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踏破鐵鞋無覓處
宋末爭霸:從水滸二龍山開始 作者:米蟲250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哥哥,過了這座大山,再行個五六日,便可到達二龍山了。”
望著眼前巍峨的大山,時遷收回目光,對著任充,輕聲說道。
要說任充一行人,除了林娘子和錦兒,餘下張教頭,任充,山士奇三人,都不是慣走江湖之人。
一路上,多虧了江湖經驗豐富的時遷,不知躲過了多少危險。
雖然一路行來,著實浪費了一些時間,不過,也總算平安到了青州。
“啊?這麽快啊?”
聽了時遷的話,正坐在馬車上的山士奇,忍不住一愣,撇了撇嘴,一臉憨厚的叫道。
山士奇一句話,把任充幾人的目光,都吸引了過去。
要說幾人這一路上,風餐露宿,擔驚受怕,如今進入了青州地界,二龍山就在眼前。
按理說,應該正是欣慰之時。
不過,山士奇這漢,一路上和林娘子的使女錦兒,好似很投脾氣。
兩人一路打鬧,山士奇還真不覺得,路途無聊。
甚至,此時聽了時遷的話,還有些意猶未盡。
不過,見任充幾人都望向自己,饒是皮糙肉厚,神經大條的山士奇,也不禁老臉一紅,扭頭望向眼前的大山,裝模作樣的點了點頭。
“好一座險峻大山!隻不知,哥哥的二龍山,與這座大山相比如何?”
看到山士奇的囧樣,任充幾人一陣哄笑。
前麵就是二龍山了,一路精神緊繃的任充,也難得放鬆了下來。
聽了山士奇的話,嗬嗬一笑,道。
“兄弟放心,咱們的二龍山,比這裏,還要險峻些。”
眾人又是一通大笑。
一行人說笑著,才走到山邊時,隻聽得忽地幾聲銅鑼響起,前麵山林中,轉出四五十個小嘍囉,攔住去路,當先擁著三個漢子,各挺一把樸刀。
“行人須住腳!你們是哪裏來的鳥人?”
當前一個,頭上綰著鵝梨角兒,一條紅絹帕裹著,身上披著一領棗紅紵絲衲襖,赤發黃須,紅眼猙獰的大漢,一挺樸刀,厲聲喝道。
“這是……”
任充幾人對視一眼,都在各自的眼中,看出了戲噓。
真沒想到啊!
自己等人,原本是準備落草為寇去,這還沒有走到目的地,卻先碰到了同行。
不過,任充幾人都是藝高人膽大之輩,自然不會被幾個草寇強人嚇住。
便是馬車中的林娘子與使女錦兒,都隻有好奇,卻無懼怕。
尤其是錦兒這丫頭,一路上,聽了山士奇不少江湖故事,此刻見真有強人剪徑,不由興趣大增,稍稍挑開車簾,向外張揚。
卻不想,錦兒這個舉動,剛巧被那黃須大漢,左下首一個,五短身材,一雙光眼,麵容醜陋的漢子看到。
隻見,這個醜漢見了錦兒姣好模樣,好似狼見了肉,貓看了魚,整個人仿佛打了雞血一般,也不等任充幾人回話,挺樸刀上前一步,桀桀怪笑道。
“哥哥與這廝們費甚話!將這些鳥人,通通拿下,剜心掏肝,做醒酒湯!隻是,車上那個小娘子,哥哥可不要與俺王矮虎搶!哈哈……”
原本,這醜陋漢子,個子矮,又在黃須大漢身後,任充一時還真沒有看到他。
不過,此時這矮漢,急不可耐的跳將出來,任充想不注意,都做不到了。
見到這個矮醜漢,任充眉頭一皺。
‘矮腳虎’王英!
嘿嘿,真是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工夫。
為了扈三娘的幸福,自己正想找這廝,談談人生理想什麽的呢,卻沒想到,這廝竟然主動跳了出來。
這不是巧了嘛!
如果這矮漢是‘矮腳虎’,那麽不用問了,那個赤發黃須紅眼大漢,就是吃人魔王,‘錦毛虎’燕順了。
那個生得白淨麵皮,三牙掩口髭須,瘦長膀闊,清秀模樣,也裹著一頂絳紅頭巾的白麵漢子,就是‘白麵郎君’鄭天壽了。
清風山三獠,這是湊齊了。
要說起這清風山,與水滸傳中的其他山寨不同。
別的山寨,雖也傷人,不過大多為了利益。
而這清風山與眾不同,他們奉行的宗旨是,有殺錯,沒放過。
想當初,宋江路過清風山,被清風山上的小嘍囉拿了,那小嘍囉的原話是:“大王方才睡,且不要去報。等大王酒醒時,卻請起來,剖這牛子心肝,做醒酒湯,我們大家吃塊新鮮肉。”
可見,這清風山上,是把人當作糧食的。
能有這麽離譜的規矩,全拜大寨主‘錦毛虎’燕順所賜。
燕順這廝,祖貫山東萊州人氏,原是販羊馬客人出身,隻因折了本錢,才占據了清風山,做起了打家劫舍的勾當。
原本如今天下大亂,盜賊四起,燕順被逼無奈,投身綠林,無可厚非。
不過,燕順這廝,卻是個不折不扣的吃人魔王。
在這清風山上,隻要是被拿住的行人,都被燕順,取下心肝,做了醒酒湯喝。
二寨主‘矮腳虎’王英,更不用說,貪財好色,‘人形小泰迪’。
那王英,祖貫兩淮人氏,因為五短身材,江湖上都叫他做‘矮腳虎’。
這廝原本車家出身,隻因半路見財起意,就勢劫了客人,事發到官,卻被這廝越獄走了。
逃到清風山,和燕順兩個,占據此山,打家劫舍。
說起這王英,可是個實打實的真小人。
在這廝眼中,不說那些仁、義、禮、智、信、行、忠、良。便是江湖綠林中,信奉的道義,都是狗屁。
當初宋江被擒清風山,自報家門,王英這廝,也是與燕順,鄭天壽一同,跪地拜稱‘哥哥’的。
可是,當那清風寨知寨,劉高的渾家,被抬上山來後,美色當前,什麽兄長,哥哥,就被王英這廝,拋之腦後了。
麵對宋江要送劉高渾家下山的要求,王英可是千百個不願。
最後,竟逼的宋江跪地求情,王英還是不為所動。
還是燕順,鄭天壽兩個,實在看不過去,強行壓住了王英那廝,宋江的心願才勉強完成。
不得不說,王英的好色,是刻在骨子裏的,是那種見到女人,什麽爹娘老子,都可以不顧的好色。
至於那三寨主,‘白麵郎君’鄭天壽,任充倒是印象不深。
隻知他是浙西蘇州人氏,隻因生得白淨俊俏,人都號他做‘白麵郎君’。
原是打銀為生,因他自小好習槍棒,流落江湖上,在清風山上過,撞著王矮虎,和他鬥了五六十合,不分勝負。
燕順見他好手段,便留他在山上,坐了第三把交椅。
書中對於此人,倒是沒有過多的介紹。
不過,任充想來,這鄭天壽能在清風山這等汙濁之地,逍遙自在,想來也非什麽良善之輩。
“潑賊!大膽!……”
望著眼前巍峨的大山,時遷收回目光,對著任充,輕聲說道。
要說任充一行人,除了林娘子和錦兒,餘下張教頭,任充,山士奇三人,都不是慣走江湖之人。
一路上,多虧了江湖經驗豐富的時遷,不知躲過了多少危險。
雖然一路行來,著實浪費了一些時間,不過,也總算平安到了青州。
“啊?這麽快啊?”
聽了時遷的話,正坐在馬車上的山士奇,忍不住一愣,撇了撇嘴,一臉憨厚的叫道。
山士奇一句話,把任充幾人的目光,都吸引了過去。
要說幾人這一路上,風餐露宿,擔驚受怕,如今進入了青州地界,二龍山就在眼前。
按理說,應該正是欣慰之時。
不過,山士奇這漢,一路上和林娘子的使女錦兒,好似很投脾氣。
兩人一路打鬧,山士奇還真不覺得,路途無聊。
甚至,此時聽了時遷的話,還有些意猶未盡。
不過,見任充幾人都望向自己,饒是皮糙肉厚,神經大條的山士奇,也不禁老臉一紅,扭頭望向眼前的大山,裝模作樣的點了點頭。
“好一座險峻大山!隻不知,哥哥的二龍山,與這座大山相比如何?”
看到山士奇的囧樣,任充幾人一陣哄笑。
前麵就是二龍山了,一路精神緊繃的任充,也難得放鬆了下來。
聽了山士奇的話,嗬嗬一笑,道。
“兄弟放心,咱們的二龍山,比這裏,還要險峻些。”
眾人又是一通大笑。
一行人說笑著,才走到山邊時,隻聽得忽地幾聲銅鑼響起,前麵山林中,轉出四五十個小嘍囉,攔住去路,當先擁著三個漢子,各挺一把樸刀。
“行人須住腳!你們是哪裏來的鳥人?”
當前一個,頭上綰著鵝梨角兒,一條紅絹帕裹著,身上披著一領棗紅紵絲衲襖,赤發黃須,紅眼猙獰的大漢,一挺樸刀,厲聲喝道。
“這是……”
任充幾人對視一眼,都在各自的眼中,看出了戲噓。
真沒想到啊!
自己等人,原本是準備落草為寇去,這還沒有走到目的地,卻先碰到了同行。
不過,任充幾人都是藝高人膽大之輩,自然不會被幾個草寇強人嚇住。
便是馬車中的林娘子與使女錦兒,都隻有好奇,卻無懼怕。
尤其是錦兒這丫頭,一路上,聽了山士奇不少江湖故事,此刻見真有強人剪徑,不由興趣大增,稍稍挑開車簾,向外張揚。
卻不想,錦兒這個舉動,剛巧被那黃須大漢,左下首一個,五短身材,一雙光眼,麵容醜陋的漢子看到。
隻見,這個醜漢見了錦兒姣好模樣,好似狼見了肉,貓看了魚,整個人仿佛打了雞血一般,也不等任充幾人回話,挺樸刀上前一步,桀桀怪笑道。
“哥哥與這廝們費甚話!將這些鳥人,通通拿下,剜心掏肝,做醒酒湯!隻是,車上那個小娘子,哥哥可不要與俺王矮虎搶!哈哈……”
原本,這醜陋漢子,個子矮,又在黃須大漢身後,任充一時還真沒有看到他。
不過,此時這矮漢,急不可耐的跳將出來,任充想不注意,都做不到了。
見到這個矮醜漢,任充眉頭一皺。
‘矮腳虎’王英!
嘿嘿,真是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工夫。
為了扈三娘的幸福,自己正想找這廝,談談人生理想什麽的呢,卻沒想到,這廝竟然主動跳了出來。
這不是巧了嘛!
如果這矮漢是‘矮腳虎’,那麽不用問了,那個赤發黃須紅眼大漢,就是吃人魔王,‘錦毛虎’燕順了。
那個生得白淨麵皮,三牙掩口髭須,瘦長膀闊,清秀模樣,也裹著一頂絳紅頭巾的白麵漢子,就是‘白麵郎君’鄭天壽了。
清風山三獠,這是湊齊了。
要說起這清風山,與水滸傳中的其他山寨不同。
別的山寨,雖也傷人,不過大多為了利益。
而這清風山與眾不同,他們奉行的宗旨是,有殺錯,沒放過。
想當初,宋江路過清風山,被清風山上的小嘍囉拿了,那小嘍囉的原話是:“大王方才睡,且不要去報。等大王酒醒時,卻請起來,剖這牛子心肝,做醒酒湯,我們大家吃塊新鮮肉。”
可見,這清風山上,是把人當作糧食的。
能有這麽離譜的規矩,全拜大寨主‘錦毛虎’燕順所賜。
燕順這廝,祖貫山東萊州人氏,原是販羊馬客人出身,隻因折了本錢,才占據了清風山,做起了打家劫舍的勾當。
原本如今天下大亂,盜賊四起,燕順被逼無奈,投身綠林,無可厚非。
不過,燕順這廝,卻是個不折不扣的吃人魔王。
在這清風山上,隻要是被拿住的行人,都被燕順,取下心肝,做了醒酒湯喝。
二寨主‘矮腳虎’王英,更不用說,貪財好色,‘人形小泰迪’。
那王英,祖貫兩淮人氏,因為五短身材,江湖上都叫他做‘矮腳虎’。
這廝原本車家出身,隻因半路見財起意,就勢劫了客人,事發到官,卻被這廝越獄走了。
逃到清風山,和燕順兩個,占據此山,打家劫舍。
說起這王英,可是個實打實的真小人。
在這廝眼中,不說那些仁、義、禮、智、信、行、忠、良。便是江湖綠林中,信奉的道義,都是狗屁。
當初宋江被擒清風山,自報家門,王英這廝,也是與燕順,鄭天壽一同,跪地拜稱‘哥哥’的。
可是,當那清風寨知寨,劉高的渾家,被抬上山來後,美色當前,什麽兄長,哥哥,就被王英這廝,拋之腦後了。
麵對宋江要送劉高渾家下山的要求,王英可是千百個不願。
最後,竟逼的宋江跪地求情,王英還是不為所動。
還是燕順,鄭天壽兩個,實在看不過去,強行壓住了王英那廝,宋江的心願才勉強完成。
不得不說,王英的好色,是刻在骨子裏的,是那種見到女人,什麽爹娘老子,都可以不顧的好色。
至於那三寨主,‘白麵郎君’鄭天壽,任充倒是印象不深。
隻知他是浙西蘇州人氏,隻因生得白淨俊俏,人都號他做‘白麵郎君’。
原是打銀為生,因他自小好習槍棒,流落江湖上,在清風山上過,撞著王矮虎,和他鬥了五六十合,不分勝負。
燕順見他好手段,便留他在山上,坐了第三把交椅。
書中對於此人,倒是沒有過多的介紹。
不過,任充想來,這鄭天壽能在清風山這等汙濁之地,逍遙自在,想來也非什麽良善之輩。
“潑賊!大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