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入大學的門檻,我發現有個同學和我很相像:我們倆都長得人高馬大,都是一副睡不醒的樣子,而且都能言善辯。後來發現,他不僅和我同班,而且同宿舍,於是感情就很好。每天吃完了晚飯,我要在校園裏散步,他必在路邊等我,伸出手臂說:年兄請——這家夥把我叫做年兄,好像我們是同科的進士或者舉人。我也說:請。於是就手臂挽著手臂(有點像一對情人),在校園裏遛起彎來,一路走,一路高談闊論。像這個樣子在美國是有危險的,有些心胸狹隘的家夥會拿槍來打我們。現在走在上海街頭恐怕也不行,但是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在北京的一所校園的角落裏遛遛,還沒什麽大問題。當然,有時也有些人跟在我們身後,主要是因為這位年兄博古通今,滿肚子都是典故;而我呢,如你所知,能胡編是我吃飯的本事,我們倆聊,聽起來蠻有意思的。有些同班同學跟著我們,聽我們胡扯——從紀曉嵐一路扯到愛因斯坦,這些前輩在天之靈聽到我們的談話內容可能會不高興。到了期中期末,功課繁忙,大家都去準備考試,沒人來聽我們胡扯,散步的就剩下我們兩個人。


    我們倆除了散步,有時還跳跳踢踏舞。嚴格地說,還不是踢踏舞。此事的起因是:這位年兄曾在內蒙插隊,對馬兒極有感情,一看到電視上演到馬術比賽,尤其是盛裝舞步,他馬上就如癡如狂。我曾給他出過這樣的主意:等放了暑假,你回插隊的地方,弄匹馬來練練好了。他卻說:我們那裏隻有小個子蒙古馬,騎上去它就差不多了,怎忍心讓它來跳舞——再說,貧下中牧也不會答應,他們常說:糟蹋馬匹的人不得好死。然後,他忽然有了一個重要的發現:啊呀,年兄,咱們倆合起來是四條腿,和馬的腿一樣多嘛!……他建議我們來練習盛裝舞步,我也沒有不同意見——反正吃飽了要消消食。兩條大漢扣著膀子亂跳,是有點古怪,但我們又不是在大街上跳,而是在偏僻小路上跳,所以沒有妨礙誰。再說,我們倆都是出了名的特立獨行之士,無論是老師,還是學生幹部,全都懶得來管我們。後來有一天,有個男同學經過我們練習舞步的地方——記得他是上海人,戴副小眼鏡——他看了我們一陣,然後衝到我們麵前來說:像你們倆這樣可不行——不像話。說完就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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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位同學走了以後,我們停了一會兒。年兄問道:剛才那個人說了什麽?我說:不知道。這個人好像有毛病——咱們怎麽辦?年兄說:不理他,接著跳!直到操練完畢,我們才回宿舍拿書,去閱覽室晚自習。第二天傍晚,還在老地方,那位小眼鏡又來了。他皺著眉頭看了我們半天,忽然衝過來說:那件事還沒公開化呢!說完就又走了,這回我們連停都懶得停,繼續我們的把戲。但不要以為我們是傻子,我知道人家說的那件事是同性戀。很不巧的是,我們倆都是堅定的異性戀者,我的情況尚屬一般,年兄不僅是堅定的異性戀,而且還有點騷——見了漂亮女生就兩眼放光,口若懸河。當然,同樣的話,年兄也可以用來說我。所以實際情況是:說我們倆是同性戀,不僅不正確,而且很離譜。那天晚上那位眼鏡看到的,不是同性戀者快樂的舞蹈,而是一匹性情溫良的駿馬在表演左跨步……文化人類學指出,不同文化、不同價值觀的人之間,會發生誤解,明明你在做這樣一件事,他偏覺得你在做另外的事,這就是件誤解的例子。你若說,我們不該引起別人的誤會,這也是對的。但我們躲到哪兒,他就追到哪兒,老在一邊亂嘀咕。


    我和年兄在校園裏操練舞步,有人看了覺得很可恥,但我們不理踩他。我猜這個人會記恨我們,甚至在心裏用孟夫子的話罵我們:“無恥之恥,無恥矣!”我們不理他,是因為他把我們想錯了。順便說一句,孟老夫子的基本方法是推己及人,這個方法是錯誤的。推己往往及不了人,不管從誰那兒推出我們是同性戀都不對,因為我們不是的。但這不是說,我們拒絕批評。批評隻要稍微有點靠譜,我們就聽。有一天,我們正在操練舞步,有個女同學從那兒經過,笑了笑說:狗撒尿。然後飄然而去。我們的步法和狗撒尿不完全一樣,說實在的,要表演真正的狗撒尿步法,非職業舞蹈家不可,遠非我二人的胯骨力所能及;但我們忽然認為,盛裝舞步還是用馬匹來表演為好。


    我早就從大學畢業了,靠寫點小文章過生活,不幸的是,還是有人要誤解我。比方說,我說人若追求智慧,就能從中得到快樂;就有人來說我是民族虛無主義者——他一點都不懂我在說什麽。他還說理性已經崩潰了,一個偉大的、非理性的時代就要降臨。如此看來,將來一定滿世界都是瘋子、傻子。我真是不明白,滿世界都是瘋子和傻子,這就是民族實在主義嗎?既然誰都不明白誰在說些什麽,就應該互不答理才對。我在這方麵做得不錯,我從來不看有痰氣的思辨文章(除非點了我的名),以免誤解。至於我寫的這種幽默文章,也不希望它被有痰氣的思辨學者看到。(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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