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田大富有點遲疑說道:“可這畢竟也是緋聞,對於上升期的女藝人……”


    “哈哈哈~”晁之然大笑,“老田啊,眼光放開點,凡事都有利有弊,我們隻需要選擇最有利的就行。”


    聽到這句話,田大富都臉色舒緩了許多,確實,隻要利大於弊,那麽事情就是可以接受的。


    “這個周數,就是那天邀請蘇梨去看電影試映會的人吧?”


    “是的,沒想到他又拍了一部電影,著實讓我沒想到,像這種人明明看起來像個富家公子一樣。”


    “哈哈哈,人不可貌相嘛,而且之前不是也拍過電影嗎?看樣子是一位非常有才華的年輕人。”晁之然誇獎了一句,然後臉色就突然一肅,“這次就算了,但是之後就不要讓他和蘇梨有過多的接觸了!”


    田大富的臉色也變得嚴肅起來:“明白!培訓課程馬上就要結束了,不過蘇梨下周就要過去黴國洛杉磯拍mv錄音,要持續一整周。


    而且到時候新專輯發布了以後各種通告和推廣就更加頻繁了,我可以確保,他們絕對沒時間接觸的!”


    晁之然點點頭,對於蘇梨的行程安排他顯然也心裏有數,基本上下半年是沒有一點空餘時間的。


    至於上次,隻不過是一次意外的疏忽而已。


    隻要以後盯緊了,那就必不可能再發生這種事情!


    ……


    睜開眼,又是陌生的天花板……


    呆呆看了一會兒,周數才想起來自己已經到了紐約。


    掀開被子,拉開窗簾,打開窗戶,冷颼颼的寒風頓時吹散不多的睡意。


    作家交流會是後天舉行,也就是說今天周數足足有一天的時間可以用來在紐約這塊地方好好逛逛玩玩。


    這次周數下到了一樓棕櫚廳吃早餐,也體驗一下上流社會的萬惡生活。


    事實證明,有錢確實不錯~


    周數吃完早餐,穿著高領針織毛衣,黑色直筒棉褲,然後再在外麵套上一件時尚灰色的風衣外套,脖子上再圍一條純色圍巾,大都市那種時尚帥氣的感覺撲麵而來,最後再帶上照相機就出了門。


    new york city walk,go!


    前世時,看別人旅遊發的各種美照,都是飽和度和濾鏡拉滿,色彩明豔而層次豐富,仿佛集世界的美好於一地。


    但是現實,天沒有那麽藍,白雲也不是那麽恰到好處,這個時代的紐約,看起來是灰暗而寒冷的。


    不管是天空、城市,亦或是人,都呈現著一種灰暗的色彩。


    寬廣的街道上男人們穿著厚實的深色西裝或者皮衣,女性也大多是厚厚的風衣圍巾或者羽絨服,像電視裏連行人都是風度翩翩,衣著盡顯世界霸主的時尚潮流都是不存在的,存在的隻有禿頂的大叔和肥胖的大媽……


    反正周數在街頭看了許久,還真沒見過幾個時尚性感而充滿魅力的黴國女郎。


    或許,是周數來得不是時候?


    作為城市漫遊的第一站,與廣場酒店僅有一街之隔的中央公園當然是首選。


    昨天夜裏似乎又下過雨,中央公園裏的積雪稍微融化了一些,鉛灰的雲層顯然了一些,一束陽光猶如天國之門打開一樣,穿透雲層直直照射下來,帶給人間以救贖。


    周數趕緊把這難得一見的場景用照相機定格下來,拍到不錯的照片,周數的心情也變得好了一點。


    看來紐約也不是完全不歡迎自己過來嘛,這難道就叫打一棒子給一棗子?


    天光初開,陰霾漸散,公園濕漉漉的地麵反射出細碎的金光,結冰掛霜的樹枝草木,在此時就像是水晶製作的藝術品一般熠熠生輝。


    真是印證了那句詩詞,千樹萬樹梨花開啊!


    周數在公園裏的道路慢慢走過,時而駐足沐浴在金色的溫暖陽光下吸收足夠的熱量,時而拿起手中的照相機哢嚓哢嚓的拍照。


    寒冷的天氣裏,讓原本在公園落腳過夜的流浪漢都不得不另尋他處,不見蹤影。


    隻有偶爾可以看到同樣是來欣賞冬季冰天雪地景色的行人,甚至還能看到騎著馬緩緩從過道路過的騎警,讓周數不由得一陣稀奇。


    ……


    “周老師,你確定就要自己一個人嗎?”


    廣府出版社的羅榮,本來是打算給周數安排一名翻譯兼導遊的,隻不過被周數拒絕了。


    “聽說現在黴國很亂的,各種幫派衝突不斷,而且那邊還禁防彈衣不禁槍,太危險了!”


    周數笑了笑,禁防彈衣不禁槍,主打一個眾生平等是吧?


    “我知道的,羅編輯,快樂美利堅,槍擊每一天嘛~”周數笑著說道,“不用擔心,黴國這裏其實也就貧民區混亂一點而已,我就隻是在曼哈頓這裏遊玩,不會去布魯克林那邊的,黴國的警察主要是為富人服務,所以治安還是很不錯的。”


    隻不過羅榮還是有點擔心:“雖說是這樣,但是一個人的話,出了什麽意外的話也沒個人可以照應。”


    周數拍了拍堅實的胸膛,自信說道:“不用擔心,羅編輯,我一直都有堅持健身,而且為了來黴國這裏,還特地去學了幾節自由搏擊的課程,普通的嘍囉是近不了我身的。”


    除了美式居合~


    而且前世的時候,自己出差去紐約,來來回回也差不多有個十幾回了,雖說兩個世界的黴國國情有所差別出入,但是總體來說還是類似的。


    更何況每年的遊客不說幾百萬,幾十萬肯定有的,隻要不是出入那些危險的場所,還沒有聽到過遇到危險的。


    又不是小孩子了,能出什麽問題?


    就算是小孩子,說不定還能來一場小鬼當家?


    ……


    周數高興地遊覽在紐約繁華的街頭,各種高樓大廈,確實比廣府要雄偉壯觀很多,或者說,全世界能比得上紐約這座國際大都市的,也是虛指可數。


    周數一路橫穿過中央公園之後,來到了紐約市博物館,一路走走停停,又走到了著名的大都會藝術博物館。


    不過一路走來,黃皮膚、相貌年輕、衣著高級時尚,而且隨身還攜帶著一看就價值不菲的照相機,身邊也沒有什麽人互相照應,這種落單的羔羊,在某些人眼裏就是“移動的錢包”一樣顯眼。


    雖說繁華區沒什麽危險,但是扒手之類的勾當卻是不少見。


    而且就算到時候報警,警察一看你是個黃皮膚的麵孔,也不會認真幫你查,最後隻能是花錢消災了。


    所以扒手們特別喜歡這種錢多事少的人,輕輕鬆鬆,還沒有什麽麻煩。


    “喂,約翰。”一個手背紋身,無所事事蹲坐在某座建築屋簷下曬著太陽的小混混,忽然用手肘捅了捅旁邊的夥伴,“看看那邊那個家夥。”


    “哦?好像是亞洲黃皮猴子?”名叫約翰的小混混穿著破舊的皮夾克,嘴裏還叼著一根香煙,“看起來應該是過來旅遊的遊客。”


    “而且還是一個人。”另一個倚靠在牆上的瘦高個黑人也看了一眼,補充說道,“而且看起來tm是個有錢人,法克,他手上的那台相機可以換我們一周的快樂時光了!”


    “走,傑克,讓我們過去教教他,來紐約不孝敬一下本地幫派,還敢光明正大出來閑逛?”最開始說話的那個小混混雙手插兜,吊兒郎當地走了過去。


    這當然不是搶劫,他們還不至於這麽笨,大白天明目張膽做這種事,至少也要等到晚上或者某個偏僻的角落才去做。


    這隻是一次小小的慰問,要是那個黃皮猴子知趣,就知道應該要怎麽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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