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


    饒是薑寧再淡定,這會也不可思議瞪著林尋。


    眼前這個年輕人說什麽,要簽她?


    搞反了吧?


    “你沒聽錯,我就是要簽你。”林尋無比認真重複一遍。


    旁邊,楊欣已經目瞪口呆,她覺得早上喝了假奶,這會耳朵出了毛病。


    像是聽到什麽天大笑話,薑寧笑得花枝招展,波濤洶湧,完全不顧其他人感受。


    “你是要收購我的公司嗎?”


    “不,就是字麵上的意思,簽約你一個人。”


    薑寧的公司雖然有一定規模,什麽法務部,藝人部,經紀人部,宣傳部都是現成的。


    雖然林尋可以複製一套,但他沒時間,也沒這麽多精力。


    而且薑寧有人脈,有資源,認識不少導演,製片人,老板和圈內藝人。十年經紀人生涯,她能做麵子的事,也能做裏子的事。


    林尋不具備這種特質,但需要這種特質。


    簽約經紀公司不是他的首選,正如合同裏那樣,局限太大,幾乎是把自己賣給公司。


    以後公司讓他幹嘛他就得幹嘛,不幹?不給你安排工作,雪藏你,十五年合約期間你還不能自己接工作,不然違法。


    要麽賠五千萬違約金,要麽有種十五年後再出道。


    十指交叉,林尋繼續道:“簡單來說,就是我想把自己的一部分業務外包給你,你怎麽處理是你的事,我隻看結果。”


    “嗬嗬。”薑寧冷笑,“你憑什麽?”


    她知道林尋意思,這種合作模式在娛樂圈也不是沒有,但那都是一線藝人待遇。


    能數的出來的一線藝人,或者超一線藝人,基本上都是脫離經紀公司的。


    早期藝人倚靠公司,可以說沒有公司他們根本活不下去,但當紅到一定程度後公司對他幫助就不大了。


    自己接戲,自己接代言,自己接綜藝,最後還要分一部分甚至大部分給公司,憑什麽?


    憑公司有宣傳渠道可以幫我吸引流量?憑公司有專業律師把代言談到最合適價位?憑公司有公關團隊幫我危機公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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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好,我自己找一家經紀公司,把這些活外包出去,同樣效果,價錢可能是你的五分之一,甚至是十分之一。


    這種模式的好處是藝人脫離公司,公司對他沒有約束力,甚至要靠他吃飯。


    但前提是藝人夠紅,有自己的資源人脈,不然你就得倚靠公司,因為外包團隊是不會幫你接戲的,如果接戲,分成可能和公司一樣,繞了一圈回到原地,沒有意義。


    薑寧問憑什麽也是這個意思。


    咖啡勺子輕輕放到薑寧麵前,林尋道:“一年五百萬,我需要你幫我談代言,公關,宣傳,以及打理一些雜七雜八的事。”


    聽到這話,楊欣屏息,大氣不敢出。


    五百萬年薪,在國內能簽一個很好的經紀人,但林尋說的事不是一般經紀人能做的。


    她很好奇薑寧會怎麽選擇。


    “事能做,但錢不夠,宣傳,危機公關,這都是大價錢。微博熱搜知道吧,買一次少到三五萬,大到三五十萬都可能,你在發展期,一月一次熱搜都是少的。”


    “代言總不能啥都接吧,食品類三無產品,吃死人你得負責,我的團隊得幫你做代言篩選,找專家化驗食品安全。”


    “這樣算下來,我雖然能賺一點,但不多,有這時間幹啥不好。”


    “五百萬不夠,加上這個呢。”林尋把咖啡杯推出去:“代言,綜藝,商演,影視片酬,不管別人是主動合作還是你用自己人脈促成合作,隻要是經你手的,分成一人一半。”


    薑寧心動,表麵卻不露聲色:“聽著倒是誘人,你要是一線藝人,我一年能賺瘋。”


    “但你這小屁孩毛都沒長齊,就拍了一個男二號,發三首歌,三線藝人都不算,我怎麽相信你。”


    “年輕人,畫餅充饑不是這樣幹的,還是跟姐混吧,別的不敢說,三年後內魔都市區買套三室一廳還是沒問題的。”


    豎起食指,林尋道:“一年,我保證一年內你的盈利不低於一千萬,這條可以寫進合同裏。”


    薑寧玩味一笑,開始正視眼前這個年輕人:“賺不了一千萬你拿什麽賠我?”


    “賣身抵債行嗎?”


    “姐姐怕犯法,三年起步,最高死刑呢。”


    “我滿十八歲了。”


    “滾!”


    “夏洛特煩惱票房破十億成定局,我家有投資五百萬。”


    還有這事……薑寧臉色微變,投資五百萬,占製作費三分之一,雖然不知道占股多少,但肯定賺翻了。


    翻十幾倍沒問題。


    那也是七八千萬。


    怪不得這小子口氣這麽大,原來是家裏有錢。


    “噠噠噠……”


    指尖輕輕敲打桌麵,沉思一會,薑寧開口:“你家裏的錢是你家裏的,一千萬不是小數目,到時候你爹不認你咋辦?”


    “還是跟我吧,我把合同改改,讓你上音樂綜藝,刷幾波臉,然後明年開演唱會。”


    黑著臉,林尋道:“再見,曾經的你,一次就好,我把這三首歌版權押給你,如果賺不了一千萬,版權歸你。”


    “謔,玩這麽大?小弟弟,姐姐可沒逼你啊,是你自願的。”


    林尋:“……”


    都逼我臉上了。


    “老板,去我公司吧,打印合同咱們就簽了。”薑寧笑容溫暖,像換了個一人似的。


    天可憐見,她這次來真的是想簽約林尋,能唱能演能寫歌還長得帥,這種全才很少了,包裝包裝肯定能紅。


    誰知道林尋居然想簽她。


    年入一千萬,她無法拒絕這個誘惑,哪個經紀人能賺這麽多?刨去林尋公關費,宣傳費,還能剩個幾百萬。


    這是她以前在糖人的十倍收入,公司的……額,公司目前不賺錢,都是一幫練習生,電影學院新人,一個紅的都沒有,每個月還得倒貼錢給他們找資源,快窮死了。


    關鍵是有三首歌做抵押。


    擺明的穩賺不賠,傻子才不幹。


    那三首歌質量不低,甚至有可能成為經典,說真的,她反而不希望賺一千萬,這樣林尋就能把歌抵押給她。


    經她手運營,肯定大賺特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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