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著曲卿三個回歸警局,方樂第一時間到留置室見了胖子齊震。


    “那次你跟受害人何大江見麵,到底都談了什麽,有沒有發生什麽衝突?”


    隔著欄杆的齊震一陣迷糊,經方樂提醒後,才說:“沒有呀,那次我剛入職不久,他就專門派人……就是派那個姓許的人事部經理開車把我送過去了,就是簡單問了問我的個人生活情況,瞎聊了一陣,老頭挺好,挺和藹的,其他就沒說了。”


    “然後你就被送走了?”


    “是啊,老頭說下次還請我到他家裏做客,我都還受寵若驚呢。”


    “那次之後不久,你就主動辭職了?”


    胖子似乎聯想到了那次的猥褻事件,麵上憤憤然,不過也沒說什麽,簡單點頭。


    “那你之前,認不認識何大江?”


    胖子搖頭:“聽都沒聽過。”


    這就太怪了。


    什麽都沒有說,將一個根本沒見過麵的胖子叫到家裏,好生招待。


    但在之前對金鼎公司的走訪中,員工們無意中透露的何大江,卻是個比較嚴厲的人,老員工沒被訓斥過的很少。


    他為何對胖子那麽和善?太不可理解了……


    但也正是如此,雖然前頭現場調查時的疑惑點無法解讀,方樂反而更確信了胖子不是凶手的念頭。


    大公司裏的利益之爭,通常都是很複雜的。


    何大江這種退居二線的大老板,沒有道理主動接觸一個新人,更何況胖子在和何大江接觸後的不久,就出事辭職了。


    世上沒有那麽多的巧合的……


    ——


    “那個叫程菲的女職員聯絡不到?”


    一隊辦公室內,曲卿問大何。


    程菲,就是曾經指控齊震猥褻她的女職員,那件事之後就辭職了。


    大何點頭,說:“她留在公司裏的聯係方式,以她的身份注冊的手機號,都打不通,她最近的一個住址是個出租房,人早已不在了,現在也不知道是不是還留在藍海市。”


    或許,是因為那件事打擊太大,導致程菲中斷了一切曾經的往來。


    也或許是別的情況,跟案件相關的。


    曲卿命令:“這個程菲,可以慢慢查,但一定要找到其本人,確認事實。”


    大何忙說:“明白。”


    曲卿沉思片刻,捋順著案件到此為止的進展,以及待查的事。


    現在唯一的嫌疑人,就是齊震,物證、監控證據、間接的人證也都有了。


    但總覺得,動機方麵,還不是那麽確切。


    齊震為何要去殺害何大江?他就算憎恨金鼎科技,不是應該去報複那個女職員,報複主事的總裁何毓文嗎?跟已經退居二線的何大江,有何關聯?


    換個角度講,如果何大江死了,得利者會是誰?


    曲卿忽然有了個決斷,她吩咐小韓說:“小飛,你再去把齊震提到審訊室。”


    “啊,師姐,我們還要審什麽?”


    齊震已經被審過好幾次了,都不承認殺了人,態度頑固。


    曲卿緩緩說:“問問他,那個所謂的綁架到底怎麽回事……”


    ——


    如果胖子根本不是凶手,凶手另有其人,那麽所謂的完整和完美的證據鏈,就一定在某個地方,存在著破綻!


    方樂聯想到了自己一個月內補的一部日劇,是關於刑事案律師的。


    那個律師主角最核心的一條行動原則,就是“實證主義”。


    在實證中,尋找各種物證、證詞中的破綻,從而證明委托人無罪,查出真正的凶手!


    根據胖子的描述,他那一夜是在買了包子回來的路上,被迷暈的。


    胖子的家方樂知道,那家包子鋪,方樂同樣知道,甚至胖子外出的習慣,方樂也很熟悉。


    這家夥是標準的死宅個性,出門基本不帶在外頭停留的,買完東西都是快速返家。


    胖子說自己當晚是23點20分出門,包子鋪子距離他家不遠,那麽假設是23點30分買完東西(買東西的時候,老板肯定可以作證,因為胖子是那裏的常客),他要作案,就必須盡快在23點55分之前,抵達案發所在的綠都花園那裏,殺死受害人,繼而潛逃。


    這之中,就有個路段用時的問題。


    根據就近原則,方樂先來到了綠都花園小區門口。


    雖然這裏的居戶都是有錢人,但出租車以及跑滴滴的也不少。


    方樂上了一輛車,亮了亮之前特意到atm機那裏取出的現金,800塊。


    “到錦繡小區(胖子家小區),西門那裏,必須以最快的速度趕到,不論是抄近路也好,闖紅燈也好,總之快速到達,這800塊就是你的了。”


    會有誰跟錢過不去,出租車馬力十足地衝了出去,幾有跑車的風範。


    到了地點後,方樂看了看自己手表的時間,一喜,順手將錢甩給了司機。


    他從綠都花園到錦繡小區,一共用了45分鍾的時間,這還是中途幾乎沒有耽擱過,抄了些近路的用時。


    胖子如果在23點30分,乃至更早一些的25分買完包子,想抵達綠都花園,最快也是次日的0點10分了,怎麽可能在15分鍾之前的55分時,在半個小時內,出現在那個家裏,刺殺了何大江呢?


    那麽,就隻剩一個點需要證明了。


    他快速奔往那處包子鋪。


    誰知,半道遇上了曲卿三人。


    曲卿也是問清了齊震所描述的遭遇,來做證實的,雙方正好目的重疊了。


    那個包子鋪門麵不大,上麵貼著時間表。uu看書w.uknshu.om


    包子鋪每天固定時段營業,上午是從6點開始,到13點結束,下午到晚上則是16點30分開始23點30分結束。


    包子鋪不大,隻有老板和兩個夥計。


    看著胖子的照片,老板很快就認出來了,並且承認說:“我認識他,他是我們的常客了,經常來買包子。”


    曲卿問:“那他昨晚有沒有來買過包子,是幾點幾分?”


    老板想了想,說:“是離打烊還有半個小時,23點左右吧。”


    方樂一怔,急了,猛然抓住了店老板的衣袖。


    “老板,你確認,他是23點就來了?”


    23點買了包子,再坐車到綠都花園,中間有55分鍾,那就綽綽有餘了。


    那麽他之前認為的實證出來的胖子不可能作案的結論,就會被推翻。


    方樂發難性的視線,讓老板嚇了一跳,再次想了想,確認說:“不會錯的,我的兩個夥計掐著點下班,最後一個就是11點整走……我還覺得他(胖子)昨天怎麽來早了呢,因為平時他都是快到閉店的時候才來買包子的。”


    將激動的方樂拉走,曲卿指了指不遠處一處小區樓體監控,說:“要證實齊震幾點來買過包子,問問它就行了。”


    調出監控,已經是半個小時後了,在小區的安保監控室裏,方樂看到了監控記錄,心涼了半截。


    記錄清晰地顯示著,5月4號的夜間23點左右,胖子出現在了包子鋪前,買了包子,返身離開。


    根本不是他所說的23點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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