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幹部說,錢還沒到手,村裏的會計就已經把每家每戶該分的錢公榜張貼出來了,錢一到,該分的錢就分下去了。有的人拿著錢一整夜一整夜不敢睡覺,其中有一戶的錢還被親戚偷走了,幸好警察破案及時才沒造成損失。
副縣長說,至於簽訂合同的時限,也屬正常,如果,隻是幾年幾年簽,承包村民們的說法多少還是證實了官方的說法。隻要提到兩年前的事,他們就一再強調村民們並不知情,強調承包老板與前鎮政府官*商*勾*結欺騙了村長。否則,村長怎麽會以那麽低的價格,簽了那麽長的時間。副縣長早就做足了準備工夫,從合並前的那個鎮調來了一直調解這項工作的幹部。
那幹部說,那時候,雖然還沒完善村民自治,村裏的大小事務可以由村長作主,但村長還是與幾個村裏德高望重的父老商量過這件事。我們也可以從兩點證明,村民是知情的。
那幹部說,承包老板把承包款送到村長手裏時,全村為了慶賀,還燒了鞭炮,還在村裏擺了酒席,全村老小連吃了三天。這三天,好多與山頂村沾親帶故的人都到山頂村跑親戚,也一個個吃得滿嘴流油。老板不願意,村裏也不可能一下子拿到那麽多的承包款,因此,那一陣,不止是山頂村,也不止他們那個鎮,好些鎮的村簽山林承包合同的時間都很長,三十年、五十年不等。這是一個普遍存在的現象。
副縣長說,至於價格問題?有沒有官*商*勾*結,鎮裏縣裏都調查過,可以說,到目前為止,還沒有現任何可疑的地方。我們一直呼籲,村民們如果能夠提出新的疑點,我們一定追查到底,一定弄個水落石水。
坤記反問:“如果,沒有官*商*勾*結,為什麽那老板換證不通過我們村民同意?為什麽他的新證還有效?”
他說,你們明明知道村長偷偷開了證明,為什麽不追查?這裏還不止是村長的問題,還有鎮幹部的問題,那個來勸說村長的人,一定得了那老板的好處,村長也得了好處。
他說,你們明明知道那個新證是村長偷偷開具證明才辦下來的,為什麽不撤銷,不宣布無效,不收回?
這裏涉及到的是現鎮政府的事了。於是由現鎮政府的有關幹部解釋。第一,村長開出的證明不是承包合同,而是證明十年前這塊山林就已經承包出去了。承包老板辦新證時,不僅出具了合同,還出具了法院的判決書,因此,改名換證並沒有不符合程序的地方。第二,勸說村長的鎮幹部和村長也沒有得到任何好處,承包老板隻是請他們吃了一頓飯,喝了一場酒。這隻能算是一般的人際交往。
坤記說:“他為什麽不請我吃飯,不請我喝酒?他應該請全村人吃飯,全村人喝酒。”
村民們一起附和。
有人說,就是,就是。為什麽他有得吃?我們就沒得吃?
有人說,他是村長就可以吃了?他那村長還是我們選出來的。
有人說,這不是好處嗎?這不是腐敗嗎?這就是官*商*勾*結!
李向東和嶽部長隻是靜靜地坐著聽,偶爾控製一下氣氛。(.mianhuatang.info無彈窗廣告)這會兒,李向東多少有點認同副書記的看法了,這些村民,的確有點在耍無賴。十年前,他們幹了傻事,卻不想承擔責任卻想賴帳。當然,十年前的錯,政府也負有一定的責任,沒能及時正確引導。
然而,十年前,誰又會想到那麽多呢?
許多事情未必先知先覺,隻有碰了壁,吃了苦頭才醒悟,但醒悟時,已經晚了。大多數村遇到這種情況,也隻好自認倒黴,但山頂村人不願意,他們要反悔,想盡辦法反悔。鎮政府縣政府為什麽不讓他們反悔?甚至還有可能暗中幫那承包老板,否則,村民攔路搞破壞,警察怎麽會出麵製止?最後,為什麽還鼓動他們去打官司,讓他們敗訴?原因很簡單,這不是一個村的事,那些吃了苦頭的村雖然自認倒黴,但也在眼瞪瞪看著山頂村,隻要山頂村反悔成功,他們就會一湧而上。
話又說回來,不是沒有先知先覺的人。五十年承包款一下子兌現,村子裏能調配好這五十年的收益嗎?別說一個村,就是一個鎮,一個縣也未必能調配好。就是稍有點常識的人也知道。然而,農民更講實際,更講到手才是自己的,他們也懂殺了雞不能再生蛋。但那山林怎麽就是雞呢?你們跟他們說這樣的道理,他們認為你是在唬弄他們。
細想想,誰又會跟他們說這樣的道理?
政府的官輪流轉,這兩年山頂村以及其他那些承包山林的村日子好過,不鬧事還有上繳款,何樂而不為?以後的事,自己不在位,也就不是自己的麻煩了。即使也有負些責任的人說這些道理,村民聽你的嗎?想想對自己也沒害處,何必要費那心思說服村民,要被村民罵你攔了他們財的路呢!
這就是製度的問題,公民素質不高的問題。跟村民講什麽製度的弊端?這不是自己跟自己過不去嗎?更不要跟村民談素質問題,你這是看不起他們!
你隻能跟他們就事論事。
其實,這事太好就太好論了,隻是現在的上訪規定太有點那個,隻要有上訪,不管誰對誰錯,不管良民刁民,上麵先追究下麵的責任,你沒有管好自己的人!因此,鎮裏管,縣裏管,如果上省上中央,還會一層層責怪下來。
不能不說,這也助長了山頂村的刁蠻。
目前為止,李向東認為,山頂村的村民還沒有完全刁蠻起來,或許,因為他和嶽部長在這裏坐鎮,他們還存有某種希望。
這也是李向東遲遲不表態的原因。
嶽部長說話了。他說:“我認為,問題的關鍵是,這裏麵是否存在腐敗現象。隻要弄清這一點,許多事情都能迎刃而解。”
他的話得到村民的擁護和支持。坤記竟先帶頭鼓起了掌。
李向東看了嶽部長一眼,你這是弄清楚有沒腐敗嗎?你似乎想揪出一兩個腐敗吧?事情很清楚,村民就是要揪出一兩個腐敗,進而取消合同的合法性。鎮裏查過,縣裏查過,法院判決時,也不可能沒查過?你還提這個話題,不是在否定鎮否定縣否定法院嗎?不是分明在推波助瀾挑起民憤嗎?
他不得不說話了:“我們絕對不允許官*商*勾*結,對這種腐敗行為,政府和你們一樣深痛惡絕,一定嚴懲不貸,但是,我們也不允許空口無憑,惡意中傷。”
他說,各級政府對這個問題已經有了結論。要想推翻這個結論,就必須要拿出新的疑點。剛才副縣長已經說了,我們非常歡迎大家能夠向我們提出新的疑點,隻要有新的疑點,我一定責成有關部門追查到底。
李向東停了停,看了看大家,又特別問坤記:“你可以向我們提供新的疑點嗎?”
坤記支支吾吾地說:“我已經說了,我就是覺得,如果沒有腐敗,那老板就不可能換新證。”
李向東說:“剛才副縣長也已經解釋了,你覺得還不夠清楚嗎?”
他說,現在,我們要弄清楚,我們為什麽坐在這裏?原因很簡單,你們想取消十年前與承包老板簽訂的合同。你們想查出腐敗,其實,也就是為了這個目的。
他說,這裏就存在一個你們相不相信政府的問題。政府已經有了結論的問題,你們又沒有新的疑點,還翻出來說,這是不是不相信政府?不相信政府,我們坐在這裏就沒有意義了。
副縣長說,至於簽訂合同的時限,也屬正常,如果,隻是幾年幾年簽,承包村民們的說法多少還是證實了官方的說法。隻要提到兩年前的事,他們就一再強調村民們並不知情,強調承包老板與前鎮政府官*商*勾*結欺騙了村長。否則,村長怎麽會以那麽低的價格,簽了那麽長的時間。副縣長早就做足了準備工夫,從合並前的那個鎮調來了一直調解這項工作的幹部。
那幹部說,那時候,雖然還沒完善村民自治,村裏的大小事務可以由村長作主,但村長還是與幾個村裏德高望重的父老商量過這件事。我們也可以從兩點證明,村民是知情的。
那幹部說,承包老板把承包款送到村長手裏時,全村為了慶賀,還燒了鞭炮,還在村裏擺了酒席,全村老小連吃了三天。這三天,好多與山頂村沾親帶故的人都到山頂村跑親戚,也一個個吃得滿嘴流油。老板不願意,村裏也不可能一下子拿到那麽多的承包款,因此,那一陣,不止是山頂村,也不止他們那個鎮,好些鎮的村簽山林承包合同的時間都很長,三十年、五十年不等。這是一個普遍存在的現象。
副縣長說,至於價格問題?有沒有官*商*勾*結,鎮裏縣裏都調查過,可以說,到目前為止,還沒有現任何可疑的地方。我們一直呼籲,村民們如果能夠提出新的疑點,我們一定追查到底,一定弄個水落石水。
坤記反問:“如果,沒有官*商*勾*結,為什麽那老板換證不通過我們村民同意?為什麽他的新證還有效?”
他說,你們明明知道村長偷偷開了證明,為什麽不追查?這裏還不止是村長的問題,還有鎮幹部的問題,那個來勸說村長的人,一定得了那老板的好處,村長也得了好處。
他說,你們明明知道那個新證是村長偷偷開具證明才辦下來的,為什麽不撤銷,不宣布無效,不收回?
這裏涉及到的是現鎮政府的事了。於是由現鎮政府的有關幹部解釋。第一,村長開出的證明不是承包合同,而是證明十年前這塊山林就已經承包出去了。承包老板辦新證時,不僅出具了合同,還出具了法院的判決書,因此,改名換證並沒有不符合程序的地方。第二,勸說村長的鎮幹部和村長也沒有得到任何好處,承包老板隻是請他們吃了一頓飯,喝了一場酒。這隻能算是一般的人際交往。
坤記說:“他為什麽不請我吃飯,不請我喝酒?他應該請全村人吃飯,全村人喝酒。”
村民們一起附和。
有人說,就是,就是。為什麽他有得吃?我們就沒得吃?
有人說,他是村長就可以吃了?他那村長還是我們選出來的。
有人說,這不是好處嗎?這不是腐敗嗎?這就是官*商*勾*結!
李向東和嶽部長隻是靜靜地坐著聽,偶爾控製一下氣氛。(.mianhuatang.info無彈窗廣告)這會兒,李向東多少有點認同副書記的看法了,這些村民,的確有點在耍無賴。十年前,他們幹了傻事,卻不想承擔責任卻想賴帳。當然,十年前的錯,政府也負有一定的責任,沒能及時正確引導。
然而,十年前,誰又會想到那麽多呢?
許多事情未必先知先覺,隻有碰了壁,吃了苦頭才醒悟,但醒悟時,已經晚了。大多數村遇到這種情況,也隻好自認倒黴,但山頂村人不願意,他們要反悔,想盡辦法反悔。鎮政府縣政府為什麽不讓他們反悔?甚至還有可能暗中幫那承包老板,否則,村民攔路搞破壞,警察怎麽會出麵製止?最後,為什麽還鼓動他們去打官司,讓他們敗訴?原因很簡單,這不是一個村的事,那些吃了苦頭的村雖然自認倒黴,但也在眼瞪瞪看著山頂村,隻要山頂村反悔成功,他們就會一湧而上。
話又說回來,不是沒有先知先覺的人。五十年承包款一下子兌現,村子裏能調配好這五十年的收益嗎?別說一個村,就是一個鎮,一個縣也未必能調配好。就是稍有點常識的人也知道。然而,農民更講實際,更講到手才是自己的,他們也懂殺了雞不能再生蛋。但那山林怎麽就是雞呢?你們跟他們說這樣的道理,他們認為你是在唬弄他們。
細想想,誰又會跟他們說這樣的道理?
政府的官輪流轉,這兩年山頂村以及其他那些承包山林的村日子好過,不鬧事還有上繳款,何樂而不為?以後的事,自己不在位,也就不是自己的麻煩了。即使也有負些責任的人說這些道理,村民聽你的嗎?想想對自己也沒害處,何必要費那心思說服村民,要被村民罵你攔了他們財的路呢!
這就是製度的問題,公民素質不高的問題。跟村民講什麽製度的弊端?這不是自己跟自己過不去嗎?更不要跟村民談素質問題,你這是看不起他們!
你隻能跟他們就事論事。
其實,這事太好就太好論了,隻是現在的上訪規定太有點那個,隻要有上訪,不管誰對誰錯,不管良民刁民,上麵先追究下麵的責任,你沒有管好自己的人!因此,鎮裏管,縣裏管,如果上省上中央,還會一層層責怪下來。
不能不說,這也助長了山頂村的刁蠻。
目前為止,李向東認為,山頂村的村民還沒有完全刁蠻起來,或許,因為他和嶽部長在這裏坐鎮,他們還存有某種希望。
這也是李向東遲遲不表態的原因。
嶽部長說話了。他說:“我認為,問題的關鍵是,這裏麵是否存在腐敗現象。隻要弄清這一點,許多事情都能迎刃而解。”
他的話得到村民的擁護和支持。坤記竟先帶頭鼓起了掌。
李向東看了嶽部長一眼,你這是弄清楚有沒腐敗嗎?你似乎想揪出一兩個腐敗吧?事情很清楚,村民就是要揪出一兩個腐敗,進而取消合同的合法性。鎮裏查過,縣裏查過,法院判決時,也不可能沒查過?你還提這個話題,不是在否定鎮否定縣否定法院嗎?不是分明在推波助瀾挑起民憤嗎?
他不得不說話了:“我們絕對不允許官*商*勾*結,對這種腐敗行為,政府和你們一樣深痛惡絕,一定嚴懲不貸,但是,我們也不允許空口無憑,惡意中傷。”
他說,各級政府對這個問題已經有了結論。要想推翻這個結論,就必須要拿出新的疑點。剛才副縣長已經說了,我們非常歡迎大家能夠向我們提出新的疑點,隻要有新的疑點,我一定責成有關部門追查到底。
李向東停了停,看了看大家,又特別問坤記:“你可以向我們提供新的疑點嗎?”
坤記支支吾吾地說:“我已經說了,我就是覺得,如果沒有腐敗,那老板就不可能換新證。”
李向東說:“剛才副縣長也已經解釋了,你覺得還不夠清楚嗎?”
他說,現在,我們要弄清楚,我們為什麽坐在這裏?原因很簡單,你們想取消十年前與承包老板簽訂的合同。你們想查出腐敗,其實,也就是為了這個目的。
他說,這裏就存在一個你們相不相信政府的問題。政府已經有了結論的問題,你們又沒有新的疑點,還翻出來說,這是不是不相信政府?不相信政府,我們坐在這裏就沒有意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