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的上等褂為“黃馬褂”,這種褂屬於皇帝的最高賞賜,有四種人才可以享用:
(1)皇帝出巡時,所有扈從大臣,即禦前大臣、內大臣、內廷王大臣、侍衛、仆長等皇帝的心腹之人,並可在帽頂後端插戴孔雀翎。這種黃馬褂沒有花紋,是取淡黃色(明黃)紗或綢緞原料製作,又叫“職任褂子”,所以卸職者不可服用。
(2)競技場上比武的優勝者和每年“行圍”時,貢獻珍貴禽獸的大臣可以享用,服用黃馬褂時文官用黑色紐絆,武將用黃色紐絆。
(3)作戰有功,顯赫的高級武將或統兵的文官可以享用。
(4)朝廷特使,宣慰中外的官員可以被特賜,賞賜時必騎馬繞紫禁城一圈,這種儀式在鹹豐年間尤為盛行。
馬褂有長袖短袖之分,但無論長短馬褂之袖都是寬肥的。馬褂有對襟、大襟和琵琶襟等幾種式樣。以衣襟區別使用範圍。對襟馬褂是禮服,右大襟鑲黑邊飾的馬褂是常服,而缺襟馬褂,即琵琶襟(又稱“烏龍”)的馬褂是行裝。
從記載順治時期朝廷對民間著裝下達的詔令中,可以了解到服飾變化的一些具體情節。順治元年十月有令命文官衣冠按明代服製,民裝無規定。順治二年六月規定了?(指“剃掉”)發之製,限旬日(十天之內)內一律遵行,違者殺而無赦。據說當時有一漢族遺老由於不願?發,隻好改扮女子裝束(由於古時男女之別在著裙和頭髻上較為明顯,故較為容易改扮女裝)。由於拒絕?發而迫死的不計其數,而被逼無奈改扮女裝的也為數不少。順治四年十一月確定官民服飾之製,但隻限服色和使用材料,所服之式樣仍無明確規定。直至乾隆時期,規定了居住城市和人員稠密的區域普遍服用旗裝外,閉塞地方的平民仍然不服用馬褂,不戴紅纓帽。即使一些留有發辮的男人,也將辮盤繞在頭頂,再加戴一頂氈帽,外觀上很難辯認出來。特別是清初時留辮很短小,就更不好分辨。
滿人進關,對男子采取強製性更裝,女子的更裝是逐步實現的。
當時女子改裝阻力很大,明裝難以更改,反而大大吸引了滿人,不少旗人還特意模仿漢裝,盡管乾隆時期宮中一再降旨,禁止滿人纏足,但異族女裝的吸引力,使得不少滿人違抗旨令的現象時有發生。
(1)皇帝出巡時,所有扈從大臣,即禦前大臣、內大臣、內廷王大臣、侍衛、仆長等皇帝的心腹之人,並可在帽頂後端插戴孔雀翎。這種黃馬褂沒有花紋,是取淡黃色(明黃)紗或綢緞原料製作,又叫“職任褂子”,所以卸職者不可服用。
(2)競技場上比武的優勝者和每年“行圍”時,貢獻珍貴禽獸的大臣可以享用,服用黃馬褂時文官用黑色紐絆,武將用黃色紐絆。
(3)作戰有功,顯赫的高級武將或統兵的文官可以享用。
(4)朝廷特使,宣慰中外的官員可以被特賜,賞賜時必騎馬繞紫禁城一圈,這種儀式在鹹豐年間尤為盛行。
馬褂有長袖短袖之分,但無論長短馬褂之袖都是寬肥的。馬褂有對襟、大襟和琵琶襟等幾種式樣。以衣襟區別使用範圍。對襟馬褂是禮服,右大襟鑲黑邊飾的馬褂是常服,而缺襟馬褂,即琵琶襟(又稱“烏龍”)的馬褂是行裝。
從記載順治時期朝廷對民間著裝下達的詔令中,可以了解到服飾變化的一些具體情節。順治元年十月有令命文官衣冠按明代服製,民裝無規定。順治二年六月規定了?(指“剃掉”)發之製,限旬日(十天之內)內一律遵行,違者殺而無赦。據說當時有一漢族遺老由於不願?發,隻好改扮女子裝束(由於古時男女之別在著裙和頭髻上較為明顯,故較為容易改扮女裝)。由於拒絕?發而迫死的不計其數,而被逼無奈改扮女裝的也為數不少。順治四年十一月確定官民服飾之製,但隻限服色和使用材料,所服之式樣仍無明確規定。直至乾隆時期,規定了居住城市和人員稠密的區域普遍服用旗裝外,閉塞地方的平民仍然不服用馬褂,不戴紅纓帽。即使一些留有發辮的男人,也將辮盤繞在頭頂,再加戴一頂氈帽,外觀上很難辯認出來。特別是清初時留辮很短小,就更不好分辨。
滿人進關,對男子采取強製性更裝,女子的更裝是逐步實現的。
當時女子改裝阻力很大,明裝難以更改,反而大大吸引了滿人,不少旗人還特意模仿漢裝,盡管乾隆時期宮中一再降旨,禁止滿人纏足,但異族女裝的吸引力,使得不少滿人違抗旨令的現象時有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