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成傑:“不不不,我的意思你理解錯了,我沒有說雨澤小雞肚腸,我隻是覺得他不該開槍。我跟他老同學多年,我清楚他的脾氣,他斷然不會因為高中那點事對老同學下殺手。


    我知道,夏華是走私犯,雨澤是警察,警察抓犯人是天經地義的事情,我知道,一定是夏華試圖逃跑,雨澤才開槍打他,我知道,雨澤並非是想打死他,隻是想打傷他。


    可是,最終結果為什麽會這樣呢?夏華被他的老同學打死在家門口的水塘裏!死在他的父老鄉親麵前!如果說警察抓罪犯是正確的,警察打死罪犯也是正確的,為什麽非要由雨澤來做這件事情呢?在場的警察有七八人之多,為什麽不是另外那幾個警察做這件事情呢?


    我知道,做了這件事情,雨澤一定也不好受,這幾年,每次老同學聚會,大家談起夏華的時候,我都看到雨澤表情沉重。可是,我比他更難受,我更害怕老同學們談起夏華啊。”


    徐虹知道他跟夏華關係比較鐵,今天又喝多了酒,情緒失常可以理解,就寬慰他說:“你不要太難過了,人死了不能再複生不是。在這件事情上,都是常雨澤的過錯,他不該在有活捉的極大可能下擅自開槍,因為他開槍才導致夏華淹死。


    幾天前,常雨澤把這件事告訴我,我聽說後也很難過,夏華真的不該死在他家門口的水塘裏,更不該是常雨澤開槍導致他死亡。如果通過正常的法庭審判,夏華很可能不會判處死刑,即便無期,起碼還有一條命在。


    我今天去看望他的爸媽,就是想表達我的歉意,我這個歉意來的已經有點遲了。常雨澤如果不是開始服刑,不放便過來,我想他也會過來看望夏華的爸媽,他為這件事情也已經內疚幾年了。我們不為別的,都是考慮老同學的友情。”


    最後這句話是徐虹私自加上的,她不認為常雨澤會那樣做,如果他想表達歉意,他早就做了,他重視老同學之情,他更堅持“他是警察對方是走私犯”的立場。


    謝成傑更加痛苦,竟然抽泣起來,他哭著說:“很高興在我之前雨澤把這件事情說出來,這件事情除了雨澤和我兩個人知道外,再沒有其他人知道。


    這個事在我心裏壓製好幾年了,我都快憋瘋了。你不知道,我多想找個人把這件事說出來,把我的內疚和悔恨說出來。


    很高興你今天喊我一起去看夏華的爸媽,我終於有機會把我的心裏話說出來。我相信你的人品,無論是對是錯,你都不會嘲笑別人,更不會隨便傳播出去。


    你知道嗎,夏華之所以死都是我的過錯,如果不是我,他不會被雨澤抓住,更不會被他開槍打死。我就是一個混蛋,是我主動向雨澤告密,說夏華要來歸德參加你們的婚禮。


    你也知道,在高中同學裏麵,就我跟夏華關係比較鐵,他到廣東打拚時,一直跟我保持聯係。一年又一年,他如何從白手起家到掙下億萬家產,他的發家史我都能說個大概。


    他掙到大錢後,一直沒有結婚。他爸媽經常催他,他是家裏的獨子,他爸媽早就想抱孫子了。我聽村裏人說,他在廣東有三四個女人相好,可是他哪個女人也不娶。


    我知道,他心裏一直惦記著你,他以前問我要過你的手機號,還經常跟我打聽你的情況。不過,我猜他可能極少跟你打電話,否則的話他就不用通過我再打聽你的情況。


    你知道,因為他的臉燒得象個醜八怪,他非常自卑,可能還有他覺得他的走私生意不光彩這個原因,他不敢追求你,連跟你見麵的勇氣都沒有。當然,我也覺得象他那個醜樣根本不配追求你,你跟雨澤結婚最般配。


    前幾年,你跟雨澤準備結婚時,他又跟我打聽,你們啥時候舉行婚禮,在哪個酒店舉行婚禮。我能聽出他的語氣很輕鬆,沒有一點不高興的樣子,可能是他覺得你和雨澤結婚了,他的心結也解除了,所以很開心。


    可是,我當時昏了頭,我總認為他對你很癡情,我擔心他會在你們的婚禮上搞出什麽尷尬事,憑他的資金實力,他根本不在乎得罪雨澤。那時候,我聽說歸德市的領導都去廣東巴結他,雨澤那點小官他更不放在眼裏。


    就是因為這個愚蠢念頭,我才偷偷告訴雨澤,我說夏華要過你的手機號,還打聽你們舉辦婚禮的事,他可能會回來參加你們的婚禮。我沒有別的意思,隻是想給雨澤提個醒,萬一夏華突然在婚禮上辦點啥難看事,讓他有個心理準備,不致於弄得太尷尬。


    那時候,我根本不知道夏華是走私犯,更不知道公安部已經偷偷來到歸德,準備抓捕他。公安部不發通緝令,不公布他的罪行,誰也不知道他是罪犯。


    他在廣東也不是一年兩年了,十來年都過去了,要說他是走私犯,廣東警察早幹啥去了?


    直到夏華死後,我老家那些村裏人才傳說開,他們說夏華走私生意做得太大了,得罪人了,公安部的領導要拿他開刀,不僅查封他的公司,還把他的人也給整死了。


    當時候,我要是知道夏華是走私犯,公安部正在歸德蹲點捉拿他,我說什麽也不會告訴雨澤。我會告訴一個警察,一個公安部正在捉拿的罪犯要來參加他的婚禮,我這不是犯傻嗎?


    我是一個合法公民,我這輩子都要當一個遵紀守法的好老師,如果看到通緝令上的犯罪分子,我一定會積極向警方舉報。


    可是,如果夏華是通緝犯,我不會主動向警方告密。我要做的是保持回避,我不會窩藏他,不會幫助他逃跑,但是我也不會主動向警方舉報他。夏華不僅是我的老同學,更是我的好朋友,法律規定我有保持沉默的權力。


    常雨澤是我的老同學,夏華也是我的老同學,他們都看得起我,我也都尊重他們,我不會為了討好某個老同學,而出賣另外一個老同學,出賣朋友的事情我謝成傑永遠也不會做。


    或許雨澤可以認為他是警察,夏華是罪犯,警察捉拿和打死罪犯理所當然。可是我不同,我隻是把他們當成我的老同學,當成我的好朋友,我沒有義務也沒有興趣幫助一個朋友打死另外一個朋友。可是最終,因為我的原因導致我一個朋友死於另外一個朋友之手,我這不是要內疚一輩子嗎?”


    徐虹理解他的心情,他始終認為是因為他的“告密”行為才導致夏華被抓及死亡,他不想背上出賣朋友的惡名。她不能如此安慰他“反正夏華是走私犯,即便他告知警察也是正確行為”,所謂的“大義滅親”看似崇高,實質有違人性。況且,國家法律也在逐步重視和維護那些基本人性。


    如果他當時知道夏華是走私犯,他可以選擇回避或者保持沉默,而現在,他永遠無法洗脫出賣朋友的“惡”名了。她隻能如此勸慰他,他在告訴常雨澤時,他並不知道夏華就是公安部正在緝拿的嫌犯,因為他不知情,他無需為此背負“出賣朋友”的感情包袱。


    謝成傑:“是的,我也曾經這樣想過,可是,我覺得那樣做更可恥。我為什麽要事先給雨澤提醒呢?那是因為我潛意識認為夏華可能會做出某種出格事,我是在惡意揣測他。


    事實上,我是以小人肚君子之腹,我完全錯怪了夏華。他參加了你們的婚禮,但是他做的事情非常理智,非常得體,完全不象我猜想的那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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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們舉行婚禮那天,我跟老同學們都在婚禮大廳給你們喝彩。我隨時留意夏華,看他是否會出現。我沒有問他是否會來,但是我相信他一定會來。


    你們的婚禮很隆重,很熱鬧,婚禮現場人很多。我始終沒有看到夏華,就在我以為他沒有回來時,他突然出現了。那時候,你和雨澤正手拉手走上婚禮舞台。


    他站二樓走廊不顯眼的地方,混在其他人身邊偷偷往下看。他戴著太陽帽,還戴著口罩,幾乎把整個臉都遮擋住了,隻露兩個眼。他隻是往下看了你們幾眼,就迅速離開,再也沒有出現,他從出現到離開頂多幾十秒時間。


    他看起來非常謹慎,他可能已經知道公安部的人要來歸德抓他,那些抓捕他的警察可能就在婚禮宴席上。他冒著危險來參加你們的婚禮,雖然隻是過來看一眼,我覺得已經很夠朋友了。當然,我覺得他主要是過來看看你而已。(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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