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華提著口袋又多了個想頭兒,自己縫個東西忒費勁兒,還浪費時間。


    要麽,下次在武館裏自己學學蹬縫紉機?商場一角有個專門給顧客鎖褲邊改補衣服的,縫紉鎖邊剪裁機器用具都齊全。


    感覺繼駕駛挖掘機之後,又要增添一項新技能……


    重新回到集市上時,就有點兒熟門熟路了,可惜不好開口叫賣,因為看到收稅的衙差在晃蕩。


    沒錢嘛,腰板兒都挺不直。


    李華幹脆找去了林木森父子的蹲攤點兒,林父是在進場時就交了稅的,她可以沾沾光。


    “都出手了嗎?”江湖兒女不拘小節,李華拍拍林木森的肩膀,自己親親熱熱跟人家蹲在一起。


    “我爹把剩下的獵物給酒館送上門了,我怕你找不到人,沒跟著。”林木森憨笑,身子挪一挪,怪不好意思的問,“你給我起的啥名兒哩?我這會兒……記不清楚了。”


    “這也能忘?要不我再給你另起一個好記的?”李華把棉麻口袋往竹簍子上麵擺放,很是不可思議的樣子。


    “不要換!我……喜歡那個名兒。就是……我爹說我記差了,你起的是‘林木林’,都是樹,我記得沒有這麽些‘林’。”


    原先的林狗子現在不知道林什麽的小男孩兒,羞愧的都要哭了。


    “林木森,林木森,林木森,重要的事情說三遍,記住嘍!”


    李華琢磨著,應該是不會寫字的原因,才記不住。


    可是她現在不敢胡亂教給林木森寫字,簡體跟繁體肯定有區別的啊,還是回家後跟小寶請教一下更牢靠。


    “林木森……”,小男孩念咒語一般的嘟念,還別說,黑臉蛋上念出了一層神聖的光輝。


    鳩占鵲巢的李華已經把口袋裏麵的東西全擺出來,眨巴幾下眼睛,驟然開始吆喝:“瞧一瞧看一看啦哈,紅糖白糖二十文一包,奶糖酥糖兩文錢一塊,雞蛋糕沙琪瑪五文錢一塊,物超所值物美價廉,老少鹹宜男女皆愛,保證你吃完第一口還想吃第二口……”


    江湖兒女不拘小節,打小在大庭廣眾之下伸拳出腿嘿哈黑海習慣了的,招收徒弟的時候也舉著喇叭在街頭搞過宣傳,吆喝買賣的本領杠杠的。


    連記個名字都費勁兒的林木森小朋友,眼珠子都要從眼眶裏瞪出來了。


    簡直歎為觀止!


    好崇拜!


    外城的集市上真沒有這麽會吆喝的,大多數都是在有買家問價格的時候才能接上茬兒,像這樣鑼鼓家什都沒有直接開嗓自唱自嗨的,特別稀罕。


    全在看稀罕聽稀罕,一時之間沒有人掏錢買。


    李華跟猴子一樣蹦出攤位,給圍攏來的小朋友們嘴裏塞糖,免費品嚐,共有十顆,要求小朋友們當場說說吃糖的感受。


    “甜!”


    “真甜!”


    “第一甜!”


    “猴子”蹦回來,掰開了一塊兒橢圓形的雞蛋糕,塞進還在驚詫著的林木森嘴巴裏,然後繼續吟唱般的吆喝。


    雞蛋糕的香味兒……


    沙琪瑪的樣貌……


    還真就有上前買的了。


    李華拿出了在街頭兜售狗皮膏藥的本領,笑嘻嘻推拒著打價兒的要求,一忽兒又把表情調整的很悲愴,因為,她貌似把白糖的價格定低了,懂行的婦人們隻有對二十文一包的白糖不講價兒。


    “揮淚大甩賣啦!下次我再來可得漲價……”


    還有心眼兒多的追問:“小姑娘,你家這白糖從哪兒來的?這成色……嘖嘖……”


    李華怎麽可能回答?她是不是拿錯東西了?


    白糖最先賣光,然後是奶糖酥糖,雞蛋糕也賣出去幾塊兒,李華認為肯定最受歡迎的顏值擔當,沙琪瑪,留家裏了。


    不懂行,哎!


    李華幹脆把剩下的沙琪瑪全給了林木森:“裝好,慢慢兒吃,咱們收攤兒!”


    “我不要,咱再等等,都賣了吧?”林木森哪兒好意思收下這麽多這麽貴的吃食?他的腦子一直都是懵的。


    “別磨嘰,走了!”


    李華已經看到林父回轉了,怕影響她的買賣一直站一邊兒等著呢。


    還得走回村裏去,想想都覺得酸爽。


    就是吧,必須把蹬縫紉機的學習提上日程了,小小的銅板裝進粗製爛縫的棉麻口袋裏,總想從大針腳兒裏擠出去。


    然而,這樣子裝錢,即便隻有幾百文,也很爽的對吧?


    林木森推脫不過沙琪瑪的盛情,林父的竹簍裏還剩一隻野兔子,品相不好個頭也小,賣不出幾個錢,就說要直接帶小個兒的竹簍一起回贈給李華。


    這爺兒倆都不是愛占便宜的性子,李華很喜歡。


    臨離開集市的時候,還順手買了一隻母雞,活的,據說還在下蛋,家裏有人生病需要錢才賣的。


    賣雞的婦人說的可憐,李華就連價兒都不打買下了,八十文。


    林木森白拽她的衣襟了,小黑臉兒著急得很:“她說是正下蛋的雞,uu看書ww.uukansu.co這個天兒可下不了幾個蛋。我們賣活的野雞才賣四十文,一個雞蛋在城裏賣兩文錢,在村子裏一文錢就能買……”


    李華照舊樂嗬嗬的付錢,她覺著自己明白著呢,家養的笨雞就應該貴一點兒,不下蛋就燉了吃唄,肯定營養。


    姐有錢,姐任性。


    熬了一天都沒賣出去雞的老婦人唯恐李華反悔,捂著錢袋子走的飛快,那場景也愉悅了買主不是?


    隻有林木森小朋友噘著嘴。


    “好了好了,以後肯定講價兒。”李華又從身上摸出一顆奶糖要投喂,還出了新主意,“要是你們再抓了活的野雞,就賣給我,不拘母的公的。”


    想想在院子裏養一群鮮活的色彩斑斕的野雞……


    這個時代還是很自由的啊!


    三個人趕在申時前出城門,繼續拒絕牛車的誘惑,腿兒著。


    林家父子肯定是為的省錢,李華則是為的鍛煉,她希望這具身子更強悍,又在腦海裏計劃下次出行要不要縫兩個沙袋綁腿上。


    林父雖然不愛說話,內心卻很細膩,繞道把李華送到劉窪村村口,才把竹簍子帶死野兔子跟活母雞掛到李華背上。


    “隻要有獵物,我們隔一天就去一趟皇城,都是那個時辰到城門口的……”


    林木森很是舍不得的樣子,跟李華交代著擺手。


    “那我們下次見!”


    李華很瀟灑,背著竹簍一轉身就開始跳躍式前進,她急需要找個別人看不到的地方,把買來的棉麻布匹和其他必需品拿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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