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雨澤不想起訴殷蔓蔓,是擔心他開槍射傷夏華的真像被媒體熱炒,最後對徐安寧不利。他向範麗坦承,他開槍射殺夏華是冒失行為,夏華是重大走私案的首要嫌犯,因為他的冒失導致首要嫌犯死亡,如果真像公布開,他的失瀆職行為很容易認定。


    但是,徐安寧沒有向公安部領導真實匯報情況,不僅隱瞞了他的冒失責任,還把他的開槍行為定性為阻止嫌犯逃跑,是立功行為。為此,公安部對他的“立功”行為進行了肯定,這些都已經寫入案綜封存起來,如果以後查出問題,想消除都消除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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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偵破夏華走私案是原公安部部長在任時授命進行的,現在,原部長已經退居二線。如果此案重新翻開查辦,現任部長不見得會替前任捂蓋子,有可能會追究徐安寧隱瞞事實虛報立功的責任,那樣會對徐安寧的仕途大大不利。這才是常雨澤最擔心的事情,這才是他不敢起訴殷蔓蔓的真正理由。


    範麗非常理解常雨澤的顧慮,她盡可能的替他圓謊,她裝作無奈的說:“他經曆過這兩場官司,最後又入獄服刑,感到很疲倦,身心都疲憊。他可能想先出去放鬆放鬆,如果以後他心情平靜了,可能會答應與你一起起訴他們。”


    徐虹沉默了片該,抬頭注視著範麗,平靜說:“我不知道他害怕什麽,又想回避什麽,殷蔓蔓和張鋒設計出陰謀詭計,深深傷害了他和我。他現在為了掩蓋真像,竟然連他自身受到的傷害都不敢追究了。


    他害怕公開真像,是因為他知道他做錯了事情。前些天,我實地到那塊水塘印證過,就算我這樣不專業的人也能看出來,他當時開槍完全是冒失行為,他對夏華的死亡應該負有過失責任。


    他不想公開真像,他害怕再追究他開槍的過失責任,或者,他還想替徐局長掩蓋責任,因為徐局長沒有把真實情況反應上去,而是把他的失瀆職行為纂改成立功行為。


    至於是不是這樣,因為他不告訴我真實想法,我隻能這樣推測。


    我有一句話,麻煩你回去後轉告他,‘夏華連命都沒有了,他連承擔責任的勇氣都沒有嗎,他所謂的真像比他人的生命還重要嗎?’


    真像一日不公開,我們這些人每天都要遭受靈魂的譴責!我跟夏華的特殊情況常雨澤應該告訴你了。我跟常雨澤結婚時,夏華偷偷來參加我們的婚禮,他主要是來看我的。


    如果真像公開,我們的老同學肯定會認為是我跟常雨澤合謀把夏華騙回來,捉住他,如果受譴責,我受到的譴責會更多更大。


    如果真像公開,那個謝成傑也可能會承擔出賣朋友的道德包袱,但是,他現在能平靜嗎,仍然要日複一日的遭受靈魂的折磨。


    讓真像公開,讓整個事件暴露在陽光下,讓公眾審視整個事件的經過,讓公眾評價我們的對錯。人們不會唾罵勇於認錯勇於承擔責任的人,隻會唾罵掩蓋真像掩蓋錯誤的人。


    如果公安部承認以往的案子有瑕疵,就會降底公安部在公眾心目中的社會地位和公信力嗎?不,人們更會敬仰權力部門的嚴謹態度。


    前些天,我去看望夏華的爸媽,他媽媽到現在還癡迷的等待著兒子,她認為她兒子沒有死,說不得哪天就會回來看她。


    看到夏阿姨這樣,我心裏非常難受,我不能對她說真話,可是我也不忍心欺騙她,對一個人說謊,盡管出發點是善意的,仍然讓人心情沉重。”


    範麗沒有插話,認真聽取徐虹暢談她的想法,站在個人的角度,她認為徐虹的觀點是正確的,但是,站在公安係統的角度,她認為常雨澤的做法是正確的。因為某些因素,過去的一些案子可能會有這樣或那樣的瑕疵,如果都要一一翻案的話,對整個社會的負麵影響太大。


    就如夏華這件案子,時間久了真像也會慢慢暴光,真像如果隻是在小範圍內私人間傳播,不會對社會和個人產生多大負麵影響,但是,如果殷蔓蔓受到起訴,這起案子一定會在媒體上熱炒,公安部一定會高度關注,那麽,對相關人員的影響可想而知。


    範麗回答說:“我會把你的話轉告給他,讓他再考慮考慮。”她能從徐虹的話裏聽出她的態度,即便常雨澤放棄,她也要獨自起訴殷蔓蔓和張鋒,那麽,最終結果也是一樣的。


    果然,徐虹最後告訴她:“如果常雨澤不打算出庭當原告,請他當我的證人。”


    世界上最怕認真二字,如果社會上每個人都勇於利用法律維護自己的權益,那麽社會上侵權違法的事情就會大大減少,那麽,國家法製化的進程就會大大加快進度。徐虹的想法就是這麽簡單。(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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