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搜尋工作量大,一時間還出不了結果,甚至不能企望於一定能找到。
偵破案件往往是從多條線同時下手,哪條線有突破,則主攻哪條。
現在,排除在押的劉勇,警方主要有兩個懷疑目標。
死者丈夫周良,曾對死者有所覬覦的王鳴。
警方已經對兩人執行了全麵監控,可一時之間,兩人還沒有可疑的行為暴露。
專案組內,成員們略微心躁。
曲卿認為,劉勇不是凶手的話,則是作案的間接見證者,所以又審了劉勇幾次,劉勇還是沒認罪,所做的證言,也和第一次的基本一致,曲卿甚至動用了測謊儀。
大何跟小韓被派去外勤了,她隻好跟方樂商議。
方樂分析說:“劉勇的證詞裏,仔細思量,充滿著可以琢磨的地方。”
“一是劉勇說,他到201的時候,門沒有鎖,而是簡單關著。”
“門為何沒鎖?”
“第一種可能,是妻子把門關上,但忘了鎖。”
“第二種可能,是丈夫偽裝離開,卻又回來,將門又從外麵開用鑰匙打開了,或者丈夫叮囑妻子自己過一會兒還要回來,所以妻子沒鎖門。”
“第三種可能,是妻子刻意不關門的,為了等待另外的某人。”
“這三種可能,每一種都對應著不同的思路,對應著不同的偵破方向以及犯罪嫌疑人。”
“第一種,作案者可能單純是覬覦者,劉勇及王鳴嫌疑較大。”
“第二種,周良嫌疑更大。”
“第三種,某個和伊敏有私下關聯的第三方,嫌疑最大,但目前還沒調查出這個第三者身份。”
曲卿接著分析。
“劉勇說他進去後,返身鎖上了門,但後麵進屋的人,卻是拿著鑰匙開門進入的,鑰匙從哪裏來,是真的鑰匙,還是萬能鑰匙,是原裝鑰匙,還是用某種方式配的鑰匙,如果是真鑰匙,是誰給了凶手接近周家鑰匙的機會?”
“劉勇又說作案人全程一言未發,為何一言未發,是顧忌著什麽嗎?是知道床底下藏了人?”
“劉勇還說曾聽過受害人伊敏隱約講了兩個音節的字,是什麽樣的字,名字?稱謂?救命?某類線索?”
“在死者死後,施虐和強暴還持續了一段時間,是凶手的癖好?還是基於對死者或其丈夫的仇恨?”
這些可疑點,都不知道如何解釋。
不知解釋,則不知下一步往哪方麵查。
沉悶了一會兒,方樂忽說:“要不,我們再去一趟現場把。”
曲卿想了想,點頭:“也行。”
兩人再次回到了201。
方樂提出:“不如我們來還原一下凶手的行動軌跡吧,然後咱倆從中分析線索。”
曲卿點頭。
“那麽開始了。”
“第一步,凶手開鎖,進門,這個前麵已經分析過了,略過。”
“第二步,凶手進了門後,在客廳裏站了幾秒,因為這時候劉勇聽到步伐聲停了。”
“這裏就很值得思量了。”
方樂神色凝重。
“如果入室的是個小偷,‘他’會先從客廳裏找起,看看有沒有值錢的東西,可‘他’沒有在客廳翻找,也沒有去另外一間房間內,而是直奔向臥室裏來。”
“但據劉勇描述,當時客廳裏燈光滅了,但他滾進床底下前,是將臥室燈打開了的,臥室門也是開著,也即要是對這個家以及現狀完全不熟悉的人,譬如小偷進來後,發現臥室那裏開著門,亮著燈,第一反應肯定是害怕,擔憂。”
“即便‘他’真的是小偷,想先去臥室看看家主人情況,肯定也是踮著腳,盡量將步伐放鬆,悄悄接近臥室門的。”
“可在劉勇的表述裏,那個人徑直向臥室走來,沒有半點掩飾。”
“凶手就不怕聲音驚動到臥室裏這個家裏的人嗎?”
“可‘他’偏偏這麽幹了,原因隻能是——”
曲卿立馬接口說:“凶手知道這家裏隻有伊敏一個人在,還知道伊敏已經中了藥暈厥了!”
“對!”
“伊敏中了藥,是發生在服了牛奶之前,而劉勇進來,則是在周良離開,伊敏將室內燈都關閉了之後,劉勇才進的樓,來的201。”
“如果下藥的不是丈夫周良,那麽就是另一個人,在周良離開之後,劉勇進去之前,這個人進了201,利用紅酒,或者和那頓晚餐一樣的食物,後續給伊敏下了藥。”
“可這其中的時間,不足10分鍾,樓門口一直被劉勇盯著,他沒提到看見任何人,那個人是怎麽瞅準了這幾分鍾時間,神秘進到201的?”
曲卿解讀:“第一,這個人本來就住在樓內,或藏在201門外附近,第二,這個人自一開始就藏在201,譬如這家裏另外一間主要用來放置雜物的房間裏,所以周良一走,他就能馬上出來,利用估計還沒收拾掉的紅酒、食物之類,u看書 ww.uukanshu渾水摸魚,讓伊敏服藥。”
“問題是,這個下藥的,和後麵又利用鑰匙開了鎖進門的凶手,是一個人嗎?還是說——”
方樂接話:“這個人就是凶手,其給伊敏服了藥之後,先離開了,後頭認為藥效發作了,所以返回來,對伊敏施暴、加害,這種情況下,凶手的作案意圖毫無疑問就是殺人,強暴隻是附帶的,或者說,是一種仇恨讓其對死者施暴,什麽仇恨,普通的仇?情仇?”
“當然,”曲卿補充,“也不排除施暴隻是凶手刻意布置成的假象。”
這些通過演繹法分析出的思路,很詳盡、周全,但是依舊無法鎖定偵破方向。
所以方樂繼續說:“接著第三步,凶手進入臥室之後。”
“據劉勇說,躲在床底下,被床單隔絕的他,什麽都看不到,隻能靠聽,判斷凶手的動靜。”
“凶手並沒有馬上對伊敏施暴,而是繞著床,做了些什麽事。”
“‘他’能做什麽事呢?”
方樂看著床四周。
床的一頭,頂著牆,兩側一側是床頭桌,另一側不遠,則是一麵靠牆的立櫃,立櫃頂端,放著幾個盒子。
會不會,凶手繞床走,是為了調查這兩個地方呢?
方樂特意脫下了鞋,踩在床邊,攀著立櫃頂部,盯著那幾個盒子一段時間,忽然吃了一驚。
他發現了不尋常的地方!
偵破案件往往是從多條線同時下手,哪條線有突破,則主攻哪條。
現在,排除在押的劉勇,警方主要有兩個懷疑目標。
死者丈夫周良,曾對死者有所覬覦的王鳴。
警方已經對兩人執行了全麵監控,可一時之間,兩人還沒有可疑的行為暴露。
專案組內,成員們略微心躁。
曲卿認為,劉勇不是凶手的話,則是作案的間接見證者,所以又審了劉勇幾次,劉勇還是沒認罪,所做的證言,也和第一次的基本一致,曲卿甚至動用了測謊儀。
大何跟小韓被派去外勤了,她隻好跟方樂商議。
方樂分析說:“劉勇的證詞裏,仔細思量,充滿著可以琢磨的地方。”
“一是劉勇說,他到201的時候,門沒有鎖,而是簡單關著。”
“門為何沒鎖?”
“第一種可能,是妻子把門關上,但忘了鎖。”
“第二種可能,是丈夫偽裝離開,卻又回來,將門又從外麵開用鑰匙打開了,或者丈夫叮囑妻子自己過一會兒還要回來,所以妻子沒鎖門。”
“第三種可能,是妻子刻意不關門的,為了等待另外的某人。”
“這三種可能,每一種都對應著不同的思路,對應著不同的偵破方向以及犯罪嫌疑人。”
“第一種,作案者可能單純是覬覦者,劉勇及王鳴嫌疑較大。”
“第二種,周良嫌疑更大。”
“第三種,某個和伊敏有私下關聯的第三方,嫌疑最大,但目前還沒調查出這個第三者身份。”
曲卿接著分析。
“劉勇說他進去後,返身鎖上了門,但後麵進屋的人,卻是拿著鑰匙開門進入的,鑰匙從哪裏來,是真的鑰匙,還是萬能鑰匙,是原裝鑰匙,還是用某種方式配的鑰匙,如果是真鑰匙,是誰給了凶手接近周家鑰匙的機會?”
“劉勇又說作案人全程一言未發,為何一言未發,是顧忌著什麽嗎?是知道床底下藏了人?”
“劉勇還說曾聽過受害人伊敏隱約講了兩個音節的字,是什麽樣的字,名字?稱謂?救命?某類線索?”
“在死者死後,施虐和強暴還持續了一段時間,是凶手的癖好?還是基於對死者或其丈夫的仇恨?”
這些可疑點,都不知道如何解釋。
不知解釋,則不知下一步往哪方麵查。
沉悶了一會兒,方樂忽說:“要不,我們再去一趟現場把。”
曲卿想了想,點頭:“也行。”
兩人再次回到了201。
方樂提出:“不如我們來還原一下凶手的行動軌跡吧,然後咱倆從中分析線索。”
曲卿點頭。
“那麽開始了。”
“第一步,凶手開鎖,進門,這個前麵已經分析過了,略過。”
“第二步,凶手進了門後,在客廳裏站了幾秒,因為這時候劉勇聽到步伐聲停了。”
“這裏就很值得思量了。”
方樂神色凝重。
“如果入室的是個小偷,‘他’會先從客廳裏找起,看看有沒有值錢的東西,可‘他’沒有在客廳翻找,也沒有去另外一間房間內,而是直奔向臥室裏來。”
“但據劉勇描述,當時客廳裏燈光滅了,但他滾進床底下前,是將臥室燈打開了的,臥室門也是開著,也即要是對這個家以及現狀完全不熟悉的人,譬如小偷進來後,發現臥室那裏開著門,亮著燈,第一反應肯定是害怕,擔憂。”
“即便‘他’真的是小偷,想先去臥室看看家主人情況,肯定也是踮著腳,盡量將步伐放鬆,悄悄接近臥室門的。”
“可在劉勇的表述裏,那個人徑直向臥室走來,沒有半點掩飾。”
“凶手就不怕聲音驚動到臥室裏這個家裏的人嗎?”
“可‘他’偏偏這麽幹了,原因隻能是——”
曲卿立馬接口說:“凶手知道這家裏隻有伊敏一個人在,還知道伊敏已經中了藥暈厥了!”
“對!”
“伊敏中了藥,是發生在服了牛奶之前,而劉勇進來,則是在周良離開,伊敏將室內燈都關閉了之後,劉勇才進的樓,來的201。”
“如果下藥的不是丈夫周良,那麽就是另一個人,在周良離開之後,劉勇進去之前,這個人進了201,利用紅酒,或者和那頓晚餐一樣的食物,後續給伊敏下了藥。”
“可這其中的時間,不足10分鍾,樓門口一直被劉勇盯著,他沒提到看見任何人,那個人是怎麽瞅準了這幾分鍾時間,神秘進到201的?”
曲卿解讀:“第一,這個人本來就住在樓內,或藏在201門外附近,第二,這個人自一開始就藏在201,譬如這家裏另外一間主要用來放置雜物的房間裏,所以周良一走,他就能馬上出來,利用估計還沒收拾掉的紅酒、食物之類,u看書 ww.uukanshu渾水摸魚,讓伊敏服藥。”
“問題是,這個下藥的,和後麵又利用鑰匙開了鎖進門的凶手,是一個人嗎?還是說——”
方樂接話:“這個人就是凶手,其給伊敏服了藥之後,先離開了,後頭認為藥效發作了,所以返回來,對伊敏施暴、加害,這種情況下,凶手的作案意圖毫無疑問就是殺人,強暴隻是附帶的,或者說,是一種仇恨讓其對死者施暴,什麽仇恨,普通的仇?情仇?”
“當然,”曲卿補充,“也不排除施暴隻是凶手刻意布置成的假象。”
這些通過演繹法分析出的思路,很詳盡、周全,但是依舊無法鎖定偵破方向。
所以方樂繼續說:“接著第三步,凶手進入臥室之後。”
“據劉勇說,躲在床底下,被床單隔絕的他,什麽都看不到,隻能靠聽,判斷凶手的動靜。”
“凶手並沒有馬上對伊敏施暴,而是繞著床,做了些什麽事。”
“‘他’能做什麽事呢?”
方樂看著床四周。
床的一頭,頂著牆,兩側一側是床頭桌,另一側不遠,則是一麵靠牆的立櫃,立櫃頂端,放著幾個盒子。
會不會,凶手繞床走,是為了調查這兩個地方呢?
方樂特意脫下了鞋,踩在床邊,攀著立櫃頂部,盯著那幾個盒子一段時間,忽然吃了一驚。
他發現了不尋常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