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我剛起床。


    手機就響了,是蘇梅打過來的。


    “你現在方便說話嗎“?


    “方便呀,就我和孩子在家。你說吧“。


    “哦,是這樣的,我想了幾天。覺得這個家夥說的話,不可信,鬼鬼祟祟的”。


    “嗯,我也是這樣想的”。


    “這幾天,他去找過你嗎?你們見過麵嗎”?


    “沒有啊,我不想見他,我更不想知道,老公是怎麽出軌的,我已經原諒老公了,今天晚上,他就搬回來住了“。


    我不想告訴蘇梅,第二天晚上,我和黑衣人見麵的事,也不能告訴她。


    而且,我已經知道事情的真相,並製訂了嚴密的計劃,馬上就開始實施了。


    “他說他的手中,有你老公出軌的證據,他為什麽不可以說啊?他為什麽跑掉幹嘛?時間和地點都是他約的,對不對“。蘇梅仍然滔滔不絕,說著黑衣人的不是。


    “對對對,你想的都是對的……“。


    我有些不耐煩了,很想掛掉電話,可是她那頭始終在說話,按照她的思路走。


    “今天我可告訴你,肖豔你不要理這種人,他看你老公搬出去了,他是不存好心,動機不良,趁人之危“。


    “對呀,我就是這樣想的。不再理他了,把這件事拋之腦後“。


    “好的,我掛了,你忙吧“。


    蘇梅終於掛了電話,讓我舒了一口氣。


    手機扔一旁,開始忙早餐,女兒已經起床了,正等著早餐吃呢。


    一旦查清真相,我就會與蘇梅徹底絕交了,甚至魚死網破。


    我開始實施計劃的第一項任務。


    偷走蘇梅的孩子,但嚐試了幾次,都未能成功。


    她的母親對孩子看得非常緊,每次我去她家時,她總是緊跟著我,寸步不離。


    這讓我感到很奇怪,難道是蘇梅,發現了端倪,故意讓她這樣做,來防備我嗎?但我沒有打草驚蛇。


    我不禁開始懷疑自己,是否真的能實現這個計劃……


    早上一上班,我跟主管請了幾個小時假。


    我急忙開車,趕到蘇梅家,一路上心情焦慮不安。當我終於到達時,我看到了一絲希望——她家的門竟然敞開著!這讓我心中稍稍安定下來。


    我小心翼翼、躡手躡腳地跨過門檻,生怕發出一點聲響。


    然而,進入屋內後,我並沒有看到蘇梅的母親,隻見到她年幼的兒子,獨自一人坐在木桶裏,專注地玩著手中的玩具。


    整個房間顯得異常安靜和冷清。


    我什麽也沒思考,伸手就抱起孩子,往外走,心裏緊張到極點,額頭上驚出了冷汗。


    好容易到了車旁邊,我又四周看了一下,沒有發現任何人,便迅速打開車門,把孩子放在副駕駛上。


    迅速發動車子,直奔醫院。


    一會兒,車子就上了繞城高速。


    偏偏不巧,幾分鍾過後,高速前麵堵車了,原來是發生了車禍,六掛車的連環相撞。


    四輛110和120,把高速通道,堵得滿滿的,一輛車也走不了。


    頓時,我急得滿頭大汗。


    這可怎麽辦?時間一長,發現孩子不見了,蘇梅的母親會打電話給她,蘇梅會第一時間選擇報警的,那樣事情就會大了。


    我站在路中央,雙手合十,祈禱公路馬上就通,能把孩子的血驗一下,看看與我的老公有沒有血緣關係?


    現在被堵在半路上,回也回不去,走也走不了,倒黴事來了。


    “媽的,這個黑衣人出的餿主意”!我嘴裏不停地罵著他。“要是出什麽意外,我非找他算賬不可”。


    這時,車裏麵傳出嬰兒的啼哭聲。


    我拉開車門一看,孩子躺在椅子上,哭鬧不停,一下子,讓我更加心煩意亂。


    沒辦法,我隻好把他抱在懷裏:“噢噢,寶寶乖不哭,馬上就見到媽媽了……”。


    孩子被我這麽一哄,不再哭鬧了,睜大的眼睛,看著前麵110和120的,閃著紅光和藍光的,車頂燈箱。


    蘇梅的母親,到樓下上一個廁所,回來時發現外孫不見了,馬上打電話給蘇梅,一時間,蘇梅在辦公室裏放聲大哭。


    蘇梅第一時間選擇了報警,然後,迅速開車趕回家中,坐到電腦前,調取母親房間裏的監控。


    她嚇了一跳,監控裏看得清清楚楚,兒子是被肖豔抱走的 ,這可怎麽辦?


    她為什麽要偷走我的孩子?


    刹那間 ,蘇梅一邊責備母親疏忽大意,一邊大罵肖豔不是人,是畜生,跟一個孩子過不去。


    一會兒,110接警車到了,警察馬上調取了監控,看清了肖豔車子的去處。


    警察立刻通知,繞城高速出口處,攔截肖豔的車,並保證孩子的安全。


    警察的車 ,迅速趕往高速出口。


    這一切我並不知道,都蒙在鼓裏。


    都是在後來才知道的。


    這時,我抱著孩子,還在路上晃來晃去。


    過一會兒,終於把孩子哄睡著了,便輕輕的,把孩子放在坐凳上。


    路終於被疏通了。


    我快速的把車子發動起來,繞過兩輛大車,開上了超車道。


    因為,抽完孩子的血,我還要把孩子還回來,省得大家誤會和麻煩。


    終於到了出口,我的車被攔下來了,隨即一個警察上來,拔走了我的鑰匙,順手抱起了孩子。


    還有一個警察拿出了手銬,將我的雙手銬在背後:“我們懷疑你拐賣兒童,請跟我們去警局一趟”。


    這一切這麽突然,我都沒弄清楚是怎麽一回事?就被押上警車,送到了派出所,關在審訊室裏。


    這時,我才恍然大悟。“這下自己完了,自己把自己整死,怪不得任何人”。


    一直到下午,兩個年輕警官,坐在對麵,開始審訊我。


    “你叫什麽名字啊“?


    “肖豔”。


    “今年多大年齡”?


    “35歲“。


    “文化程度“?


    “碩士研究生”。


    “家庭住址”?


    “榮城新區錦繡花園小區”。


    “肖女士,你是高學曆,怎麽幹這麽低級違法的事“?下麵我問到的什麽,你就回答什麽“。


    “好的”。


    你為什麽要偷蘇梅的孩子?


    “我不是偷孩子,我跟她是好朋友,就想把她的孩子,送到醫院抽個血化驗一下”。我說出了自己的真實想法。


    兩個警察相互對視一下,認為我的想法不正確,不是真正的想法,一定有其他的企圖。


    “肖豔,你看低了,我們的智商。笑話,人家的孩子要你化驗什麽血?而且你是把孩子偷走的”。主審官拿出了自己的主觀臆斷。


    接著他又問:“偷了這個孩子之後,準備做什麽?準確的說準備販賣到哪裏去”?


    這下子我明白了,他們一定要按照他們的意圖,把這個案子辦成拐賣嬰兒案。


    一共審了三天,全部口供,按照他們的要求做的筆錄,最後簽名畫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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