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學明接著供述:


    “於大通問我找誰去賣鼎。”


    “我說,我知道一些喜好收藏和肯出高價買這些古董的有錢人,而且是外地來的,找他們脫手,錢快速到手就萬事大吉了。”


    “你老子家又沒裝監控,警察在你家找不到東西,就算懷疑你得到的錢是賣鼎得到的,找不到買家,沒有買方的證詞,也治不了你的罪不是?”


    “於大通一下子就被說服了。”


    “我載著他,回到了我那個獨棟家院的家裏,我還跟他說,你這幾天千萬不要拋頭露麵,不能讓人看到你在我這裏藏著,不然警察還是會快速找到你,他說我說的有道理。”


    “7號那個晚上,他入睡後,我就把鼎給他換了。”


    “這小子就算睡著覺也抱著鼎不撒手,好在那晚上他喝了不少酒,我怎麽擺弄,他都沒醒過來。”


    “第二天,他因為宿醉,一直睡到了大下午。”


    “而到他醒來的時候,我告訴他,買主已經找好了,是個西南來的大老板,但人家時間急迫,還擔心警察查,咱們要抓緊了,馬上去見人家。”


    “我之所以這麽急迫催促他,是為了不讓他有太多心思和機會去驗看那個被掉包了的銅鼎,發現出不對來。”


    “所以那個鼎我們離開時被倉促塞進了一個包裏。”


    “我開著麵包車載著他和那個假鼎,離開了院子,離開了我嬸子家,在大老板指定的地點會麵了。”


    “依照和大老板的事先通氣,我們先讓於大通吃喝一頓,讓他見見世麵,放下心防,灌灌**湯。”


    “事情發展和預期的一樣,大老板沒說鼎是假的,但大大貶低了一通它的價值。”


    “唉,要說於大通這家夥也不知道進退。”


    “我當時跟他說,你這東西現在是失物,而且你老子那麽出名,這銅鼎也出名,很多人都不太敢買你的東西的,有大老板這個慷慨的買主,一百萬倒手,你一點兒都不吃虧啊,再說新聞炒作是那麽炒的,說它是有價無市,無價之寶啥的,但這東西真能賣一千萬以上嗎?”


    “與其幻想那些不靠譜的,還是抓住眼前的機會,現錢優先啊。”


    “誰知道這廝一根筋,抓住了低於一千萬不賣。”


    “他要是當時就賣了,也就沒後頭那些子事了。”


    “而且,一開始我其實並沒有用掉包來的真鼎坐地起價的打算,我隻是個被雇傭的中間人,就想掙點兒好處費。”


    “但於大通的固執影響了我,我想這小子對一個假鼎或者不那麽值錢的東西,都把住了一千萬以下免談,我幫著換了假鼎,而且那東西就在我手裏,幾萬十幾萬塊就把我打發了?”


    “所以後頭我就找借口沒把換掉的真鼎交給大老板。”


    “而且,我發現於德田貌似根本就沒有報警說他兒子搶了他的鼎。”


    “既然這樣,那我就更不急了。”


    “誰知道,就是這一貪心,事大發了。”


    “8號晚上於大通拒絕了大老板的買賣,拿著那個假鼎去了他老子家裏質問,我是不知道那中間發生過什麽,可快晚上12點的時候,這小子又拿著那個假鼎,滿頭滿臉是血地闖進了我家裏。”


    “要說是不巧呢。”


    “那時候,我還沒買水泥,也還沒把東西藏到地底下,我見獵心喜,大半夜的拿著那個真鼎美滋滋看起來,被於大通看到了,他當即就明白怎麽回事了。”


    “他身高體壯,一下子壓倒了我,一隻手攥住了我的脖子,另一隻手舉起那個銅鼎作勢想砸我,嘴裏還說,他一開始的確懷疑那個商人說謊,真的當假的說,後頭又懷疑,是老爹用了假鼎蒙混他,可最後他忽然意識到,自己在7號的晚上,8好的大半個白天,都是在我家裏睡的,其實我是有機會把銅鼎替換掉的。”


    “這一看到我,果然如他的猜測。”


    “他第一下砸下來,我腦袋一偏,躲開了,但我知道,這是他受了傷,還有點兒酒醉的影響,下一下,他就不會失手了。”


    “焦急之下,我手摸到了那個就滾落在不遠處的真鼎,猛力甩起來,一下子就擊打在了他左邊腦袋上,大概是太陽穴的位置。”


    “他一下子翻轉,側躺到了地麵上,我不敢鬆懈,當時也沒了思考能力,爬起來騎在他身上在大概同一位置就連續擊打了下去,一下、兩下、三下,直到他完全不動彈了。”


    “看著他不知死活的身體,我冷靜下來,陷入了恐慌和無助。”


    “我完了,我想。”


    “我不但可能要再次住監獄,被判死刑也說不定。”


    “要不把他毀屍滅跡?”


    “可誰知道這孫子在來我家之前,有沒有跟什麽人說過什麽,或者半路被目擊到過呢?警方一認為他是來我家以後消失的,我根本脫不開幹係啊。”


    “我想,我得把他棄屍到別的地方去,或者找個地方挖個坑埋掉也行。”


    “不過出了院子,看到我那輛麵包車的時候,我卻動起了別的心思。”


    “可不可以,讓這小子看起來是別的原因造成的死亡呢?”


    “譬如,車禍。”


    “可是,怎麽讓他看起來像是車禍死掉的呢?隨便丟在路上,等著車子來軋?那太碰運氣了。”


    “看著家裏的可用的東西,我想到了一個異想天開又並不複雜的主意。”


    “我將家裏兩個屋子的木質門板拆卸了下來,這是第一步。”


    “第二步,我找出來了一大塊兒蓋貨用的塑料布,一卷繩子。”


    “我先把塑料布將於大通裹起來,不過塑料布長度有限,隻能裹住他一半的身體,不過這就已經夠了。”


    “接著,我把他拖到了外頭院子中間。”


    “我家院子裏,鋪著一塊塊兒的地磚。”


    “然後,我把那兩塊門板打著橫,一上一下鋪在了他的身上,不過寬度問題,這小子個頭兒又高,還是有小腿部分露出來了,不過其實正合我意。”


    “門板打橫放,而不是豎著放,是為了方便接下來的行動。”


    “而為了讓屍體和門板綁定好,以免翻到或翹起來,我又大橫著在門板和底下的屍體上纏了好幾圈的繩子。”


    “然後就是最後的步驟了。”


    “我開著車,向著院子中間的兩塊木板軋了上去。”


    “由於有繩索的捆縛作用,車輪還是比較順利地軋上了那兩塊兒門板。”


    “開車的時候,我似乎聽到了門板底下他的骨頭哢啪哢啪斷裂的動靜,不過這可能隻是心理作用,然後鄰居家的狗還叫起來了,不過我已經顧不得了。”


    “成功將他軋了一遍後,我拆掉了繩子、門板,將他的屍體連帶裹著他的塑料布,一同拖進了我的麵包車裏,又把他帶回來那個假鼎也帶上了車子。”


    “連帶那個假鼎一同丟棄,是想造成於大通是因為這東西在別的地方加害了的印象,要是警察發現鼎是假的,首先會懷疑的也是鼎的原主人。”


    “當然我是這麽打算的,警察到底會怎麽想,我也把不準。”


    “然後,我開著車子悄悄離開了家,開了十公裏不到,臨近郊區的地方,趁著路上沒人車行經,將屍體又拖了下來,靠著麵包車的視線格擋,抓著塑料布的邊緣,將他的屍體滾落了下去,然後又丟掉了假鼎。”


    “他的屍體滾到了最底部,塑料布也展開見了底。”


    ——這樣一來,死者滾落時身上沒沾染到坡道上植被的植物成分,也就好理解了。


    “然後我將塑料布拖拉回來,快速地開車回家。”


    “棄屍完成以後,直到天亮,我都還沒睡,我殺了人,還偽造車禍的這個事實,讓我受到很大刺激,我甚至害怕警察會突然破門而入。”


    “但我又告訴自己,我是認識於大通的,警察早晚會找我來問情況,我必須裝作萬分鎮定,平時怎麽表現,現在還怎麽做。”


    “除此之外,我還要做好收尾工作。”


    “我訂購了磚塊、水泥,打算將院子歸整一下,把地磚換掉,重鋪一遍,然後那些和偽造車禍有關的道具也趁機毀掉,可是還沒展開呢,就接到了那個小李的催促電話,我隻好先去赴那個約,反正我已經把真正的銅鼎藏起來了。”


    “唉,現在想想,我不應該那麽僥幸的,我動作太慢了。”


    汪學明不斷歎著氣,似乎是並不真的為自己犯了罪而懊悔,而隻是沒有清理掉小尾巴而自責。


    方樂於是問:“那你為什麽不快些把那些東西毀掉呢?那又不費什麽事兒吧?”


    汪學明苦笑,反問:“你們查我家院子,看到一個我建到了一半兒的東西吧,你們覺得,那是什麽?”


    的確,汪學明在接到小李電話離開家的時候,手頭兒正在修葺一個像是磚台的東西,隻建到了一半兒,尺寸並不大,類似於一個灶台,但又很明顯比灶台地基複雜。


    方樂不懂就搖頭。


    汪學明自我解釋:“那其實,是一個我依照著找出的道家的資料,想搭建的一個祭靈的台子。”


    “殺死了於大通以後,我根本吃不好睡不好,好多次做噩夢夢見他來找我複仇,我想,可能跟他就死在我家院子裏有關係。”


    這和死亡地點無關吧?


    方樂內心吐槽。


    “我害怕邪靈什麽的那種事冒出來,但其實平時我是不信這些的,可不信,我也得信了,就算我做的事隻能起到些心理作用也行。”


    “我具體打算的是,搭成那個台子後,去廟觀裏求來一些符啊之類,再搞些燭台、水果雞鴨什麽的祭奠祭奠,自己仿照著搞一場法事。”


    “在搞法事的時候,再把和他的死有關的那些道具給燒掉,可我還沒有具體展開呢,事兒就暴露了。”


    “所以說,人真的不能迷信啊。”


    不能迷信?


    搞了半天,你就隻得出了這麽一個結論?


    方樂不知道怎麽吐槽好了,說:“就算你及時處理掉了那些東西,還處理掉了沾血的土、舊的地磚,那個你手裏的銅鼎上,卻還有於大通腦袋上的血啊,那個鼎被找出來,你不還是脫不開幹係嗎?”


    汪學明嘴動了動,沒說什麽。


    方樂忽問:“是不是,你不敢把鼎清理太徹底啊?”


    之前在見到第一個假鼎的時候,方樂就懷疑過是不是真鼎被清洗了一遍,清洗過頭而去掉了真鼎的外在變得像是假的。


    如果汪學明真的用一些手段類清洗手邊的凶器(比如洗潔劑之類),的確可能徹底破壞血跡,或者驗不出來,但對鼎表麵的破壞後遺症,那可說不準了。


    果然,汪學明點頭承認:“我怕破壞了它的表麵,它上麵有不少銅綠的,要是破壞了的話,影響年代感,可能後頭賣不到好價錢,那個大老板也不認。”


    這之後,汪學明開始像大老板那樣歎氣:


    “唉,都是錢鬧的。”


    “我要不是圖錢,和大老板合謀,又在後頭想把鼎自個兒昧下來,產生了當暴發戶的心思,也不至於走到現在這個地步了。”


    這時候,方樂忽笑眯眯的,問:“汪學明,有一件事,你想不想知道?”


    汪學明一愣,反問:“什麽事?”


    “那件事就是,你手裏那個所謂的真鼎,那個你拿著砸向於大通太陽穴上的銅鼎,其實也是假的,是個高度的仿造品。”


    “你隻不過是用另外一個假鼎,換掉了這個假鼎而已。”


    “它根本就不值一條人命的錢。”


    汪學明整個人都怔住了,下一刻,猛然爆發:


    “不可能,不會的,那怎麽可能是假的,那個跟電視上的一模一樣啊。”


    “嗬嗬,你覺得,你們能想出來掉包,來瞞天過海的主意,別的人就聯想不到嗎?”


    “不,不會的,你在騙我,不可能的……”


    ——


    不再管沒完沒了大喊大叫的汪學明,審訊結束。


    一隊的幾人匯合,都歎息。


    搞來搞去,就是一個銅鼎鬧出來的。


    親情關係,友情關係,通通廢紙不如。


    何況還是個假貨。


    來湊熱鬧的二隊長魏騰忽問:“咦,說起來,那個真正的銅鼎,在哪裏呢?”


    曲卿回答:“真的銅鼎,一早就被其主人於德田給存到銀行保險櫃裏去了。”


    “原來如此。”


    “對了,”大何忽說,“說起來,這個案子謎底不複雜,不過人的行為有很多的相似度呢。”


    “比如,於德田和養子王寒用大老板定製的假鼎砸了於大通腦袋,後頭汪學明又用古玩市場方麵給於德田仿製出來的假鼎砸了於大通腦袋,雖然不是同一位置。”


    “不單是這個。”


    方樂補充:“於德田聯想到了讓兒子發生車禍,好轉移視線和調查方向。”


    “汪學明同樣也有近似的計劃,隻不過,他的更徹底,是先用蓋上門板碾壓的方式,形成表麵上的車禍撞擊效果,再到路邊去棄屍。”


    “這樣更徹底,也更殘忍。”


    小韓卻搖頭,表示:“我覺得於德田更殘忍吧,那畢竟是他親生兒子,他還將兒子拖到路中央去等著過往的車子去軋。”


    曲卿則歎息,說:“所以有時候,血緣上的親情,並不能代表什麽。”


    “王寒不是於德田的兒子,甚至養子的表麵身份都沒有,但於德田對這半個兒子,卻比於大通還要維護。”


    “說起來,於家這對兒父子的親情早就不在了吧。”


    “他們的裂痕,恐怕並不是近期或這些年才產生的,而是一早,在於大通小的時候,uu看書 w.ukansh 就埋下了根吧。”


    曲卿像是聯想到了什麽其他的事情,突然住嘴不語了……


    (本案完)


    ——


    (作者:好了,上麵已經水滿4000字,囉嗦幾句)


    (這個案子,長度也有七八萬字了,從這個故事的內容含量來判斷,也是略微長了。)


    (想了想,前頭有不少情節是可以砍掉或者簡寫的。)


    (譬如馬律師換銅鼎那一次,就可以直接講出仿造了銅鼎,那一對兒買主的陳家父子倆,也沒必要寫)


    (要是更快的寫法,去於家走訪的時候,直接就讓王寒冒出來,從懷疑於德田和王寒是凶手開始寫。)


    (算了,以上反思不作數。)


    (我是徹底理解了,我自己就是這麽個寫作節奏)


    (而且一個案子剛開始的時候,千頭萬緒不知如何下手和發展情節,容易在邊緣打轉,變相的拖延進入正題的時間。)


    (大致這些。)


    (另外訂正一個小小bug,不知道有沒有人發現。)


    (最開始屍檢裏,關於死者身上的繩子勒痕,我是說身體的兩側沒有,身體的正麵、背麵有,我這裏更正一下,是身體的單麵有,因為繩子剩下的部分,是繞過屍體上頭的門板綁過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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