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口撕裂時的劇痛,讓李承誌直冒冷汗,可這不是最大的問題,傷口處散發出的類似於大蒜的刺鼻臭味才真正值得擔心。包裹傷口的繃帶已經發黑,而李承誌卻沒有辦法換下這條繃帶。


    追兵就在身後,他必須前進,哪怕隨時有可能倒斃。


    隻是,李承誌實在是走不動了。他記不清走了多久,隻記得太陽已經兩次升起,而茂密的叢林似乎沒有盡頭。


    更重要的是,他必須補充體力。


    沒有體裏,就算沒有被高燒折磨死,他也會在某個時候倒下。


    聽到物體從落葉上滑過時發出的聲響,李承誌屏住了呼吸。叢林裏到處都是食物,肯很多食物並不容易到手。


    遊過來的是一條蛇,一條腦袋巨大、身體粗壯的角蝰。


    李承誌有點後悔,他不應該把這條蛇引出來,他應該選擇一條蜥蜴,哪怕蜥蜴的肉不那麽可口。


    隻是,他沒有選擇的餘地,而且這是一條成年角蝰。


    角蝰是世界上體形最大的蝰蛇,也是北美大陸上毒性最強的毒蛇。隻是,幼年角蝰的毒性才最強,而成年角蝰的毒性反而要弱一些,甚至比不上響尾蛇。大概是,在這片叢林裏麵沒有能夠威脅到成年角蝰的動物,因此成年角蝰不需要太強的毒液,而幼年角蝰很容易成為其他捕食者的獵物,所以需要劇毒防身。


    李承誌沒有動彈,那條角蝰遲早會靠近。


    很多人都認為,隻有響尾蛇有熱感應器官。事實上,所有蛇,甚至包括蟒,都有熱感應器官,而且都在鼻孔附近。這個獨特的器官,讓蛇能夠感應到哺乳動物散發的紅外輻射,讓獵物無處藏身。


    李承誌很虛弱,肯定無法生擒這條長達兩米的角蝰。


    所幸的是,他不是赤手空拳,他有一把匕首,也就是那把奪走了羅秀生與唐宏光生命的匕首。


    看著角蝰緩緩靠近,李承誌更希望它是韋戈斯。(.無彈窗廣告)


    想到慘死的搭檔,李承誌恨不得把韋戈斯活剮生吞。也許人肉並不好吃,但是李承誌相信韋戈斯的血一定非常甜美,勝過最好的香檳。


    角蝰逼近到一米的時候,李承誌握緊了匕首。


    雖然蛇是冷血動物,在清晨的時候因為體溫還未升高,所以不大靈活,但是蛇本身就是以靈活克敵的獵手。


    李承誌知道,他隻有一次機會。


    如果不能一刀刺死那條角蝰,那兩根巨大的毒牙就會跟他身體的某個部位親吻,然後注入致命的蛇毒。


    顯然,李承誌很想有一把捕蛇叉。


    可是,他隻有一把匕首,而且左臂上已經化膿的傷口,讓他隻能依靠右臂,因此他必須一擊斃命,絕不能有絲毫差池。


    角蝰不是眼鏡蛇,在攻擊獵物的時候不會豎起身子。


    也就是說,李承誌不能指望刺中角蝰的身體。


    還有半米的時候,李承誌知道機會到來了。他輕輕抖動了一下右腿,角蝰立即察覺到了危險,吐著分叉的舌頭搜尋獵物。


    任何一種蛇都是殺戮機器,其身體的每個部位都是為了殺戮而生。


    與蛇相比,人類的視覺、嗅覺與觸覺都極為遲鈍,而且人類無法看到紅外線,人類把太多的資源消耗在了大腦上。


    沒有依靠聰慧大腦製作的工具與武器,人類連生存的資格都沒有。


    所幸的是,李承誌手裏有一把鋒利的武器。


    在角蝰轉動腦袋尋找獵物的時候,李承誌抬起左手,迅速從角蝰麵前晃過,而角蝰也立即發現了獵物。


    隻是,李承誌的動作更快。


    在角蝰以不到十分之一秒的時間弓起身子,然後把鑲嵌著兩顆巨大毒牙的蛇頭像炮彈一樣射向獵物的時候,李承誌的右手劃出,尖銳的匕首準確無誤的刺中了蛇頭,刺入了角蝰的軀幹。


    角蝰拚命掙紮,還想咬住獵物。


    隻不過,這都是徒勞的。匕首從角蝰張開的大嘴裏刺入,而刀背上的鋸齒讓角蝰根本無法掙脫。


    蛇毒從毒牙的尖端流了出來,滴落到了幾片落葉上。


    李承誌沒有冒險,蛇是低等生物,即便死了,軀體也會產生條件反射。如果被一條死掉的毒蛇咬死,那就太冤了。


    角蝰掙紮了一會,才變得僵硬。


    李承誌晃動了一下匕首,確認角蝰已經死透了,這才用左手抓住角蝰的軀體,然後拔出匕首,開始剝皮。


    煮熟了的蛇肉很鮮美,蛇湯更是美味,遠勝於雞湯。


    隻是,生蛇肉有一股很濃烈的腥味。


    饑餓讓李承誌沒有選擇,也把這條角蝰變成了一頓美餐。


    飽餐蛇肉之後,李承誌感到體力正在恢複。當然,這隻是錯覺,或者說是食物進入胃裏之後神經係統產生的條件反射,從而讓大腦相信身體獲得的能量。要把蛇肉裏的蛋白質與脂肪轉化成能量,至少需要幾個小時。


    李承誌需要休息,因此他沒有急著上路。


    擦拭匕首的時候,李承誌注意到了被剝掉了皮肉的角蝰屍體,特別是那隻三角形的巨大蛇頭,還有那兩顆毒牙。


    蝰蛇的毒液中沒有神經毒素,因此就算很致命,也不會立即殺死獵物。


    就李承誌所在,南美洲的一些土著部落崇拜毒蛇,而且把被毒蛇咬過之後活下來的人視為蛇神的代言人,也就是巫師。在非洲有一些部落,男子在成年禮上會被用沾上蛇毒的皮鞭抽打,以示其強壯。


    當然,蛇毒還有很多用途。


    李承誌拿起蛇頭,把最後的毒液擠到匕首上,並且把落葉上的蛇毒也收集了起來。


    用匕首割開的一道小傷口不會致命,可是匕首上有蛇毒的話,這道傷口就可能讓受傷者喪命。


    收好匕首,李承誌靠到樹幹上,閉上了眼睛。


    在敵人追上來之前,他得盡量恢複體力,而休息是恢複體力的唯一辦法。隻是,他不能睡覺,哪怕閉上眼睛,也得時刻保持警惕。


    事實上,李承誌也睡不著。


    隻要閉上眼睛,他就會看到慘死的羅秀生與唐宏光。


    羅秀生把生的希望留給了他,而唐宏光則為他創造了逃亡的機會。刺中腹部的那一刀並沒有讓唐宏光立即斷氣,守衛進入鐵籠的時候,唐宏光把兩名守衛送入了地獄。利用這個機會,李承誌衝出鐵籠,用羅秀生的那把匕首幹掉了離得最近的一名雇傭兵。關鍵時刻,唐宏光擋住了從後麵射來的子彈,而李承誌則用刺中唐宏光的匕首幹掉了另外一名雇傭兵。犧牲之前,唐宏光爬到一具雇傭兵的屍體旁,同時拉響了四枚手榴彈。猛烈的爆炸,讓附近的十幾名雇傭兵非死即傷。趁此機會,李承誌帶著那把刺死了羅秀生的匕首,以及三名搭檔留給他的生還希望,逃出了營地。


    李承誌沒有愚蠢到立即去找韋戈斯複仇。


    他不可能用一把匕首幹掉上百名雇傭兵,甚至不可能靠近韋戈斯。他需要武器,更需要處理身上的傷口。


    在此之前,他必須逃跑,必須擺脫追捕他的雇傭兵。


    生存並不是目的,生存是為了實現生存的價值,讓三名搭檔的犧牲產生價值,因此李承誌必須生存下來。


    腳步聲很輕,不過依然被李承誌聽到了。


    有不少人,前進速度不是很快,還有樹枝晃動時發出的聲響,顯然是一支規模不小的搜捕隊伍。


    李承誌屏住呼吸,握緊了匕首。


    現在逃的話,肯定會被發現,而他沒有信心跑得比那些雇傭兵快。


    問題是,不逃的話,也會被發現。


    李承誌尋找著對策,可是卻想不出好辦法。


    搜捕隊越來越近,留給李承誌的時間所剩無幾了。


    也許,藏起來是最好的辦法。


    這時候,李承誌聽到了從左側傳來的聲響,等他轉過身來的時候,一個身形瘦小的野人從灌木叢裏鑽了出來。


    隻看外貌的話,那確實是個野人。


    不過,李承誌立即辨認出,那不是野人,而是一個十分邋遢的人,而且是個女人,也許還很年輕。


    那個女人朝李承誌豎起了一根手指,讓他不要出聲。


    李承誌感到一陣眩暈,那個女人到底是誰,是來幫助他的,還是來害他的?


    隻是,李承誌沒有出聲,因為又有兩個人從灌木叢裏鑽了出來,而且都是看上去很強壯的男人,且都拿著武器。


    哪怕那兩人拿著的都是簡陋的標槍,也能讓李承誌一命嗚呼。


    顯然,反抗沒有用。


    更何況,搜捕他的敵人就在附近,如果與那兩人打鬥,肯定會被發現。


    李承誌沒有別的選擇,他隻能相信那幾個“野人”不會害他,不然也就沒有必要在這個時候現身。


    兩個男人靠近,拽住李承誌的胳膊,把他拖進了灌木叢。


    受傷的大腿在地麵上拖動,產生的劇痛讓李承誌趕到天旋地轉,而左臂上的傷口更是痛得他不斷抽搐。


    隻是,李承誌沒有叫出聲來,而是咬緊了牙關。


    很快,天空就變黑了。


    準確的說,李承誌被拖進了一個地洞裏麵。


    過了好一陣,他才適應了昏暗的光線,發現這是一個非常狹窄的地洞,一個男人在前麵拖著他,而另外兩個人在後麵。


    隻是,李承誌還沒有搞清楚是怎麽回事,就在劇痛中昏厥了過去。(未完待續。如果您喜歡這部作品,歡迎您來小說閱讀(readnovel。)投推薦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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