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有位西方的發展學者說:貧窮是一種生活方式。言下之意是說,有些人受窮,是因為他不想富裕。這句話是作為一種驚世駭俗的觀點提出的,但我狹隘的人生經曆卻證明此話大有道理。對於這句話還可以充分地推廣:貧困是一種生活方式,富裕是另一種生活方式;追求聰明是一種人生的態度,追求愚蠢則是另一種生活態度。在這個世界上,有一些人在追求快樂,另一些人在追求痛苦;有些人在追求聰明,另一些人在追求愚蠢。這種情形常常能把人徹底搞糊塗。
洛克先生以為,人人都追求快樂,這是不言自明的。以此為基礎,他建立了自己的哲學大廈。斯賓諾莎也說,人類行為的原動力是自我保存。作為一個非專業的讀者,我認為這是同一類的東西,認為人趨利而避害,趨樂而避苦,這是倫理學的根基。以此為基礎,一切都很明白。相比之下,我們民族的文化傳統大不相同,認為禮高於利,義又高於生,這樣就創造了一種比較複雜的倫理學。由此產生了一個矛盾,到底該從利害的角度來定義崇高,還是另有一種先驗的東西,叫做崇高——舉例來說,孟子認為,人皆有惻隱之心,這是人先天的良知良能,這就是崇高的根基。我也不怕人說我是民族虛無主義,反正我以為前一種想法更對。從前一種想法裏產生富裕,從後一種想法裏產生貧困;從前一種想法裏產生的總是快樂,從後一種想法裏產生的總是痛苦。我堅定不移地認為,前一種想法就叫做聰明,後一種想法就叫做愚蠢。筆者在大學裏學的是理科,憑這樣的學問底子,自然難以和專業哲學家理論,但我還是以為,這些話不能不說。
對於人人都追求快樂這個不言自明的道理羅素卻以為不盡然,他舉受虐狂作為反例。當然,受虐狂在人口中隻占極少數。但是受虐卻不是罕見的品行。七十年代,筆者在農村插隊,在學大寨的口號鞭策下,勞動的強度早已超過了人力所能忍受的極限,但那些工作卻是一點價值也沒有的。對於這些活計,老鄉們概括得最對:沒別的,就是要給人找些罪來受。但隊幹部和積極分子們卻樂此不疲,幹得起碼是不比別人少。學大寨的結果是使大家變得更加貧窮。道理很簡單:人幹了艱苦的工作之後,就變得很能吃,而地裏又沒有多長出任何可吃的東西。這個例子說明,人人都有所追求,這個道理是不錯的,但追求的卻可以是任何東西:你總不好說任何東西都是快樂吧。
人應該追求智慧,這對西方人來說是很容易接受的道理;蘇格拉底甚至把求知和行善畫上了等號。但是中國人卻說“難得糊塗”,仿佛是希望自己變得笨一點。在我身上,追求智慧的衝動比追求快樂的衝動還要強烈,因為這個緣故,在我年輕時,總是個問題青年、思想改造的重點對象。我是這麽理解這件事的:別人希望我變得笨一些。謝天謝地,他們沒有成功。人應該改變自己,變成某種樣子,這大概是沒有疑問的。有疑問的隻是應該變聰明還是變笨。像這樣的問題還能舉出一大堆,比方說,人(尤其是女人)應該更漂亮、更性感一些,還是更難看、讓人倒胃一些;對別人應該更粗暴、更野蠻一些,還是更有禮貌一些;等等。假如你經曆過中國的七十年代,就會明白,在生活的每一個方麵,都有不同的答案。你也許會說,每個國家都有自己的國情,每個時代都有自己的風尚,但我對這種話從來就不信。我更相信喬治·奧威爾的話:一切的關鍵就在於必須承認一加一等於二;弄明白了這一點,其他一切全會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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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我相信洛克的理論。人活在世上,趨利趨樂暫且不說,首先是應該避苦避害。這種信念來自我的人生經驗:我年輕時在插隊,南方北方都插過。誰要是有同樣的經曆就會同意,為了謀生,人所麵臨的最大任務是必須搬動大量沉重的物質:這些物質有時是水,有時是糞土,有時是建築材料,等等。到七十年代中期為止,在中國南方,解決前述問題的基本答案是:一根扁擔。在中國的北方則是一輛小車。我本人以為,這兩個方案都愚不可及。在前一個方案之下,自肩膀至腳跟,你的每一寸肌肉、每一寸骨骼都在百十公斤重物的壓迫之下,會給你帶來腰疼病、腿疼病。後一種方案比前種方案強點不多,雖然車輪承擔了重負,但車上的重物也因此更多。假如是往山上推的活,比挑著還要命。西方早就有人在解決這類問題,先有阿基米德,後有牛頓、卡特,所以在一二百年前就把這問題解決了。而在我們中國,到現在也沒解決。你或者會以為,西方文明有這麽一點小長處,善於解決這種問題,但我以為這是不對的。主要的因素是感情問題。西方人以為,人的主要情感源於自身,所以就重視解決肉體的痛苦。中國人以為,人的主要情感是親親敬長,就不重視這種問題。這兩種想法哪種更對?當然是前者。現在還有人說,西方人綱常敗壞,過著痛苦的生活——這種說法是昧良心的。西方生活我見過,東方的生活我也見過。西方人兒女可能會吸毒,婚姻可能會破裂,總不會早上吃兩片白薯幹,中午吃兩片白薯幹,晚上再吃兩片白薯幹,就去挑一天擔子,推一天的重車!從孔孟到如今,中國的哲學家從來不挑擔、不推車。所以他們的智慧從不考慮降低肉體的痛苦,專門營造站著說話不腰疼的理論。
三
在西方人看來,人所受的苦和累可以減少,這是一切的基礎。假設某人做出一份犧牲,可以給自己或他人帶來很多幸福,這就是崇高——洛克就是這麽說的。孟子不是這麽說,他的崇高另有根基,遠不像洛克的理論那麽能服人。據我所知,孟子遠不是個笨蛋。除了良知良能,他還另有說法。他說反對他意見的人(楊朱、墨子)都是禽獸。由此得出了崇高的定義:有種東西,我們說它是崇高,是因為反對它的人都不崇高。這個定義一直沿用到了如今。細想起來,我覺得這是一種模糊不清的混蛋邏輯,還不如直說凡不同意我意見者都是王八蛋為好。總而言之,這種古怪的論證方式時常可以碰到。
在七十年代,發生了這樣一回事:河裏發大水,衝走了一根國家的電線杆。有位知青下水去追,電杆沒撈上來,人也淹死了。這位知青受到表彰,成了革命烈士。這件事引起了一點小小的困惑:我們知青的一條命,到底抵不抵得上一根木頭?結果是困惑的人慘遭批判,結論是:國家的一根稻草落下水也要去追。至於說知青的命比不上一根稻草,人家也沒這麽說。他們隻說,算計自己的命值點什麽,這種想法本身就不崇高。坦白地說,我就是困惑者之一。現在有種說法,以為民族的和傳統的就是崇高的。我知道它的論據:因為反民族和反傳統的人很不崇高。但這種論點嚇不倒我。
四
過去歐洲有個小島,島上是苦役犯服刑之處。犯人每天的工作是從島東麵挑起滿滿的一挑水,走過崎嶇的山道,到島西麵倒掉。這島的東麵是地中海,水從地中海裏汲來。西麵也是地中海,這擔水還要倒回地中海去。既然都是地中海,所以是通著的。我想,倒在西麵的水最終還要流回東麵去。無價值的吃苦和無代價的犧牲大體就是這樣的事。有人會說,這種勞動並非毫無意義,可以陶冶犯人的情操、提升犯人的靈魂;而有些人會立刻表示讚成,這些人就是那些島上的犯人——我聽說這島上的看守手裏拿著鞭子,很會打人。根據我對人性的理解,就是離開了那座島嶼,也有人會保持這種觀點。假如不是這樣,勞動改造就沒有收到效果。在這種情況下,人性就被逆轉了。
從這個例子來看,要逆轉人性,必須有兩個因素:無價值的勞動和暴力的威脅,兩個因素缺一不可。人性被逆轉之後,他也就糊塗了。費這麽大勁把人搞糊塗有什麽好處,我就不知道,但想必是有的,否則不會有這麽個島。細想起來,我們民族的傳統文化裏就包含了這種東西。舉個例子來說,朝廷的禮節。見皇上要三磕九叩、揚塵舞蹈,這套把戲耍起來很吃力,而且不會帶來任何收益,顯然是種無代價的勞動。但皇上可以廷杖臣子,不老實的馬上拉下去打板子。有了這兩個因素,這套把戲就可以耍下去,把封建士大夫的腦子搞得很糊塗。回想七十年代,當時學大寨和抓階級鬥爭總是一塊搞的,這樣兩個因素就湊齊了。我下鄉時,和父老鄉親們在一起。我很愛他們,但也不能不說:他們早就被逆轉了。我經曆了這一切,腦子還是不糊塗,還知道一加一等於二,這隻說明一件事:要逆轉人性,還要有第三個因素,那就是人性的脆弱。
五
我認為七十年代是我們寶貴的精神財富,這個看法和一些同齡人是一樣的。七十年代的青年和現在的青年很不一樣,更熱情、更單純、更守紀律、對生活的要求更低,而且更加倒黴。成為這些人中的一員,是一種極難得的際遇,這些感受和別人是一樣的。有些人認為這種經曆是一種崇高的感受,我就斷然反對,而且認為這種想法是病態的。讓我們像奧威爾一樣,想想什麽是一加一等於二,七十年代對於大多數中國人來說,是個極痛苦的年代。很多年輕人做出了巨大的自我犧牲,而且這種犧牲毫無價值。想清楚了這些事,我們再來談談崇高的問題。就七十年代這個例子來說,我認為崇高有兩種:一種是當時的崇高,領導上號召我們到農村去吃苦,說這是一種光榮。還有一種崇高是現在的崇高,忍受了這些痛苦、做出了自我犧牲之後,我們自己覺得這是崇高的。我覺得這後一種崇高比較容易講清楚。弗洛伊德對受虐狂有如下的解釋:假如人生活在一種無力改變的痛苦之中,就會轉而愛上這種痛苦,把它視為一種快樂,以便使自己好過一些。對這個道理稍加推廣,就會想到:人是一種會自己騙自己的動物。我們吃了很多無益的苦,虛擲了不少年華,所以有人就想說,這種經曆是崇高的。這種想法可以使他自己好過一些,所以它有些好作用。很不幸的是它還有些壞作用:有些人就據此認為,人必須吃一些無益的苦、虛擲一些年華,用這種方法來達到崇高。這種想法不僅有害,而且是有病。
說到吃苦、犧牲,我認為它是負麵的事件。吃苦必須有收益,犧牲必須有代價,這些都屬一加一等於二的範疇。我個人認為,我在七十年代吃的苦、做出的犧牲是無價值的,所以這種經曆談不上崇高;這不是為了貶低自己,而是為了對現在和未來發生的事件有個清醒的評價。邏輯學家指出,從正確的前提能夠推導出正確的結論,但從一個錯誤的前提就什麽都能夠推導出來。把無價值的犧牲看作崇高,也就是接受了一個錯誤的前提。此後你就會什麽鬼話都能說出口來,什麽不可信的事都肯信——這種狀態正確的稱呼叫做“糊塗”。人的本性是不喜歡犯錯誤的,所以想把他搞糊塗,就必須讓他吃很多的苦——所以糊塗也很難得呀。因為人性不總是那麽脆弱,所以糊塗才難得。經過了七十年代,有些人對人世間的把戲看得更清楚,他就是變得更聰明。有些人對人世間的把戲更看不懂了,他就是變得更糊塗。不管發生了哪種情況,七十年代都是我們的寶貴財富。
我要說出我的結論,中國人一直生活在一種有害哲學的影響之下,孔孟程朱編出了這套東西,完全是因為他們在社會的上層生活。假如從整個人類來考慮問題,早就會發現,趨利避害,直截了當地解決實際問題最重要——說實話,中國人在這方麵已經很不像樣了——這不是什麽哲學的思辨,而是我的生活經驗。我們的社會裏,必須有改變物質生活的原動力,這樣才能把未來的命脈握在自己的手裏。(未完待續)
有位西方的發展學者說:貧窮是一種生活方式。言下之意是說,有些人受窮,是因為他不想富裕。這句話是作為一種驚世駭俗的觀點提出的,但我狹隘的人生經曆卻證明此話大有道理。對於這句話還可以充分地推廣:貧困是一種生活方式,富裕是另一種生活方式;追求聰明是一種人生的態度,追求愚蠢則是另一種生活態度。在這個世界上,有一些人在追求快樂,另一些人在追求痛苦;有些人在追求聰明,另一些人在追求愚蠢。這種情形常常能把人徹底搞糊塗。
洛克先生以為,人人都追求快樂,這是不言自明的。以此為基礎,他建立了自己的哲學大廈。斯賓諾莎也說,人類行為的原動力是自我保存。作為一個非專業的讀者,我認為這是同一類的東西,認為人趨利而避害,趨樂而避苦,這是倫理學的根基。以此為基礎,一切都很明白。相比之下,我們民族的文化傳統大不相同,認為禮高於利,義又高於生,這樣就創造了一種比較複雜的倫理學。由此產生了一個矛盾,到底該從利害的角度來定義崇高,還是另有一種先驗的東西,叫做崇高——舉例來說,孟子認為,人皆有惻隱之心,這是人先天的良知良能,這就是崇高的根基。我也不怕人說我是民族虛無主義,反正我以為前一種想法更對。從前一種想法裏產生富裕,從後一種想法裏產生貧困;從前一種想法裏產生的總是快樂,從後一種想法裏產生的總是痛苦。我堅定不移地認為,前一種想法就叫做聰明,後一種想法就叫做愚蠢。筆者在大學裏學的是理科,憑這樣的學問底子,自然難以和專業哲學家理論,但我還是以為,這些話不能不說。
對於人人都追求快樂這個不言自明的道理羅素卻以為不盡然,他舉受虐狂作為反例。當然,受虐狂在人口中隻占極少數。但是受虐卻不是罕見的品行。七十年代,筆者在農村插隊,在學大寨的口號鞭策下,勞動的強度早已超過了人力所能忍受的極限,但那些工作卻是一點價值也沒有的。對於這些活計,老鄉們概括得最對:沒別的,就是要給人找些罪來受。但隊幹部和積極分子們卻樂此不疲,幹得起碼是不比別人少。學大寨的結果是使大家變得更加貧窮。道理很簡單:人幹了艱苦的工作之後,就變得很能吃,而地裏又沒有多長出任何可吃的東西。這個例子說明,人人都有所追求,這個道理是不錯的,但追求的卻可以是任何東西:你總不好說任何東西都是快樂吧。
人應該追求智慧,這對西方人來說是很容易接受的道理;蘇格拉底甚至把求知和行善畫上了等號。但是中國人卻說“難得糊塗”,仿佛是希望自己變得笨一點。在我身上,追求智慧的衝動比追求快樂的衝動還要強烈,因為這個緣故,在我年輕時,總是個問題青年、思想改造的重點對象。我是這麽理解這件事的:別人希望我變得笨一些。謝天謝地,他們沒有成功。人應該改變自己,變成某種樣子,這大概是沒有疑問的。有疑問的隻是應該變聰明還是變笨。像這樣的問題還能舉出一大堆,比方說,人(尤其是女人)應該更漂亮、更性感一些,還是更難看、讓人倒胃一些;對別人應該更粗暴、更野蠻一些,還是更有禮貌一些;等等。假如你經曆過中國的七十年代,就會明白,在生活的每一個方麵,都有不同的答案。你也許會說,每個國家都有自己的國情,每個時代都有自己的風尚,但我對這種話從來就不信。我更相信喬治·奧威爾的話:一切的關鍵就在於必須承認一加一等於二;弄明白了這一點,其他一切全會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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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在西方人看來,人所受的苦和累可以減少,這是一切的基礎。假設某人做出一份犧牲,可以給自己或他人帶來很多幸福,這就是崇高——洛克就是這麽說的。孟子不是這麽說,他的崇高另有根基,遠不像洛克的理論那麽能服人。據我所知,孟子遠不是個笨蛋。除了良知良能,他還另有說法。他說反對他意見的人(楊朱、墨子)都是禽獸。由此得出了崇高的定義:有種東西,我們說它是崇高,是因為反對它的人都不崇高。這個定義一直沿用到了如今。細想起來,我覺得這是一種模糊不清的混蛋邏輯,還不如直說凡不同意我意見者都是王八蛋為好。總而言之,這種古怪的論證方式時常可以碰到。
在七十年代,發生了這樣一回事:河裏發大水,衝走了一根國家的電線杆。有位知青下水去追,電杆沒撈上來,人也淹死了。這位知青受到表彰,成了革命烈士。這件事引起了一點小小的困惑:我們知青的一條命,到底抵不抵得上一根木頭?結果是困惑的人慘遭批判,結論是:國家的一根稻草落下水也要去追。至於說知青的命比不上一根稻草,人家也沒這麽說。他們隻說,算計自己的命值點什麽,這種想法本身就不崇高。坦白地說,我就是困惑者之一。現在有種說法,以為民族的和傳統的就是崇高的。我知道它的論據:因為反民族和反傳統的人很不崇高。但這種論點嚇不倒我。
四
過去歐洲有個小島,島上是苦役犯服刑之處。犯人每天的工作是從島東麵挑起滿滿的一挑水,走過崎嶇的山道,到島西麵倒掉。這島的東麵是地中海,水從地中海裏汲來。西麵也是地中海,這擔水還要倒回地中海去。既然都是地中海,所以是通著的。我想,倒在西麵的水最終還要流回東麵去。無價值的吃苦和無代價的犧牲大體就是這樣的事。有人會說,這種勞動並非毫無意義,可以陶冶犯人的情操、提升犯人的靈魂;而有些人會立刻表示讚成,這些人就是那些島上的犯人——我聽說這島上的看守手裏拿著鞭子,很會打人。根據我對人性的理解,就是離開了那座島嶼,也有人會保持這種觀點。假如不是這樣,勞動改造就沒有收到效果。在這種情況下,人性就被逆轉了。
從這個例子來看,要逆轉人性,必須有兩個因素:無價值的勞動和暴力的威脅,兩個因素缺一不可。人性被逆轉之後,他也就糊塗了。費這麽大勁把人搞糊塗有什麽好處,我就不知道,但想必是有的,否則不會有這麽個島。細想起來,我們民族的傳統文化裏就包含了這種東西。舉個例子來說,朝廷的禮節。見皇上要三磕九叩、揚塵舞蹈,這套把戲耍起來很吃力,而且不會帶來任何收益,顯然是種無代價的勞動。但皇上可以廷杖臣子,不老實的馬上拉下去打板子。有了這兩個因素,這套把戲就可以耍下去,把封建士大夫的腦子搞得很糊塗。回想七十年代,當時學大寨和抓階級鬥爭總是一塊搞的,這樣兩個因素就湊齊了。我下鄉時,和父老鄉親們在一起。我很愛他們,但也不能不說:他們早就被逆轉了。我經曆了這一切,腦子還是不糊塗,還知道一加一等於二,這隻說明一件事:要逆轉人性,還要有第三個因素,那就是人性的脆弱。
五
我認為七十年代是我們寶貴的精神財富,這個看法和一些同齡人是一樣的。七十年代的青年和現在的青年很不一樣,更熱情、更單純、更守紀律、對生活的要求更低,而且更加倒黴。成為這些人中的一員,是一種極難得的際遇,這些感受和別人是一樣的。有些人認為這種經曆是一種崇高的感受,我就斷然反對,而且認為這種想法是病態的。讓我們像奧威爾一樣,想想什麽是一加一等於二,七十年代對於大多數中國人來說,是個極痛苦的年代。很多年輕人做出了巨大的自我犧牲,而且這種犧牲毫無價值。想清楚了這些事,我們再來談談崇高的問題。就七十年代這個例子來說,我認為崇高有兩種:一種是當時的崇高,領導上號召我們到農村去吃苦,說這是一種光榮。還有一種崇高是現在的崇高,忍受了這些痛苦、做出了自我犧牲之後,我們自己覺得這是崇高的。我覺得這後一種崇高比較容易講清楚。弗洛伊德對受虐狂有如下的解釋:假如人生活在一種無力改變的痛苦之中,就會轉而愛上這種痛苦,把它視為一種快樂,以便使自己好過一些。對這個道理稍加推廣,就會想到:人是一種會自己騙自己的動物。我們吃了很多無益的苦,虛擲了不少年華,所以有人就想說,這種經曆是崇高的。這種想法可以使他自己好過一些,所以它有些好作用。很不幸的是它還有些壞作用:有些人就據此認為,人必須吃一些無益的苦、虛擲一些年華,用這種方法來達到崇高。這種想法不僅有害,而且是有病。
說到吃苦、犧牲,我認為它是負麵的事件。吃苦必須有收益,犧牲必須有代價,這些都屬一加一等於二的範疇。我個人認為,我在七十年代吃的苦、做出的犧牲是無價值的,所以這種經曆談不上崇高;這不是為了貶低自己,而是為了對現在和未來發生的事件有個清醒的評價。邏輯學家指出,從正確的前提能夠推導出正確的結論,但從一個錯誤的前提就什麽都能夠推導出來。把無價值的犧牲看作崇高,也就是接受了一個錯誤的前提。此後你就會什麽鬼話都能說出口來,什麽不可信的事都肯信——這種狀態正確的稱呼叫做“糊塗”。人的本性是不喜歡犯錯誤的,所以想把他搞糊塗,就必須讓他吃很多的苦——所以糊塗也很難得呀。因為人性不總是那麽脆弱,所以糊塗才難得。經過了七十年代,有些人對人世間的把戲看得更清楚,他就是變得更聰明。有些人對人世間的把戲更看不懂了,他就是變得更糊塗。不管發生了哪種情況,七十年代都是我們的寶貴財富。
我要說出我的結論,中國人一直生活在一種有害哲學的影響之下,孔孟程朱編出了這套東西,完全是因為他們在社會的上層生活。假如從整個人類來考慮問題,早就會發現,趨利避害,直截了當地解決實際問題最重要——說實話,中國人在這方麵已經很不像樣了——這不是什麽哲學的思辨,而是我的生活經驗。我們的社會裏,必須有改變物質生活的原動力,這樣才能把未來的命脈握在自己的手裏。(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