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發生在聯合國的事情最感興趣的,肯定是來自世界各國的記者。


    必須承認,新聞自由並不是壞事。


    李承誌不大走運,僅僅差了幾分鍾,他就錯過了能夠及時返回的渡輪。等他達成最後一班渡輪回到營地的時候,食堂已經關門了。還好,小賣部沒有歇業,他也就沒有因此而餓肚皮。


    等他洗完澡,同宿舍的戰友都去酒吧了,隻給他留了張紙條。


    看完留言,李承誌笑了笑,把紙條丟進了垃圾筒。如果他對留言信以為真的話,這將是“海龍大隊”第四分隊第六小隊的最後一個可以自由活動的夜晚。明天一大早,他們就將登上運輸機,以中**隊急先鋒的身份飛往太平洋對岸,深入熱帶雨林,跟蚊蟲、毒蛇,還有那些殺人不眨眼的危地馬拉政府軍做伴。


    當然,李承誌也能做到殺人不眨眼,即便他還沒有真正殺過人。


    在李承誌看來,這是戰友的惡作劇。隻是,他不想錯過這個可以自由活動的夜晚,畢竟這非常難得。


    離酒吧還有幾十米,李承誌就聽到了喧鬧聲。


    駐紮在這座島嶼上的,除了有“海龍大隊”的兩個中隊之外,還有海軍陸戰隊的一支勤務部隊,海軍航空兵的一支直升機運輸部隊,以及隸屬於海軍的幾十名港口管理人員,總共大約有三千人。


    問題是,島上就隻有一座酒吧,而且還不夠大,連一百人都坐不下。


    顯然,酒吧裏的凳子絕對是稀缺資源。


    隻要是稀缺資源,就肯定存在紛爭。


    加入“海龍大隊”快兩年了,李承誌還沒有上過戰場,但是打過的架卻不計其數,而且每次都是絕對主力。戰友也很樂意讓他當頭,原因很簡單,不管鬧得多厲害,隻要沒有鬧出人命,就不會拿他怎麽樣。


    當然,軍隊裏嚴禁打架鬥毆。


    隻是,一群血氣方剛、而且都很有脾氣的大男人在一起,哪怕隻有一點小小的矛盾,都會演變成肢體衝突。


    可以說,在軍隊裏發生的打架鬥毆事件,往往都是為了雞毛蒜皮的小事。


    李承誌記得,有一次,僅僅是因為酒吧的女服務員先給他們上酒,而忽視了先到一步的幾名航空兵的勤務人員,結果雙方就打了起來,數十人被牽連其中,帶頭的幾個都遭到了嚴懲,航空兵的一名地勤人員因此丟掉了軍裝。李承誌也沒有能夠逃脫,他因此在小黑屋裏呆了足足一周。隻是,他沒有吸取教訓。獲得自由的第二天,他又幹翻了一名港口警衛員,隻是非常幸運的逃掉了。


    打架歸打架,在軍隊裏,有一個不成文的規矩。


    這就是,不管矛盾有多大,打架的時候絕對不動用器械,啤酒瓶、凳子腿都不行,刀槍就更加不可能了,隻能拚拳頭。原因就是,在群毆中,隻要有點理智,拳頭所造成的主要是皮肉傷。如果誰敢在鬥毆的時候使用器械,特別是動刀子,就會成為公敵,遭到所有人的排擠。要知道,在軍隊中,被戰友排擠是比被關禁閉更嚴重的懲罰,沒有任何一名軍人不用依賴戰友。


    當然,這也並非絕對。


    加入“海龍大隊”打的第一場架之後,李承誌聽戰友說一個故事,即十多年前,一名特種偵察兵剛剛與女友分手,在酒吧喝悶酒的時候,一名海軍軍人說了些不該說的話,結果這名特種偵察兵隻用拳頭就砸扁了那名海軍軍人的腦袋,鬧出了人命。事後,這名特種偵察兵被軍事法庭宣判有罪,判處十二年監禁。更離奇的是,傳聞此人在服刑期間表現良好,刑滿之後考入了空軍的軍事學院,成為了一名空降兵軍官,而且還大展鴻圖,已經成為一名空降兵將領了。


    隻是,李承誌隻把這當一個故事。


    要知道,有案底的人,根本不可能獲得接納。對軍人來說,別說被判服刑,隻是受到軍事法庭審判,就意味著軍旅生涯的終結。


    中**隊從不缺乏有才幹的軍人,因此紀律比才幹更重要。


    走近後,李承誌才聽了出來,從酒吧裏傳來的是歡笑聲,而不是咒罵聲。


    顯然,這是一個平靜與歡快的夜晚。


    推開大門,李承誌首先感受到的是刺鼻的煙味,然後震耳欲聾的喧鬧聲就如同海嘯般的迎麵襲來。


    過了幾秒鍾,李承誌才適應了酒吧裏的光線。


    燈光太刺眼了,跟外麵漆黑的夜空形成鮮明對比。


    “小李,你終於來了,趕緊享受吧,這將是我們在國內的最後一夜!”


    聽到招呼聲的同時,李承誌看到了拋來的啤酒瓶,趕緊伸手接住。


    “哥幾個可沒忘記你,酒隨便喝,今天有人請客。”走過來迎接李向龍的是他的同鋪戰友,準確的說是睡在下鋪的章南洋。


    這是個奇怪的名字,聽說她母親在去南洋旅行的時候生下了他。


    當然,李承誌對此抱懷疑態度,因為身懷六甲的孕婦怎麽可能跑到異國他鄉去呢?


    “誰請客?”李承誌灌了口啤酒。宿舍裏的水瓶全是空的,他早就渴了。


    “當然是海軍老大哥了。”章南洋朝坐在角落裏的幾名悶悶不樂的海軍軍人看了一眼。


    “又打賭了?”


    “當然,海軍老大哥從不吸取教訓,所以該他們請客。”


    李承誌笑著搖了搖頭,舉起啤酒瓶,朝那幾名海軍軍人揮手致意,對方也舉起酒瓶做了回應。


    相對而言,陸戰隊與海軍的關係還算融洽,畢竟在十多年前,陸戰隊還隸屬於海軍。


    隻是,這種融洽也隻是相對的。


    如果沒有第三方,陸戰隊與海軍的官兵也會起矛盾。當然,大部分時候都是文鬥,而不是武鬥。


    所謂的“文鬥”,就是拿任何事情打賭,而且往往是一些惡搞的事情。


    有一次,雙方以誰能拿到酒吧最漂亮的女服務員的內褲來打賭,結果那幾名海軍軍人請全酒吧的客人喝了一整夜的啤酒。


    李承誌並不對這次打賭的事情感興趣,反正有人請客喝酒就成了。


    “海龍大隊”的官兵霸占著整個吧台,而且還占了好幾張桌子,李承誌所在的第四中隊第六小隊的軍人在吧台的最後麵。


    第六小隊應該有十二名士兵,不過此時隻有十一人,其中一人因為做了包皮割除手術而沒有歸隊。


    李承誌走過去,跟九名戰友碰了碰拳頭。


    這是“海龍大隊”打招呼的特有方式,也不知道是誰最先這麽做的。


    “小李,我們還以為你流連忘返,不會回來呢。”說話的是田玉嶺,一名突擊手。這家夥的背景也很硬,隻是遠遠比不上李承誌,因為他隻是田黛芳大將的侄子,而且跟田黛芳的關係並不好。


    “怎麽可能,這裏才是我的家,你們才是我的兄弟。”


    “兄弟歸兄弟,為了女人出賣兄弟是很正常的事情。”這次,把住李承誌肩膀的是機槍手王小剛。他沒什麽背景,隻是他並不“小”,是小隊裏最壯的一個,身高不到一米八,體重八十八公斤,而且除了骨頭、內髒與血,全是肌肉。他的武器是一挺通用機槍,如果有需要他能各持一挺機槍掃射。


    李承誌翻了下白眼,沒有搭理王小剛。


    “得了吧,小李絕對不是這樣的人。不過,你小子也不能獨占其美,總得把照片拿出來給兄弟夥欣賞一下吧。”擠過來的是成浩然,一個名字跟相貌完全不搭邊的偵察兵,他也是小隊裏最機靈的一個。每次打群架,他總是躲在最後麵,瞅準機會就給對手一下狠的,也難怪被選成了偵察兵。


    “算了吧,你們繼續嘲笑,我反正是習以為常了。”李承誌沒辦法躲避了。


    “連照片都沒有?”過來摸李承誌合抱的是蔣中琦,也就是一名偵察兵,隻是相貌英俊得多,是小隊裏的帥哥。


    “不可能吧,那不是白跑一趟了?”跟著來摸李承誌褲包的是張強,一個任何地方都很平常的突擊手。


    “真的沒有,我還年輕,根本不想談戀愛,而且對方也覺得我隻是個兵。”李承誌歎了口氣。這次回家探親,主要是為了相親。可他怎麽也想不明白,父母為什麽急著給他安排一個女朋友。要知道,他才二十一歲。


    “得了吧,你恐怕是全軍最有來頭的兵了。”嘲落李承誌的是童少非,外號“童少”,一個自我感覺非常良好的突擊手。


    “大家繞過小李吧,他不會說慌,而且這是傷心事。”替李承誌解圍的是他的搭檔,也是他的觀察員張國棟。


    “好了,時間不早了,喝夠了的都回去睡覺,明天誰要賴床,小心我的靴子。”宣告歡飲結束的是小隊的副隊長郭藹明中士,他也是隊裏資格最老的一員,已經在這個位置上幹了七年。


    副隊出麵幹預,李承誌如釋重負。


    回去相親,確實是傷心事,因為那個他連名字都沒記住的女孩問了一個他無法回答的問題,即他為什麽要當一名士兵,而不是當上軍官。也是這個問題,讓李承誌提前結束了不到五分鍾的會麵。


    “小李,你先別走,我有話跟你說。”最後發言的是隊長易建朝上士。


    李承誌知道,小隊長讓他留下來,肯定是想從他這裏打探一些小道消息,而他卻沒有小道消息。(未完待續。如果您喜歡這部作品,歡迎您來小說閱讀(readnovel。)投推薦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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