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太失蹤了,這是最大的打擊。


    警察也走了,他們在13號公寓附近搜索了一遍,沒找到人。


    他們的舉動,不過是敷衍了事,人丟了,應該‘張貼榜文’,把整個羅山區都翻過來。


    陳玲沒吃飯,她也沒休息,她像個孤零零的孩子,能去哪兒呢。


    警察去劉群家了,孩子的父親死了,那孩子總歸需要母親來撫養吧,這無可回避,這是法律的明文規定。然而,警方打開了臥室,隻看見牆壁上的那些蟲子圖紙,還有整個房間彌漫的怪味兒,並沒找到劉曉斌。


    為這個,周路又一次吃癟。


    他對警察的問話已經很敏感了,這些穿警服的人認為是他殺了劉群,然後又把劉曉斌給藏到了什麽地方去。或者,幹脆說,是你殺了他們父子,不然孩子失蹤如何解釋?就像陳太太也在你家裏失蹤一樣。瞧吧,陳太太沒了、劉群沒了、陳玲沒了,現在劉曉斌也沒了,隻有你還安然無恙,最簡單的排除法擺在這邊,你還有什麽可說的呢。難道這幾個人像屁一樣的蒸發了?唬鬼吧,彩票都沒這麽精彩。


    周露渾渾噩噩,他像走鋼絲,在家裏的每一處都如履薄冰。


    他甚至想,如果陳玲真的想不開自殺了,他願意接受,因為至少可以讓他看到太太的屍體。然後他能給太太入殮、上香。人消失了,這怎麽跟家裏人交代。


    警方讓他必須二十四小時待在家裏,不準外出,不準跟任何人接觸。


    軟禁了,差不多,就是沒有關進看守所。


    他唯一可待的地方就是閣樓,房間有陳玲的氣息,一進去就讓他恐懼。不,不是鬼怪,這世界壓根就沒鬼,是一種割舍不下的東西,還有這個房子陰森森的氣氛。


    上樓時,他摸索到樓梯對麵的牆壁,軟軟的,好像是人的肚皮,它……在呼吸。


    他,又開始寫作了。


    屏幕上閃爍著迸出來的漢字:她失蹤了,在13號公寓,也可能在外麵,這房子陰森古怪,今天上午,它殺了劉群,我最好的朋友。13號公寓是個邪惡的地方,充滿恐懼,每個入住者都不得善終。好吧,接下來,會不會是這家的男主人了,他會怎麽樣呢?像第一個入住者那樣吊死,要麽就是淹死。如果不是,就燒了這個房子,一切就都結束了。沒有家庭、沒有負擔,沒有任何繁文縟節。


    嗯……不對,寫錯了,應該是:沒有任何煩心事。


    周路摁下回車鍵,嗬,看著這段話就想笑,這特麽是小說麽?這頂多是個日記。


    馬的,連水平都退步了。


    “汪!——汪!”


    那畜生就會喊,可喂它東西又不吃。


    雜種,你想怎麽樣?你打算一年到頭這麽喊麽,喊到累死為止。


    電腦上出現了一行字:


    她還在,她沒丟,她一直都在這裏。


    又是神奇的一幕,這台電腦有自己的思想。


    那麽好吧,咱們來看看它能說些什麽。


    周路打字:沒丟,那人呢?


    嗬,無疑,這八成又是江宇文的鬧劇,他大概清楚了陳玲失蹤的事,所以故布疑陣,想嚇唬嚇唬房主。這家夥可真有閑心呐,周路現在很放鬆,繼續聊吧。


    電腦:她就在這裏。


    周路打字:那你就告訴我,她特麽到底在哪裏?!


    電腦:她在公寓裏。


    周路摸摸嘴唇,有些汗液,他敲擊鍵盤:你在逗老子麽,我就在13號公寓,我老婆丟了,你還跟我玩捉迷藏,沒意思。


    電腦:她會出來的。


    哈!受夠了,這台狗屁電腦——不,是打字的人,那個遠程打字的人,就是特麽一個混賬王八蛋。


    鬧劇該結束了。


    周路繼續打字:江經理,如果你想嚇我,請換個方式,我是專門寫鬼故事的,我寫了七年,連個鬼影都沒見著。我能在墳地裏睡覺,我可以在深夜十二點去參觀公墓,我還能提著死人的腦袋……


    哢!鐺!


    嗯?


    周路走到窗口,朝院子裏望。


    狗脫離鎖鏈了。


    這個挨千刀的畜生,它不聽話!


    他關掉電腦,匆忙下樓,大步跳下最後的三層階梯,滿眼都是火氣。


    狗站在門口,是門內,它進來了。


    這家夥的身形……就跟門框一樣寬,又變大了?


    “汪……汪!”


    嗯?


    “汪汪!汪汪——”


    拉布拉多犬撲了過來。


    “啊!你特麽——你敢咬我!我收養了你,你這個混賬東西!我是你的主人!”


    “汪汪!汪!汪!”


    胳膊出血了,很痛。


    周路拗不過它,它力氣太大了,堪比獅子。


    “汪——嗚嗚嚕嚕嚕……汪!!”


    “畜生,u看書 ww.uukanh 我要宰了你!你這個瘋狗!啊!我的手!狗日的!”


    ……


    一周後,警察再次找到周路,他們想就劉曉斌和陳太太失蹤一事,對周路進行再次詢問。警方已經基本鎖定了這個男人,他是唯一的嫌疑人,有時候,不需要足夠的證據,就能拿周路法辦。


    這幾天的調查,沒有任何跡象能證明周路是清白的。


    所以,他必定是殺人凶手,隻是證據不足。


    可是,13號公寓的門從裏麵繁瑣了,還加了保險。警方撬門而入,看到周路躺在地板上,人已經死了,胳膊上是幾排牙印,很大,骨頭都咬斷了。


    “陳警官,是狗咬死了主人吧?”


    “一般狗會攻擊自己主人麽?你看他的傷口,什麽樣的狗能造成這麽大的牙印,藏獒恐怕也不行,傷口的洞比大拇指還要粗兩三倍,都快趕上鯊魚的咬痕了。”


    “那院子裏的狗怎麽會不見了?那個鐵鏈,應該是它自己掙脫開的。”


    現在隨便怎麽說了,唯一的嫌疑人死了,被什麽東西給活活咬死的。房門關著,後門也鎖著,這個咬死他的‘東西’,到底是狗還是別的什麽,怕是要列為懸案了。


    陳警官蹲在地上,打開手電,地上有足記,髒兮兮的,帶泥土屑。


    “姐,是狗的爪子吧?”


    “嗯,像是,不過這爪子似乎太大了些,你見過最大的狗是什麽?”


    “藏獒吧。”


    “成年藏獒的爪印,有這麽大麽?”


    “這……好像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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