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驚喜最近看到的讀者評論比以前多很多,也很感激大家的反饋。這裏集中回複一下。


    問題一:女主計劃通過售賣興奮劑來賺錢,有違法嫌疑。


    回答:


    第一,我安排這個情節之前已經百度過了,最開始選擇的是安他非命,後來經過讀者“lodpdp”的建議,改成了利他林。都是效果相對溫和的興奮劑。而且女主隻買了40瓶,一人限售1瓶,劑量很小。


    第二,巫師的身體比麻瓜好,而且賣的是五年級和七年級的巫師。


    第三,我承認這是灰色地帶,有道德潔癖的讀者看不下去我能理解。但韋斯萊雙胞胎賣速效逃課糖的行為就一定值得推崇嗎?它同樣是傷害身體為代價。流的鼻血你能再讓它流回去嗎?它不但傷害身體,還傷害你的學習成績。而這裏女主賣利他林,起碼能幫助你複習考試把?


    問題二:我寫女主文為什麽不去女頻,要跑到男頻來?


    回答:


    這個問題問的實在太多了。我承認我有動搖過。但我有自己的考慮。


    第一,這本書的簡介已經很明確地給了避雷指南,希望不願意看的讀者能提前離開,不會被我騙進來。


    第二,這是我的練手之作,所以根本沒考慮成績。我反而更在意讀者的反饋。隻要你們提出的建議合理,我都會努力去改。說實話,這本書從內投通過到現在,基本已經改了幾十遍了。大部分是我自發在改。我的廢稿可能都有五萬字了。


    我為什麽要來男頻發書?因為我喜歡男頻。我也想用自己的想象力構建一個很宏大的故事。


    我不會強行要求你們遷就我。之所以這本是女主,一來是沒經驗,不了解情況,很衝動的就發了,然後內投通過就隻好寫下去了。二來,特裏勞尼的身份同樣有很多可以挖掘的地方。她必須是女的。


    最後申明一點,我喜歡男頻≠我討厭女頻。我隻是恰巧看完了哈利波特係列,瘋狂整理了一本百科全書,然後想把它充分運用起來而已。


    回答完畢,希望不要再有讀者來質問我為什麽不去女頻了。


    問題三:關於古靈閣的問題,女主為什麽不利用古靈閣落後的金融體係進行套利投機?


    回答:


    第一,已經有書把這種內容寫得很棒了,再寫也翻不出太多花樣。


    第二,我認為妖精這個種族就不可信。他們時常背信棄義。


    (1)妖精認為,他們接受巫師的委托給巫師打造銀器,那麽那個巫師死了以後,銀器的所有權依然歸妖精所有。你們有沒有覺得很不可思議?我覺得妖精是一個非常自我中心、喜歡給魔法契約強行增加有利於他們的隱藏條件的種族。這樣能確保無論結果如何,他們都是贏的那一方。


    (2)妖精和盧多有過一場豪賭,賭火焰杯的冠軍是哈利波特。最後盧多贏了,妖精卻不承認,認為塞德裏克也是冠軍,雖然他死了,但哈利不算“大獲全勝”。怎麽?難道冠軍不算大獲全勝嗎?是不是就算塞德裏克沒死,哈利波特出來少根頭發,都不算大獲全勝?


    (3)繭子手霍卓德是一個妖精激進分子,他將三個巫師變小並企圖碾死他們。他因此被魔法部逮捕。不過,巫師與妖精社會並沒有就這件事達成統一,因為當妖精兄弟會在契平克勞博利與魔法生物管理控製司的代表進行會談時,他們要求釋放霍卓德。


    怎麽,妖精先意圖謀殺,最後還不準我們逮捕它?


    (4)格蘭芬多委托妖精國王鑄造寶劍,結果國王鑄造完了舍不得了,想偷回來,沒成功。最後他汙蔑格蘭芬多偷了他的寶劍,煽動了第一場妖精叛亂。


    你們覺得,它們講道理嗎?


    (5)哈利波特救了妖精拉環的命,結果拉環前腳帶他去古靈閣取寶劍,後腳就喊來了古靈閣的妖精,自己帶著寶劍跑了。


    你們覺得,連對待救命恩人都缺乏信任的種族,真的會跟你用合同法精神公平公正地履行契約嗎?


    (6)《神奇動物在哪裏1》的紐特,去了一家妖精酒吧,酒吧老板威脅說要向魔法部舉報他。最後紐特被迫答應和他交易,前提是那個妖精不舉報自己。結果那個妖精一等交易結束,魔法部的人就來了。根本不當一回事,赤裸裸的違約。


    綜上,我對妖精這個種族整體就非常討厭和不信任。所以我不想寫主角怎麽和它公平地鬥智鬥勇。我隻想讓主角把它們打一頓。


    其他問題後麵再補充,有點想不起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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