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各角落回蕩著林尋歌聲,距離上一次的曾經的你,這已經是第二首了。


    雖然比起上一首,這首質量差點,但所表達意境不同,學生時代,十七八歲的年輕人更喜歡這首。


    “一次就好我陪你去看天涯海角。”


    “在陽光燦爛的日子裏開懷大笑”


    “在自由自在的空氣裏吵吵鬧鬧”


    聽聽,多浪漫,這才是青春。


    天台上,副導演淡笑:“這年頭,沒點才藝都不配追女孩啊。”


    “那可不。”彭宇把煙頭一丟,起身用鞋底碾滅,“我們大學時候,足球場上抱著一把吉他就是最靚的仔。”


    “這邊交給你拍攝,林尋回來跟他說,這首歌我要了,我去通知沈藤,今早的戲重拍,明天不休息。”


    可憐的沈藤,因為是男主,一天到晚都是他的戲份,陪瑪麗拍完陪王老師拍,陪王老師拍完陪傻春拍,陪傻春拍完拍自己。


    今天早上拍完,好不容易休息半天,正在睡夢中被電話吵醒,彭宇告訴他準備準備,明天戲份重拍。


    要改唱一首歌。


    “靠,誰這麽缺心眼。”酒店大床,強撐著倦眼,沈藤嘟囔:“好端端的整什麽歌,別讓我知道誰寫的。”


    廣播站,聽林尋唱完,楊蕊嘟嘴:“你這人真無聊,有這時間看書不好嗎,快高考了。”


    說完抱著稿子走出廣播站。


    望著她的背影,林尋失笑,搖了搖頭,放下吉他往片場趕去。


    劇組拍攝進度比他想象的快,今天是他在學校最後一場戲,後麵還有幾場都是在外麵拍,一去一回勢必需要不少時間。


    留在學校的時間不多了。


    來到天台,劇組工作人員早等著他,不好意思和大家道歉,拍攝開始。


    一段五分鍾的戲拍了一個多小時,終於在夜幕降臨前拍完,最後一個畫麵是夕陽西下,紅霞染遍半邊天。


    兩道身影在天台漸行漸遠。


    “導演,你是不是早就想好用晚霞的景?”跑到監視器前看回放,林尋黑著臉問。


    一個多小時,天知道他拍了多少次,心態差點崩了。


    嘿嘿一笑,彭宇道:“有這個想法,但也僅僅是想法,如果效果不行,那也隻能從前麵幾條中挑一條最好的。”


    “頭一次拍這麽多條不習慣吧?放心,以後會習慣的。”


    “對了,你在學校的戲份殺青了,明天早上補拍一條,月底跟著劇組去沿海,可能要去半個月,你做好準備。”


    “然後你還需要找錄音棚重錄一次就好,曾經的你,後期當作電影宣傳曲。”


    “沒問題,保證完成任務。”林尋胸口拍的砰砰響。


    劇組拿兩首歌當宣傳曲是好事,電影火了,歌也會跟著火,間接性的幫他宣傳,何樂不為。


    讓他自己來,找團隊宣傳,買流量,蹭熱搜,一套下來沒上百萬水花都濺不起來。


    素人路邊唱歌,占據熱搜第一,一天之內播放量幾百萬,天後邀歌,這種事隻配出現在小說裏。


    現實生活中一個普通人發歌在音樂網站,可能十天半月播放量都是個位數。


    沒有名氣,沒有宣傳,人家想找你的歌都找不到。


    “你的台詞功底不錯,後期袁華的配音想做嗎?”彭宇幹脆一次性把後麵的事交代了。


    演員四大基本功,聲樂,台詞,形體,表演,除了形體,其他三個他在林尋身上都看見了。


    聲樂不必說,那兩首歌就是最好證明,表演雖然不是大師級,但也在及格線上,對一個從沒演過戲的高中生來說,超出他太多預期。


    這些天接觸下來,彭宇發現林尋的台詞也不錯,比表演還好一點,唇齒喉舌之間的配合,咬音吐字,語氣輕重緩急,一看就是專門練過。


    其實他猜的沒錯,在讀大學的時候,林尋最好的不是表演,而是台詞課。


    每天早上五點半起床,跑步到公園對著牆根背繞口令讀報紙,日複一日,幾年如此。


    “導演,這個得加錢。”林尋咧嘴一笑,露出兩排白牙。


    “我按市場價給你。”


    “哈哈,開個玩笑,也就一天功夫,到時候打電話告訴我一聲就行。”


    袁華戲份不多,台詞自然少,一天就能配完。


    片場拍攝情況很吵,有時候拍著拍著都能聽到收手機,收冰箱,收電腦的叫喊聲,所以需要後期配音。


    有的配音是演員做,有的配音是專業配音演員做。


    如果演員聲線不合適,或者普通話有口音,台詞不過關,檔期安排不過來,那就交給配音演員。


    其實演員自己配最好,自己演的角色自己懂。


    但現在自己配的不多,大牌演員都是管殺不管埋,拍完戲就殺青,想配音?加錢。


    ……


    “一次就好我陪你去看天荒地老”


    “在陽光燦爛的日子裏開懷大笑。”


    次日教室,沈藤補拍,這條前兩天拍過,唱的也不是這首歌,但昨天林尋唱了一次就好,彭宇覺得這首更能表達學生時代的青春感。


    “可以嗎?”監視器前,彭宇問旁邊的林尋。


    “有點瑕疵,但藤哥不是專業歌手,這個程度是他的極限,做後期的時候修音就行。”


    “好,過,半小時後拍下一場,各部門做好準備。”


    第二場還是唱歌,夏洛在廣播站唱曾經的你。


    相比一次就好,這首難度更大,不僅需要唱,還需要彈吉他。


    “導演,我不行啊。”拿著吉他,沈藤懵比:“雖然我唱歌也不好聽,但有後期配音,馬馬虎虎也能混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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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我不會彈吉他,總不能亂彈吧?電影上映後稍微懂點音樂的觀眾都知道我在亂彈,容易出戲啊。”


    “放心,我早給你想好了,這不是有手替嗎?”彭宇指著林尋:“讓他彈,你唱,後期剪輯一下就行。”


    演員的替身有很多,光替,手替,腳替,文替,武替等等。


    用替身很正常,有些戲份演員做不來,隻能替,相比某小鮮肉一部戲用三十多個替身,沈藤幾秒鍾的手替簡直是毛毛雨。


    不出臉,隻出手,對林尋來說更沒什麽難度,幾分鍾就拍好,都沒拍第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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