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沒有?”
疑似事發小區,曲卿問鋪展開搜查的所有隊員。
所有人都搖搖頭。
曲卿讓查的,是疑似凶案第一現場周遭的所有地麵。
受襲擊者當晚必然流過大量的血,雖然焦辛梅被目擊到拿著一個布袋出去,但布袋不是塑料袋,不排除一路搬運的過程中,會有鮮血滲透出而滴落,甚至就算不滴落鮮血,沾染著鮮血的土塊兒也可能掉在哪裏。
隻要有了血,哪怕是一星一點,受害人的基本情報就有了,到時候如果找到吻合的疑似失蹤者情報,和其家屬進行dna對比,匹配上了,那麽犯罪事實就可確定了。
可現在,就是半點兒都查不到。
隻能說,那個處理現場的人,相當謹慎、相當周全,這不是沒經驗的初犯者可以做到的。
當然,查不出蹤跡,也有另外的原因。
大何抱怨說:“頭兒,這幾天裏,這片地麵下過雨,如果是血跡滴落,或者是帶血跡的泥點什麽的存在過,也早被雨水稀釋和破壞了,我們總不能把這一整片兒的地表都挖走檢測吧?”
曲卿也無語,她知道可能是無用功,但查案該有的步驟和過程是沒辦法錯過的。
這是規矩。
這時候,停在一邊的吉普車車門開了,方樂招手示意她過去。
曲卿坐進車裏後,拉上車門,問:“什麽事?”
方樂緩而有序地說:“我嚐試對受害人做了側寫,以猜測其身份,你看對不對。”
“你說。”
“被襲擊者出現時間是在深夜,光線欠缺的角落草地附近,這和一般人夜間行走盡量擇取光線明亮地方的習慣不一致。”
“被襲擊者不但戴了口罩,帽子,身上衣服包裹也比較嚴實。”
“口罩可以用生病來解釋,但這是夏天,戴帽子,衣服包裹身體,未免多此一舉。”
“可能的解釋是:1,此人想用衣服完全掩蓋自己的體型;2,此人身上有明顯的特征標記,譬如胳膊、脖頸、麵部等位置,因為這些位置最容易暴露在公眾麵前從而被認記住。”
“所以,不排除被襲擊者在這一片兒,應該是個常住者,他是刻意不被人注意的,也不想被見過自己的人識別出來。”
“這樣的人,出現在那時此地,必然有不太尋常的企圖或理由。”
“譬如,他的確是個偷電瓶車的小偷,或者他雖然是個小偷,但不是偷電瓶車的,隻是打算來入戶盜竊的,再或者,他是有著其他不光明的職業。”
“其他不光明職業?”曲卿插話,不解問。
方樂提醒:“曲隊,你忘了我們進那棟居民樓,在樓道裏看見的最多的東西是什麽嗎?小廣告啊,這小區各處的電線杆裏也常見,想必其他的居民樓也差不多,貼小廣告的敢在大白天搞嗎?他肯定要在大半夜,不被人看見的時候搞啊。”
曲卿點頭,點評:“很有道理。”
方樂繼續說:“但不論他是偷電瓶車的,溜門撬鎖的,還是刷小廣告的,如果其一連幾天失聯了,都不可能沒有報上去成為失蹤案,所以這個人可能獨居,和其他家人關係也不親近,短時間內房東或鄰居等不會關注,家屬會不在意。”
曲卿想了想,覺得方樂的分析沒有問題,琢磨著說:“所以,我們要廣泛調查這一片的獨居者?”
方樂點頭,說:“也可能這個人並不是本地的,是外來的,畢竟他是來偷東西或者搞小廣告的,這兩樣其實都很忌諱在窩邊搞事情,偷東西另說,搞小廣告,要麽是被人雇傭,要麽是給他自己搞的,我們可以嚐試查一查那些最近幾天張貼的小廣告。”
曲卿歎了口氣,點頭說:“你講的思路,都很有道理,但是調查起來,非常有難度。”
“單單這一片,就有多少居民樓,多少戶家庭,多少獨居者,多少家庭關係不睦的,小廣告就不必說了,到處都是。”
“與其這麽查,倒不如直接發個尋人啟事,或者失蹤者認領,說一個戴口罩帽子穿長袖上衣的人誰知道,請來聯係社區居委會說明情況。”
方樂合掌說:“這主意好,簡潔,怎麽,不行嗎?”
曲卿未答,她在遲疑。
這麽搞不是不行,問題是這麽大張旗鼓,孟家夫妻肯定知道警方在做什麽,到了什麽階段。
雖然那位曾從軍又從警的前偵查員,有大概率已經知曉警方在查他們家,但懷疑畢竟不是實錘。
所以曲卿完全把握不好,自己這麽做了之後的潛在影響。
所以,她好一會兒後才無奈說:“先按常規的,私底下查查吧,沒結果再說張貼告示的事。”
方樂攤攤手,示意你們要查隨你們,我就不陪著了。
這大夏天的,他連車子都不想出去,出去就意味著太陽曝曬,連個空調都沒得蹭。
中午的時候,曲卿他們還在查。
方樂則在午睡。
忽然,手機的震動把他驚醒了。
掏出來一看,竟是那個高橋派出所的張管平。
之前的時候,方樂和張管平交換了聯絡方式。
他接通後,懶洋洋問:“張老弟啊,uu看書ww.ukanshu.o什麽事啊?”
張管平那頭高興地說:“方顧問,我們段所長回來了。”
“哦,段所長啊。”
方樂過了遍腦子的記憶,才想起來說的是高橋派出所的所長,好像是叫段勇盛還是什麽的。
“我跟段所長講了我們在調查的事,尤其講了我們在查‘小王’身份的過程中,遭遇了群體劫持的事件。”
群體劫持……這個詞讓方樂一下子警醒,坐直了身體。
他想起來了,在那個林子裏,一幫路人大爺口中突兀出現的壯漢們殺出將那幫殺馬特小年輕給劫持走了。
那之後分開,張管平承諾查那幫人的事交給他就行了,他會詢問下所裏的段所長,因為段所長在這一片兒任職多年,民情更熟悉些。
而在“小王”身份確認就是孟小龍後,從方樂到曲卿對查小混混的事都沒在意,甚至都快忘了。
畢竟那不是普通人群,說不定隻是兩幫混混打架爭地盤催生的事情呢,既然沒有案子報上來,那肯定是沒出大問題……好吧,隻是因為現在這樁無頭案搞得他們焦頭爛額,無心他顧了。
但既然提到這事,方樂就不得不重視了,問:“你們段所長說什麽了?”
“段所長說,這一片兒,要說能不聲不響糾集起來好幾十號壯漢的,有組織性的群體,他隻聯想到了一個,就是‘紅花’。”
“紅花?那是啥?”
方樂立馬好奇滿滿……
疑似事發小區,曲卿問鋪展開搜查的所有隊員。
所有人都搖搖頭。
曲卿讓查的,是疑似凶案第一現場周遭的所有地麵。
受襲擊者當晚必然流過大量的血,雖然焦辛梅被目擊到拿著一個布袋出去,但布袋不是塑料袋,不排除一路搬運的過程中,會有鮮血滲透出而滴落,甚至就算不滴落鮮血,沾染著鮮血的土塊兒也可能掉在哪裏。
隻要有了血,哪怕是一星一點,受害人的基本情報就有了,到時候如果找到吻合的疑似失蹤者情報,和其家屬進行dna對比,匹配上了,那麽犯罪事實就可確定了。
可現在,就是半點兒都查不到。
隻能說,那個處理現場的人,相當謹慎、相當周全,這不是沒經驗的初犯者可以做到的。
當然,查不出蹤跡,也有另外的原因。
大何抱怨說:“頭兒,這幾天裏,這片地麵下過雨,如果是血跡滴落,或者是帶血跡的泥點什麽的存在過,也早被雨水稀釋和破壞了,我們總不能把這一整片兒的地表都挖走檢測吧?”
曲卿也無語,她知道可能是無用功,但查案該有的步驟和過程是沒辦法錯過的。
這是規矩。
這時候,停在一邊的吉普車車門開了,方樂招手示意她過去。
曲卿坐進車裏後,拉上車門,問:“什麽事?”
方樂緩而有序地說:“我嚐試對受害人做了側寫,以猜測其身份,你看對不對。”
“你說。”
“被襲擊者出現時間是在深夜,光線欠缺的角落草地附近,這和一般人夜間行走盡量擇取光線明亮地方的習慣不一致。”
“被襲擊者不但戴了口罩,帽子,身上衣服包裹也比較嚴實。”
“口罩可以用生病來解釋,但這是夏天,戴帽子,衣服包裹身體,未免多此一舉。”
“可能的解釋是:1,此人想用衣服完全掩蓋自己的體型;2,此人身上有明顯的特征標記,譬如胳膊、脖頸、麵部等位置,因為這些位置最容易暴露在公眾麵前從而被認記住。”
“所以,不排除被襲擊者在這一片兒,應該是個常住者,他是刻意不被人注意的,也不想被見過自己的人識別出來。”
“這樣的人,出現在那時此地,必然有不太尋常的企圖或理由。”
“譬如,他的確是個偷電瓶車的小偷,或者他雖然是個小偷,但不是偷電瓶車的,隻是打算來入戶盜竊的,再或者,他是有著其他不光明的職業。”
“其他不光明職業?”曲卿插話,不解問。
方樂提醒:“曲隊,你忘了我們進那棟居民樓,在樓道裏看見的最多的東西是什麽嗎?小廣告啊,這小區各處的電線杆裏也常見,想必其他的居民樓也差不多,貼小廣告的敢在大白天搞嗎?他肯定要在大半夜,不被人看見的時候搞啊。”
曲卿點頭,點評:“很有道理。”
方樂繼續說:“但不論他是偷電瓶車的,溜門撬鎖的,還是刷小廣告的,如果其一連幾天失聯了,都不可能沒有報上去成為失蹤案,所以這個人可能獨居,和其他家人關係也不親近,短時間內房東或鄰居等不會關注,家屬會不在意。”
曲卿想了想,覺得方樂的分析沒有問題,琢磨著說:“所以,我們要廣泛調查這一片的獨居者?”
方樂點頭,說:“也可能這個人並不是本地的,是外來的,畢竟他是來偷東西或者搞小廣告的,這兩樣其實都很忌諱在窩邊搞事情,偷東西另說,搞小廣告,要麽是被人雇傭,要麽是給他自己搞的,我們可以嚐試查一查那些最近幾天張貼的小廣告。”
曲卿歎了口氣,點頭說:“你講的思路,都很有道理,但是調查起來,非常有難度。”
“單單這一片,就有多少居民樓,多少戶家庭,多少獨居者,多少家庭關係不睦的,小廣告就不必說了,到處都是。”
“與其這麽查,倒不如直接發個尋人啟事,或者失蹤者認領,說一個戴口罩帽子穿長袖上衣的人誰知道,請來聯係社區居委會說明情況。”
方樂合掌說:“這主意好,簡潔,怎麽,不行嗎?”
曲卿未答,她在遲疑。
這麽搞不是不行,問題是這麽大張旗鼓,孟家夫妻肯定知道警方在做什麽,到了什麽階段。
雖然那位曾從軍又從警的前偵查員,有大概率已經知曉警方在查他們家,但懷疑畢竟不是實錘。
所以曲卿完全把握不好,自己這麽做了之後的潛在影響。
所以,她好一會兒後才無奈說:“先按常規的,私底下查查吧,沒結果再說張貼告示的事。”
方樂攤攤手,示意你們要查隨你們,我就不陪著了。
這大夏天的,他連車子都不想出去,出去就意味著太陽曝曬,連個空調都沒得蹭。
中午的時候,曲卿他們還在查。
方樂則在午睡。
忽然,手機的震動把他驚醒了。
掏出來一看,竟是那個高橋派出所的張管平。
之前的時候,方樂和張管平交換了聯絡方式。
他接通後,懶洋洋問:“張老弟啊,uu看書ww.ukanshu.o什麽事啊?”
張管平那頭高興地說:“方顧問,我們段所長回來了。”
“哦,段所長啊。”
方樂過了遍腦子的記憶,才想起來說的是高橋派出所的所長,好像是叫段勇盛還是什麽的。
“我跟段所長講了我們在調查的事,尤其講了我們在查‘小王’身份的過程中,遭遇了群體劫持的事件。”
群體劫持……這個詞讓方樂一下子警醒,坐直了身體。
他想起來了,在那個林子裏,一幫路人大爺口中突兀出現的壯漢們殺出將那幫殺馬特小年輕給劫持走了。
那之後分開,張管平承諾查那幫人的事交給他就行了,他會詢問下所裏的段所長,因為段所長在這一片兒任職多年,民情更熟悉些。
而在“小王”身份確認就是孟小龍後,從方樂到曲卿對查小混混的事都沒在意,甚至都快忘了。
畢竟那不是普通人群,說不定隻是兩幫混混打架爭地盤催生的事情呢,既然沒有案子報上來,那肯定是沒出大問題……好吧,隻是因為現在這樁無頭案搞得他們焦頭爛額,無心他顧了。
但既然提到這事,方樂就不得不重視了,問:“你們段所長說什麽了?”
“段所長說,這一片兒,要說能不聲不響糾集起來好幾十號壯漢的,有組織性的群體,他隻聯想到了一個,就是‘紅花’。”
“紅花?那是啥?”
方樂立馬好奇滿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