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高水長,綠樹蔥蔥。


    李啟背著一個大背簍,心疼的掂量著自己的錢袋。


    九百九十二錢,現在隻剩二百三十一錢了。


    而換來的,就是身上這個大背簍。


    裏麵有很多東西。


    這個大背簍本身就不便宜。


    遮雨的牛皮紙,耐儲藏的米粑粑,還有一些鹹肉幹。


    一張大帆布,野外能合起來變成大號包袱裝東西,卷起來就是趁手的短繩,也能用來當被子蓋,還耐磨防火。


    兩把柴刀,一小塊磨刀石,在野外出事的時候起碼有點利器,還能用來砍擋路的藤蔓,也能砍柴燒火。


    一些火折子,兩塊打火石,不必多說,生火用,平時用打火石,如果危急時刻就能用一甩就燃的火折子。


    還有金瘡藥,除蟲藥,一些必備藥品,野外生存必需用品。


    一匹麻布,一些小刀,鍋鏟,農具的鐵頭什麽的,帶這些是為了客串行商,到了一些村子,能賣掉一些回血。


    窮啊,能掙一點是一點吧。


    除此之外,還有很多小零碎,就不一一提了。


    總而言之,李啟做好了充足的準備,以應付之後的遠行。


    而且,他斥巨資,花了整整六十錢,給沈水碧換了一身衣服。


    她之前那一身帶紗巾,帶鏤空的白衣,和祝公子走在一起畫風相符,但和自己走在一起,那就像個馬上要被搶了的冤大頭。


    所以給她換了一身女子穿的麻布衣服,現在看起來,就隻是個俏麗的村姑而已。


    雖然有點過於俏麗了,正常村民哪裏養的出這種美人?


    畢竟,普通鄉村或者和李啟一樣的幫派成員,家裏的女性成員,就算天生麗質,長得很美,多半也是需要勞作和操持家計的。


    天生的容貌再好看,但從小便每日洗衣做飯,舂米砍柴,什麽天生麗質的人,從小這樣長大,都會變成農婦模樣,一個個膀大腰圓,皮膚粗糙,非常不好看。


    但說實話,李啟這個階層的人,偏偏需要的就是這種妻子。


    因為她們熟悉各類事務,做事麻利,身體健壯,不容易生病,還能下地幹農活或者幫襯丈夫做重體力活,是維持家裏生計的一把好手,過日子就得需要這樣的老婆。


    若真是養了個皮膚嫩滑,身材嬌小,習性嬌滴滴的大美人兒在家裏,就算她不給你添亂,但單單是不能做活兒這一點,就能讓家庭不堪重負。


    養不起啊。


    如果她願意為丈夫分擔,那麽最多幹兩年的活兒,她也會和其他農婦一樣,變得膀大腰圓,美麗不再。


    所以,沈水碧就算穿了一身麻布衣服,還是一眼就能看出來她肯定不是普通人。


    但那些都無所謂了,畢竟,李啟覺得自己現在應該也不能算普通人,應該罩得住,隻要別那麽顯眼就行了。


    行走在路上,李啟看向旁邊一身輕裝,一點行李都不帶,無憂無慮,像是郊遊一樣在帶路的沈水碧。


    這讓他想起了啟程時候的對話。


    那時候,李啟問道:“沈姑娘,你是怎麽確定方向的?羅浮娘娘是在哪兒呢?”


    “感覺唄~,我從小就在娘娘的身邊,娘娘在哪兒,我一睜眼就知道,隻要跟著感覺走,肯定就能找到她!”沈水碧自信的握著小拳頭,信誓旦旦的說道。


    老實說,李啟隻覺得非常不靠譜。


    但沒辦法,這是個有牛鬼蛇神的世界,搞不好真的有用。


    那……一場既不知道目的地,也無法安排行程的旅行,就這麽開始了。


    兩人一路行走,李啟背著個大背簍,裏麵是兩人所有的行李,而沈水碧什麽都沒有帶,穿著新衣服,兩手空空,就這麽往前走著。


    李啟最開始還很質疑她這樣的做法。


    但走了兩天之後,李啟才發現,對方好像真的不需要行李。


    沈水碧居然可以身不染塵,哪怕在野外行走也根本不會髒,既不出汗,也沒有異味,哪怕是摔倒了,摔的灰頭土臉,她苦著臉從地上爬起來的時候,灰塵也會自然的從她身上滑落,根本不會黏在皮膚上。


    除此之外,她還不用吃東西!


    是的,據她自己所說,自己是天生異種,不是尋常成精的妖物,所以不需要吃普通的食物,隻需要餐風飲露,吸食不同的氣就可以了。


    正因為如此,她也不用排泄,不用流汗,如果她想的話,甚至都可以不用呼吸,隻不過呼吸對她來說是進食的手段而已。


    不用洗澡,不會流汗,永遠幹淨,永遠美麗。


    這他媽的……二次元美少女啊?


    這麽省事的嗎?


    總而言之,帶上這玩意兒上路,根本就沒有任何後勤上的壓力,她自己也會走,還跑的挺快。


    挺好,挺好。


    兩個人,一路在荒山野嶺裏跋涉了三天。


    這一天,中午時分,李啟需要休息一下,做點午飯,補充體力,順便歇歇腳。


    沈水碧也很理解,不是每個人都能像她一樣不吃飯不洗澡也能香噴噴的一直有活力,所以耐心的在旁邊等著。


    三天的相處,兩個人已經沒有那麽生疏了,隻是沈水碧平時沒什麽話,話題基本都是李啟為了路上解悶主動挑起的,所以此刻李啟去打水做飯了,她也就悶著不說話,望向遠處。


    她沒有騙李啟,她真的不知道娘娘在什麽地方,但是小兔子確實可以隱隱約約感知到娘娘的方位。


    隻是……走了三天了,她卻沒有感覺到距離有拉近多少。


    這個意思就是,這三天走的距離,其實和娘娘的距離比起來,根本什麽都不算。


    她沒有告訴李啟這點,因為她害怕這麽說了,李啟就不願意和她一起去找娘娘了。


    因為他走山路非常的辛苦,和自己不一樣。


    這三天走了兩百多裏,但如果想找到娘娘的話,估計得走上上萬裏。


    娘娘不轉移位置的話,可能得走上一年半載的。


    “唉……”她歎了口氣,這個速度的話,要走上好久啊。


    要是有馬就好了。


    可惜李啟很窮,買不起,一匹馬也得二三十金,雖然沈水碧覺得沒多貴,但李啟肯定拿不出來。


    這麽想著的時候,她突然站了起來。


    前麵……有馬的嘶鳴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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