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他自己說的?”


    一隊辦公室內,曲卿聽到了方樂的解釋。


    方樂肯定點頭:“胖子從昨晚到被抓,一直遭遇著綁架,而他被抓時,已經淩晨2點鍾,他是不可能犯案的,你們抓錯人了。”


    “那麽,你可能是受到欺騙了。”


    曲卿這麽說。


    見方樂要辯駁,她抬手製止住,說:“我們已經準備齊全了充足的材料,打算進行初審,有什麽問題,你會在預審環節裏得到答案的。”


    隔著審訊室的玻璃窗,方樂焦躁地旁觀著第一場的審訊。


    曲卿親自主審,韓小飛做筆錄員。


    在審訊椅上被拷著的胖子,惶惶然。


    “齊震,這個視頻裏的人,是你嗎?”


    曲卿將筆記本電腦的內容,由桌麵推過去讓胖子辨認。


    那是個小區內夜燈下的行走視頻,時間為05-04-23:58分。


    胖子疑惑了下,點點頭。


    視頻裏的穿著打扮,正是平時的他,體態相貌,更是一目了然。


    “那麽你就是承認,昨天深夜的11點58分時,你出現在過綠都花園了?”


    “啊?昨天深夜?沒有啊,昨天我被——”


    “好了,你隻需要回答我問的問題。”


    胖子老實了,閉嘴不言。


    “接著看,這兩段視頻裏的人,是不是也是你?”


    再次有兩段視頻被播放了出來,同樣是深夜公開路段裏,某個胖子於路燈下行走的片段,隻是時間不同,分別是5號的0點14分,以及0點的33分。


    胖子看了看兩段視頻,同樣點了點頭,但也很疑惑的樣子。


    “0點14分的視頻,則是你行經過一條馬路時,被路麵監控拍攝到的,0點33分這個視頻,是你出入西南路新新小區時被那裏的攝像頭拍下的。”


    “根據時間先後,地點次序,可以解釋為,你曾先出現在過綠都花園,之後經過幾條街區,步行半個多小時後,來到了新新小區,你到新新小區做什麽去了?”


    “我、我沒去那裏。”


    “你撒謊,新新小區所屬的派出所接到舉報,說小區內有嫖娼窩點,於是夜間出動,突擊抓捕,其中一位嫖客脫逃,卻最終被民警在附近一條主街上抓獲,那是在淩晨2點鍾左右,被抓的正是你。”


    “我、我……”


    胖子沒法辯駁,低下了頭,卻又說:“抓的是我,可、可我沒嫖娼啊。”


    “有沒有嫖娼,會有證人證實的,但你需要向我們解釋一下,為何你被捉到的時候,赤身裸.體,你的衣服哪裏去了?”


    “我不知道啊,我被——”


    曲卿再次打斷了他,說:“我替你解釋一下……”


    “從新新小區,到你被抓的街區之間,我們廣泛派出人手,搜索了垃圾桶、暗角,終於在一處地方,發現了一個用黑色垃圾袋包裹起來的遺棄物,裏麵有成套的衣服、一把帶血的匕首,尼龍絲襪頭套,匕首上的血跡經證實是屬於被害人的,匕首上的指紋全都是你的,衣服也是你的,黑色的衣服上,還有噴濺上去的血點,血點同樣屬於被害人。”


    “你遺棄衣服,不是匆忙奔逃中沒機會穿,而是刻意脫下來丟棄掉的,因為你既需要處理掉凶器,也需要處理沾染上受害者血跡的衣服。”


    “再看這一個視頻,這是受害者家裏院子裏錄下來的,時間是4號的23點55分,你正從受害者家裏的主宅門口出來,雖然戴著絲襪頭套,但經麵部和體型的提取比對,正是你本人。”


    “所以你昨晚開始的整體行蹤就是:先去了綠都花園,潛入了被害人家中,殺死了被害人,接著出來,離開了綠都花園別墅區,步行過了幾條街,來到了新新小區進行嫖娼,在民警突擊時,倉皇逃脫,中途遺棄了物證,直到被抓進派出所,再被我們通過協查查找出來行蹤,找到你本人。”


    這時候,胖子一下子激動起來,想從椅子上站起。


    “我沒殺人,沒去過那個小區,也沒去嫖娼,不是我,真的不是我——”


    旁邊看守的警察連忙上前壓製住。


    “那麽,這個人你認識嗎?”


    曲卿忽然調出一張放大後的照片到筆記本屏幕上。


    那是個看著60歲左右的男子,沉穩老練,坐在一張講究的藤椅上。


    齊震看了看照片,初始疑惑,繼而聯想起了什麽的樣子,麵色一慌,搖頭說:“不、不認識。”


    曲卿目光灼灼,說:“第一眼的時候,你或許真的不認識,因為這個就是受害者,但照片裏的穿著打扮,和他受害時並不一致。”


    “齊震,你的殺人證據鏈已經初步成型,我們的細節證據隻會越來越多,所以,現在是你坦白的最好時節,我們還可以算是你自首。”


    “我沒殺人啊,我沒有……”


    留下激動的胖子在審訊室裏,曲卿出來,方樂忙迎上去。


    “曲隊,你為什麽不聽一聽,胖子之前對我的那種解釋?”


    他很有些不滿,審訊中胖子明顯有數次想說出自己被綁架的事,都被曲卿打斷了。


    曲卿認真地看了看他,歎口氣說:“方樂,u看書 ww.uukashu 我告訴你個刑警辦案的基本原則吧,重物證,輕口供。”


    “他對你說昨晚一直是被綁架狀態,但我們目前所發掘的證據,卻是和他那種說法相反著的,他根本沒有被綁架,而是做了案,然後去嫖娼,他對你說了謊。”


    “不,胖子不會在這種事上,對我說謊的。”


    “恰恰相反,正是這種涉及到殺人的犯罪,他才不會對你說真話。”


    “可、可他那麽膽小,怎麽會……”


    “不要用平時外在的表現,去分析犯罪時候的心理,更何況,就在剛剛,最後關頭,在你的眼皮子底下,你的這位好友就撒了一個謊。”


    “什麽謊?”


    “他說自己不認識受害人,但瞞不過我的眼睛,他認識。”


    方樂頭腦一時混亂。


    胖子會對他說謊嗎?


    那是他兄弟啊。


    可曲卿說的,又不是沒道理。


    他一下無計可施,剛當上顧問的自己,在查案上依舊接近於一個小白。


    所以他隻能盲目地給自己兄弟側麵說好話。


    “就算是這樣……現在說他就是凶手,下結論也太快了嗎?”


    “所以,我們的後續調查還在繼續著,會進一步補完證據鏈,如果出現了相反的證據,不排除能解脫他的嫌疑。”


    這時候,大何出現了,低聲講了一句。


    “頭兒,嫌疑人嫖娼的那個妓女,原先被關在那個派出所,身份篩出來了,已經帶來,是不是可以審了?”


    曲卿側身看向方樂,意味不言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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