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姐――”


    “去病睡了?”


    “是,睡熟了”。


    我吐了口氣,“十七――”


    他嗯了一聲,我抬起頭,他上前兩步,“小姐?”


    我傾身抱住他的腰,“十七,怎麽會這樣?”


    “哪樣?”


    “去病今天,他不是說笑逗我開心”。


    “嗯”。


    “怎麽會這樣?這些年來,我一直盡心教導他,他,竟又是一個李無慚,不,至少無慚不會說人命是草芥――”


    “隻要他對小姐好就夠了”。


    “不夠不夠――”我的聲音染上哽咽,“我不需要他對我好,我想要他能像曹襄一般,也許紈絝了一點,也許胡鬧了一點,卻能胸襟豁達心地善良,而不是拿鮮活的少女去滿足自己喜歡的人變態的嗜好”。


    他默了默,“小少爺還小,以後慢慢教就是”。


    “十七――”


    “嗯”。


    “那時候,二郎在期門軍站不穩腳跟,我教他殺一個將領嫁禍給另一個,將兩人的權力都拿到手裏,下手那一晚,是我仗著輕功好下藥迷暈了那個將領,又偷了另一個將領的貼身寶刀,卻將刀塞到了他手裏,跟他說,不要拿他當人,拿他當石頭,活著是你的絆腳石,死了,就是你的墊腳石,現在刀在你手裏,你自己決定,是要一個活的絆腳石,還是一個死的墊腳石――”


    “――小姐並未做錯”。


    “沒錯?嗬嗬,沒錯,”我的眼前朦朧起來,“恐怕二郎也是認為我是對的,說不定還偷偷感激我,否則也不會教給去病,可是我,我……”


    他笨拙撫著我的背,“別傷心了”。


    “那不是石頭。是人,人啊,就算他擋了二郎的路,就算他對二郎刻薄了一點。也罪不至死,二郎,溫柔體貼的衛二郎,心地柔善的衛二郎,是我親手將他推上了劊子手的道路,還打著為他好的旗幟,那時候我還能騙騙自己說是不得已,衛家要榮華,要在長安貴族中站穩,這些都是必要的。有我指引著,二郎至少不會走彎路,至少不會置身險境,至少不會再任人宰割,可現在。你看我把去病教成什麽樣子了,他才十一歲,殺了人,不覺得害怕,不覺得愧疚,又高興又自豪――”


    “小姐――”


    “十七,我不要他這樣。我隻想他在我們的羽翼下快快活活的做他的貴公子,逛逛青樓賞賞美人,我不要……”


    我不知道自己對這個孩子的喜愛有幾分是出於曆史名人情結,但有一點可以肯定,我是真心的喜愛他,要是他就是一混蛋。他再勇冠三軍,我也隻會離他遠遠的,以防他勇冠三軍時殃及到我這無辜的池魚,可現在,我真的不知道該拿他怎麽辦。慢慢教?


    “你昨晚去哪了?”


    “小孩子別管那麽多”。


    他抿了抿薄唇,“我昨天哪裏錯了?”


    我笑,幾分慘淡,“是我錯了,我不該任性逗你玩,平白害了一條性命”。


    “是她居心不良跟蹤我們在前”。


    “那也罪不至死”。


    “留著是隱患”。


    我的呼吸又困難起來,“這也是你舅舅教你的?”


    “是你教舅舅的”。


    我啪地揮落手邊的碗,“我教他不是讓他來教你的!”


    “為什麽?是你說隻有自己才能保護好自己,舅舅再厲害也保護不了我,我隻有自己變得更強,才不需要躲在你和舅舅的蔭蔽下”。


    我煩躁不已,卻不知該如何反駁,於是更加煩躁。


    看戲看的帶勁的某玫瑰笑了起來,“果然青出於藍,本大夫終於見到有人把玉娘堵的啞口無言了”。


    我吐了口氣,“去病,那是人,活生生的人,不管他們是主子還是奴才,都跟我們一樣,會疼會傷心,有愛的人也有愛他們的人,就像我有一天死了,你會傷心,他們死了,也會有人傷心”。


    他皺眉,“可是昨天她不死,說不定死的就是你,不,你不會死,可會有很多流言說你是妖怪,要皇上燒死你,就算皇上不會賜死你,也會很麻煩,那些人傷心關我什麽事,隻要你不傷心就好”。


    好吧,舌燦蓮花的某人再度被堵的半死。


    “昨兒玉娘說了什麽?”


    我趕緊截住霍寶貝的話頭,某韓鬼精鬼精的,某人的把柄也不是一個兩個了,被他知道了始末,估計他真能找個方士來看看我是不是妖精鬼怪,“沒什麽,我跟他說在書上看到一個故事,說一個貴婦人喝少女的血,用她們的血洗澡以保持年輕美貌,他就說我好像越來越漂亮了”。


    某韓笑了起來,“霍去病,這點你大可放心,玉娘會變漂亮是她師門的心法別辟蹊徑,跟髒兮兮的血絕對沒有關係”。


    霍寶貝眉頭皺的更緊,“怎麽都沒關係,可是,我說以後我幫她找血,她就生氣生到現在”。


    某韓意味深長的看了我一眼,“玉娘,有個這麽貼心的弟弟,你還想怎樣?”


    是啊,我還想怎樣?


    “去病,快來,快來――”


    “怎麽?”


    我獻寶的將手中的肉團子舉了起來,“喜歡麽?”


    某韓也感興趣了,湊了過來,某娃眸中閃過一絲欣喜,很快逝去。


    “這是什麽狗?”


    “不知道,從胡商那兒買的,據說這種狗長不大,最多也就長到四斤來重,那邊的人喜歡的不得了”。


    某韓伸手來摸小狗的長毛,某熱情無比的狗狗立即伸出舌頭舔了舔他的手指,某韓嚇了一跳,又笑了起來,“原來是隻哈巴狗兒”。


    “去病,喜不喜歡?”


    “不喜歡”。


    “呃――你看啊,好可愛的,以後要是我沒時間陪你,就可以讓它陪著你啊!”


    某娃更加不耐煩,“不要”。


    某韓笑的更開心,“玉娘這次馬屁可拍錯了地方,這樣的應該送給衛長,這小子嘛,還是上次那條狼送的比較得力,對了,霍去病,那條小狼呢?”


    “死了”。


    “死了?我不是說要你等它長大一點就送回山上嗎?”這小子不會嘴饞到烤了人家吃了吧?


    “它嚇的大姨差點小產,他們打死了它”。


    我愣住,怔怔看向神色冷漠的少年,某韓顯然也有點驚訝,轉瞬不在意一笑,“也不是什麽稀罕物事,你喜歡哪天再去捉一隻給你”。


    某娃嗯了一聲,我上前捉住他的手,“去病,你大姨他們不算做錯,是我考慮不周”。


    “我知道”。


    我噎了噎,再看手中乖巧的小獅子狗,隻覺索然無味,“無慚,派人送出宮轉手,還是五百兩銀子比較實在”。


    “李小姐真是大方,一條狗五百兩也舍得”。


    “又不是我的錢,我有什麽不舍得的?”


    某韓噎的半死,於是某人莫名的高興起來,開始尋思下一個教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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