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時讀蕭伯納的劇本《巴巴拉少校》,有場戲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工業巨頭安德謝夫老爺子見到了多年不見的兒子斯泰芬,問他對做什麽有興趣。這個年輕人在科學、文藝、法律等一切方麵一無所長,但他說自己有一項長處:會明辨是非。老爺子把自己的兒子暴損了一通,說這件事難倒了一切科學家、政治家、哲學家,怎麽你都不會,就會一個明辨是非?我看到這段文章時隻有二十來歲,登時痛下決心,說這輩子我幹什麽都可以,就是不能做一個一無所能就能明辨是非的人。因為這個緣故,我成了沉默的大多數的一員。我年輕時所見的人,隻掌握了一些粗淺(且不說是荒謬)的原則,就以為無所不知,對世界妄加判斷,結果整個世界都深受其害。直到年登不惑,才明白蕭翁的見解原有偏頗之處;但這是後話——無論如何,蕭翁的這些議論,對那些淺薄之輩、狂妄之輩,總是一種解毒劑。
蕭翁說明辨是非難,是因為這些是非都在倫理的領域之內。俗話說得好,此人之肉,彼人之毒;一件對此人有利的事,難免會傷害另一個人。真正的君子知道,自己的見解受所處環境左右未必是公平的,所以他覺得明辨是非是難的。倘若某人以為自己是社會的精英,以為自己的見解一定對,雖然有狂妄之嫌,但他會覺得明辨是非很容易。明了蕭翁這重意思以後,我很以做明辨是非的專家為恥——但這已經是二十年前的事了。當時我是年輕人,覺得能潔身自好不去害別人就可以了。現在我是中年人——一個社會裏,中年人要負很重的責任:要對社會負責,要對年輕人負責,不能隻顧自己。因為這個緣故,我開始寫雜文。現在奉獻給讀者的這本雜文集,篇篇都在明辨是非,而且都在打我自己的嘴。
倫理問題雖難,但卻不是不能討論。羅素先生雲,真正的倫理原則把人人同看待。考慮倫理問題時,想替每個人都想一遍是不可能的事,但你可以說,這是我的一得之見,然後說出自己的意見,把是非交付公論。討論倫理的問題時也可以保持良心的清白——這是我最近的體會,但不是我打破沉默的動機。假設有一個領域,謙虛的人、明理的人以為它太困難、太曖昧,不肯說話,那麽開口說話的就必然是淺薄之徒、狂妄之輩。這導致一種負篩選:越是傻子越敢叫喚——馬上我就要說到,這些傻子也不見得真的傻,但喊出來的都是傻話。久而久之,對中國人的名聲也有很大的損害。前些時見到個外國人,他說:聽說你們中國人都在說“不”?這簡直是把我們都當傻子看待。我很不客氣地答道:物以類聚,人以群分。你認識的中國人都說“不”,但我不認識這樣的人。這倒不是唬外國人,我認識很多明理的人,但他們都在沉默中,因為他們都珍視自己的清白。但我以為,倫理問題太過重要,已經不容我顧及自身的清白。
倫理(尤其是社會倫理)問題的重要,在於它是大家的事——大家的意思就是包括我在內。我在這個領域裏有話要說,首先就是:我要反對愚蠢。一個隻會明辨是非的人總是憑胸中的浩然正氣做出一個判斷,然後加上一句:難道這不是不言而喻的嗎?任何受過一點科學訓練的人都知道,這世界上簡直找不到什麽不言而喻的事,所以這就叫做愚蠢。在我們這個國家裏,傻有時能成為一種威懾。假如鄉下一位農婦養了五個傻兒子,既不會講理,又不懂王法,就會和人打架,這家人就能得點便宜。聰明人也能看到這種便宜,而且裝傻誰不會呢——所以裝傻就成為一種風氣。我也可以寫裝傻的文章,不隻是可以,我是寫過的——“文革”裏誰沒寫過批判稿呢?但裝傻是要不得的,裝開了頭就不好收拾,隻好裝到底,最後弄假成真。我知道一個例子是這樣的:某人“文革”裏裝傻寫批判稿,原本是想搞點小好處,誰知一不小心上了《人民日報》頭版頭條,成了風雲人物。到了這一步,就隻好裝下去了,真傻犯錯誤處理還能輕些呀。
我反對愚蠢,不是反對天生就笨的人,這種人隻是極少數,而且這種人還盼著變聰明。在這個世界上,大多數愚蠢裏含有假裝和弄假成真的成分。但這一點並不是我的發現,是蕭伯納告訴我的。在他的《匹克梅梁》裏,息金斯教授遇上了一個假癡不癲的杜特立爾先生。息教授問:你是惡棍還是傻瓜?這就是問:你假傻真傻?杜先生答:兩樣都有點,先生,凡人兩樣都得有點呀。在我身上,後者的成分多,前者的成分少。而且我討厭裝傻,渴望變聰明。所以我才會寫這本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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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會倫理的領域裏我還想反對無趣,也就是說,要反對莊嚴肅穆的假正經。據我的考察,在一個寬鬆的社會裏,人們可以收獲到優雅,收獲到精雕細琢的浪漫;在一個呆板的社會裏,人們可以收獲到幽默——起碼是黑色的幽默。就是在我待的這個社會裏,什麽都收獲不到,這可是件讓人吃驚的事情。看過但丁《神曲》的人就會知道,對人來說,刀山、劍樹、火海、油鍋都不算嚴酷,最嚴酷的是寒冰地獄,把人凍在那裏一動都不動。假如一個社會的宗旨就是反對有趣,那它比寒冰地獄又有不如。在這個領域裏發議論的人總是在說:這個不宜提倡,那個不宜提倡。仿佛人活著就是為了被提倡。要真是這樣,就不如不活。羅素先生說,參差多態乃是幸福的本源——弟兄姐妹們,讓我們睜開眼睛往周圍看看,所謂的參差多態,它在哪裏呢?
在蕭翁的《巴巴拉少校》中,安德謝夫家族的每一代都要留下一句至理名言。那些話都編得很有意思,其中有一句是:人人有權爭勝負,無人有權論是非。這話也很有意思,但它是句玩笑。實際上,人隻要爭得了論是非的權力,他已經不戰而勝了。我對自己的要求很低:我活在世上,無非想要明白些道理,遇見些有趣的事。倘能如我所願,我的一生的就算成功。為此也要去論是非,否則道理不給你明白,有趣的事也不讓你遇到。我開始得太晚了,很可能做不成什麽,但我總得申明我的態度,所以就有了這本書——為我自己,也代表沉默的大多數。
王小波1997年月0日(未完待續)
蕭翁說明辨是非難,是因為這些是非都在倫理的領域之內。俗話說得好,此人之肉,彼人之毒;一件對此人有利的事,難免會傷害另一個人。真正的君子知道,自己的見解受所處環境左右未必是公平的,所以他覺得明辨是非是難的。倘若某人以為自己是社會的精英,以為自己的見解一定對,雖然有狂妄之嫌,但他會覺得明辨是非很容易。明了蕭翁這重意思以後,我很以做明辨是非的專家為恥——但這已經是二十年前的事了。當時我是年輕人,覺得能潔身自好不去害別人就可以了。現在我是中年人——一個社會裏,中年人要負很重的責任:要對社會負責,要對年輕人負責,不能隻顧自己。因為這個緣故,我開始寫雜文。現在奉獻給讀者的這本雜文集,篇篇都在明辨是非,而且都在打我自己的嘴。
倫理問題雖難,但卻不是不能討論。羅素先生雲,真正的倫理原則把人人同看待。考慮倫理問題時,想替每個人都想一遍是不可能的事,但你可以說,這是我的一得之見,然後說出自己的意見,把是非交付公論。討論倫理的問題時也可以保持良心的清白——這是我最近的體會,但不是我打破沉默的動機。假設有一個領域,謙虛的人、明理的人以為它太困難、太曖昧,不肯說話,那麽開口說話的就必然是淺薄之徒、狂妄之輩。這導致一種負篩選:越是傻子越敢叫喚——馬上我就要說到,這些傻子也不見得真的傻,但喊出來的都是傻話。久而久之,對中國人的名聲也有很大的損害。前些時見到個外國人,他說:聽說你們中國人都在說“不”?這簡直是把我們都當傻子看待。我很不客氣地答道:物以類聚,人以群分。你認識的中國人都說“不”,但我不認識這樣的人。這倒不是唬外國人,我認識很多明理的人,但他們都在沉默中,因為他們都珍視自己的清白。但我以為,倫理問題太過重要,已經不容我顧及自身的清白。
倫理(尤其是社會倫理)問題的重要,在於它是大家的事——大家的意思就是包括我在內。我在這個領域裏有話要說,首先就是:我要反對愚蠢。一個隻會明辨是非的人總是憑胸中的浩然正氣做出一個判斷,然後加上一句:難道這不是不言而喻的嗎?任何受過一點科學訓練的人都知道,這世界上簡直找不到什麽不言而喻的事,所以這就叫做愚蠢。在我們這個國家裏,傻有時能成為一種威懾。假如鄉下一位農婦養了五個傻兒子,既不會講理,又不懂王法,就會和人打架,這家人就能得點便宜。聰明人也能看到這種便宜,而且裝傻誰不會呢——所以裝傻就成為一種風氣。我也可以寫裝傻的文章,不隻是可以,我是寫過的——“文革”裏誰沒寫過批判稿呢?但裝傻是要不得的,裝開了頭就不好收拾,隻好裝到底,最後弄假成真。我知道一個例子是這樣的:某人“文革”裏裝傻寫批判稿,原本是想搞點小好處,誰知一不小心上了《人民日報》頭版頭條,成了風雲人物。到了這一步,就隻好裝下去了,真傻犯錯誤處理還能輕些呀。
我反對愚蠢,不是反對天生就笨的人,這種人隻是極少數,而且這種人還盼著變聰明。在這個世界上,大多數愚蠢裏含有假裝和弄假成真的成分。但這一點並不是我的發現,是蕭伯納告訴我的。在他的《匹克梅梁》裏,息金斯教授遇上了一個假癡不癲的杜特立爾先生。息教授問:你是惡棍還是傻瓜?這就是問:你假傻真傻?杜先生答:兩樣都有點,先生,凡人兩樣都得有點呀。在我身上,後者的成分多,前者的成分少。而且我討厭裝傻,渴望變聰明。所以我才會寫這本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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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會倫理的領域裏我還想反對無趣,也就是說,要反對莊嚴肅穆的假正經。據我的考察,在一個寬鬆的社會裏,人們可以收獲到優雅,收獲到精雕細琢的浪漫;在一個呆板的社會裏,人們可以收獲到幽默——起碼是黑色的幽默。就是在我待的這個社會裏,什麽都收獲不到,這可是件讓人吃驚的事情。看過但丁《神曲》的人就會知道,對人來說,刀山、劍樹、火海、油鍋都不算嚴酷,最嚴酷的是寒冰地獄,把人凍在那裏一動都不動。假如一個社會的宗旨就是反對有趣,那它比寒冰地獄又有不如。在這個領域裏發議論的人總是在說:這個不宜提倡,那個不宜提倡。仿佛人活著就是為了被提倡。要真是這樣,就不如不活。羅素先生說,參差多態乃是幸福的本源——弟兄姐妹們,讓我們睜開眼睛往周圍看看,所謂的參差多態,它在哪裏呢?
在蕭翁的《巴巴拉少校》中,安德謝夫家族的每一代都要留下一句至理名言。那些話都編得很有意思,其中有一句是:人人有權爭勝負,無人有權論是非。這話也很有意思,但它是句玩笑。實際上,人隻要爭得了論是非的權力,他已經不戰而勝了。我對自己的要求很低:我活在世上,無非想要明白些道理,遇見些有趣的事。倘能如我所願,我的一生的就算成功。為此也要去論是非,否則道理不給你明白,有趣的事也不讓你遇到。我開始得太晚了,很可能做不成什麽,但我總得申明我的態度,所以就有了這本書——為我自己,也代表沉默的大多數。
王小波1997年月0日(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