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就擺在眼前,很多盜墓賊一輩子都碰不到一座全灌漿墓,怎麽可能輕易放棄它。


    再說,這不是一個人的利益,這是我們一幫人的利益。


    把頭猶豫再三,最終對我說了八個字:


    “路上小心,速去速回。”


    我點點頭,將老福的獵槍背在身後,又拿了把手電,火急火燎的離開了營地,希望明天晚上能趕回來。


    山裏路難走,晚上更難認清方位,但我記路能力很強,我不像田三久那個路癡,就是在迷宮裏我也能走出來。


    樹林中總能聽到某種野獸的叫聲,我害怕碰到狼和熊,所以一直把獵槍攥在手裏。


    那時候的手機可以一個月不衝電,我提心吊膽的走在迷魂林中,看了看時間,晚上11點50,在過10分鍾就是12點整。


    迷魂林中一片死寂,霧氣彌漫,有的樹枝長的奇形怪狀,像是人吊在樹上。


    “誰!”


    我猛的回頭。


    沒人,是樹枝,自己嚇自己了。


    後半夜一點,我打著手電走出了迷魂林。


    月光慘白無比,照在空無一人的山間小路上,像是來到了陰間。


    冷風一吹,我忍不住打了個寒潮。


    拉緊拉鏈,繼續快步趕路。


    一個多小時後,我停下來短暫休息,因為有些疲憊,就點了根煙提神,蹲在地上抽。


    “那是什麽?”


    “那是個人?”


    我突然看到,在對麵的半山腰上,出現一個奇怪的“小白點”,而且這個小白點還一閃一閃的。


    我以為自己眼花了,揉揉眼在看,沒看錯。


    如果是人,誰大半夜會跑這裏來?現在淩晨3點多!而且人為什麽會一閃一閃的?


    我臉色一變,媽的,不能是孤魂野鬼吧?


    我有點怕,丟了煙頭趕快跑。


    不巧的是,那個半山腰恰巧是我的必經之路,如果我不從那裏翻下去,就要沿著獨龍河,多走三十裏路。


    沒辦法,硬著頭皮上,說不定那隻是個掛在樹枝上的白塑料袋兒。


    爬上山頭,我低頭走路,什麽都不看,也不說話。


    我知道幾個一個人走夜路的禁忌。


    不要唱歌,不要一個人自言自語,一旦唱歌說話,某些髒東西可能會覺得你在害怕,在虛張聲勢,髒東西一旦覺得你怕了,它就會下意識跟著你走。


    不要吹口哨,不要回頭,也不要拿著手電筒亂照,因為保不齊你會突然照到什麽東西。


    還有最最重要的一點,我以前聽村裏張老頭講的,走夜路千萬不要脫衣服,因為脫衣服時的動作會完全蓋住人肩膀上的三盞陽火,陽火一黑就要出事。


    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我老感覺背後有腳步聲,就是有人跟著我走,我不敢回頭看。


    突然。


    有隻冰冰涼的手,輕輕拍了拍我肩膀!


    我槽!


    我猛的一回頭,舉槍就要打。


    “如索得波飲拜!”(藏語)


    一個一身白衣,頭戴頭燈,身背竹婁的年輕女孩兒趕忙舉起手,她慌裏慌張,對我用藏語解釋。


    我愣在了原地。


    這不是夏爾巴部落的小仙女嗎?


    “是你!”


    “大半夜你怎麽會跑到這裏來!你剛才嚇我一跳,我以為是孤魂野鬼。”


    她顯然聽不懂我說話,嘰裏呱啦一頓解釋,操蛋的是,我也聽不懂她說什麽。


    我說剛才怎麽一個小白點一閃一閃的。


    原來是她頭燈壞了,她剛才帶著頭燈在半山腰走路,時亮時滅。


    她很漂亮,我對她有好感,所以我願意聽她講聽不懂的藏語。


    我看背簍裏裝了很多像酸棗核一樣的東西,很多還帶著葉子,我大概明白了,她是晚上來山裏采藥,這種藥我起初不知道是什麽東西,後來知道了這是四川產的一種藥,叫“補骨脂”,每年十月份是最佳采摘期,主要作用是治療一些身體虛弱的小毛病。


    “你頭燈壞了?”我指著她頭說。


    她懂了,點點頭。


    “你沒燈,害怕是吧?”


    她點點頭。


    “那你跟我走?行吧?”


    “我正好出山有事兒,順便把你帶出去,要不然沒燈你路都看不見,在說,這山裏保不齊有什麽髒東西。”


    她疑惑的看著我,顯然又沒聽懂。


    我直接抓起她胳膊,帶著她一道走。


    因為知道我是部落的朋友,所以她並未反抗我。


    路上我回頭看她,越看越好看,這就是少數民族的優秀基因,不施粉黛,不用任何化妝品,一張美人臉精雕細琢,渾然天成。


    這要是在化上妝,那肯定會不得了,秒殺電視上百分之九十五的女明星。


    剛才的恐懼感,瞬間被我忘了個一幹二淨。


    因為聽說有的藏民會說英語,我笑著問她:“我次有內幕?”


    沒想到,她真能聽懂!


    她說了聲:“突卡其。”


    這應該是“謝謝你”的意思。


    我還想用英語說,可是我不太會其它的。


    “我!買內幕一子!項雲峰。”


    她背著竹筐,看著我噗嗤一聲笑了,又趕忙用手捂住嘴。


    “你今年多大?”


    “有沒有十九歲?我今年二十了,我能當你哥哥。”


    “你想不想有一天離開夏爾巴部落,去外麵的世界看看?去大城市,你要是想去的話,我可以帶你走,我這個人去過很多地方,我什麽都懂。”


    不知道她聽懂了還是沒聽懂,隻是微笑著對我搖搖頭。


    從咋米王妹妹那個野女人來看,夏爾巴部落的婚姻風俗十分開放,女的可以未婚先孕,也可能會同時嫁好幾個老公。


    一聯想到這些,在看她,我心裏十分的難受,我不想她那樣,一點都不想。


    我項雲峰不是和尚,我二十歲的年紀,怎麽會不想女人?


    小萱對我來說,太熟悉了,就像親妹妹,兔子不吃窩邊草,這句話是有道理的。


    我以前並未正視過自己的感情問題。


    李靜,白老板,小雞腳婆,葉子,小美,她們哪個也不差,隻是我對她們沒那種心跳的感覺,再有一點,我這個人很怕麻煩。


    男的不管有沒有錢,一定要有自製力,如果沒有自製力,遲早會完蛋。在感情這一方麵,我很佩服田三久,他對自己有嚴格的自我約束,除了洛袈山,她不會在看別的女人第二眼。


    在拉起她手的那一刻,我感覺很強烈。


    把頭的春天已經飛走了,但我小項把頭的春天要來了。


    我要光明正大的,帶走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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