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離決賽的時間還早,現在甚至連天都還沒暗下。


    李奇悠悠地走在路上,突然感到有些無聊,這種感覺他已經很久都沒有感受到過了。


    以前我都是在幹嘛啊......


    皺起眉頭想了想以前的日子,沒有交女朋友,也沒怎麽跟遠方的親戚有什麽聯係,也幾乎沒有出去旅過遊,似乎......


    從早到晚都是窩在房間裏碼字。


    “嘖嘖......現在想起來心裏還真是有些不是滋味。”


    這時,街邊一個小夥子在推銷自己的書。


    李奇看著他,想到了曾經自欺欺人地催眠過自己的話:我跟喬布斯那些大佬還是有很多共同點的,至少我們的大學都沒畢業。


    隻不過他是從牛津那樣的世界級名校退學,而李奇則是從一個名不見經傳的小專科退學。


    他感到那樣的日子很無趣,其實想畢業很簡單,特別是一些不是很好的學校,他們為了類似於像“畢業率”這樣各種各樣的數字,基本不會怎麽難為本校的學生。


    當然,學分差的太多,畢設太不用心,答辯不過,你也很難拿到畢業證或者學位證書。


    李奇上的是專科,而且是個自己並不感冒的專業,雖然他選擇上這所學校的初衷隻是為了體驗一下專科學校是不是真的像網上或者傳聞中那麽的不堪,但最後他還是沒能成功畢業。


    甚至連畢設都沒做,買都懶得買。


    最後的結業證都是找別人幫忙拿回來的。


    看似瀟灑,其實背後的艱辛也隻有他自己知道。


    大學的幾年他主要都是在嚐試著各種行業,包括送外賣,送快遞,掃大街,這些不是很吃能力的工作,也進了公司做過一些文員工作,跟著幾個工程師忙前忙後,中間自己也做了點小生意。


    他隻有一個目的,就是想要搞明白到底哪條路才最適合自己。


    藝術?


    編程?


    教師?


    還是創業?


    但行業接觸的多了之後,看的人也多了,接觸到的一些所謂的“規則”也多了起來。


    明麵上的規則,暗地裏的規則。


    讓他由衷地感到惡心,抵觸。


    玫瑰很美麗,是因為它的花朵長在上麵,花團錦簇,綿香迷人。


    但花朵的下麵是綠葉,綠葉的下麵是長滿了尖刺的身體。


    身體再下麵是漆黑的土壤,夾雜著腥臭的排泄物,還有昆蟲的屍體。


    這些都是那些嬌豔花朵能夠盛開的必要條件,可這並不能掀翻繁華之下,盡是艱辛的本質。


    越是生活在底層,越是要在這樣的環境下艱難生活。


    想要改變階層,就要往上爬,踩著牛糞,越過屍體,握著尖刺,一步一步,一點一點,哪怕渾身腥臭,哪怕滿身傷疤。


    這也是為什麽大部分的人終其一生都隻能碌碌無為的原因。


    層次的改變太過艱難,很多人在半路上鬥誌就已經被磨滅。


    還有一些,明明本來就不是開花的料,卻被長輩,前人灌輸著綻放在陽光之下的夙願,終此一生。


    當然,有一點毋庸置疑,那就是讀書是改變命運最好的選擇。


    讀書也是提高階級最穩妥的選擇。


    最好,最穩妥,卻並不代表最適合,也不代表最唯一。


    每個人都應該擁有自己的人生,自己的想法,自己的思想,是根,那就老老實實地紮身泥土,做好自己,讓自己跟泥土的契合度更深;


    是莖,那就努力讓自己變得粗壯,讓防範外敵的尖刺生的更尖銳,讓抵擋風沙的軀幹更粗壯;


    是葉,那就認清楚自己,搞明白自己的定位,做好自己陪襯的工作,德雲社之所以能叫德雲社,並不僅僅是因為一個郭德綱,旁邊的於謙同樣功不可沒。


    至於那些花骨朵兒,也要明白自己身上肩負著的巨大責任,養料都運送到你的嘴邊,任你享用,你的任務就是開出最嬌豔的花兒。


    李奇不想當根,不想當莖,不想當葉,也不想當花。


    他不想按照別人的安排走下去,他要走自己的路,他不喜歡玫瑰。


    所以他拒絕按照玫瑰的那一套生長下去。


    他知道自己是個什麽東西,不是花,不是草,也不是樹,而是個人。


    人擁有自己的情感,擁有自己的思想,擁有自己的規劃,擁有自己的人生。


    一萬朵兒玫瑰插在一起,你就是天王老子來也很難分清哪朵是哪朵兒。


    而一萬個人站在一起,你可以很明確地說出他們的名字。


    李奇想要活成自己的樣子。


    所以他最終選擇了全職寫小說。


    理想很美好。現實很骨感,美好的東西很多都會被扼殺在搖籃裏,每個行業都有每個行業的難處,寫小說也一樣,那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自古以來,寫小說的人都很少有大富大貴的。


    為什麽?因為自恃清高,你想憤世嫉俗,你想暢所欲言,你就要做好被封殺的準備,以前的皇帝也好,後來的總統也好,亦或是現在,每個領導者的身上都肩負著維持民族團結,保證國家統一的重任。


    或許在幾百年後,幾千年後,你的作品會被後人發現,嘖嘖,好書,嘖嘖,發現寶藏了。


    有什麽用呢?


    李奇是個俗人,也是個明白人,虛名對他而言無用,就算真的寫出了什麽曠絕古今的大作來,自己也很難過好自己這一生。


    他所要追求的,很簡單,一個字,錢。


    所以他選擇了網絡文學。


    作為一種大多數人娛樂消遣的網絡文學。


    被傳統文學嚴肅文學鄙視的網絡文學。


    同樣是幾千幾百個常用漢字的排列組合,憑什麽人家要花錢來看你的書,這就要考驗你能否掌握住人心,能否掌控住讀者的嗨點,當讀者給你寄刀片催更的時候,你就已經成功一半了。


    “明白了嗎?你有這個時間還不如自己再去想想劇情。”


    晃了晃神,李奇突然發現自己身邊不知道什麽時候已經圍了一圈的人,而自己,拉著剛才那個推銷小說的年輕人的手臂,很顯然,自己剛剛心裏的話都被說了出來。


    “那個......冒昧地請問一下!”


    旁邊一個戴眼鏡的小胖子站了出來。


    “請問你剛剛說的話還有故事是你親身經曆的嗎?還是......你是個小說家嗎?我好像看過小說,那個作者也在一章裏麵說過跟你類似的話,但是那個作者好像死了......”


    李奇一愣,uu看書 wwuuansucm 趕緊鬆手,抱歉地對著眾人笑了笑,欠身溜進了小巷子之中。


    與此同時,一個黑影,悄悄地跟在了李奇的身後......


    ......


    “啪......呼——還有多久......”


    “老板,現在才7點,你可以再休息一會兒,時候到了我會把您叫醒的。”


    男人沉默了一下,點了根煙。


    “除了那家夥,還剩幾個人。”


    “回老板,還有兩個。”


    煙卷在黑暗中緩慢但堅定地燃燒著。


    男人起身。


    “把那兩個家夥的位置發給我,我等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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