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文再續,書接上一回。


    前邊講到老道長、三叔、淩軒和我,在鬆穀草堂的後院側廳裏聊起明代的醫卜相巫之術,老道長說,明代是醫卜並設,兩者處於同等地位;明代的好醫生,可遇不可求。


    當我聽到老道長說,明代的中醫,對傳統中醫的望、聞、問、切並不執行,一般多采用切脈,當病人是貴人或婦女時,望、聞更用不上了,單憑問、切就斷症。


    我感歎地說:病了還在講究男女授受不親?


    老道長說:瑤瑤,淩軒當你寶貝,到處捧著走,如果能把你裝扮成男孩,可以避免閑言雜語。


    明代婦女把貞操,看得比生命還重要。如果女子不小心被人碰觸,可能會因此讓她受不了世俗的非議,不得不選擇自殺。


    我搖了搖頭說:唉!生命都沒有了,其他各種,毛之焉附?


    當然,以我這個現代的女性思想,去適應一個古老封建社會的製度,還是需要時間的。


    怪不得老道長曾說我將來可能會長成一個女漢子,以我這樣專注做事、但不拘小節的性格,根本不適合做封建社會的小姐,更適合做走南闖北的馬幫。


    在明代,也許雲南那邊的廣闊天地,才容得下我這個從現代穿越過來的人。


    我在現代時,跟著大學遊教授,即穿越回明代的老道長,做關於明代曆史的課題時,曾做過關於明代婦女的資料收集。


    儒家經典禮法,認為女性未嫁從父、既嫁從夫、夫死從子。


    凡女子都要讀《女則》、《女訓》等等講解女德的書籍,這些書教導女子如何恪守婦道,如何保持言行的端莊持重。


    漢代女性的貞潔觀,被進一步係統化整理,增加了要求婦女要從一而終。


    不過,漢代的婦女並不遵行,喪偶再嫁是很平常的事。


    那些道學先生再三鼓吹,要求女性從一而終;政府也開始對節婦烈女進行褒獎,這時,還是少有人響應跟隨。


    唐代,喪偶再嫁經常發生。據史料,唐代的公主寡居再嫁,就有二十餘人,民間更不受管製了。


    宋代理學興起後,舉著“存天理、滅人欲”的旗幟,要求婦女從一而終,還提出“餓死事小,失節事大”,道學家們除了繼續堅持前朝代的一係列貞潔觀,更增加了對寡婦貞潔的限製,不但反對寡婦改嫁,更反對男人娶寡婦。


    但是宋代的貴族女性,再嫁的大有人在,即使在民間,再嫁還是有自由的,不會被視為汙點。


    到了明代,貞節觀念發生了質的飛躍,巨大的滲透力,落實到生活的方方麵麵,讓婦女身心都被全麵禁錮。


    明朝的女子,無論貴族小姐還是普通百姓,都要接受貞節教育。


    貞節在古代,都是針對婦女,是指堅貞的節操。


    貞節不外乎三點:


    一是保持童貞,即婚前不與異性發生性關係。


    二是保持婦貞,即婚後隻與丈夫發生性關係。


    三是從一而貞,即夫在不改嫁,夫死不再嫁。


    曆朝曆代的儒家、理學家都有對貞節都有宣傳,但是到了明代,卻得到朝廷自上而下的嚴格推廣,甚至成為明朝統治階級的治國思想。


    明朝的節烈觀,也得到了前所未有的發揚光大。


    明代有一本書專門收集了古今關於女子言行品德的教誨,以及朱元璋的馬皇後的相關言行整合而成,叫《內訓》,是明朝第三位皇帝的皇後所作,第三位皇帝即永樂大帝明成祖朱棣。


    《內訓》從女子的德行、舉止、節儉等方麵要求女子約束自己。


    皇室就是社會的標杆,皇室如此重視女德,民間當然仿效。


    不過,所有的一切,都是單單對女子作出要求罷了,對男子並無要求。


    明代的男人多納妾,妻子根本不能說不同意;還要為了保持自己的可憐地位和少少的話語權,裝出賢良淑德、溫順安靜的樣子。


    明太祖朱元璋十分重視婦女的貞節教育,洪武元年的時候,朱元璋就命當時的翰林學士朱升等,修改《女訓》,增加古代賢妃的事例,讓後世子孫可以持守。


    上行下效,一些名門大族也爭相在家訓或族規中,列有專門針對婦女的規定,強調夫為妻綱。


    更有學者跟隨統治階層的口徑,指出像忠臣不事二國一樣,烈女應該不事二夫,即想堵死婦女改嫁的路。


    朱元璋更大力提倡節婦烈女,除了精神上的引導,還許以物質獎勵:“凡民間寡婦,三十以前夫亡守誌者,五十以後不改節者,旌表門閭,除免本家差役。”


    你看,貞節還是有條件的,三十歲前夫亡,一直到五十歲後還未改嫁的,才可以向朝廷申請貞節表彰。


    其實家族的人啊,才不管那個寡婦是怎樣的感受,最關鍵的是,朝廷承認這個是節婦後,除了那塊牌典,更重要的是最後那句“除免本家差役”。


    這是妥妥的道德綁架和人身自由的限製,但這卻是朝廷向人民鼓吹的風氣。


    為了全家人,寡婦必須要得到這個貞節牌坊!


    婦女從小就被灌輸:女子無才便是德。


    男權的世界,想以愚,作為控製女性的一個方便法門。


    婦女們除了被教導順從丈夫、兒子,還有就是做家務、女紅;結婚後的女子更是需要操持家務、管理家庭,特別是會下廚房。


    那時候的女子日常單調,為避免不必要的事端,足不出戶,在家修心養性,過著幾乎與世隔絕的生活。


    什麽叫節婦烈女?


    節婦烈女的先決條件是丈夫死亡;夫死時,跟隨丈夫到地下的為烈;不嫁繼續供奉翁姑為節;第三點還要小心自己的言行舉止保持端莊,沒有能被人詬病的地方。


    上述的第三點,就是嚴格要求寡婦要注意避嫌,即使是自己兒子、侄子、叔伯兄弟等等男性親戚,隻能在人多的公堂議事,不能單獨私下秘密說話。更不要說在街上遇到異性了。


    寡婦基本上就是開啟了生人勿近的模式。


    寡婦在丈夫死後,要麽成為節婦,要麽就是別人眼中的蕩婦。


    非黑即白的世界,卻單單針對女性而言。


    古代有史料專門統計節婦烈女的。


    周朝的時候,節婦為6,烈女為7,總共是13人。


    秦朝的時候,節婦為1,烈女為0。


    之後的漢、南北朝、隋唐,節婦忽然多了起來,各有20多至30多人;烈女各有19人至29人不等。


    到了五代,節婦2人,烈女為0。


    及到宋代,節婦有152人,烈女有122人,總數一下子上升到274人。


    金代烈女28人。


    到了明代,你猜數據變成多少?


    你一定猜不到!當時我作數據收集時,都為明代的節婦烈女人數之多感到吃驚!


    明代的節婦有人,烈女有8688人,總數是人。


    明代的節婦烈女,有史料記載的,數量冠絕古今;明代留存到現代的節婦牌坊和貞節碑也有很多。


    而那些專為貞婦烈女立的貞節牌坊,更是對其他婦女的一種實物暗示。


    明代婦女在全民提倡貞烈的觀念洗腦下,明代貞女烈女的數量,達到了空前絕後的高度。


    明代全民將貞操情結,達到了瘋顛的狀態。


    明太祖駕崩時,留下遺詔,將自己的妃子全部絞死陪葬,明太祖是以身作則,把自己的女人全部變成烈婦。


    明太祖此行為,說明他並非隻想愚民,而是他內心是完全認同女子的貞烈行為。


    明代的貞烈觀念,越演越烈,出現了貞女的現象。


    這裏所說的貞女,是指沒有結婚的女子,自願守節,不再結婚。


    這種貞女現象在明清兩代還受到朝廷的表彰,得到儒家士大夫的點讚。


    受貞女觀念的影響,更有女子與某男訂立了婚約;不料未辦婚禮,未婚夫突然死亡;未婚的女子還未來得及見上未婚夫一麵,卻要為他守節;甚至用殉情的激烈做法,來表達自己的忠貞。


    值得注意的是,這些以激烈方式表達自己忠貞的女子,其實並得不到男方家庭和女方家庭的認同。


    事實上,男女雙方僅有一紙婚約,並無婚姻之實;男女雙方家庭都未得到什麽具體的利益,都希望將損失減到最低。


    但是作為當事人的女子,已深陷入又難之地,而似乎唯有貞女,才能表示自己的高尚情操;所以這些未婚的女子會抗拒家人的攔阻,一意孤行,實現自己心目中的完美形象。


    其實對方於她來說,隻不過是有一紙婚書的陌生人而已。


    這種不惜犧牲自己,來完美道德理想的做法,雖驚世駭俗,卻不料如煙花竄空,一瞬則化為煙塵。


    古代的節婦烈女,終其一生,隱忍壓抑,隻為得到別人的認同;她們用青春和生命來實現矢誌不渝,卻不知道其實自己隻是被道德綁架了一生。


    曾有一個現代的學者說過這樣的話:貞節被重視的時代一定是社會不講貞節的時代。*


    哈哈哈!說得真是大實話!說得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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