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強和警察,從迪吧出來,就被押上了警車。
現在,他心裏才後悔,不該來迪吧,這樣的結果,完全是自找的。
他根本沒有想到,警察真的會來抓他。
本來,他計劃一會兒,和那個喝酒,跳舞的女人,來個一夜情的……
這件事被警察,突然出現給攪黃了。
隨著一陣刺耳的警笛聲,劃破夜空,警車如離弦之箭,疾馳而去。
此刻,外麵的街道,空無一人,隻有路燈散發著昏黃的光。
“高強,你把孩子藏哪裏去了?“和高強一起,坐在後排座位上的警察,問他。
“孩子夜裏跑掉了,當時,我睡得好沉,不知道,他去了哪啊“。
警察隨便問他的,高強這樣回答,警察沒有跟他再說什麽。
時間悄然流逝,當指針指向淩晨 2 點多時,警車終於抵達了目的地——警察局。
一下車,高強就被眼前的景象驚呆了。警局內燈火通明,宛如白晝一般。
警察們來來往往,神色匆忙,顯然都在緊張地工作著。
看到這一幕,高強不禁心中暗想:“難道就因為我一個人,值得如此大費周章、興師動眾嗎?這又何必呢!”
其實,是高強多想了,人家並不是為了他一個人的案子,集中那麽多人在忙碌。
心裏忐忑不安的高強,走進了警局大廳。
出乎他意料的是,迎接他的並不是嚴厲的審訊和冰冷的筆錄,而是警察們親切,而友善的笑容。
高強被帶進一個房間裏,估計有幾個警察認識他。
其中,一名警察微笑著走上前來,輕輕地拍了拍高強的肩膀,仿佛對待老朋友一樣,與他拉起家常。
“高強,這次不好玩,孩子到底藏在哪裏啊!”。
“孩子走丟了……”高強還沒有坐下來,邊走,邊回應道。
“什麽?怎麽可能會走丟呢?你該不會是在撒謊吧?”警察質疑高強。
“真的,我絕對沒有撒謊!他之前夜裏也跑掉過,我找了整整一夜,才好不容易把他給找回來。可是,這次我找了好多天,卻始終都沒能找到他”。
高強一臉無奈和疲憊地解釋著。
從高強說話時的表情,和語氣來看,似乎一切,都顯得那麽自然真實,完全不像是在撒謊。
然而,警察們卻並不這麽想,他們始終覺得,高強所說的這些話裏,存在一些疑點,認定他就是在編造謊言,掩蓋某些真相。
盡管,高強一直堅持自己所言非虛,可警察們,還是無法輕易相信他。
當天夜裏警察並沒有審訊他,也沒有做任何筆錄,隻是把他關在小房間裏,一直到天亮。
於是,第二天,警察對待高強的態度,發生巨大的轉變,不再像一開始那樣保持寬容和耐心,而是變得嚴肅且嚴厲起來。
這次情況有所不同,大家下定決心絕對不會再輕易放過高強。
可是,無論怎樣審訊,高強始終緊閉雙唇,不肯吐露半點實情。
麵對如此頑固不化之人,眾人一時間,也感到無計可施。
“一定要想辦法讓他開口!”領導斬釘截鐵地說道,這句話仿佛一道指令,讓在場的每位幹警,都感受到肩上,沉甸甸的責任。
既然領導發話,那麽就必須全力以赴去尋找突破點。
於是乎,各種各樣的審訊手段,紛紛登場。心理戰術、證據展示等等能用的方法,幾乎都用上,可即便如此,高強依然不為所動。
而且,由於法律的嚴格規定,幹警們也不敢采取嚴刑逼供等違法手段。
時間過去幾天,高強依舊沒有交代出關鍵信息——孩子究竟被他藏匿在何處?
大家都看出來,這張嘴不僅硬得很,而且還特別狡猾!
這時,領導又指示,高強的案件就按照,他把小孩子殺了的方向去辦。
另一路警察正在收集,高強用車撞肖豔的謀殺案。
這次高強死定了,但是,他自己還不知道,還蒙在鼓裏。
昨天,高強已經被送到看守所。
高強感覺到,這次事情可能嚴重,劉佳偉會讓手下的人,開始把他往死裏整。
公安人員采取迂回的策略,先辦高強用車撞肖豔母女倆的案件。
謀殺罪成立之後,突破高強的心理防線,再來辦他殘害兒童罪,這樣比較容易一點。
案件辦理的節奏,按照警察們設想的計劃,辦的很順利。
警察組織強有力的審訊班子,把謀殺案擺上了議事日程,一天就給高強6個小時休息,其餘的時間,全部在審訊中。
警察對高強采取疲勞戰。
“是誰安排你去撞肖豔母女倆車的“。
“蘇梅,不過她已經死了“。高強回答道。
“你為什麽要聽從她的安排?“
這個事,高強說不清楚,當時可能他已經卷入馬瑞凶殺案,當中不能自拔。
“當時,我和她是情人關係,鬼迷心竅,聽從了她的安排。當時她給我講清楚,不能把肖豔母女倆撞死”。
高強強調這一點,表明謀殺不是他的初衷,謀殺案就不能成立。
“高強你個混蛋,你車子撞上去,就不可能把肖豔母女倆撞死,你有什麽保證”。
警察說的話,很有道理,
頓時,高強啞口無言。
“那麽,那次撞車的結果是什麽樣?“
“撞斷肖豔幾根肋骨和一條腿,她女兒沒有受傷”。高強回答說。
“所以,你看,無論從哪個角度去看,你是存在著謀殺的意圖和結果,隻是肖豔命大,沒有死,受了重傷”。
謀殺案的筆錄,幾天功夫,就做結束了。
警察們奮起直追,第2天就開始審訊殘害兒童的案件。
早晨,高強從噩夢中醒來,一身冷汗。
警察們一上班,就把高強帶了過去。
“今天給你做的筆錄,是你怎麽把這個孩子搶到手的,然後,孩子在你手中是怎麽失蹤的?”
一開始,警察就跟高強,理清了思路。
審訊人挖坑給他跳。
對於這個問題,高強確實是說不清楚。
但是,眼下這個問題,不說也不行。
高強沉默著不說話。
警察又開口說:“我剛才說錯了一點,現在糾正一下。你是把孩子殺害了,還是把他隱藏起來了?“
高強坐在那兒,始終低著頭,也不看警察一眼,他覺得回答不了審訊人的問題。
“怎麽又不開口是吧?你把孩子搶回去,就意味著你有監護義務,要保證孩子的安全,你做到了嗎?”
“我沒有做到,但是,我不能24小時不睡覺,就看著他”。
“那你幹嘛,要把他搶回來?“審訊人問。
“當時,肖豔和我談戀愛談崩了,我為了報複她,就把孩子搶回來。但是,我沒有傷害他,真的是他自己跑掉的”。
高強一臉的委屈和無奈。
現在,他心裏才後悔,不該來迪吧,這樣的結果,完全是自找的。
他根本沒有想到,警察真的會來抓他。
本來,他計劃一會兒,和那個喝酒,跳舞的女人,來個一夜情的……
這件事被警察,突然出現給攪黃了。
隨著一陣刺耳的警笛聲,劃破夜空,警車如離弦之箭,疾馳而去。
此刻,外麵的街道,空無一人,隻有路燈散發著昏黃的光。
“高強,你把孩子藏哪裏去了?“和高強一起,坐在後排座位上的警察,問他。
“孩子夜裏跑掉了,當時,我睡得好沉,不知道,他去了哪啊“。
警察隨便問他的,高強這樣回答,警察沒有跟他再說什麽。
時間悄然流逝,當指針指向淩晨 2 點多時,警車終於抵達了目的地——警察局。
一下車,高強就被眼前的景象驚呆了。警局內燈火通明,宛如白晝一般。
警察們來來往往,神色匆忙,顯然都在緊張地工作著。
看到這一幕,高強不禁心中暗想:“難道就因為我一個人,值得如此大費周章、興師動眾嗎?這又何必呢!”
其實,是高強多想了,人家並不是為了他一個人的案子,集中那麽多人在忙碌。
心裏忐忑不安的高強,走進了警局大廳。
出乎他意料的是,迎接他的並不是嚴厲的審訊和冰冷的筆錄,而是警察們親切,而友善的笑容。
高強被帶進一個房間裏,估計有幾個警察認識他。
其中,一名警察微笑著走上前來,輕輕地拍了拍高強的肩膀,仿佛對待老朋友一樣,與他拉起家常。
“高強,這次不好玩,孩子到底藏在哪裏啊!”。
“孩子走丟了……”高強還沒有坐下來,邊走,邊回應道。
“什麽?怎麽可能會走丟呢?你該不會是在撒謊吧?”警察質疑高強。
“真的,我絕對沒有撒謊!他之前夜裏也跑掉過,我找了整整一夜,才好不容易把他給找回來。可是,這次我找了好多天,卻始終都沒能找到他”。
高強一臉無奈和疲憊地解釋著。
從高強說話時的表情,和語氣來看,似乎一切,都顯得那麽自然真實,完全不像是在撒謊。
然而,警察們卻並不這麽想,他們始終覺得,高強所說的這些話裏,存在一些疑點,認定他就是在編造謊言,掩蓋某些真相。
盡管,高強一直堅持自己所言非虛,可警察們,還是無法輕易相信他。
當天夜裏警察並沒有審訊他,也沒有做任何筆錄,隻是把他關在小房間裏,一直到天亮。
於是,第二天,警察對待高強的態度,發生巨大的轉變,不再像一開始那樣保持寬容和耐心,而是變得嚴肅且嚴厲起來。
這次情況有所不同,大家下定決心絕對不會再輕易放過高強。
可是,無論怎樣審訊,高強始終緊閉雙唇,不肯吐露半點實情。
麵對如此頑固不化之人,眾人一時間,也感到無計可施。
“一定要想辦法讓他開口!”領導斬釘截鐵地說道,這句話仿佛一道指令,讓在場的每位幹警,都感受到肩上,沉甸甸的責任。
既然領導發話,那麽就必須全力以赴去尋找突破點。
於是乎,各種各樣的審訊手段,紛紛登場。心理戰術、證據展示等等能用的方法,幾乎都用上,可即便如此,高強依然不為所動。
而且,由於法律的嚴格規定,幹警們也不敢采取嚴刑逼供等違法手段。
時間過去幾天,高強依舊沒有交代出關鍵信息——孩子究竟被他藏匿在何處?
大家都看出來,這張嘴不僅硬得很,而且還特別狡猾!
這時,領導又指示,高強的案件就按照,他把小孩子殺了的方向去辦。
另一路警察正在收集,高強用車撞肖豔的謀殺案。
這次高強死定了,但是,他自己還不知道,還蒙在鼓裏。
昨天,高強已經被送到看守所。
高強感覺到,這次事情可能嚴重,劉佳偉會讓手下的人,開始把他往死裏整。
公安人員采取迂回的策略,先辦高強用車撞肖豔母女倆的案件。
謀殺罪成立之後,突破高強的心理防線,再來辦他殘害兒童罪,這樣比較容易一點。
案件辦理的節奏,按照警察們設想的計劃,辦的很順利。
警察組織強有力的審訊班子,把謀殺案擺上了議事日程,一天就給高強6個小時休息,其餘的時間,全部在審訊中。
警察對高強采取疲勞戰。
“是誰安排你去撞肖豔母女倆車的“。
“蘇梅,不過她已經死了“。高強回答道。
“你為什麽要聽從她的安排?“
這個事,高強說不清楚,當時可能他已經卷入馬瑞凶殺案,當中不能自拔。
“當時,我和她是情人關係,鬼迷心竅,聽從了她的安排。當時她給我講清楚,不能把肖豔母女倆撞死”。
高強強調這一點,表明謀殺不是他的初衷,謀殺案就不能成立。
“高強你個混蛋,你車子撞上去,就不可能把肖豔母女倆撞死,你有什麽保證”。
警察說的話,很有道理,
頓時,高強啞口無言。
“那麽,那次撞車的結果是什麽樣?“
“撞斷肖豔幾根肋骨和一條腿,她女兒沒有受傷”。高強回答說。
“所以,你看,無論從哪個角度去看,你是存在著謀殺的意圖和結果,隻是肖豔命大,沒有死,受了重傷”。
謀殺案的筆錄,幾天功夫,就做結束了。
警察們奮起直追,第2天就開始審訊殘害兒童的案件。
早晨,高強從噩夢中醒來,一身冷汗。
警察們一上班,就把高強帶了過去。
“今天給你做的筆錄,是你怎麽把這個孩子搶到手的,然後,孩子在你手中是怎麽失蹤的?”
一開始,警察就跟高強,理清了思路。
審訊人挖坑給他跳。
對於這個問題,高強確實是說不清楚。
但是,眼下這個問題,不說也不行。
高強沉默著不說話。
警察又開口說:“我剛才說錯了一點,現在糾正一下。你是把孩子殺害了,還是把他隱藏起來了?“
高強坐在那兒,始終低著頭,也不看警察一眼,他覺得回答不了審訊人的問題。
“怎麽又不開口是吧?你把孩子搶回去,就意味著你有監護義務,要保證孩子的安全,你做到了嗎?”
“我沒有做到,但是,我不能24小時不睡覺,就看著他”。
“那你幹嘛,要把他搶回來?“審訊人問。
“當時,肖豔和我談戀愛談崩了,我為了報複她,就把孩子搶回來。但是,我沒有傷害他,真的是他自己跑掉的”。
高強一臉的委屈和無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