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西方精神的最大區別在於西方人沉迷於物欲,而東方人精於人與人的關係;前者從征服中得到滿足,後者從人與人的相親相愛中汲取幸福。一次大戰剛結束時,梁任公旅歐歸來,就看到前一種精神的不足;那個時候列強競相掠奪世界,以致打了起來,生靈塗炭——任公覺得東方人有資格給他們上一課;而當時羅素先生接觸了東方文明以後,也覺得頗有教益。現在時間到了世紀末,不少東方人還覺得有資格給西方人上一課。這倒不是因為又打了大仗,而是西方人的物欲毫無止境,搞得能源、生態一齊鬧了危機;而人際關係又是那麽冷酷無情。但是這一課沒有聽眾,急得咱們自己都抓耳撓腮。這種物欲橫流的西方病,我們的老祖宗早就診斷過。當年孟子見梁惠王,梁惠王問利,孟子就說,上下交征利而國危矣。所謂利,就是能滿足物質欲望的東西。在古代,生產力有限,想要利,就得從別人那裏奪,爭得凶了就要打破頭。現代科技發達,可以從開發自然裏得到利益,搞得過了頭,又要造成生態危機。孟子提出一種東西作為“利”的替代物,這個暫且不提。我們來討論一下西方病的根源。筆者既學過文,又學過理,兩邊都是糊裏糊塗,且有好做不倫不類的類比之惡習。不管怎樣,大家可以聽聽這種類比可有道理。
人可以從環境中得到滿足,這種滿足又成為他行動的動力。比方說,冷天燒了暖氣覺得舒服,熱天放了冷氣又覺得舒服,結果他就要把房間恒溫到華氏70度,購買空調機,耗費無數電力;騎車比走路舒服,坐車又比騎車舒服,結果是人人買汽車,消耗無數汽油。由此看來,舒服了還要更舒服,正是西方人掠奪自然的動力。這在控製論上叫做正反饋,社會就相當於一個放大器,人首先有某種待滿足的物欲,在欲望推動下采取的行動使欲望滿足,得到了樂趣,這都是正常的。樂趣又產生欲望,又反饋回去成了再做這行動的動力,於是越來越凶,成了一種毛病。玩過無線電的人都知道,有時候正反饋討厭得很,狀似抽瘋:假如話筒和喇叭串了,就會鬧出這種毛病,喇叭裏的聲音又進了話筒,放大數百倍出來再串回去,結果就是要吵死人——行話叫做“自激”。在我們這裏看來,西方社會正在自激,舒服了還要更舒服,攪到最後,連什麽是舒服都不清不楚,早晚把自己燒掉了完事。這種弊病的根源在於它是個欲望的放大器——它在滿足物欲方麵能做得很成功,當然也有現代技術在做它的後盾。孟老夫子當年就提出要製止這種自激,提出個好東西,叫做“仁義”,仁者,親親也,義者,敬長也,親親敬長很快樂,又不毀壞什麽,這不是挺好的嗎?(見《孟子·離婁上》)
有關自激像抽瘋,還可以舉出一個例子。凡高級動物腦子裏都有快樂中樞,對那地方施以刺激,你就樂不可支。據說吸毒會成癮,就是因為毒品直接往那裏作用。有段科普文章裏說到有幾個缺德科學家在海豚腦子裏裝了刺激快樂中樞的電極,又給海豚一個電鍵,讓它可以自己刺激自己。結果它就抽了瘋,廢寢忘食地狂敲不止。我當然不希望他們是在尋海豚的開心,而希望他們是在做重要的試驗。不管怎麽說吧,上下交征利,是抽這種瘋,無止境地開發自然,也是抽這種瘋。我們可以教給西方人的就是:咱們可以從人與人的關係裏得到樂趣。當然,這種樂趣裏最直接的就是ing愛,但是孟子毫不猶豫地把它挖了出去,雖然講出的道理很是牽強——說“慕少艾”不是先天的“良知良能”,是後天學壞了,現代人當然要得出相反的結論。實際原因也很簡單,它可能導致自激。孟子說,樂之實,乃是父子之情,手足之情(順便說說,有注者說這個“樂”是音樂之“樂”,我不大信),再輔之以禮,就可以解決一切社會問題。這是孟子的說法,但我不大信服。他所說的那種快樂也可以自激,就如孟子自己說的:“樂則生矣,生則惡可已也,惡可已,則不知足之蹈之手之舞之。”誰要說這不叫抽瘋,那我倒想知道一下什麽是抽瘋。而且我認為,假如沒有一大幫人站在一邊拍巴掌,誰也抽不到這種程度——孟夫子本人當然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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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在人際關係裏找到了樂趣,我們認為這是自己的一大優點。因為有此優點,我們既不冷漠,又不自私,而且人與自然的關係和諧。中國社會四平八穩,不容易出毛病。這些都是我們的優點,我也不敢妄自菲薄。但是基督曾說,不要隻看到別人眼裏有木刺,沒準兒自己眼裏還有大梁呢。中國的傳統道德,講究得過了頭,一樣會導致抽瘋式的舉動。這是因為中國的傳統社會在這方麵也是個放大器。人行忠孝節義,就能得忠臣孝子節婦義士的美名,這種美名刺激你更去行忠孝節義,循環往複,最後你連自己在幹什麽都搞不清。舉例言之,我們講究孝道,人人都說孝子好。孝子一吃香,然後也能導致正反饋,從而走火入魔:什麽郭解埋兒啦,臥冰求魚啦,誰能說這不是自激現象?再舉一例,中國傳統道德裏要求婦女守身如玉,從一而終,這可是個好道德吧?於是人人盛讚節烈婦女。翻開曆史一看,女人為了節烈,割鼻子拉耳朵的都有。鼻子耳朵不比頭發指甲,割了長不出來,而且人身上有此零件,必有用處,拿掉了肯定有不便處。若是為“節烈”之名而自殺,肯定是更加不妥的了。此類行為,就像那條抽瘋的海豚。
“文化革命”中大跳忠字舞時,也是抽的這種瘋;你越是五迷三道,暈頭漲腦,大家就越說你好,所以當時九億人民都像發了四十度的高燒。不用我說,你就能發現,這正是孟子說的那種手舞足蹈的現象。經曆了“文化革命”的中國人,用不著我來提醒,就知道它是有很大害處的。“忠”可算是有東方特色的,而且可以說它是孝的一種變體,所以東方精神發揚到了極致,和西方精神一樣的不合理,沒準還會更壞。我們這裏不追求物欲的極大滿足,物質照樣不夠用。正如新儒家學者所說,我們的文化重人,所以人多了一定好,假如是自己的種,那就更好:做父母的斷斷不肯因為窮、養不起就不生,生得多了,人際關係才能極大豐富,對不對?於是你有一大幫兒子就有人羨慕。結果中國有十二億人,雖然都沒有要求開私家車,用空調機,能源也是不夠用。隻要一日三餐的柴火,就能把山林砍光,隻要有口飯吃,地就不夠種。偶爾出門一看,到處是人山人海,我就覺得咱們這裏自激得很厲害。雖然就個體而言沒有什麽過分的物欲,就總體來看還是很過分,中國人一年燒掉十億噸煤,造出無數垃圾,同樣也超過地球的承受力。現在社會雖然平穩,拿著這麽多的人口也是頭疼。故而要計劃生育,這就使人倫的基礎大受損害。倘若這種東方特色不能改變,那就隻能把大家變到身高三寸,那麽所有的中國人又可以快樂地生活,並且享受優越的人際關係。可以預言,過個三五百年,三寸又嫌太高。就這麽縮下去,一直縮到風能吹走,看來也不是好辦法。
本文的主旨,在於比較東西方不同的快樂觀。羅素在討論倫理問題時曾經指出,人人都希求幸福。假如說,人得到自己希求的東西就是幸福,那就言之成理。倘若說因為某件事是幸福的,所以我們就希求它,那就是錯誤的。誰也不是因為吃是幸福的才餓的呀。幸福的來源,就是不計苦樂、不計利弊、自然存在的需要,這種需要的種類、分量,都不是可以任意指定的。當然,這是人在正常時的情形,被人哄到五迷三道、暈頭轉向的人不在此列。馬爾庫塞說西方社會有病,是說它把物質消費本身當成了需要,消費不是滿足需求,而是滿足起哄。我能夠理解這種毛病是什麽,但是缺少親身體驗。假如把人際關係和諧本身也當成需要,像孟子說的那樣:行孝本身是快樂的,所以去行孝,當然就更是有病,而且這種毛病我親身體驗過了(在“文化革命”裏人人表忠心的時候)。人滿足物質欲望的結果是消費,人際關係的和諧也是人避免孤獨這一需要的結果。一種需要本身是不會過分的,隻有人硬要去誇大它,導致了自激時才會過分。餓了,找個幹淨飯館吃個飯,有什麽過分?想要在吃飯時顯示你有錢才過分。你有個爸爸,你很愛他,要對他好,有什麽過分?非要在這件事上顯示你是個大孝子,讓別人來稱讚才過分。需要本身隻有一分,你非把它弄到十分,這原因大家心裏明白,社會對個人不是隻起好作用,它還是個起哄的場所,幹什麽事都要別人說好,贏得一些喝彩聲,正是這件事在導致自激。東方社會有東方的起哄法,西方有西方的起哄法。而且兩邊比較起來,還是東方社會裏的人更愛起哄。
假如此說是正確的,那麽真正的幸福就是讓人在社會的法理、公德約束下,自覺自願地去生活;需要什麽,就去爭取什麽;需要滿足之後,就讓大家都得會兒消停。這當然需要所有的人都有點文化修養,有點獨立思考的能力,並且對自己的生活負起責任來,同時對別人的事少起點哄。這當然不容易,但這是唯一的希望。看到人們在為物質自激,就放出人際關係的自激去幹擾;看到人在人際關係裏自激,就放出物質方麵的自激去幹擾;這樣激來擾去,聽上去就不是個道理。搞得不好,還能把兩種毛病一齊染上:出了門,窮奢極欲,非奔馳車不坐,非毒蛇王八不吃,甚至還要吃金箔、屙金屎;回了家,又滿嘴仁義道德,整個一個封建家長,指揮上演種種草菅人命的醜劇(就像大邱莊發生過的那樣);要不就走向另一極端,對物質和人際關係都沒了興趣,了無生趣——假如我還不算太孤陋寡聞,這兩樣人物我們在當代中國都已經看到了。
本篇最初發表於1995年第期《東方》雜誌。(未完待續)
人可以從環境中得到滿足,這種滿足又成為他行動的動力。比方說,冷天燒了暖氣覺得舒服,熱天放了冷氣又覺得舒服,結果他就要把房間恒溫到華氏70度,購買空調機,耗費無數電力;騎車比走路舒服,坐車又比騎車舒服,結果是人人買汽車,消耗無數汽油。由此看來,舒服了還要更舒服,正是西方人掠奪自然的動力。這在控製論上叫做正反饋,社會就相當於一個放大器,人首先有某種待滿足的物欲,在欲望推動下采取的行動使欲望滿足,得到了樂趣,這都是正常的。樂趣又產生欲望,又反饋回去成了再做這行動的動力,於是越來越凶,成了一種毛病。玩過無線電的人都知道,有時候正反饋討厭得很,狀似抽瘋:假如話筒和喇叭串了,就會鬧出這種毛病,喇叭裏的聲音又進了話筒,放大數百倍出來再串回去,結果就是要吵死人——行話叫做“自激”。在我們這裏看來,西方社會正在自激,舒服了還要更舒服,攪到最後,連什麽是舒服都不清不楚,早晚把自己燒掉了完事。這種弊病的根源在於它是個欲望的放大器——它在滿足物欲方麵能做得很成功,當然也有現代技術在做它的後盾。孟老夫子當年就提出要製止這種自激,提出個好東西,叫做“仁義”,仁者,親親也,義者,敬長也,親親敬長很快樂,又不毀壞什麽,這不是挺好的嗎?(見《孟子·離婁上》)
有關自激像抽瘋,還可以舉出一個例子。凡高級動物腦子裏都有快樂中樞,對那地方施以刺激,你就樂不可支。據說吸毒會成癮,就是因為毒品直接往那裏作用。有段科普文章裏說到有幾個缺德科學家在海豚腦子裏裝了刺激快樂中樞的電極,又給海豚一個電鍵,讓它可以自己刺激自己。結果它就抽了瘋,廢寢忘食地狂敲不止。我當然不希望他們是在尋海豚的開心,而希望他們是在做重要的試驗。不管怎麽說吧,上下交征利,是抽這種瘋,無止境地開發自然,也是抽這種瘋。我們可以教給西方人的就是:咱們可以從人與人的關係裏得到樂趣。當然,這種樂趣裏最直接的就是ing愛,但是孟子毫不猶豫地把它挖了出去,雖然講出的道理很是牽強——說“慕少艾”不是先天的“良知良能”,是後天學壞了,現代人當然要得出相反的結論。實際原因也很簡單,它可能導致自激。孟子說,樂之實,乃是父子之情,手足之情(順便說說,有注者說這個“樂”是音樂之“樂”,我不大信),再輔之以禮,就可以解決一切社會問題。這是孟子的說法,但我不大信服。他所說的那種快樂也可以自激,就如孟子自己說的:“樂則生矣,生則惡可已也,惡可已,則不知足之蹈之手之舞之。”誰要說這不叫抽瘋,那我倒想知道一下什麽是抽瘋。而且我認為,假如沒有一大幫人站在一邊拍巴掌,誰也抽不到這種程度——孟夫子本人當然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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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在人際關係裏找到了樂趣,我們認為這是自己的一大優點。因為有此優點,我們既不冷漠,又不自私,而且人與自然的關係和諧。中國社會四平八穩,不容易出毛病。這些都是我們的優點,我也不敢妄自菲薄。但是基督曾說,不要隻看到別人眼裏有木刺,沒準兒自己眼裏還有大梁呢。中國的傳統道德,講究得過了頭,一樣會導致抽瘋式的舉動。這是因為中國的傳統社會在這方麵也是個放大器。人行忠孝節義,就能得忠臣孝子節婦義士的美名,這種美名刺激你更去行忠孝節義,循環往複,最後你連自己在幹什麽都搞不清。舉例言之,我們講究孝道,人人都說孝子好。孝子一吃香,然後也能導致正反饋,從而走火入魔:什麽郭解埋兒啦,臥冰求魚啦,誰能說這不是自激現象?再舉一例,中國傳統道德裏要求婦女守身如玉,從一而終,這可是個好道德吧?於是人人盛讚節烈婦女。翻開曆史一看,女人為了節烈,割鼻子拉耳朵的都有。鼻子耳朵不比頭發指甲,割了長不出來,而且人身上有此零件,必有用處,拿掉了肯定有不便處。若是為“節烈”之名而自殺,肯定是更加不妥的了。此類行為,就像那條抽瘋的海豚。
“文化革命”中大跳忠字舞時,也是抽的這種瘋;你越是五迷三道,暈頭漲腦,大家就越說你好,所以當時九億人民都像發了四十度的高燒。不用我說,你就能發現,這正是孟子說的那種手舞足蹈的現象。經曆了“文化革命”的中國人,用不著我來提醒,就知道它是有很大害處的。“忠”可算是有東方特色的,而且可以說它是孝的一種變體,所以東方精神發揚到了極致,和西方精神一樣的不合理,沒準還會更壞。我們這裏不追求物欲的極大滿足,物質照樣不夠用。正如新儒家學者所說,我們的文化重人,所以人多了一定好,假如是自己的種,那就更好:做父母的斷斷不肯因為窮、養不起就不生,生得多了,人際關係才能極大豐富,對不對?於是你有一大幫兒子就有人羨慕。結果中國有十二億人,雖然都沒有要求開私家車,用空調機,能源也是不夠用。隻要一日三餐的柴火,就能把山林砍光,隻要有口飯吃,地就不夠種。偶爾出門一看,到處是人山人海,我就覺得咱們這裏自激得很厲害。雖然就個體而言沒有什麽過分的物欲,就總體來看還是很過分,中國人一年燒掉十億噸煤,造出無數垃圾,同樣也超過地球的承受力。現在社會雖然平穩,拿著這麽多的人口也是頭疼。故而要計劃生育,這就使人倫的基礎大受損害。倘若這種東方特色不能改變,那就隻能把大家變到身高三寸,那麽所有的中國人又可以快樂地生活,並且享受優越的人際關係。可以預言,過個三五百年,三寸又嫌太高。就這麽縮下去,一直縮到風能吹走,看來也不是好辦法。
本文的主旨,在於比較東西方不同的快樂觀。羅素在討論倫理問題時曾經指出,人人都希求幸福。假如說,人得到自己希求的東西就是幸福,那就言之成理。倘若說因為某件事是幸福的,所以我們就希求它,那就是錯誤的。誰也不是因為吃是幸福的才餓的呀。幸福的來源,就是不計苦樂、不計利弊、自然存在的需要,這種需要的種類、分量,都不是可以任意指定的。當然,這是人在正常時的情形,被人哄到五迷三道、暈頭轉向的人不在此列。馬爾庫塞說西方社會有病,是說它把物質消費本身當成了需要,消費不是滿足需求,而是滿足起哄。我能夠理解這種毛病是什麽,但是缺少親身體驗。假如把人際關係和諧本身也當成需要,像孟子說的那樣:行孝本身是快樂的,所以去行孝,當然就更是有病,而且這種毛病我親身體驗過了(在“文化革命”裏人人表忠心的時候)。人滿足物質欲望的結果是消費,人際關係的和諧也是人避免孤獨這一需要的結果。一種需要本身是不會過分的,隻有人硬要去誇大它,導致了自激時才會過分。餓了,找個幹淨飯館吃個飯,有什麽過分?想要在吃飯時顯示你有錢才過分。你有個爸爸,你很愛他,要對他好,有什麽過分?非要在這件事上顯示你是個大孝子,讓別人來稱讚才過分。需要本身隻有一分,你非把它弄到十分,這原因大家心裏明白,社會對個人不是隻起好作用,它還是個起哄的場所,幹什麽事都要別人說好,贏得一些喝彩聲,正是這件事在導致自激。東方社會有東方的起哄法,西方有西方的起哄法。而且兩邊比較起來,還是東方社會裏的人更愛起哄。
假如此說是正確的,那麽真正的幸福就是讓人在社會的法理、公德約束下,自覺自願地去生活;需要什麽,就去爭取什麽;需要滿足之後,就讓大家都得會兒消停。這當然需要所有的人都有點文化修養,有點獨立思考的能力,並且對自己的生活負起責任來,同時對別人的事少起點哄。這當然不容易,但這是唯一的希望。看到人們在為物質自激,就放出人際關係的自激去幹擾;看到人在人際關係裏自激,就放出物質方麵的自激去幹擾;這樣激來擾去,聽上去就不是個道理。搞得不好,還能把兩種毛病一齊染上:出了門,窮奢極欲,非奔馳車不坐,非毒蛇王八不吃,甚至還要吃金箔、屙金屎;回了家,又滿嘴仁義道德,整個一個封建家長,指揮上演種種草菅人命的醜劇(就像大邱莊發生過的那樣);要不就走向另一極端,對物質和人際關係都沒了興趣,了無生趣——假如我還不算太孤陋寡聞,這兩樣人物我們在當代中國都已經看到了。
本篇最初發表於1995年第期《東方》雜誌。(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