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模一樣,幾乎一模一樣。
兩天後,在老胡的機密安排下,方樂離開了藍海市城區,到了郊區,一間房子內。
這間平房,距離最近的人煙很遠,臨近一座不大的山。
這是曾經的護林員所住的屋子,所以裏頭通了電,具備最基本的生活條件。
而房子內,不論是中間的桌子、椅子,角落的床,還是兩台近似的書架,都和案發現場很相似。
不但如此,這房子原先那扇窗戶頗為老舊,現在被打破了,重新按上了一個雙扇的玻璃窗,外頭也添加上了鐵柵欄。
而且,原先這裏是水泥的地板,為了仿真,也臨時換成了瓷磚地麵。
要說唯一有不同的,就是門的樣式了。
不過方樂對門並沒有硬性規定,隻要能關上就ok了。
真難為老胡在兩天的時間裏,就找尋到了這樣一個房子,並照著圖上還原得如此相似。
方樂對老胡道了謝,老胡再三叮囑他小心謹慎,才離去了。
一個人留在這間屋子後,方樂閉上眼睛,仔細回憶之前去過的案發現場的所見所觀,睜眼後,開始從細節去還原現場。
桌椅的位置,有些些許的錯位,更正。
第一個書架位置也要調整。
第二個書架……算了,門那裏的書架暫時別管了。
然後是書的問題。
桌子上,原先放了幾本書,還有打算用來記心得的本子。
接著,需要一個關鍵道具。
——假人。
這個也在之前的圖紙上標注好了。
餘承海一米七八的身高,體重較胖,老胡不知是不是從農家那裏買到的材料,先製作了一個長而細的麻袋,麻袋的下方分別有三處被剪開並縫合,灌注進糧食後,就得到了類人形的雙臂和雙腿的部分,上麵“脖頸”那裏又用繩子纏緊了一圈兒,腦袋的樣式也凸顯了出來。
方樂將這個較重的假人較為吃力地搬運到了那張桌對麵有著靠背的椅子上,做成假人正在讀書準備寫字的模樣。
到此,案發之前的現場模樣,應該已經完美還原了。
方樂的意圖,是讓自己代入凶手及受害者的雙重身份,完全重構整個犯罪的過程。
首先,凶手走進門的過程。
這裏可能性很多。
1,凶手有鑰匙;
2,餘承海主動開的門;
3,餘承海之前忘記了關門;
4,凶手對於撬鎖別有心得,能不留下痕跡,也不被屋內聚精會神看書的餘承海聽到動靜。
如果是1、3、4,是凶手私自進的屋子,開門的動靜沒有驚到餘承海,且房屋中間的那台書架,原本就在那裏遮擋著門口的視線,那麽凶手可以安全繞行到中間書架的一側,靠近距離中心書架不很遠的桌子這裏。
問題來了。
椅子在桌對麵,正對著門口方向,餘承海彼時應該正坐在椅子上,也即他抬頭就看得見從書架側麵拐出來的人。
這種情況下,餘承海會防禦,甚至懼怕,會奔逃,會緊急聯絡在外頭的阿誠,現場應該會淩亂,留下搏鬥痕跡之類。
可並沒有。
除非,那刻餘承海並不在座位上,而是正來回走著,凶手尋找到了一個餘承海背對著“他”的機會,突襲下上前製伏住了餘承海。
不過,餘承海是來讀書靜心的,為何還要在室內徘徊著那樣走來走去呢?
不太說得通啊。
莫非,是他當時沒有坐在椅子上,而是正站在書架前繼續選書?
這裏的話,也有兩種情況。
1,餘承海看到了凶手,畢竟凶手隻能從側麵出現來突襲他。
沒有留下搏鬥痕跡,是因為凶手身手很高明,將餘承海簡單就製服了。
2,是餘承海恰巧沒有看到,比如,被手裏拿出的一本書擋住了視線,或者彎腰去撿一本掉落的書籍,凶手趁機上前將其製服。
但按照著選書的思路,其實書架可能原先是在靠內麵牆的位置,緊貼著牆麵的,也即選書的時候,餘承海恰巧是背對著門那裏的。
問題是,這樣的情況下,凶手撬鎖進來,或者簡單的推門進來,會不會很容易驚動到餘承海呢?難道是有一台書架靠內部的牆,另一台書架立在了房屋正中遮擋了視線。
或者,還有種可能,餘承海彼時的確是背對著門口方向坐在椅子裏的的(雖然很違和),凶手在作案後,將椅子調整到了對麵,連帶桌麵上的書和本子都調了個頭,以此誤導警方思考方向?
可這是基於空想的猜測,無法證實啊。
方樂搖了搖頭,將所有分叉開的如同雜念的思緒先收攏起來。
根據以上的場景綜合分析,凶手在未得到餘承海允許的情況下,進門來行凶,可能性太多,變數也太多,成功概率難以保障,凶手如果一開始就是來殺人的,不是上策。
畢竟窗戶那裏原先是有窗戶紙的,行動前,從外麵根本看不到裏頭具體情況。
那麽,就換另一種思路,凶手的進入,是得到了餘承海允許的。
這情況下也有很多前提條件。
1,凶手是餘承海的熟人,知道他今晚在這裏,這個人是餘承海信得過的,就算突然到來也不突兀。
2,凶手是餘承海約定要見麵的人,所以其順利進來了。
3,敲門的是阿誠,阿誠當時已經被脅迫了,凶手以此誘騙餘承海開了門,或者凶手錄下了阿誠的聲音,將門騙開了。
這三個情況下,凶手都可以和餘承海很順利地近距離接觸,餘承海防備心低,襲擊就很容易成功。
之後,就是行凶過程了。
而這個案子,最詭異的倒不是凶手怎麽進門和製服餘承海的,而是殺了人之後的所作所為。
凶手(方樂)將餘承海(假人)脅迫(搬運)到了桌子和中間的書架之間隔絕開的地麵上,讓餘承海(假人)跪在地上,uu看書 .uukanshu求饒。
之後脅迫了餘承海書寫那個認罪書(甭管是匕首架在脖子上,還是凶手掌握了餘承海的其他把柄或軟肋)。
在餘承海寫完認罪書後,將餘承海打暈。
接著,先將認罪書放到旁邊桌麵上,將暈厥了的餘承海麵部朝下按在地麵,一手按住餘承海後腦,並尋找頸椎骨關節,找尋到後,另一隻持刀的手順利下刀。
這時候,鮮血會迸濺出來,濺到行凶者的臉上、衣服上。
不過這不重要,凶手大可以在行凶的時候帶一個頭套麵罩麵具什麽的,避免臉上、手上被直接迸濺到鮮血。
總之,在受害者沒有半點反抗的前提下,凶手將受害者的腦袋割了下來。
由於方樂仿真了過程,假人腦.袋被切.斷後,“脖頸”處冒出一大堆的糧食。
再之後,凶手將無頭的屍體背靠著放置在了屋子中間的書架邊,將認罪書夾在了一本佛學類書籍裏,放置在了半點不動彈的無頭屍體腿上或者小腹那裏。
咦,對了,凶手把認罪書夾在書裏,不是怕認罪書掉落,而是怕脖頸處流溢出的血將認罪書直接浸染到,汙染其上文字。
然後,凶手把腦袋帶出去(這個不重要),回來室內,布置密室現場。
方樂心弦緊繃起來。
接下來的,才是這次作案的核心要素啊……
兩天後,在老胡的機密安排下,方樂離開了藍海市城區,到了郊區,一間房子內。
這間平房,距離最近的人煙很遠,臨近一座不大的山。
這是曾經的護林員所住的屋子,所以裏頭通了電,具備最基本的生活條件。
而房子內,不論是中間的桌子、椅子,角落的床,還是兩台近似的書架,都和案發現場很相似。
不但如此,這房子原先那扇窗戶頗為老舊,現在被打破了,重新按上了一個雙扇的玻璃窗,外頭也添加上了鐵柵欄。
而且,原先這裏是水泥的地板,為了仿真,也臨時換成了瓷磚地麵。
要說唯一有不同的,就是門的樣式了。
不過方樂對門並沒有硬性規定,隻要能關上就ok了。
真難為老胡在兩天的時間裏,就找尋到了這樣一個房子,並照著圖上還原得如此相似。
方樂對老胡道了謝,老胡再三叮囑他小心謹慎,才離去了。
一個人留在這間屋子後,方樂閉上眼睛,仔細回憶之前去過的案發現場的所見所觀,睜眼後,開始從細節去還原現場。
桌椅的位置,有些些許的錯位,更正。
第一個書架位置也要調整。
第二個書架……算了,門那裏的書架暫時別管了。
然後是書的問題。
桌子上,原先放了幾本書,還有打算用來記心得的本子。
接著,需要一個關鍵道具。
——假人。
這個也在之前的圖紙上標注好了。
餘承海一米七八的身高,體重較胖,老胡不知是不是從農家那裏買到的材料,先製作了一個長而細的麻袋,麻袋的下方分別有三處被剪開並縫合,灌注進糧食後,就得到了類人形的雙臂和雙腿的部分,上麵“脖頸”那裏又用繩子纏緊了一圈兒,腦袋的樣式也凸顯了出來。
方樂將這個較重的假人較為吃力地搬運到了那張桌對麵有著靠背的椅子上,做成假人正在讀書準備寫字的模樣。
到此,案發之前的現場模樣,應該已經完美還原了。
方樂的意圖,是讓自己代入凶手及受害者的雙重身份,完全重構整個犯罪的過程。
首先,凶手走進門的過程。
這裏可能性很多。
1,凶手有鑰匙;
2,餘承海主動開的門;
3,餘承海之前忘記了關門;
4,凶手對於撬鎖別有心得,能不留下痕跡,也不被屋內聚精會神看書的餘承海聽到動靜。
如果是1、3、4,是凶手私自進的屋子,開門的動靜沒有驚到餘承海,且房屋中間的那台書架,原本就在那裏遮擋著門口的視線,那麽凶手可以安全繞行到中間書架的一側,靠近距離中心書架不很遠的桌子這裏。
問題來了。
椅子在桌對麵,正對著門口方向,餘承海彼時應該正坐在椅子上,也即他抬頭就看得見從書架側麵拐出來的人。
這種情況下,餘承海會防禦,甚至懼怕,會奔逃,會緊急聯絡在外頭的阿誠,現場應該會淩亂,留下搏鬥痕跡之類。
可並沒有。
除非,那刻餘承海並不在座位上,而是正來回走著,凶手尋找到了一個餘承海背對著“他”的機會,突襲下上前製伏住了餘承海。
不過,餘承海是來讀書靜心的,為何還要在室內徘徊著那樣走來走去呢?
不太說得通啊。
莫非,是他當時沒有坐在椅子上,而是正站在書架前繼續選書?
這裏的話,也有兩種情況。
1,餘承海看到了凶手,畢竟凶手隻能從側麵出現來突襲他。
沒有留下搏鬥痕跡,是因為凶手身手很高明,將餘承海簡單就製服了。
2,是餘承海恰巧沒有看到,比如,被手裏拿出的一本書擋住了視線,或者彎腰去撿一本掉落的書籍,凶手趁機上前將其製服。
但按照著選書的思路,其實書架可能原先是在靠內麵牆的位置,緊貼著牆麵的,也即選書的時候,餘承海恰巧是背對著門那裏的。
問題是,這樣的情況下,凶手撬鎖進來,或者簡單的推門進來,會不會很容易驚動到餘承海呢?難道是有一台書架靠內部的牆,另一台書架立在了房屋正中遮擋了視線。
或者,還有種可能,餘承海彼時的確是背對著門口方向坐在椅子裏的的(雖然很違和),凶手在作案後,將椅子調整到了對麵,連帶桌麵上的書和本子都調了個頭,以此誤導警方思考方向?
可這是基於空想的猜測,無法證實啊。
方樂搖了搖頭,將所有分叉開的如同雜念的思緒先收攏起來。
根據以上的場景綜合分析,凶手在未得到餘承海允許的情況下,進門來行凶,可能性太多,變數也太多,成功概率難以保障,凶手如果一開始就是來殺人的,不是上策。
畢竟窗戶那裏原先是有窗戶紙的,行動前,從外麵根本看不到裏頭具體情況。
那麽,就換另一種思路,凶手的進入,是得到了餘承海允許的。
這情況下也有很多前提條件。
1,凶手是餘承海的熟人,知道他今晚在這裏,這個人是餘承海信得過的,就算突然到來也不突兀。
2,凶手是餘承海約定要見麵的人,所以其順利進來了。
3,敲門的是阿誠,阿誠當時已經被脅迫了,凶手以此誘騙餘承海開了門,或者凶手錄下了阿誠的聲音,將門騙開了。
這三個情況下,凶手都可以和餘承海很順利地近距離接觸,餘承海防備心低,襲擊就很容易成功。
之後,就是行凶過程了。
而這個案子,最詭異的倒不是凶手怎麽進門和製服餘承海的,而是殺了人之後的所作所為。
凶手(方樂)將餘承海(假人)脅迫(搬運)到了桌子和中間的書架之間隔絕開的地麵上,讓餘承海(假人)跪在地上,uu看書 .uukanshu求饒。
之後脅迫了餘承海書寫那個認罪書(甭管是匕首架在脖子上,還是凶手掌握了餘承海的其他把柄或軟肋)。
在餘承海寫完認罪書後,將餘承海打暈。
接著,先將認罪書放到旁邊桌麵上,將暈厥了的餘承海麵部朝下按在地麵,一手按住餘承海後腦,並尋找頸椎骨關節,找尋到後,另一隻持刀的手順利下刀。
這時候,鮮血會迸濺出來,濺到行凶者的臉上、衣服上。
不過這不重要,凶手大可以在行凶的時候帶一個頭套麵罩麵具什麽的,避免臉上、手上被直接迸濺到鮮血。
總之,在受害者沒有半點反抗的前提下,凶手將受害者的腦袋割了下來。
由於方樂仿真了過程,假人腦.袋被切.斷後,“脖頸”處冒出一大堆的糧食。
再之後,凶手將無頭的屍體背靠著放置在了屋子中間的書架邊,將認罪書夾在了一本佛學類書籍裏,放置在了半點不動彈的無頭屍體腿上或者小腹那裏。
咦,對了,凶手把認罪書夾在書裏,不是怕認罪書掉落,而是怕脖頸處流溢出的血將認罪書直接浸染到,汙染其上文字。
然後,凶手把腦袋帶出去(這個不重要),回來室內,布置密室現場。
方樂心弦緊繃起來。
接下來的,才是這次作案的核心要素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