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節 五叔五嬸
重生後我成了拚爹界杠把子 作者:郭怕肥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猴哥撓了撓頭:“咱家留了兩隻整鹿呢,前些天也獵了幾隻鹿,因此家裏不缺這個。打了兩隻虎,四百多斤肉,這才拿了十斤來。我娘說好長沒見著您和五叔了,讓我們來看看您和五叔。鹿肉虎肉這些玩意兒,菜市肉鋪裏不常有,給您和五叔吃個新鮮罷了。”
秦氏剛才隻顧著把人往屋裏請,還沒見著院子裏放著的四隻野雞四隻野兔,嗔道:“要是送隻野雞野兔的我也就不說了,這些卻不便宜。行了,今兒我就收下了,往後可別再這麽送。”
猴哥隻好道:“野雞野兔也帶了幾隻來,就在院子裏放著呢。您是要養著留以後殺,還是我現在就給您殺好了?左右現在天氣涼,醃成臘味吃也不錯。”
秦氏:......
秦氏能說什麽?
秦氏是縣城人,她爹也是秀才,和丈夫晏雍樓在一家私塾裏教書,因見晏雍樓一表要才,這才把閨女許給他。
秦氏沒和晏雍樓成親時,從來沒去過鄉下。她也是讀書識字的閨秀,很有些浪漫情懷,成親時頭一次在鄉下住了一段時間,她還挺喜歡三麵環山,青峰碧水,寧靜怡然的晏家村的。
因此她知道,哪怕臨山,其實也不是家家都有野味吃。沒有獵戶的本事,可打不著野味。就算去布陷井,但山外圍的野物極少,得運氣好,才好能遇上一兩隻野雞野兔罷了。
若不然,山民也不至於日子難過。
她新婚時在晏家村住了一個月,也就吃過兩三回野味。
這些年,他們也隻年節時回村,公婆才會去左家買一兩隻野物給他們嚐個味兒。
好家夥,侄兒侄女這一次,就給她送了這麽些。
“謝你娘惦記我和你五叔了。”
秦氏心裏默默計劃著,回頭多買點城裏的點心給侄兒侄女捎回去嚐嚐。另外前幾天她剛得了匹好綢料,是她娘家大嫂子送的,顏色鮮亮,正適合小姑娘,回頭就給幾個侄女做新衣裳。
妯娌裏,秦氏和公玉明溪因都是識文斷字的人,所以最說得來話,她生的是兩個兒子,二伯子家的三個小女娃兒,個個漂亮的不像話,她是打心眼裏喜歡。
沏了茶,家裏沒好點心招待侄子侄女,她還有些不好意思,便張羅著忙午飯,叫晏鴻宇攔了:“侄媳不忙,我說了要帶昊兒和小尋還有廣路去酒樓裏午膳的,難得他們來一回。回頭樓五侄和靈澤那小家夥回來,你們也一道去。”
靈澤是秦氏和晏雍樓的長子,如今就跟著他爹在私塾裏念書。
秦氏想著早市已經散了,家裏確實沒什麽好菜,總不好拿人家送來的野味招待人家,便應了下來,隻心裏想著,回頭也別叫小五叔花費了,去酒樓的錢她出就是。
她家的日子不難過,丈夫在私塾裏教書,一個月也有五兩銀子的進項,她繡活好,平時做些繡活,她也不繡小東西,隻繡大件,一年能賣上兩三件,收入不比丈夫差,這些年私房積累下來,還是有些積蓄的,不差一頓兩頓的酒飯錢。
她一個婦人,也沒什麽好和男人們說的,問了問老家的情況,晏鴻宇便拉上猴哥和路叔去殺雞兔。秦氏則拉著七尋說話,這才知道她家裏遭了火災。好在昊兒這孩子打獵的本事厲害,靠這個賺了不少錢,連明春建屋的銀子都賺出來了,她這才放心。
秦氏還想留七尋在城裏住些天,七尋笑道:“我娘每天教我們念書呢,今兒來縣城,已經耽誤了一天的課了。等年後,我再來五嬸您家裏玩。”
作為有些才氣的女子,秦氏可不認為女子沒必要讀書,她覺得女子不讀書,有如魚目,她因書讀的好,與丈夫偶爾還能來個詩賽,論起文章來,也極有共同語言,夫妻感情好的很。她要是不懂詩詞文章,和丈夫沒個話可說,那日子該過的何等沒滋沒味?
她這是沒女兒,要是有女兒,必要培養成才女的。
秦氏笑道:“你娘於詩詞文章上,比我還強不少,你可要跟著你娘好好學,學好了,不定以後能找個狀元小女婿呐。”
七尋:......
等猴哥他們把雞兔收拾好,晏雍樓和兒子靈澤也回了家,見到老家來人,晏雍樓心情大好,還埋怨秦氏沒準備午膳。
秦氏嗔了他一眼:“家裏沒好酒好菜,咱去酒樓吃去,怎麽,你舍不得在你侄兒侄女身上花銀子?再說,今兒可有小五叔這個長輩在呢,合該你出銀子孝敬。”
晏雍樓哈哈大笑。
晏雍樓雖是讀書人,斯文是有的,但他出身山村農家,雖說因家裏祖輩出過進士,也勉強算是耕讀之家吧,但他可不是那種手不提四兩的讀書人,性格爽朗直率,又與妻子琴瑟和弦,便打趣妻子:“是為夫不是,誤會娘子啦,我這不是擔心娘子你突然小氣起來,心疼銀子麽?”
秦氏瞪他:“我什麽時候小氣過?你在長輩和晚輩麵前編排我,我可不依,今兒咱就去縣城最好的酒樓,點最好的菜,看是你心疼,還是我心疼。”
晏鴻宇大手一揮:“侄子侄媳,你兩都不用心疼,有我這個長輩在,能要你們花費?今兒你五叔我請客,誰也不要和我爭。你們要是過意不去,侄媳你幫我做兩雙過冬的棉鞋吧,這外頭買的也太不經用,我別的還好,就這鞋子拋費的很,哪月不穿壞幾雙?”
秦氏忙應了下來。
靈澤見到堂哥堂妹也很高興,拉著猴哥和七尋說話,問過家裏長輩是否安好後,又和兩人抱怨:“我以前跟著二伯念書的時候多自在啊,我爹現在非拘著我在縣城讀書,學堂裏的先生教的又沒二伯好,學裏的那些學子們也討人厭的很,我跟爹說要回鄉下,他還罵我。原先爹說讓大哥也來縣裏學一段時間,我還高興呐,結果左等右等,大哥也不來。你們這次,能在我家住幾天再回去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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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裏,靈澤行六,他最敬的是大哥靈舟,但最喜歡的,卻是這位不在兄弟排行,被過繼給公玉氏的昊堂哥,他今年九歲,比猴哥小了三歲,卻打小就最愛跟在他昊堂哥的屁股後頭混。(第二更)
秦氏剛才隻顧著把人往屋裏請,還沒見著院子裏放著的四隻野雞四隻野兔,嗔道:“要是送隻野雞野兔的我也就不說了,這些卻不便宜。行了,今兒我就收下了,往後可別再這麽送。”
猴哥隻好道:“野雞野兔也帶了幾隻來,就在院子裏放著呢。您是要養著留以後殺,還是我現在就給您殺好了?左右現在天氣涼,醃成臘味吃也不錯。”
秦氏:......
秦氏能說什麽?
秦氏是縣城人,她爹也是秀才,和丈夫晏雍樓在一家私塾裏教書,因見晏雍樓一表要才,這才把閨女許給他。
秦氏沒和晏雍樓成親時,從來沒去過鄉下。她也是讀書識字的閨秀,很有些浪漫情懷,成親時頭一次在鄉下住了一段時間,她還挺喜歡三麵環山,青峰碧水,寧靜怡然的晏家村的。
因此她知道,哪怕臨山,其實也不是家家都有野味吃。沒有獵戶的本事,可打不著野味。就算去布陷井,但山外圍的野物極少,得運氣好,才好能遇上一兩隻野雞野兔罷了。
若不然,山民也不至於日子難過。
她新婚時在晏家村住了一個月,也就吃過兩三回野味。
這些年,他們也隻年節時回村,公婆才會去左家買一兩隻野物給他們嚐個味兒。
好家夥,侄兒侄女這一次,就給她送了這麽些。
“謝你娘惦記我和你五叔了。”
秦氏心裏默默計劃著,回頭多買點城裏的點心給侄兒侄女捎回去嚐嚐。另外前幾天她剛得了匹好綢料,是她娘家大嫂子送的,顏色鮮亮,正適合小姑娘,回頭就給幾個侄女做新衣裳。
妯娌裏,秦氏和公玉明溪因都是識文斷字的人,所以最說得來話,她生的是兩個兒子,二伯子家的三個小女娃兒,個個漂亮的不像話,她是打心眼裏喜歡。
沏了茶,家裏沒好點心招待侄子侄女,她還有些不好意思,便張羅著忙午飯,叫晏鴻宇攔了:“侄媳不忙,我說了要帶昊兒和小尋還有廣路去酒樓裏午膳的,難得他們來一回。回頭樓五侄和靈澤那小家夥回來,你們也一道去。”
靈澤是秦氏和晏雍樓的長子,如今就跟著他爹在私塾裏念書。
秦氏想著早市已經散了,家裏確實沒什麽好菜,總不好拿人家送來的野味招待人家,便應了下來,隻心裏想著,回頭也別叫小五叔花費了,去酒樓的錢她出就是。
她家的日子不難過,丈夫在私塾裏教書,一個月也有五兩銀子的進項,她繡活好,平時做些繡活,她也不繡小東西,隻繡大件,一年能賣上兩三件,收入不比丈夫差,這些年私房積累下來,還是有些積蓄的,不差一頓兩頓的酒飯錢。
她一個婦人,也沒什麽好和男人們說的,問了問老家的情況,晏鴻宇便拉上猴哥和路叔去殺雞兔。秦氏則拉著七尋說話,這才知道她家裏遭了火災。好在昊兒這孩子打獵的本事厲害,靠這個賺了不少錢,連明春建屋的銀子都賺出來了,她這才放心。
秦氏還想留七尋在城裏住些天,七尋笑道:“我娘每天教我們念書呢,今兒來縣城,已經耽誤了一天的課了。等年後,我再來五嬸您家裏玩。”
作為有些才氣的女子,秦氏可不認為女子沒必要讀書,她覺得女子不讀書,有如魚目,她因書讀的好,與丈夫偶爾還能來個詩賽,論起文章來,也極有共同語言,夫妻感情好的很。她要是不懂詩詞文章,和丈夫沒個話可說,那日子該過的何等沒滋沒味?
她這是沒女兒,要是有女兒,必要培養成才女的。
秦氏笑道:“你娘於詩詞文章上,比我還強不少,你可要跟著你娘好好學,學好了,不定以後能找個狀元小女婿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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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猴哥他們把雞兔收拾好,晏雍樓和兒子靈澤也回了家,見到老家來人,晏雍樓心情大好,還埋怨秦氏沒準備午膳。
秦氏嗔了他一眼:“家裏沒好酒好菜,咱去酒樓吃去,怎麽,你舍不得在你侄兒侄女身上花銀子?再說,今兒可有小五叔這個長輩在呢,合該你出銀子孝敬。”
晏雍樓哈哈大笑。
晏雍樓雖是讀書人,斯文是有的,但他出身山村農家,雖說因家裏祖輩出過進士,也勉強算是耕讀之家吧,但他可不是那種手不提四兩的讀書人,性格爽朗直率,又與妻子琴瑟和弦,便打趣妻子:“是為夫不是,誤會娘子啦,我這不是擔心娘子你突然小氣起來,心疼銀子麽?”
秦氏瞪他:“我什麽時候小氣過?你在長輩和晚輩麵前編排我,我可不依,今兒咱就去縣城最好的酒樓,點最好的菜,看是你心疼,還是我心疼。”
晏鴻宇大手一揮:“侄子侄媳,你兩都不用心疼,有我這個長輩在,能要你們花費?今兒你五叔我請客,誰也不要和我爭。你們要是過意不去,侄媳你幫我做兩雙過冬的棉鞋吧,這外頭買的也太不經用,我別的還好,就這鞋子拋費的很,哪月不穿壞幾雙?”
秦氏忙應了下來。
靈澤見到堂哥堂妹也很高興,拉著猴哥和七尋說話,問過家裏長輩是否安好後,又和兩人抱怨:“我以前跟著二伯念書的時候多自在啊,我爹現在非拘著我在縣城讀書,學堂裏的先生教的又沒二伯好,學裏的那些學子們也討人厭的很,我跟爹說要回鄉下,他還罵我。原先爹說讓大哥也來縣裏學一段時間,我還高興呐,結果左等右等,大哥也不來。你們這次,能在我家住幾天再回去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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