰,像是《蠱惑仔》中的蔣天生,這才是真正的大佬。


    也是第一次近距離接觸到大佬。


    方平又焦急道:“女兒,你說句話,還疼不疼!”


    小混混們聽到聲音,終於敢抬起頭,幾十人先是回頭看了眼,見身後空無一人,這才敢緩緩起身,他們麵麵相覷,都沒說話,心中想法與方苗一模一樣,被震的五體投地。


    按照一直以來的意識,誰敢動刀誰就是狠人、誰出來混的早誰就是大哥,從未接觸過,隨便打個電話,就能讓大哥的大哥急忙出現,而他根本不需要動手,這才是真正的大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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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沒事。”


    方苗終於回過神,身上疼痛也好了一些,緩緩站起身,虛弱道:“都回去吧,結束了,謝謝。”


    說完,轉過頭。


    這才發現三麵筒子樓上的鄰居都沒散去,還站在連廊裏,交頭接耳、議論紛紛,如果按照以前的性格,會破口大罵,再指著他們鼻子問問,誰敢造次,可此時不知為何,隻覺得羞愧,太小兒科。


    像丁總那樣,風輕雲淡把事情解決,才是真正的能人。


    低著頭,快步離去。


    小混混霎時間變的喧鬧。


    “那個丁總是誰啊?沒聽過,道上有這樣一號人物?”


    “看樣子混的挺大,野哥都親自過來。”


    “要是野哥晚來一會兒,都要揍他了,嗬嗬。”


    小混混們成群結隊轉身離開,邊走邊聊,不難猜出他們今後又多了一份吹噓資本,比如有一天出去辦事,堵到一位大佬。


    再比如,想當初我差點揍那個姓丁的,給他嚇的連連求饒。


    家裏。


    “他是誰?”


    方苗嚴肅問道:“找你幹什麽?”


    漆黑眼影下的雙眸,都變的大了幾分。


    方平站在麵前,撓撓頭:“我也不知道他是誰,叫什麽丁闖,外地的,要找柳芳報仇,好像還是公司老板,再多就不知道,沒談幾句他們就走了。”


    “丁闖……”


    方苗嘴裏不斷念叨這個名字,仔細回想,也沒聽過這號人物,至於柳芳,她知道,畢


    竟當年出事時她已經上初中,很多事都明白。


    又鄭重道:“你得找他,我要跟他混,老方,無論如何你要找到他,我,必須要跟他混!”


    “啊?”


    方平手足無措:“我不認識他,也找…….”


    他說著,轉身拿起床上丁闖留下的報紙:“你看看這個,他自己說上麵寫的是他的故事,我沒看。”


    方苗迅速搶過報紙,開始閱讀上麵的文章,剛看兩段,就被徹底吸引,入迷,臉色越來越精彩。


    ……


    另一邊。


    丁闖與那位沈先生分別,畢竟趙山青找的他,問題解決就把人家丟在一邊,道義上過不去,情理上也過不去,見麵也沒說什麽,喝杯茶、交換電話號碼,算是認識,然後分道揚鑣。


    “接下來去哪?”


    齊多海開著車問道。


    丁闖坐在副駕駛,頭疼的揉著太陽穴,關於方苗的事情,根本沒放在心上,歸結為生活中的小意外,時有發生。


    真正難捱的是方平,很多事情他做最合適,靠著他有複仇的原動力,做起事來事半功倍,哪成想這家夥躺平到如此程度,換成其他人選也要,但都差了點。


    回道:“先回酒店再說,整理一份名單,再聯係。”


    “好。”


    齊多海調轉方向,開出一段距離又道:“對了,剛才韓導聯係我,問劇組能不能開工?”


    丁闖微微一笑,平靜道:“拖著……”


    大約十分鍾後,回到酒店。


    兩人剛走進大廳,兩道人影快速迎上來。


    “丁……丁總,我們不請自來,還請你見諒。”


    “丁……丁總。”


    丁闖定住腳步,打量著二人,有些陌生,準確的說是沒敢認,眼前站著的男性年紀大約四十幾歲,穿著一身老掉牙的西裝,頭發洗了、胡子刮了,還戴上一副眼鏡。


    正是方平。


    而他旁邊,站著一名踩著小白鞋,穿著淡藍色長褲,上身運動裝,不施粉黛紮著馬尾辮的女孩,談不上有多漂亮,但十八九歲的小女孩,正是皮膚能捏出水的年紀,怎麽看都不會令人心生厭煩。


    正是方苗,她怯生生的打招呼。


    他們,與之前判若兩人。


    方平幹笑道:“丁總,剛才的事情的對不起,我們來給你道歉,還有關於合作的事,我想好了,可以試試。”


    丁闖沉吟片刻:“上樓談。”


    ……


    當晚,五點,晚報發行。


    幾乎所有報紙,在副板上都繼續連載丁某某的故事,但與之前有一點不同,這次的事情更勁爆、更有衝擊力,講述的是丁某某為了保護女朋友,在外地勢力發生激烈碰撞的故事。


    文章中寫道:為給女友報仇,要活埋隔壁省省會某集團董事長的親弟弟和秘書,並且已經付諸實行,若非發現的早,恐怕是兩死局麵,即使這樣,也造成一人植物人、一人永久殘疾......


    文章寫的非常驚心動魄,細節之處更是考究,把丁某某的狠辣,弟弟眼神中的絕望。秘書臨死前的嗚咽,乃至他們的心裏描寫,描繪的淋漓盡致,引人入勝。


    最後,著重提到丁某能夠平安無事,都是他女友的母親找到很多關係出麵擺平。


    一經發行,引起巨大凡響。


    讓所有人看報紙的人議論紛紛,甚至在街頭巷尾都有流傳,很多人把丁闖的名字,以及文章中涉及到集團碰撞對號入座,女友母親一定是哈弗島的董嵐,另一位猜測是隔壁省城的開建集團、尚淺實業。


    當然,也有人點出是國成集團,受害者是老板金飛的弟弟,金陽!


    賓館。


    柳芳坐在窗邊,手中端著紅酒杯,笑吟吟的聽著電話匯報的消息,對這片文章的效果非常滿意,報社的讀者來電更多了。


    昨天那位朱組長話裏話外表明力度不夠、調查時間會延長、沒有理由跨省、更找不到對董嵐的實質性證據。


    今天,就給他送上這樣一份大禮,不知可否滿意?


    敢得罪文人,一片文章能讓人千古罵名,一篇文章更能讓人眾矢之的!


    她把手中電話掛斷,抬起酒杯喝了一口,越想越舒服,如今丁闖一定在急的跳腳罵娘吧?又像熱鍋上的螞蟻,急的團團亂轉,可他又找不到自己,找到也不敢來賓館行凶!


    叮鈴鈴。


    她電話再次響起,看了眼,不由一愣。


    緩緩接起電話,笑道:“金總,你可是大忙人,怎麽有時間聯係我了?”


    電話另一邊,金飛目眥欲裂,黑臉問道:“你說呢?柳秘書長,我想請問你,今天發表的文章什麽意思?你想把我也卷入漩渦之中?恩?”


    雖然報紙發行的省份不一樣,但畢竟相鄰,而且,省城內有很多人知道丁闖在被“搞”都在關注,突然看到這樣一篇文章,也很懵,相當於把金飛也賣掉。


    短短半個小時,他接了三個電話,不得不問。


    柳芳早有準備,笑道:“金總,你這樣說話可就太冤枉人,這篇文章一方麵是之前故事的延續,另一方麵,這篇文章在突出丁闖的惡毒,以及董嵐對她的保護作用,你應該看到了,文章濃墨重彩指出的是哈弗島集團,你弟弟的事情,不過是氣到承上啟下的作用。”


    放屁!


    金飛氣的險些破口大罵。


    忍住火氣道:“就是因為對董嵐的描寫太多,你不覺得與主題有偏差嗎?董嵐占的篇幅多,丁闖的分量就變小,這嚴重違背初衷!”


    他並非不想讓柳芳抹黑董嵐,而是單純從個人的體量來看,董嵐要遠遠大於自己,更何況,哈弗島集團要上市,體量會進一步甩開。


    從商人的角度來看,要扳倒董嵐,要比搬倒自己更難,這其中有很多不可言說的事情。


    文章矛頭指向丁闖,容易把丁闖紮死,而指向董嵐,不僅僅會引起董嵐的反感,還會引起很多人的反感。


    那可是……海連龍頭企業,即將上市的公司!


    然而。


    柳芳撇撇嘴,心裏有一抹鄙夷,還當大老板,什麽都不懂,我就是故意針對她的!


    你怎麽知道,我已經與朱組長取得聯係?


    嚴肅道:“金總,你應該知道,射人先射馬,擒賊先擒王的道理,若不能把董嵐拉下馬,怎麽能一次性摁死丁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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