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娘,您要寶藏有什麽用?”
“怎麽沒用?這寶藏就是我的護身符。隻是可惜了,最終還是功敗垂成。”
“娘娘,您就算是殺了洛傾城,那鑰匙您也未必就能拿得到呀。”
“哈哈!你以為我拿不到?那玉骨桃花扇,我早就拿到手了!”
玉骨桃花扇?一把扇子,竟然就是那開啟寶藏的鑰匙?
“可是,太上皇似乎是也一直在找這把扇子,不過後來得知在洛傾城的手上後,似乎是就不再急著找了。”
“那是因為洛傾城隻有那把鑰匙,是無法開啟寶藏的。還需要肖東逸身上的某樣東西才行。”穆婉兒說完,接連咳嗽了幾聲,“肖天縱,你果然是心狠,我如今這樣,你卻是仍然不肯讓我死,反倒是拿了靈藥來吊住我的命!肖天縱,它日,我便是做鬼,也不會放過你的。”
瑾姑姑眯了眯眼,仍有不解,“可是娘娘,您又為何一定要殺了洛傾城呢?那扇子,您不是已經拿到了嗎?”
“嗬嗬!殺她?我殺不了李如意,我自然就是要殺了她的女兒!誰讓她們母女倆生了一張幾乎是一模一樣的臉?洛傾城她該死!”
瑾姑姑默了默,這聽上去,這聽上去,似乎是有些偏執地變態意思。
千雪,皇宮。
皇上的身體已無大礙,隻是不知何故,總是感覺到了疲累,故而將一國之政事,盡數扔到了太子的肩上,他自己則是以養傷為由,深居後宮,極少出來。
如今後宮中除了德妃外,也沒有什麽特別讓皇上瞧著順眼的人了,所以,這皇上的日常寢食,也都是由德妃照顧。
皇上無事時,就是讓人將小連城抱進宮來,逗弄一番。
夜墨忙得昏天黑地,可是皇上倒是含飴弄孫,日子過的倒是愜意。
北漠新皇心傷不已,直接傳位於自己的胞弟,竟然是一夜之間,消失於宮闈之中,自此,再無人見過那位以文采著稱的北漠新皇。
這位登上了皇位不足兩年的新皇,很快,就被人們遺忘了。
同時傳出的,還有那位被後宮太妃們賜了毒酒的妖妃的屍體,也是不翼而飛!
後來有人說,曾在北漠最為偏遠的一處沙漠裏見過他們,緊緊地摟在了一起,至此都分不開。還有人說,那位新皇將妖妃的屍體火化,置於一個錦囊之中,陪著他一起走遍了天下的萬水千山!
當然,這些終歸都是傳言,沒有人知道他們到底是去了哪兒!而洛傾城對這位壓根兒未曾謀麵的北漠皇,則是有些同情,帝王動了真情,果然,最終倒黴的,都會是那些柔弱的女子!而其實受傷最深的,卻往往是那位帝王!
正如肖天縱,再如肖東逸!
傾城自回來後,便被夜墨給扔進了靜園,然後,他自己則是消失了足足有一個月後,才再度出現。
這晚,外頭淅淅瀝瀝地下起了小雨,傾城本也毫無睡意,一個月了,她是真不知道該如何去哄那位閻王爺了!
她知道自己做錯了,將自己轉身於險境,是她最最不該的!可是沒有辦法,她總不能讓她和無崖都死在那兒吧?當然,肖東逸倒也不一定會殺了他們。
傾城思來想去,最終想到了一種可能,就是他在怪自己兩度住進了chun華宮!
莫不是他在懷疑自己的貞節了?
傾城的心裏難免有些堵,有些失望,若是如此,這樣的男人,她嫁來何用?連最基本的信任都沒了,這日子還過得下去嗎?
不過,轉念又一想,當時的情形,也的確是不能怪夜墨多想,誰讓自己一時膽大呢?
越想越睡不著,幹脆,直接就著了一身的中衣,出了房門,站在了廊道之中。
身形才剛站穩,就看到了不遠處正立了一道身影,更準確地說,應該是兩道,其中一個,正是倒黴的小德子,在一旁給太子爺撐著傘呢。
四目相對,說不盡的纏綿緋惻,道不盡的溫柔情深。
視線交織,宛若絲緞,柔軟、溫暖。
兩人相隔不遠,夜墨眸底的深色,傾城自然是看得真切明白。原來,他不是不想自己,隻是一直都在極力地克製著,這是為了要她一個教訓麽?
傾城的身形剛動,夜墨卻比她更快,直接就飛身過來,剛快要出了廊道的傾城一把擁住,力道之大,幾乎是要將她揉進了自己的骨血裏一般。
“丫頭,你可知道我有多你!可你每晚都是睡的那樣香,你還真就是個沒有良心的!”
每晚?
傾城的唇角一勾,淺淺柔柔的笑,浮在臉上,眸子,也是比先前更為亮燦了許多。
原來,不是不想,而是太想!
這一晚,夜墨光明正大的進了靜園,宿在了寢室之內,接下來的三天,兩人都是未曾踏出房門一步!
直到來了客人,傾城才百般嘮叨地踢了夜墨一腳後,總算是見到了外麵的太陽!
瑾姑姑的出現,讓夜星等人大為意外。倒是小阿邪,表現得平平常常的,“這麽晚才回來?”
瑾姑姑一笑,伸手在臉上一撕,露出來一張俏生生的臉,不是青衣,還會是誰?
一見到了傾城,青衣便雙手奉上了一個盒子,“屬下總算是不付小姐之托,東西取回來了。”
傾城將盒子打開,裏麵靜靜地躺著的,正是她的那把玉骨桃花扇!
傾城將那把玉骨桃花扇收了,笑問道,“辛苦你了。說說吧,此物你是如何尋回來的?可是大費了一番周折?”
“小姐,在說這個之前,屬下還有一事要先說明了。”
“哦?何事?”傾城臉上的笑容始終未減,倒是好奇能讓青衣更重視的,會是何事?
“回小姐,屬下離開重華宮之前,穆太妃已經逝了。”
傾城臉上的笑容微減了一分,表情仍然是平靜的,看起來淡漠無波,“如何沒的?”
“回小姐,是肖天縱親自動的手,說是這般地讓她活著,倒也是對她的一種折磨,既是用了她十幾年的血,倒不如痛痛快快地送她一程的好。”
“怎麽沒用?這寶藏就是我的護身符。隻是可惜了,最終還是功敗垂成。”
“娘娘,您就算是殺了洛傾城,那鑰匙您也未必就能拿得到呀。”
“哈哈!你以為我拿不到?那玉骨桃花扇,我早就拿到手了!”
玉骨桃花扇?一把扇子,竟然就是那開啟寶藏的鑰匙?
“可是,太上皇似乎是也一直在找這把扇子,不過後來得知在洛傾城的手上後,似乎是就不再急著找了。”
“那是因為洛傾城隻有那把鑰匙,是無法開啟寶藏的。還需要肖東逸身上的某樣東西才行。”穆婉兒說完,接連咳嗽了幾聲,“肖天縱,你果然是心狠,我如今這樣,你卻是仍然不肯讓我死,反倒是拿了靈藥來吊住我的命!肖天縱,它日,我便是做鬼,也不會放過你的。”
瑾姑姑眯了眯眼,仍有不解,“可是娘娘,您又為何一定要殺了洛傾城呢?那扇子,您不是已經拿到了嗎?”
“嗬嗬!殺她?我殺不了李如意,我自然就是要殺了她的女兒!誰讓她們母女倆生了一張幾乎是一模一樣的臉?洛傾城她該死!”
瑾姑姑默了默,這聽上去,這聽上去,似乎是有些偏執地變態意思。
千雪,皇宮。
皇上的身體已無大礙,隻是不知何故,總是感覺到了疲累,故而將一國之政事,盡數扔到了太子的肩上,他自己則是以養傷為由,深居後宮,極少出來。
如今後宮中除了德妃外,也沒有什麽特別讓皇上瞧著順眼的人了,所以,這皇上的日常寢食,也都是由德妃照顧。
皇上無事時,就是讓人將小連城抱進宮來,逗弄一番。
夜墨忙得昏天黑地,可是皇上倒是含飴弄孫,日子過的倒是愜意。
北漠新皇心傷不已,直接傳位於自己的胞弟,竟然是一夜之間,消失於宮闈之中,自此,再無人見過那位以文采著稱的北漠新皇。
這位登上了皇位不足兩年的新皇,很快,就被人們遺忘了。
同時傳出的,還有那位被後宮太妃們賜了毒酒的妖妃的屍體,也是不翼而飛!
後來有人說,曾在北漠最為偏遠的一處沙漠裏見過他們,緊緊地摟在了一起,至此都分不開。還有人說,那位新皇將妖妃的屍體火化,置於一個錦囊之中,陪著他一起走遍了天下的萬水千山!
當然,這些終歸都是傳言,沒有人知道他們到底是去了哪兒!而洛傾城對這位壓根兒未曾謀麵的北漠皇,則是有些同情,帝王動了真情,果然,最終倒黴的,都會是那些柔弱的女子!而其實受傷最深的,卻往往是那位帝王!
正如肖天縱,再如肖東逸!
傾城自回來後,便被夜墨給扔進了靜園,然後,他自己則是消失了足足有一個月後,才再度出現。
這晚,外頭淅淅瀝瀝地下起了小雨,傾城本也毫無睡意,一個月了,她是真不知道該如何去哄那位閻王爺了!
她知道自己做錯了,將自己轉身於險境,是她最最不該的!可是沒有辦法,她總不能讓她和無崖都死在那兒吧?當然,肖東逸倒也不一定會殺了他們。
傾城思來想去,最終想到了一種可能,就是他在怪自己兩度住進了chun華宮!
莫不是他在懷疑自己的貞節了?
傾城的心裏難免有些堵,有些失望,若是如此,這樣的男人,她嫁來何用?連最基本的信任都沒了,這日子還過得下去嗎?
不過,轉念又一想,當時的情形,也的確是不能怪夜墨多想,誰讓自己一時膽大呢?
越想越睡不著,幹脆,直接就著了一身的中衣,出了房門,站在了廊道之中。
身形才剛站穩,就看到了不遠處正立了一道身影,更準確地說,應該是兩道,其中一個,正是倒黴的小德子,在一旁給太子爺撐著傘呢。
四目相對,說不盡的纏綿緋惻,道不盡的溫柔情深。
視線交織,宛若絲緞,柔軟、溫暖。
兩人相隔不遠,夜墨眸底的深色,傾城自然是看得真切明白。原來,他不是不想自己,隻是一直都在極力地克製著,這是為了要她一個教訓麽?
傾城的身形剛動,夜墨卻比她更快,直接就飛身過來,剛快要出了廊道的傾城一把擁住,力道之大,幾乎是要將她揉進了自己的骨血裏一般。
“丫頭,你可知道我有多你!可你每晚都是睡的那樣香,你還真就是個沒有良心的!”
每晚?
傾城的唇角一勾,淺淺柔柔的笑,浮在臉上,眸子,也是比先前更為亮燦了許多。
原來,不是不想,而是太想!
這一晚,夜墨光明正大的進了靜園,宿在了寢室之內,接下來的三天,兩人都是未曾踏出房門一步!
直到來了客人,傾城才百般嘮叨地踢了夜墨一腳後,總算是見到了外麵的太陽!
瑾姑姑的出現,讓夜星等人大為意外。倒是小阿邪,表現得平平常常的,“這麽晚才回來?”
瑾姑姑一笑,伸手在臉上一撕,露出來一張俏生生的臉,不是青衣,還會是誰?
一見到了傾城,青衣便雙手奉上了一個盒子,“屬下總算是不付小姐之托,東西取回來了。”
傾城將盒子打開,裏麵靜靜地躺著的,正是她的那把玉骨桃花扇!
傾城將那把玉骨桃花扇收了,笑問道,“辛苦你了。說說吧,此物你是如何尋回來的?可是大費了一番周折?”
“小姐,在說這個之前,屬下還有一事要先說明了。”
“哦?何事?”傾城臉上的笑容始終未減,倒是好奇能讓青衣更重視的,會是何事?
“回小姐,屬下離開重華宮之前,穆太妃已經逝了。”
傾城臉上的笑容微減了一分,表情仍然是平靜的,看起來淡漠無波,“如何沒的?”
“回小姐,是肖天縱親自動的手,說是這般地讓她活著,倒也是對她的一種折磨,既是用了她十幾年的血,倒不如痛痛快快地送她一程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