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阡陌背對著眾人,臉上笑開了花,轉過身時卻是麵色平靜如水,看得林二瞪大了眼睛。
“莫爺何事喚小女子?”她微笑問道。
“大夫說了,若非姑娘一番應對得當,我家少爺今日可就危險了,請姑娘收下這錠銀子,權當謝資。”
林二看著莫管家手中亮閃閃的銀子,眼睛瞪得更大了。林阡陌心中對那銀子也是垂涎不已,正好逛了半天,肚子也餓了,腦海中自然掠過一盤香噴噴的燒鵝,不自禁地咽了下口水,麵上卻不露破綻,正了正色,拱手推讓道:“請莫管家收回,見義勇為,是每個人都會做的事,正好小女子知道此病發作的處理方法,不過舉手之勞而已。”頓了頓,又善意提醒道:“你家少爺發病時的狀況,他醒來最好莫要對他說,否則容易留下心理陰影,對病人的康複不利。”
莫管沒聽過“心理陰影”這個詞,不過大概明白她說的是什麽意思,點了點頭,對於林阡陌知恩不圖報的行為很是讚賞,看她穿著布衣,必是尋常人家出身,不過聽語氣談吐不俗,便問道:“還請姑娘留個名字,我家大人問起,咱們下人也好回話。”
“大人?”林阡陌裝作驚異地問道,“莫管家的主人是……”
“正是浦城縣郡元大人。”莫管家說道。
“啊,是縣郡大人!小女子林阡陌,乃是定河村國學的學生,今年正好到了秋試的年齡,此番進城,便是來買些筆墨。”她彬彬有禮地說道,看了看前麵,“元少爺好像醒了,莫爺且去照看少爺吧,小女子還有事,先行一步。”
拉了林二從容離開,雖然身子單薄,卻也給她走出幾分瀟灑來。
莫管家見她兩手空空,招手喚過元三耳語了幾句,元三進了墨寶齋,不多時出來,手上拿了一個禮盒,向著林阡陌追去。
“林姑娘,莫爺說了,姑娘既是本縣學子,也算得我家大人的門生,這套筆墨紙硯,權當我家大人送予姑娘的,還請姑娘收下。”
林阡陌看了看,這套筆墨紙硯並不是上品,可能是墨寶齋中售價最低的了,不過也比外麵的好,這次也不再推辭,伸手接過,說道:“既是如此,阡陌就收下了,請元三哥代我謝過莫管家與元大人。”
即使對方不提元大人,她也會想法子拉出此人來,如今對方如此說,正好遂了她的願,正好一並謝過。想來回去後莫管家與元三向元大人說起今日之事,應該會提起林阡陌這個名字。
“姐,那麽大塊銀子,你怎麽不要?”遠離人群走到僻靜之處,林二不無遺憾地說道。
林阡陌拍了林二的後腦勺一下:“臭小子你知道什麽,貪小利者成不了大器。咱們也不是一無所獲,本來就是出來買筆墨的,如今可都有了,餘下的錢,咱姐弟倆吃頓好的去。”
<a id="ads" href="/">【本站首發,最快更新】</a>
林二撓了撓頭,不是很明白,反正父母交待了,出來事事要聽林阡陌的,隻得作罷,心下還是懷疑林阡陌給韓家那一頓揍打壞了腦子。不過提到吃,他也餓了,當下興高采烈地往不遠處的路邊攤走去,下館子是不可能的,他們沒那麽多錢,不過在路邊攤吃碗麵或者啃個包子饅頭之類的,手中的錢可是足夠多了。
林阡陌希望莫管家能夠將自己的名字帶給縣郡大人,並且能夠給大人留下個印象,再過幾個月的秋試,但願縣郡大人看到自己的名字時還能記起她來。運氣真好,沒想到無意中救的胖小子是縣郡的兒子,她放了一根線,端看有沒有魚咬上鉤了。什麽社會都存在著特權階層,這是學過中華上下五千年曆史的她所深知的道理,她家境貧寒,無權無勢,要想在這個社會出頭,僅靠自身的才華是非常難的事,何況她本沒有什麽才華,能夠有捷徑走,那是最好的。
請安寶堂的大夫為元少爺出診的白衣男子正是墨寶齋的老板沈慎d,年方二十有三,其母在京為官,其父族是浦城大戶,富甲一方,可惜這個時代與中國曆朝曆代一樣,商人地位低下,所以沈慎d的父親並非正室,不過是其母的八位側君之一,幸得沈慎d自小聰明好學,人又遺傳了其父的英俊,在十八歲上就才名遠播,擠身金陵上流社會所排名的金陵十二君之列,為沈家掙了不少顏麵,因此母親對他也甚為疼愛。
金陵十二君,乃是金陵國十二大才子,發起人是金陵建國初的一位公主,原來的本意是為國家選舉賢能,後來慢慢增加了入選條件,到了如今,入選不光看琴棋書畫、詩書文采,相貌也成了其中的一個重要條件,長得不出采的男子是要被淘汰的。該項活動每五年舉辦一次,凡金陵國年滿十二周歲的男子均可參加,由各縣選出十二名送往各州,各州再選出十二名送往各府,各府再選出十二名送往上京,上京是最後的一場總決賽,決出最後十二名,由當朝公主親自授予“金陵君”的稱號及黃金腰牌,成為國之名士。因是公開選拔,得此稱號者都是有真才實學之人,加之相貌俊美,竟比那每年秋試所選出的狀元之才名氣要高得多。
得了金陵君稱號的男子,一向是上京城宮中顯貴及女官們娶夫之首選,許多人自得了此稱號後,要不了多久就尋個好人家嫁了,這沈慎d因是庶出,卻又有那不俗的名聲,因此上高不成低不就,反倒一直找不到合適的人家。他是個心高氣傲的,斷不想與人做小,而其出身又很難有好人家娶為正夫,便蹉跎至今,因在上京城沈大人總是念叨,他便躲到了祖父母家,在這浦城縣開了墨寶齋,圖個清靜。他名氣在外,連家又是縣中大戶,生意世家,墨寶齋售的盡是好貨,生意倒是十分地紅火,就此安頓下來,也懶得回上京。沈大人來信催他回去相了幾次親,俱不滿意,次數多了他也不耐煩了,索性向母親表明了心意,選妻一事自行作主,若是逼他,寧可一死,沈大人一怒之下幹脆也不管他了,隻說當沒生過這個兒子,由得他在浦城縣呆著,這一住就是好幾年,到了如今還是個光棍。
說起來也怨不得沈慎d,金陵國男女比例嚴重失調,男人是女子的十幾倍,所以女人成了珍稀動物,要想找個身家才華都好的女子,還要嫁與人作正夫,那可真是難得找。
至於這一切,林阡陌是過了很久才知道的,當她聽到這個國家男子竟然比女子多出這麽多時,倒是嚇了一跳,與她之前所想的完全相反,她以為女人當權,必然是女多男少,沒想到恰恰反了,最後她想了想也就釋然了,國家總是一個階級統治另一個階級的工具,而統治階級從來都是占少數人,被統治階級占大多數。沒想到自己死了一次才明白了這個真理,為此她鬱悶了好幾天。
元少爺醒過來之後,沈慎d安排他們進墨寶齋休息了一陣,等他精神恢複了才派人送了出門,目送著馬車走遠,他才回到店中。經這一鬧,店裏顯得有些雜亂,客人也散去了,一時間顯得有些冷清。喚了夥計進來收拾,他將那些客人試過的紙張都收了過來。看人字畫,一向是他的愛好,進店的客人良莠參半,客人試筆墨的東西,其中不乏良句,可以學習,也有不少酸詞或是醜字,逗得他笑不可抑,這也成了生活中的一項樂趣。
他一襲白衣坐在溢滿書香的屋子裏,靜靜看著那些紙張,低垂的臉頰上噙著一抹淡淡的笑容,看起來就像是一幅畫。看了半天,今日的字幅沒有什麽吸引人的,他便一直保持著這個姿勢,直到看到八個字:貧,氣不改;達,誌不改!
沈慎d微微一愣,抬頭叫道:“書墨,你可曾記得這字是誰人寫的?”
僮兒書墨過來看了看,搖了搖頭:“不記得!少爺,這字雖清秀,卻稍嫌稚嫩了些,也不算好字,怎麽倒引起你注意了?”
“寫這字的人年齡應該不大,這詞卻……”沈慎d皺了皺眉,他博覽群書,這句話卻不曾見過,想是寫字之人心中所想,隨意寫下的,這樣看來,此人的胸襟誌氣真是不錯,隻不知是男是女?若是早些知道,此人倒可結交一番。
書墨探頭看了看,笑道:“這詞有些老成呢,觀詞達意,應該是個不錯的人,少爺又起了結交的心思?既然到咱們齋來買筆墨,用完了自會再來,到時候一打聽就知道了,要是個女子,是個還未婚娶的女子可就好了,少爺幹脆就配了她。”
“呸!沒正經的小子,整天把嫁人掛在嘴上,也不害臊。你若是想嫁,少爺明日就給你配了人,免得在這裏嚼舌。”沈慎d瞪了書墨一眼,臉上一沉,作勢說道。
“嘻嘻,奴才知道少爺舍不得,縱然少爺嫁了人,書墨也要跟在少爺身邊,哪兒也不去。”
“傻話,若是少爺一輩子不嫁人,你也跟我一輩子?”沈慎d自嘲道。
“怎麽可能呢,少爺這麽好的人品,總會找到個好人家。”
“好人家……”沈慎d默念著起身向後院走去,輕輕歎了一口氣,如果不是那麽執著,他也不是不能嫁入好人家吧,可是做小他卻不甘心。父親就是個側君,什麽都要聽正夫的,在家中的地位,頂多比下人強那麽一點點,在母親和他喊爹的那人麵前,生身父親隻是個奴才,他連一聲“爹”也不能喊出口,他隻能叫他“叔父”。母親對父親不好嗎?也不能這麽說,她對他挺好的,不過那種好,就和她養的那隻白貓一般,心情好時抱在懷中哄一哄,心情不好時可以一腳踢開,與她對爹的態度完全不同,在母親心中,等級森嚴,爹的地位是小君們不能超越的,越了界就是背主,小君,隻是她的玩物,她的感情不屑於浪費在他們身上。若是不做小,想正嫁卻又找不到個情投意合的,若是讓他對著個看不上眼的,心中還是不甘,他沈慎d要才有才,要貌有貌,憑什麽就不能找到個真心相愛的好女子。
“莫爺何事喚小女子?”她微笑問道。
“大夫說了,若非姑娘一番應對得當,我家少爺今日可就危險了,請姑娘收下這錠銀子,權當謝資。”
林二看著莫管家手中亮閃閃的銀子,眼睛瞪得更大了。林阡陌心中對那銀子也是垂涎不已,正好逛了半天,肚子也餓了,腦海中自然掠過一盤香噴噴的燒鵝,不自禁地咽了下口水,麵上卻不露破綻,正了正色,拱手推讓道:“請莫管家收回,見義勇為,是每個人都會做的事,正好小女子知道此病發作的處理方法,不過舉手之勞而已。”頓了頓,又善意提醒道:“你家少爺發病時的狀況,他醒來最好莫要對他說,否則容易留下心理陰影,對病人的康複不利。”
莫管沒聽過“心理陰影”這個詞,不過大概明白她說的是什麽意思,點了點頭,對於林阡陌知恩不圖報的行為很是讚賞,看她穿著布衣,必是尋常人家出身,不過聽語氣談吐不俗,便問道:“還請姑娘留個名字,我家大人問起,咱們下人也好回話。”
“大人?”林阡陌裝作驚異地問道,“莫管家的主人是……”
“正是浦城縣郡元大人。”莫管家說道。
“啊,是縣郡大人!小女子林阡陌,乃是定河村國學的學生,今年正好到了秋試的年齡,此番進城,便是來買些筆墨。”她彬彬有禮地說道,看了看前麵,“元少爺好像醒了,莫爺且去照看少爺吧,小女子還有事,先行一步。”
拉了林二從容離開,雖然身子單薄,卻也給她走出幾分瀟灑來。
莫管家見她兩手空空,招手喚過元三耳語了幾句,元三進了墨寶齋,不多時出來,手上拿了一個禮盒,向著林阡陌追去。
“林姑娘,莫爺說了,姑娘既是本縣學子,也算得我家大人的門生,這套筆墨紙硯,權當我家大人送予姑娘的,還請姑娘收下。”
林阡陌看了看,這套筆墨紙硯並不是上品,可能是墨寶齋中售價最低的了,不過也比外麵的好,這次也不再推辭,伸手接過,說道:“既是如此,阡陌就收下了,請元三哥代我謝過莫管家與元大人。”
即使對方不提元大人,她也會想法子拉出此人來,如今對方如此說,正好遂了她的願,正好一並謝過。想來回去後莫管家與元三向元大人說起今日之事,應該會提起林阡陌這個名字。
“姐,那麽大塊銀子,你怎麽不要?”遠離人群走到僻靜之處,林二不無遺憾地說道。
林阡陌拍了林二的後腦勺一下:“臭小子你知道什麽,貪小利者成不了大器。咱們也不是一無所獲,本來就是出來買筆墨的,如今可都有了,餘下的錢,咱姐弟倆吃頓好的去。”
<a id="ads" href="/">【本站首發,最快更新】</a>
林二撓了撓頭,不是很明白,反正父母交待了,出來事事要聽林阡陌的,隻得作罷,心下還是懷疑林阡陌給韓家那一頓揍打壞了腦子。不過提到吃,他也餓了,當下興高采烈地往不遠處的路邊攤走去,下館子是不可能的,他們沒那麽多錢,不過在路邊攤吃碗麵或者啃個包子饅頭之類的,手中的錢可是足夠多了。
林阡陌希望莫管家能夠將自己的名字帶給縣郡大人,並且能夠給大人留下個印象,再過幾個月的秋試,但願縣郡大人看到自己的名字時還能記起她來。運氣真好,沒想到無意中救的胖小子是縣郡的兒子,她放了一根線,端看有沒有魚咬上鉤了。什麽社會都存在著特權階層,這是學過中華上下五千年曆史的她所深知的道理,她家境貧寒,無權無勢,要想在這個社會出頭,僅靠自身的才華是非常難的事,何況她本沒有什麽才華,能夠有捷徑走,那是最好的。
請安寶堂的大夫為元少爺出診的白衣男子正是墨寶齋的老板沈慎d,年方二十有三,其母在京為官,其父族是浦城大戶,富甲一方,可惜這個時代與中國曆朝曆代一樣,商人地位低下,所以沈慎d的父親並非正室,不過是其母的八位側君之一,幸得沈慎d自小聰明好學,人又遺傳了其父的英俊,在十八歲上就才名遠播,擠身金陵上流社會所排名的金陵十二君之列,為沈家掙了不少顏麵,因此母親對他也甚為疼愛。
金陵十二君,乃是金陵國十二大才子,發起人是金陵建國初的一位公主,原來的本意是為國家選舉賢能,後來慢慢增加了入選條件,到了如今,入選不光看琴棋書畫、詩書文采,相貌也成了其中的一個重要條件,長得不出采的男子是要被淘汰的。該項活動每五年舉辦一次,凡金陵國年滿十二周歲的男子均可參加,由各縣選出十二名送往各州,各州再選出十二名送往各府,各府再選出十二名送往上京,上京是最後的一場總決賽,決出最後十二名,由當朝公主親自授予“金陵君”的稱號及黃金腰牌,成為國之名士。因是公開選拔,得此稱號者都是有真才實學之人,加之相貌俊美,竟比那每年秋試所選出的狀元之才名氣要高得多。
得了金陵君稱號的男子,一向是上京城宮中顯貴及女官們娶夫之首選,許多人自得了此稱號後,要不了多久就尋個好人家嫁了,這沈慎d因是庶出,卻又有那不俗的名聲,因此上高不成低不就,反倒一直找不到合適的人家。他是個心高氣傲的,斷不想與人做小,而其出身又很難有好人家娶為正夫,便蹉跎至今,因在上京城沈大人總是念叨,他便躲到了祖父母家,在這浦城縣開了墨寶齋,圖個清靜。他名氣在外,連家又是縣中大戶,生意世家,墨寶齋售的盡是好貨,生意倒是十分地紅火,就此安頓下來,也懶得回上京。沈大人來信催他回去相了幾次親,俱不滿意,次數多了他也不耐煩了,索性向母親表明了心意,選妻一事自行作主,若是逼他,寧可一死,沈大人一怒之下幹脆也不管他了,隻說當沒生過這個兒子,由得他在浦城縣呆著,這一住就是好幾年,到了如今還是個光棍。
說起來也怨不得沈慎d,金陵國男女比例嚴重失調,男人是女子的十幾倍,所以女人成了珍稀動物,要想找個身家才華都好的女子,還要嫁與人作正夫,那可真是難得找。
至於這一切,林阡陌是過了很久才知道的,當她聽到這個國家男子竟然比女子多出這麽多時,倒是嚇了一跳,與她之前所想的完全相反,她以為女人當權,必然是女多男少,沒想到恰恰反了,最後她想了想也就釋然了,國家總是一個階級統治另一個階級的工具,而統治階級從來都是占少數人,被統治階級占大多數。沒想到自己死了一次才明白了這個真理,為此她鬱悶了好幾天。
元少爺醒過來之後,沈慎d安排他們進墨寶齋休息了一陣,等他精神恢複了才派人送了出門,目送著馬車走遠,他才回到店中。經這一鬧,店裏顯得有些雜亂,客人也散去了,一時間顯得有些冷清。喚了夥計進來收拾,他將那些客人試過的紙張都收了過來。看人字畫,一向是他的愛好,進店的客人良莠參半,客人試筆墨的東西,其中不乏良句,可以學習,也有不少酸詞或是醜字,逗得他笑不可抑,這也成了生活中的一項樂趣。
他一襲白衣坐在溢滿書香的屋子裏,靜靜看著那些紙張,低垂的臉頰上噙著一抹淡淡的笑容,看起來就像是一幅畫。看了半天,今日的字幅沒有什麽吸引人的,他便一直保持著這個姿勢,直到看到八個字:貧,氣不改;達,誌不改!
沈慎d微微一愣,抬頭叫道:“書墨,你可曾記得這字是誰人寫的?”
僮兒書墨過來看了看,搖了搖頭:“不記得!少爺,這字雖清秀,卻稍嫌稚嫩了些,也不算好字,怎麽倒引起你注意了?”
“寫這字的人年齡應該不大,這詞卻……”沈慎d皺了皺眉,他博覽群書,這句話卻不曾見過,想是寫字之人心中所想,隨意寫下的,這樣看來,此人的胸襟誌氣真是不錯,隻不知是男是女?若是早些知道,此人倒可結交一番。
書墨探頭看了看,笑道:“這詞有些老成呢,觀詞達意,應該是個不錯的人,少爺又起了結交的心思?既然到咱們齋來買筆墨,用完了自會再來,到時候一打聽就知道了,要是個女子,是個還未婚娶的女子可就好了,少爺幹脆就配了她。”
“呸!沒正經的小子,整天把嫁人掛在嘴上,也不害臊。你若是想嫁,少爺明日就給你配了人,免得在這裏嚼舌。”沈慎d瞪了書墨一眼,臉上一沉,作勢說道。
“嘻嘻,奴才知道少爺舍不得,縱然少爺嫁了人,書墨也要跟在少爺身邊,哪兒也不去。”
“傻話,若是少爺一輩子不嫁人,你也跟我一輩子?”沈慎d自嘲道。
“怎麽可能呢,少爺這麽好的人品,總會找到個好人家。”
“好人家……”沈慎d默念著起身向後院走去,輕輕歎了一口氣,如果不是那麽執著,他也不是不能嫁入好人家吧,可是做小他卻不甘心。父親就是個側君,什麽都要聽正夫的,在家中的地位,頂多比下人強那麽一點點,在母親和他喊爹的那人麵前,生身父親隻是個奴才,他連一聲“爹”也不能喊出口,他隻能叫他“叔父”。母親對父親不好嗎?也不能這麽說,她對他挺好的,不過那種好,就和她養的那隻白貓一般,心情好時抱在懷中哄一哄,心情不好時可以一腳踢開,與她對爹的態度完全不同,在母親心中,等級森嚴,爹的地位是小君們不能超越的,越了界就是背主,小君,隻是她的玩物,她的感情不屑於浪費在他們身上。若是不做小,想正嫁卻又找不到個情投意合的,若是讓他對著個看不上眼的,心中還是不甘,他沈慎d要才有才,要貌有貌,憑什麽就不能找到個真心相愛的好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