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明德領命在身,帶著二十個士兵出了鎮守府,直奔城門而去。


    夜晚涼風吹在麵上,吹亂了一絲不苟的飄逸中分短發。


    他扶了扶鼻子上金絲眼鏡,不知為何,心裏就是有些不舒服。


    他其實很看不起譚方。


    這個小子,在他看來,若非父親念著昔日同袍情義,一直頗為照拂,恐怕這時候,早就不知道爛在哪處泥坑裏,哪裏還能有如今的風光?


    是的。


    在他眼裏,譚方就是風光。


    能夠在鎮守府議事大廳侃侃而談,指點江山,並且得到父親張子陽的讚許和認可,是多大的榮耀?


    這可是自己想做都做不到的。


    是從什麽開始,漸漸變成了這般模樣來著?


    要知道,還在很早的時候,自己也是深得父親大人萬分期待的。


    並指望著,有那麽一日能幹出天大的成績來。


    這從名字都能看得出來。


    “大學之道,在明明德,在親民在止於至善……”


    三年前,甚至還送他去日本學習,學一學別人家先進的軍事技術。


    他覺得,自己每一步都走在時代的脈膊之上。


    回國之後,再看這些舊官僚,舊地主,就有些看不上眼了。


    無他。


    眼皮子太淺了。


    本事也太差。


    ……


    而譚方,又是一個什麽人?


    事實上,張明德這些日子早就打聽過了。


    那家夥在巡捕房公幹的時候,別看年紀不大,卻早就混成了個老油子,一手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的本事,倒是挺不錯的。


    他每天做得最多的事情,就是與一些三教九流的泥腿子們,成天扯瞎篇。


    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可以扯上許久,至於身為一個巡捕的本職工作,捕賊緝盜。


    根本就沒他麽事情。


    而且,在譚明德看來,譚方此人有一個致命的弱點。


    那就是膽小。


    不說王振威,就連王振威家最是沒用的小舅子,一個啥也不是的小混混,也能成天欺辱於他,這就有些過份了啊。


    如果讓人知道他是鎮守府的人,指不定把鎮撫使的臉都丟光了。


    “呸……”


    張明德重重吐了一口血痰。


    這些天,回國之後,就感覺處處不順。


    內火也重了些。


    凝香苑的妹子也是那般粗俗不懂得情趣,比起隔海那國的老師們,品質差得太遠。


    人家不但學文,還學藝術,甚至還能玩一玩角色扮演遊戲。


    那才是真正的水平……


    街道上麵,有幾個晚回家的百姓,瑟瑟縮縮的躲在一旁,看著奔跑前行的一行二十身攜武器的大頭兵,眼中就露出驚恐,更有兩人,慌不迭的就趴在地上磕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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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明德沒有停下,反而重重的蹬了蹬馬腹,不想看到這種情景。


    這個國家的百姓,看著也是那麽倒胃口,奴性太重了。


    看這個會跪,看那個會跪,完全失去了血性。


    民眾如此,官員如此。


    個個都心無大誌,不思進取……


    與他們呆在一塊,簡直感覺到自己身上都透出難堪的腐臭氣息。


    心裏雖然想得有些多。


    但是,張明德還是知道的。


    軍人的天職就是服從命令……


    在杭州城,鎮撫使的命令就是天意,所以,他並不準備攔截攻擊楊家一行。


    事實上,他也不在意那些殘兵敗將。


    再怎麽了得,還不是終於被清幫一行嚇得逃出城外,想要逃到上海。


    去幹什麽?


    當然是想著上海相對安穩的大環境。


    那裏萬國林立,一些強國各有租界,各有武裝。


    國內一些大型組織,也在那裏各自牽製,各有圖謀。


    任何一家,都不可能獨大。


    因此,從某一方麵來說,那裏雖然也是清幫的基本盤,但是,他們能做的事情反而不多。


    至少,不敢在明麵上胡作非為的。


    楊家逃難去上海。


    這其實就是一種心虛膽怯的行為。


    整個楊家如此,那位楊家三少呢?


    從這次的遷移行動,也能看出其人本質。


    根本就沒有譚方說的那麽了不起。


    就算是心裏覺著無所謂,也不太在意那楊家小子,張明德卻還是決定,給對方一個下馬威。


    他想要看看對方被嚇得屁滾尿流的場麵。


    更想看到,當譚方知道楊家那種外強中幹的模樣,其實根本就是紙老虎,是一些廢物。


    是自己隨時隨地都能搓圓揉扁的沒用家夥。


    不知道,譚方會不會吞下自己所說的話。


    還天生聖人?


    天生反賊?


    你反一個給爺看看……


    那,真是太喜聞樂見了。


    然後,他看到一群車隊逶迤而來。


    速度並不快。


    甚至還帶著些防備。


    有些人暗暗握住腰間短槍……


    跟在車隊旁邊的一些人等,更是拖家帶口的,肩挑背扛的,負著許多行禮。


    就像是逃荒的隊伍。


    急急惶惶如喪家之犬。


    見到此景,張明德心裏就有些好笑了。


    這就是譚方畏之如虎,還讓鎮守府慎重對待的楊家。


    哈哈……


    城門這裏,本就有十餘個帶槍士卒,再加上自己帶來的鎮守府二十精銳。


    總共三十餘條槍這麽指著,竟然還想搏一搏,真是太過天真了。


    難道不知道,民間武裝,離著軍中精銳差得太遠嗎?


    無論是槍法,還是紀律,甚至是鬥誌,都完全不是同一個檔次。


    “放你們出城,那是爺的恩典,至於禮送,那是鳴槍禮送呢,還是……”


    譚明德眼神睥睨,看了一眼自家帶來的精銳,就有些皺眉。


    說是精銳,其實還差得有些遠了。


    比起自己曾經見過的那支軍隊,簡直可以稱得上是烏合之眾。


    但是,他沒得挑。


    將就著用用吧。


    伸手重重一揮。


    張明德就準備下令。


    站在城門洞子前方的兩列士卒唰的一聲就舉起槍來。


    “停下。”


    “否則……”


    話剛出口,還隻是喊到一半。


    士兵們的槍支將抬未抬。


    張明德的聲音就突然頓住。


    就像是被卡住喉嚨的公鴨。


    隻發出沙啞的嘎嘎聲,再也說不出一句囫圇的話來。


    “否則怎樣?”


    耳邊聽到一聲問話,太陽穴處,一個冰冷的家夥什,正重理的頂著自己的腦袋。


    那是手槍。


    他聞到了濃濃的硝煙味。


    強忍住腿軟的衝動。


    張明德用力轉過頭,就看到一個年輕人,一雙淡然冷漠的眼睛。


    他毫不懷疑,自己隻要一個不小心,說出不中聽的話來。


    腦袋就會爆成爛西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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