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一老,如有一寶。


    這句話的意思是,老人因為擁有足夠豐富的生活閱曆。


    當你迷茫的時候不妨去請教一下老人。


    總會在老人身上得到人生經驗。


    雖然這句話很多人都知道,但總會很自我的認為,他們不懂。


    焦蕭雖然也很自我,但對川大爺的忠告卻聽了進去。


    原因很簡單。


    因為川大爺夠老,也夠牛皮。


    就像巴菲特,很多人願意聽他的忠告,不是僅僅是因為他人生經驗豐富,還因為人家取得了成功。


    焦蕭縮著身子,像個嬰兒似的把腦袋枕在娜薩的懷裏,享受著娜薩的輕撫。


    腦海裏依舊尋求強大的方法。


    他受夠了每次隻能一點點的強化,簡直比拿著月薪想買房子更加難以忍受。


    胡子每天在長,別人看到的是成熟。


    焦蕭看到的是步向衰亡。


    而娜薩,身上依舊散發著迷人的紫羅蘭味道。


    “我本可以忍受黑暗,如果我不曾見過光明。”


    娜薩的撫摸停了下來,長耳朵動了動,確定懷中的人類說了一句話,這才問道:“什麽?”


    “沒什麽。”焦蕭微微側頭,看似準備麵向娜薩,眼睛卻看向亮堂堂的洞外:“你知道什麽是感情嗎?娜薩?”


    “唔……”娜薩想起了自己偷偷詢問那個人類,什麽時候愛人的時候,她眼裏的神色很費解。


    “大概是,想要永遠的待在一起?”


    “這麽說也沒錯,可是我估計不能永遠和你在一起。”


    “為什麽?”娜薩抱緊焦蕭的腦袋不解道:“你不願意?”


    “不是……總有一些原因會讓我們分開,比如時間。”


    “時間?”娜薩的耳朵感覺有點癢,下意識的動了動。但是她沒懂焦蕭的意思,時間是什麽?


    下班的鍾聲?


    吃飯的鍾聲?


    這個怎麽會讓“我們”分開?


    “對,時間,總之,以後你會懂的。”焦蕭伸直了身體,狠狠的伸了一個懶腰,感受著頸椎被拉伸,發出哢嚓哢嚓的聲音後,順勢一把抱住娜薩的腰,用臉蹭了蹭娜薩的肚皮,又賊兮兮的在上麵輕咬一口。


    惹得娜薩輕輕把他推開。


    癢。


    “哈哈,不過我會努力趕走時間的!”焦蕭站起身來,準備工作!


    世間萬物並非一成不變,沒有什麽東西可以被條條框框所束縛。


    就連一個遊戲都可能出現bug,外掛。


    更別提銀蘭島和副本。


    小螺絲可以憑借“吃”,從而進化兩次,成為焦蕭手下最強。


    那麽焦蕭又為什麽不能另尋他路,走向更強之路呢?


    盡管他現在已經有了三個選擇……


    哈卡祭司,亡靈和術士。


    哦,還有個吊麵人……


    但這些都是歧途。


    焦蕭想要的是光芒大陸!


    好在現在的他有了點苗頭,需要的隻是一點點的運氣。


    “那麽,新的一天從刷任務開始!”決心工作的焦蕭尋了個地方,拖出自己的懶人沙發,又一屁股坐了上去,這才掏出任務欄。


    “一見白馬聖騎誤終身……”


    一瞧這個任務標題,原本準備要工作的焦蕭就忍不住的點開查看。


    不用說,主人公依舊是那個騎著白馬的聖騎士,整的和獵豔電視連續劇似的。


    匆匆看去,過程略過,直奔主題。


    女主角換成了兩個精靈……


    很好,還是母女。


    暗罵一聲渣男,心裏也暗自對聖騎士這個職業產生疑問。


    難道,聖騎士就這麽吃香?


    怎麽處處都留情?


    但他卻從來沒想過,吃香的不一定是聖騎士,還有可能是騎著白馬的帥哥,恰巧是個聖騎士罷了。


    連續翻閱任務。


    “公主之災。”


    “我的鄰居養了一頭母豬,長大巨大無比。但他卻從來不管教,既不栓繩,也不看護,導致這頭叫公主的母豬天天來我的田裏糟蹋糧食,這樣下去,我所有的莊稼都會被那頭豬給糟蹋掉的,幫幫我冒險者,殺死它,你可以在我的家中挑選一樣作為你的獎勵。”


    嗯……


    不知道發布任務的人,可不可以作為獎勵……


    毫無意義的任務,略過。


    “討薪。”


    “暴風城的那些貴族,我們修建了這座城市,卻拿不回我們應有的……”


    焦蕭迅速關掉,這種政z敏感性的任務他是看都不敢看,不然遠程拘你……


    “肅清亡靈。”


    “我接到的命令是消滅一支盤踞在對岸的亡靈,不幸的是,我的手中卻沒有足夠多的戰士,難道要我拿著根棍子大吼大叫嚇退那些骨頭嗎?我……對那個人類感到惡心了!”


    “來吧,冒險者,幫助我殺死那群亡靈,你將獲得你想要的……”


    這個任務引起焦蕭的注意,雖然言語間不詳,但起碼讓焦蕭知道大概的時間線。


    甚至還能看出,發布任務的不是人類。


    不是人類好啊!亡靈入侵的年代更容易被哄騙到……


    我是說,請到美好而和平的銀蘭島做客。


    畢竟寧做太平犬,不做亂世人嘛。


    再一瞧獎勵。


    “一件高等精靈的藝術品。”


    撇撇嘴,什麽垃圾,亂世你不給黃金,還用藝術品糊弄人。


    但焦蕭還是接取了任務,畢竟請人過來才是重中之重。


    刷~


    焦蕭眼睛一黑又一亮。


    他已經不再銀蘭島了。


    沒來得及觀察四周環境,一個年輕的聲音就傳了過來:“啊,終於有人來了,我看看……是個人類?好吧好吧。”語氣中帶著無奈,似乎對人類這個種族不怎麽滿意。


    焦蕭也不介意,反正他人類的身份被嘲諷過好幾回了,也不在乎這一次。


    左右一看,又是一個營地……


    建築風格還踏馬一模一樣!


    焦蕭心裏的老槽都懶得吐了,這才剛從營地出來,又到了另外一個營地。


    轉頭看向說話的男子。


    映入眼簾的便是一張清瘦而又帥氣的臉。


    帥到什麽程度呢?


    比銀蘭島的血精靈還要帥!


    但焦蕭也不意外,因為這個男子有著長長的耳朵。


    不用說,也是個血精靈。


    不對,血精靈的膚色沒這麽白,相比而言更顯得棕紅一點。


    而且這人的眼睛也不是綠色……


    而是藍色。


    身上穿著一件華麗的金紅長袍,上麵還勾勒著許多精巧漂亮的花紋。


    而衣服外麵,uu看書ww.ukanshu 還套著一件好似寬大風衣一樣的大衣,看起來很有逼格。


    最讓焦蕭喜歡的是,兜帽的位置卻被突出的匕首狀的裝飾所取代,乍一看腦袋,有一種腦後有個太陽的感覺,伴隨著環繞他腦袋飛行的三顆綠色珠子……


    等等!


    三顆綠色珠子???


    “你是……凱爾薩斯王子?”


    ps:幾個半人馬受邀而來,測試矮人製造的槍械。


    獵人表示很感興趣,因為子彈小小個,比箭袋方便多了。


    戰士們卻感覺很不舒服,雖然離得老遠就能打死敵人,但總感覺差點意思。


    “差點意思?是口徑太小?我明白了!”矮人轉身離去。


    半人馬戰士相互對視一眼:“我沒說清楚嗎?我說的差點意思是這個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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