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樂所指的,是一個星級賓館外頭正和孫美美送別的男子。


    這個男子的最明顯特征,是穿著一身道袍,和四周人群相比,十分醒目。


    曲卿很快聯想了起來,說:“之前我們曾去過市郊外的洞明山上走訪,那裏有一座道觀,據說觀主和孫美美是私下裏的朋友。”


    不過那次沒見到那位觀主(兼播主),似乎是“雲遊”去了。


    方樂猜測:“我想起來了,孫美美似乎不久後要給黃自強舉辦一場大型法事,她這幾天沒在公司,在市內到處拜訪了不少人,不會是和這件事有關吧。”


    雖然說直接一封邀請函也可以,但和親自一位位上門拜訪邀請,那分量可就不同了,這也算是一種變相的人脈拓展吧,就像把喪事辦成交誼酒會一樣。


    曲卿點頭:“應該是這樣的。”


    不過,那個譚浩為了她死掉了,孫美美的生存卻完全照舊,都看不出半點兒情緒的波動,他們也隻能歎息。


    孫美美坐上車離開了,那位道長站在原地目送片刻,就要返身回歸賓館。


    方樂忽說:“要不我們拜訪一下道長?”


    “為什麽?”


    方樂撓頭:“我也不知道,或許隻是好奇吧。”


    畢竟一般人平時也不會去接觸出家人,倒是可能會被j.d徒逮著傳教。


    曲卿想了想,說:“好吧,反正現在也沒事可做。”


    案子下一步或許很快清晰,或許依舊在外圍打圈,說實話兩人還是頗有些心頭迷茫的。


    兩人進去賓館,尾隨著道長,跟著他到了某樓層房間外時,才出聲叫住。


    道長轉回身看著兩個陌生人,眼神迷惑:“兩位是?”


    曲卿左右看看,發現不遠有服務生推著工作車在某個房間內外忙活,低聲說:“可以在房間裏說嗎?”


    “呃,好吧。”


    兩人氣質上畢竟不像是壞人。


    進入房間,關門,雙方落座,往下怎麽開口,倒成了難事。


    可以直接謊稱是家裏想舉辦一場法事,慢慢熱絡,進而套話,但這一套太慢了,鑒於都不知道從這位道長這裏能不能得到和案件關聯的訊息,這麽做有點兒浪費時間。


    也可以說認識道長這位網紅博主,是他的粉絲,可依舊是無目的套近乎。


    於是曲卿直接了當,拿出來了警察證件,在收獲到道長略吃驚的表情後,正色問:“孫美美來拜訪您,是做什麽的?”


    “孫總?”


    道長左右看看兩人,又有點兒疑惑不定了。


    “兩位真的是警察?”


    方樂:“怎麽,不像嗎?”


    道長誠懇說:“這位女居士(曲卿)像,您不像。”


    “呃——”


    竟然無言以對。


    “我是顧問。”


    “好吧,如果兩位真的是警察,我作為一個守法好公民,正能量宗.教界播主的代表,也隻好據實以告了……不過你們會失望的。”


    “孫總來找我,隻是想探討幾天後她丈夫的法事舉辦細節的,這個房間就是她給我開的,就是為了方便見我,畢竟到洞明山的話,一來一回太費時間。”


    “沒有談別的嗎?”


    “當然沒有……這個,孫總是惹上什麽麻煩了嗎?”


    兩人沒答,道長也就不好接著問了。


    方樂繼續說:“聽聞孫美美和道長您平日裏就是好朋友,應該談心的時候不會少吧,那麽她這一年來,包括這一個多月來,有沒有來找您談過心?”


    方樂這麽問,是聯想到了那些j.d教裏的牧師,平時就會和信徒心靈溝通身體交流之類的,甚至還有那種告解室,隔著一個窗戶,信徒們會無所不談,包括犯罪(然後告解完繼續去犯罪)。


    孫美美前後涉及到至少兩樁案子,一年前的詐死騙保案(其中有一名死者吳大洪),一是一個多月前的水庫沉屍案(死者她丈夫黃自強),如果連帶上最近的譚浩為了她死亡的事,她也算是罪惡等身了吧,這樣的人,難道就沒有一星半點的心理負麵影響嗎?如果沒有,為何去結交宗教界人士,隻為了廣交朋友?


    道長想了想,說:“談心,應該算是有吧,不過主要是些世俗人的修身養性的話題,很常規吧。”


    “就沒有特別的嗎?”


    道長回憶著說:“她有一段時間跟我提到過,夜裏經常做噩夢,休息不好,我問她是不是有什麽凡俗事攪鬧心境,她不回答,應該是不太好開口的私人事,我就沒問,隻是給她做了一些很常規的建議,包括定期從公司的業務裏擺脫開,休息一下,到處走走,開解下心情,如果非常嚴重,去找專業的心理醫師谘詢一下。”


    “道士可以開解心靈,但不負責看病開藥啊。”


    犯了殺人的罪,的確是有可能做噩夢的,可又不能反過來推理。


    “還有嗎?麻煩您再想想。”


    道長:“對了,很久前她曾經問過我,怎麽讓一個亡者徹底安息,我說這要看那個亡者是怎麽死的,以及和處理身後事的人之間的關係。”


    “她說,因為事故原因,死得極慘的那種人,怎麽辦?”


    “我說這要看是怎樣的極慘法,她遲疑了好一會兒,說被火燒死的,問我適不適合水葬。”


    “我說當然不適合,水克火,這是一種說法而已,當然水葬要是指的把骨灰撒在江河湖海,那是另一回事了,水葬,也就是把棺木或死者葬身水底的辦法,是有非常多的講究的,死者的生辰八字對應出的五行是不是忌水,如果不忌水,還好說,要是忌水,肯定會對後代子孫不好的。”


    大約覺得自己說得太玄乎了,道長咳了一聲連忙補充:“當然,這些都是民俗學領域的東西,可以相信,但不可全信。”


    “那她有沒有給你死者的生辰八字,有沒有告訴你她和死者之間的關係?”方樂問。


    道長搖頭:“沒有,但我預估是和她關係比較親近的人出了事要下葬吧,其實,這些東西我的直播視頻裏都有的,不過都是辟謠貼啊,就是糾正一些老舊的民俗學觀念,跟生死有關的,我主要是勸導人不要信這些的。”


    “你們要相信我啊。”


    “可以給我們指示一下,具體是哪些視頻嗎?”曲卿提出要求。


    “哦,好的,當然可以。”


    好半天後,兩人離開了賓館,回到了車內,研究了好半天視頻,得出結論:


    水庫沉屍案,在細節上並不是隨意的。


    其實如果有時間和機會的話,作為凶手完全可以做到在殺死一個人後,徹底將其銷毀掉,不論是血液、骨骼、肌體組織,都可以消滅得一幹二淨。


    孫美美跟譚浩涉嫌殺害黃自強,案發時並無人報警,uu看書wwuukansh 他們本該有充足的時間來處理掉整個屍體才對,至少可以選擇荒僻角落挖坑埋掉。


    隻要埋的深一點兒,遠比將屍體沉屍在湖底要安全,屍骸暴露出來的概率也要小得多,畢竟水裏什麽情況都可能遭遇到,魚蟲、暗流,釣魚達人們。


    孫美美如此精明的一個人,卻沒有選擇挖坑埋掉,而是直接投水處理,現在通過道長那些“民俗學”的“辟謠”視頻來看,她是刻意而為。


    某些“民俗學”裏認為,水葬(包括淹死)可能導致亡者無法投胎變成水鬼,禍及子孫後代,但也有認為,水葬後的亡魂可以被永久性地捆縛在水底裏(地縛靈那種的),還有的野狐禪專家經過自行研究覺得,讓水鬼們不出來報複的辦法之一,是將死者生前關聯的東西,也一起下葬。


    包括死者生前使用概率最高的個人事物,死者最喜愛的個人事物,這些作為陪葬品的話,可以使得亡者得到陪伴,不出來作妖。


    反正鬼魂們的靈智都是非常低的,一點點兒本能就可以一直保持某種狀態。


    方樂於是推斷:“那些分屍用的屍袋裏,分別含有黃自強的隨身軍刀,這是他最喜愛的東西,一把修車用的扳手,他的修車技術不錯,扳手也是常用的,此外就是他那些收藏品了,都符合這個視頻裏介紹的陪葬品特征。”


    “看來那些東西,並不單純是增重用的道具啊。”


    曲卿則手指其中一個視頻,說:“看這個,是關於法事的講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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