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謝謝五哥~
回國後,我成了豪門萬人迷 作者:爾冬從瑾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白色毛衣的衣袖被挽至手彎,肩膀寬闊,露出的手臂肌肉線條流暢利落。整個人帶著一種獨特的氣場,溫文爾雅,又帶著疏離感。
來人是周桁。
林枳夏沒想過他會突然回申城,明明前幾天還在晨報上的角落看見過他的身影。
他正往裏走,進門時還微微對著給他開門的茶酒司點頭問候。
周桁身上總有種運籌帷幄的從容不迫,哪怕今天沒有穿正裝,也總給人一種獨有的氣勢。但不可否認,他無論是在工作當中,還是私下待人接物時,都能看出他的涵養。
進來之後,周桁先給幾位長輩問過好才坐到周放身邊。
此時的周放已經半死不活了。
短短半個小時不到,他已經被自己父母提起過好幾次了。每每說到他的那些劣習,周放都要被輪流瞪上一眼,偶爾還會被自己母親恨鐵不成鋼地擰一下肉。
就這樣被釘在那裏,周放手機也不能看,偶爾抬起頭還能看見宋今禾、林清焰幾個人幸災樂禍的表情。現在好不容易等著自己哥來了,他馬上就靠了過去,纏著周桁聊天。
偏偏兩人沒有什麽共同話題。雖然前後腳出生,但兄弟倆興趣愛好完全不一樣,唯一可以聊起來的話題就是林枳夏。
可今天正主在這兒,周放尬聊了一會兒話,見周桁沒什麽聊天的欲望,還一直玩手機,覺得自討沒趣,隻好又灰溜溜地挪回去等著挨罵。
這邊,林枳夏桌上的手機震動了幾下。她拿起來看,是周桁發過來的消息。
五哥:我剛剛進來時掃了一眼,看你穿的高跟鞋。
五哥:方便走路嗎?
五哥:需不需要我送你?
林枳夏雖然是坐在宴會廳門口那邊,但是沒想到周桁能一下子注意到她今天穿什麽鞋。
腳上這雙華倫天奴好看是好看,但為了維持形狀,皮質有些硬,穿久了很容易“血祭”。剛才也是為了今天晚上的聚會,才臨時換的這雙放在車上的備用鞋。
slinzx:福爾摩斯啊哥哥。
她抬起頭,對麵的周桁正好在看她,神情淡淡,一旁的茶酒司正在給他斟茶,好像剛才發信息的人不是他。
還沒等到林枳夏答複,他就拿起月白釉茶盞放在嘴邊,氤氳起的霧色柔化了他的眼,又似乎是在等著自己做什麽很重要的決定。
林枳夏也沒客氣,對著他點點頭,那邊就了然地低下了頭。不一會兒,林枳夏這邊就收到了消息。
五哥:好。
簡潔明了,一如他的風格。
林枳夏猶豫了一會兒,還是打算回個“謝謝”,可又覺得直接這樣回有些太生疏了。
好需要人工智能幫她回複。
隔了一會兒,周桁手機亮起,是林枳夏的回複。
slinzx:謝謝五哥~
新茶的霧氣未散,林枳夏透過輕薄的茶霧,似乎看到了男人帶笑的嘴角,隨後霧氣散開,她仔細一看,又好像剛才什麽都沒發生。
——————
再次坐上周桁的這輛庫裏南,林枳夏都還有些不可置信。
以往回國的時候,林枳夏很少能碰上周桁。他大學沒在申城,後麵工作了也選擇留在江城。
周家雖然也有從商的,但這些人大多都是旁支的,主家仍然以從政為主。但政治往往很敏感,你的一絲一毫舉動都會被人放大,甚至曲解。
因此,周家有明文規定,從政的子弟不能借用家中的權勢以謀私利,所以周桁能在這個年紀,就在官場上嶄露頭角,林枳夏是很佩服的。
雖然才剛剛熬出頭,職位並不高,但假以時日,以周桁的能力和品相,想要登上高位,是沒有問題的。
莫名其妙,林枳夏又想起了孟長贏,有些想笑。
果然,恨比愛長久,討厭的人總是時時刻刻存在在腦子裏的。
收回思緒,林枳夏才注意到車裏的熏香換了。
周桁有輕微的潔癖,但是他不愛用香水,一般家中和車內都會點上香薰,平時穿的衣服待久了,自然就染上了香氣。
一般他的香薰都是特定的一款,以免用雜了香氣亂了。可她還記得上次車裏的味道明明是烏木香,怎麽這麽快就換了?
“你換香薰了?”
“嗯。”
周桁沒回頭,專注地開著車。
“dr. vranjes的rosso nobile。我記得你喜歡喝紅酒,這個味道怎麽樣?”
紅酒貴族?
或許因為職業的原因,周桁說英語時的咬字格外動聽。
林枳夏有些驚訝,不知道周桁是怎麽知道自己喜歡紅酒的。
這幾年來,兩人見麵次數並不多,一般都是手機上聊天。而林枳夏在他麵前喝紅酒的次數,更是屈指可數。
“嗯,挺不錯的。”
回去就買個同款。
香薰有股很濃鬱的果酒感,或許是點了有段時間,還參雜了一點木質香,中和了漿果的甜。
“你知道開車去哪兒嗎?”
“碧水雲居。”
男人這才偏頭過來看她,眉目清朗。
“前幾天…在宋羽安的朋友圈看到了。”
周桁說這話的時候有些猶豫,似乎覺得提起這事有些羞恥。
林枳夏望著他,不知為何,視線不自覺地往下,停留在他修長的脖頸處。喉結上的那顆小痣,在夜色中反而更加清晰。
其實不止是知道林枳夏最近住在碧水雲居,連林枳夏愛喝紅酒這事,也是通過宋羽安的朋友圈知道的。
和周放不同,周桁從小到大就很穩重,如果讓林枳夏給同輩的幾個人排個穩重排行榜,周桁肯定穩居前三。
但這樣的性格往往讓人很容易忽視他的外貌。兄弟倆雖然風格迥異,但畢竟是雙胞胎,總有些共同點,比如相貌。
周桁和周放一樣,長著一張充滿少年感的臉。但他平時的行為作風很難讓人注意到他的長相,反而被他身上的氣質先震住。
事實上,周桁私底下是個很溫柔、很細心的人。
換成現在網絡上的說法,周桁就很像“少年感的爹”那一卦的。長著張青春朝氣的臉,行為卻很像“老幹部”。
憑借著這種氣質,之前周桁出席一場會議時,還在網上還小火了一把,但因為平時看外交新聞的人不算多,最終沒有掀起多大的浪花。
“對了五哥,beverly現在在申城嗎?”
beverly,貝弗莉,是前幾年周桁養的一隻布偶貓,非常可愛。
去年回國的時候,周桁還把它帶到王府給林枳夏養了幾天,一人一貓感情意外的不錯。
養貝弗莉是這位“老幹部”為數不多的愛好之一,除了養貓,就是養各種花花草草。不管是動物還是植物,周桁都還養的有模有樣的。
“在江城,留申城這邊我不放心。你想見它?”
周桁雖然在問,但心中已經做起了計劃。
“我明天回江城之後安排人給你送過來。”
雖然到時候一同過來的肯定有配套的團隊,林枳夏不用費很多的心神去照顧小貓,但她還是覺得有些太麻煩周桁了。
畢竟照顧小貓小狗這些事情,和照顧小孩一樣。
偶爾看著很喜歡,一直相處的話就算了。
“不用了五哥,下次你回來休假的時候帶回來就好。”
周桁沉默了一會兒,就在林枳夏以為他已經默認的時候,他才出聲。
“好。”
聚餐過後的第二天就是周末,林枳夏按慣例健完身之後,就在家裏擺爛了一天。直到周天下午答應了季安瀾幾個人晚上的邀約,才不得不起身收拾。
姐妹局,不用打扮的太正式,但是也不能不打扮。
不過林枳夏挑衣服的事兒倒是省了,季安瀾提前通知她,讓她穿上次自己給她買的一件小禮服,說是為了讓林枳夏和她配套,穿閨蜜裝。
禮服是美拉德風格的一條茶褐色抹胸皮裙,胸口和裙擺左側各有一朵同材質做成的花,為了固定皮裙,還貼心地設計了三條水鑽單側肩帶。
上身之後,林枳夏還挺滿意的,就是不知道季安瀾口中的和自己配套是指什麽。
不過她打算將懸念留到最後,等今天晚上見麵時再見分曉。
距離約好的時間還有兩三個小時,林枳夏提前吃了晚餐之後,跟著妝教扒了個美拉德妝容,甚至還帶了一對星藍色的美瞳。
很久沒親手畫過這麽複雜的妝了,林枳夏感覺自己再不練練手,就快手生了。
所幸,一切還算順利,除了中途眼線差點沒有畫對稱之外。
申城晝夜溫差大,加上又入了秋,這幾天晚上不穿外套出門,確實有些冷。
身體才是革命的本錢。
林枳夏不是那種隻要風度不要溫度的人,打理好發型之後,就開始給自己挑外套和鞋了。
鞋子倒是好挑,為了搭配禮服,林枳夏特意將那雙miumiu的同色係獵裝長靴給拿了出來。至於外套,她猶豫了片刻,從衣櫃裏取出來一件駝色皮草大衣。
上身是沒有問題的,外套沒有自己想象中的厚,穿上意外的剛剛好。
在床上又躺了一會兒,林枳夏掐著時間起來,覺得自己差不多該出發了。
想著今晚姐妹局,林枳夏打算把喬沅帶過去介紹給她們認識。她沒指望林清焰能認下喬沅這個朋友,但宋今禾和季安瀾倒是說不定。
來人是周桁。
林枳夏沒想過他會突然回申城,明明前幾天還在晨報上的角落看見過他的身影。
他正往裏走,進門時還微微對著給他開門的茶酒司點頭問候。
周桁身上總有種運籌帷幄的從容不迫,哪怕今天沒有穿正裝,也總給人一種獨有的氣勢。但不可否認,他無論是在工作當中,還是私下待人接物時,都能看出他的涵養。
進來之後,周桁先給幾位長輩問過好才坐到周放身邊。
此時的周放已經半死不活了。
短短半個小時不到,他已經被自己父母提起過好幾次了。每每說到他的那些劣習,周放都要被輪流瞪上一眼,偶爾還會被自己母親恨鐵不成鋼地擰一下肉。
就這樣被釘在那裏,周放手機也不能看,偶爾抬起頭還能看見宋今禾、林清焰幾個人幸災樂禍的表情。現在好不容易等著自己哥來了,他馬上就靠了過去,纏著周桁聊天。
偏偏兩人沒有什麽共同話題。雖然前後腳出生,但兄弟倆興趣愛好完全不一樣,唯一可以聊起來的話題就是林枳夏。
可今天正主在這兒,周放尬聊了一會兒話,見周桁沒什麽聊天的欲望,還一直玩手機,覺得自討沒趣,隻好又灰溜溜地挪回去等著挨罵。
這邊,林枳夏桌上的手機震動了幾下。她拿起來看,是周桁發過來的消息。
五哥:我剛剛進來時掃了一眼,看你穿的高跟鞋。
五哥:方便走路嗎?
五哥:需不需要我送你?
林枳夏雖然是坐在宴會廳門口那邊,但是沒想到周桁能一下子注意到她今天穿什麽鞋。
腳上這雙華倫天奴好看是好看,但為了維持形狀,皮質有些硬,穿久了很容易“血祭”。剛才也是為了今天晚上的聚會,才臨時換的這雙放在車上的備用鞋。
slinzx:福爾摩斯啊哥哥。
她抬起頭,對麵的周桁正好在看她,神情淡淡,一旁的茶酒司正在給他斟茶,好像剛才發信息的人不是他。
還沒等到林枳夏答複,他就拿起月白釉茶盞放在嘴邊,氤氳起的霧色柔化了他的眼,又似乎是在等著自己做什麽很重要的決定。
林枳夏也沒客氣,對著他點點頭,那邊就了然地低下了頭。不一會兒,林枳夏這邊就收到了消息。
五哥:好。
簡潔明了,一如他的風格。
林枳夏猶豫了一會兒,還是打算回個“謝謝”,可又覺得直接這樣回有些太生疏了。
好需要人工智能幫她回複。
隔了一會兒,周桁手機亮起,是林枳夏的回複。
slinzx:謝謝五哥~
新茶的霧氣未散,林枳夏透過輕薄的茶霧,似乎看到了男人帶笑的嘴角,隨後霧氣散開,她仔細一看,又好像剛才什麽都沒發生。
——————
再次坐上周桁的這輛庫裏南,林枳夏都還有些不可置信。
以往回國的時候,林枳夏很少能碰上周桁。他大學沒在申城,後麵工作了也選擇留在江城。
周家雖然也有從商的,但這些人大多都是旁支的,主家仍然以從政為主。但政治往往很敏感,你的一絲一毫舉動都會被人放大,甚至曲解。
因此,周家有明文規定,從政的子弟不能借用家中的權勢以謀私利,所以周桁能在這個年紀,就在官場上嶄露頭角,林枳夏是很佩服的。
雖然才剛剛熬出頭,職位並不高,但假以時日,以周桁的能力和品相,想要登上高位,是沒有問題的。
莫名其妙,林枳夏又想起了孟長贏,有些想笑。
果然,恨比愛長久,討厭的人總是時時刻刻存在在腦子裏的。
收回思緒,林枳夏才注意到車裏的熏香換了。
周桁有輕微的潔癖,但是他不愛用香水,一般家中和車內都會點上香薰,平時穿的衣服待久了,自然就染上了香氣。
一般他的香薰都是特定的一款,以免用雜了香氣亂了。可她還記得上次車裏的味道明明是烏木香,怎麽這麽快就換了?
“你換香薰了?”
“嗯。”
周桁沒回頭,專注地開著車。
“dr. vranjes的rosso nobile。我記得你喜歡喝紅酒,這個味道怎麽樣?”
紅酒貴族?
或許因為職業的原因,周桁說英語時的咬字格外動聽。
林枳夏有些驚訝,不知道周桁是怎麽知道自己喜歡紅酒的。
這幾年來,兩人見麵次數並不多,一般都是手機上聊天。而林枳夏在他麵前喝紅酒的次數,更是屈指可數。
“嗯,挺不錯的。”
回去就買個同款。
香薰有股很濃鬱的果酒感,或許是點了有段時間,還參雜了一點木質香,中和了漿果的甜。
“你知道開車去哪兒嗎?”
“碧水雲居。”
男人這才偏頭過來看她,眉目清朗。
“前幾天…在宋羽安的朋友圈看到了。”
周桁說這話的時候有些猶豫,似乎覺得提起這事有些羞恥。
林枳夏望著他,不知為何,視線不自覺地往下,停留在他修長的脖頸處。喉結上的那顆小痣,在夜色中反而更加清晰。
其實不止是知道林枳夏最近住在碧水雲居,連林枳夏愛喝紅酒這事,也是通過宋羽安的朋友圈知道的。
和周放不同,周桁從小到大就很穩重,如果讓林枳夏給同輩的幾個人排個穩重排行榜,周桁肯定穩居前三。
但這樣的性格往往讓人很容易忽視他的外貌。兄弟倆雖然風格迥異,但畢竟是雙胞胎,總有些共同點,比如相貌。
周桁和周放一樣,長著一張充滿少年感的臉。但他平時的行為作風很難讓人注意到他的長相,反而被他身上的氣質先震住。
事實上,周桁私底下是個很溫柔、很細心的人。
換成現在網絡上的說法,周桁就很像“少年感的爹”那一卦的。長著張青春朝氣的臉,行為卻很像“老幹部”。
憑借著這種氣質,之前周桁出席一場會議時,還在網上還小火了一把,但因為平時看外交新聞的人不算多,最終沒有掀起多大的浪花。
“對了五哥,beverly現在在申城嗎?”
beverly,貝弗莉,是前幾年周桁養的一隻布偶貓,非常可愛。
去年回國的時候,周桁還把它帶到王府給林枳夏養了幾天,一人一貓感情意外的不錯。
養貝弗莉是這位“老幹部”為數不多的愛好之一,除了養貓,就是養各種花花草草。不管是動物還是植物,周桁都還養的有模有樣的。
“在江城,留申城這邊我不放心。你想見它?”
周桁雖然在問,但心中已經做起了計劃。
“我明天回江城之後安排人給你送過來。”
雖然到時候一同過來的肯定有配套的團隊,林枳夏不用費很多的心神去照顧小貓,但她還是覺得有些太麻煩周桁了。
畢竟照顧小貓小狗這些事情,和照顧小孩一樣。
偶爾看著很喜歡,一直相處的話就算了。
“不用了五哥,下次你回來休假的時候帶回來就好。”
周桁沉默了一會兒,就在林枳夏以為他已經默認的時候,他才出聲。
“好。”
聚餐過後的第二天就是周末,林枳夏按慣例健完身之後,就在家裏擺爛了一天。直到周天下午答應了季安瀾幾個人晚上的邀約,才不得不起身收拾。
姐妹局,不用打扮的太正式,但是也不能不打扮。
不過林枳夏挑衣服的事兒倒是省了,季安瀾提前通知她,讓她穿上次自己給她買的一件小禮服,說是為了讓林枳夏和她配套,穿閨蜜裝。
禮服是美拉德風格的一條茶褐色抹胸皮裙,胸口和裙擺左側各有一朵同材質做成的花,為了固定皮裙,還貼心地設計了三條水鑽單側肩帶。
上身之後,林枳夏還挺滿意的,就是不知道季安瀾口中的和自己配套是指什麽。
不過她打算將懸念留到最後,等今天晚上見麵時再見分曉。
距離約好的時間還有兩三個小時,林枳夏提前吃了晚餐之後,跟著妝教扒了個美拉德妝容,甚至還帶了一對星藍色的美瞳。
很久沒親手畫過這麽複雜的妝了,林枳夏感覺自己再不練練手,就快手生了。
所幸,一切還算順利,除了中途眼線差點沒有畫對稱之外。
申城晝夜溫差大,加上又入了秋,這幾天晚上不穿外套出門,確實有些冷。
身體才是革命的本錢。
林枳夏不是那種隻要風度不要溫度的人,打理好發型之後,就開始給自己挑外套和鞋了。
鞋子倒是好挑,為了搭配禮服,林枳夏特意將那雙miumiu的同色係獵裝長靴給拿了出來。至於外套,她猶豫了片刻,從衣櫃裏取出來一件駝色皮草大衣。
上身是沒有問題的,外套沒有自己想象中的厚,穿上意外的剛剛好。
在床上又躺了一會兒,林枳夏掐著時間起來,覺得自己差不多該出發了。
想著今晚姐妹局,林枳夏打算把喬沅帶過去介紹給她們認識。她沒指望林清焰能認下喬沅這個朋友,但宋今禾和季安瀾倒是說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