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強和警察,從迪吧出來,就被押上了警車。


    現在,他心裏才後悔,不該來迪吧,這樣的結果,完全是自找的。


    他根本沒有想到,警察真的會來抓他。


    本來,他計劃一會兒,和那個喝酒,跳舞的女人,來個一夜情的……


    這件事被警察,突然出現給攪黃了。


    隨著一陣刺耳的警笛聲,劃破夜空,警車如離弦之箭,疾馳而去。


    此刻,外麵的街道,空無一人,隻有路燈散發著昏黃的光。


    “高強,你把孩子藏哪裏去了?“和高強一起,坐在後排座位上的警察,問他。


    “孩子夜裏跑掉了,當時,我睡得好沉,不知道,他去了哪啊“。


    警察隨便問他的,高強這樣回答,警察沒有跟他再說什麽。


    時間悄然流逝,當指針指向淩晨 2 點多時,警車終於抵達了目的地——警察局。


    一下車,高強就被眼前的景象驚呆了。警局內燈火通明,宛如白晝一般。


    警察們來來往往,神色匆忙,顯然都在緊張地工作著。


    看到這一幕,高強不禁心中暗想:“難道就因為我一個人,值得如此大費周章、興師動眾嗎?這又何必呢!”


    其實,是高強多想了,人家並不是為了他一個人的案子,集中那麽多人在忙碌。


    心裏忐忑不安的高強,走進了警局大廳。


    出乎他意料的是,迎接他的並不是嚴厲的審訊和冰冷的筆錄,而是警察們親切,而友善的笑容。


    高強被帶進一個房間裏,估計有幾個警察認識他。


    其中,一名警察微笑著走上前來,輕輕地拍了拍高強的肩膀,仿佛對待老朋友一樣,與他拉起家常。


    “高強,這次不好玩,孩子到底藏在哪裏啊!”。


    “孩子走丟了……”高強還沒有坐下來,邊走,邊回應道。


    “什麽?怎麽可能會走丟呢?你該不會是在撒謊吧?”警察質疑高強。


    “真的,我絕對沒有撒謊!他之前夜裏也跑掉過,我找了整整一夜,才好不容易把他給找回來。可是,這次我找了好多天,卻始終都沒能找到他”。


    高強一臉無奈和疲憊地解釋著。


    從高強說話時的表情,和語氣來看,似乎一切,都顯得那麽自然真實,完全不像是在撒謊。


    然而,警察們卻並不這麽想,他們始終覺得,高強所說的這些話裏,存在一些疑點,認定他就是在編造謊言,掩蓋某些真相。


    盡管,高強一直堅持自己所言非虛,可警察們,還是無法輕易相信他。


    當天夜裏警察並沒有審訊他,也沒有做任何筆錄,隻是把他關在小房間裏,一直到天亮。


    於是,第二天,警察對待高強的態度,發生巨大的轉變,不再像一開始那樣保持寬容和耐心,而是變得嚴肅且嚴厲起來。


    這次情況有所不同,大家下定決心絕對不會再輕易放過高強。


    可是,無論怎樣審訊,高強始終緊閉雙唇,不肯吐露半點實情。


    麵對如此頑固不化之人,眾人一時間,也感到無計可施。


    “一定要想辦法讓他開口!”領導斬釘截鐵地說道,這句話仿佛一道指令,讓在場的每位幹警,都感受到肩上,沉甸甸的責任。


    既然領導發話,那麽就必須全力以赴去尋找突破點。


    於是乎,各種各樣的審訊手段,紛紛登場。心理戰術、證據展示等等能用的方法,幾乎都用上,可即便如此,高強依然不為所動。


    而且,由於法律的嚴格規定,幹警們也不敢采取嚴刑逼供等違法手段。


    時間過去幾天,高強依舊沒有交代出關鍵信息——孩子究竟被他藏匿在何處?


    大家都看出來,這張嘴不僅硬得很,而且還特別狡猾!


    這時,領導又指示,高強的案件就按照,他把小孩子殺了的方向去辦。


    另一路警察正在收集,高強用車撞肖豔的謀殺案。


    這次高強死定了,但是,他自己還不知道,還蒙在鼓裏。


    昨天,高強已經被送到看守所。


    高強感覺到,這次事情可能嚴重,劉佳偉會讓手下的人,開始把他往死裏整。


    公安人員采取迂回的策略,先辦高強用車撞肖豔母女倆的案件。


    謀殺罪成立之後,突破高強的心理防線,再來辦他殘害兒童罪,這樣比較容易一點。


    案件辦理的節奏,按照警察們設想的計劃,辦的很順利。


    警察組織強有力的審訊班子,把謀殺案擺上了議事日程,一天就給高強6個小時休息,其餘的時間,全部在審訊中。


    警察對高強采取疲勞戰。


    “是誰安排你去撞肖豔母女倆車的“。


    “蘇梅,不過她已經死了“。高強回答道。


    “你為什麽要聽從她的安排?“


    這個事,高強說不清楚,當時可能他已經卷入馬瑞凶殺案,當中不能自拔。


    “當時,我和她是情人關係,鬼迷心竅,聽從了她的安排。當時她給我講清楚,不能把肖豔母女倆撞死”。


    高強強調這一點,表明謀殺不是他的初衷,謀殺案就不能成立。


    “高強你個混蛋,你車子撞上去,就不可能把肖豔母女倆撞死,你有什麽保證”。


    警察說的話,很有道理,


    頓時,高強啞口無言。


    “那麽,那次撞車的結果是什麽樣?“


    “撞斷肖豔幾根肋骨和一條腿,她女兒沒有受傷”。高強回答說。


    “所以,你看,無論從哪個角度去看,你是存在著謀殺的意圖和結果,隻是肖豔命大,沒有死,受了重傷”。


    謀殺案的筆錄,幾天功夫,就做結束了。


    警察們奮起直追,第2天就開始審訊殘害兒童的案件。


    早晨,高強從噩夢中醒來,一身冷汗。


    警察們一上班,就把高強帶了過去。


    “今天給你做的筆錄,是你怎麽把這個孩子搶到手的,然後,孩子在你手中是怎麽失蹤的?”


    一開始,警察就跟高強,理清了思路。


    審訊人挖坑給他跳。


    對於這個問題,高強確實是說不清楚。


    但是,眼下這個問題,不說也不行。


    高強沉默著不說話。


    警察又開口說:“我剛才說錯了一點,現在糾正一下。你是把孩子殺害了,還是把他隱藏起來了?“


    高強坐在那兒,始終低著頭,也不看警察一眼,他覺得回答不了審訊人的問題。


    “怎麽又不開口是吧?你把孩子搶回去,就意味著你有監護義務,要保證孩子的安全,你做到了嗎?”


    “我沒有做到,但是,我不能24小時不睡覺,就看著他”。


    “那你幹嘛,要把他搶回來?“審訊人問。


    “當時,肖豔和我談戀愛談崩了,我為了報複她,就把孩子搶回來。但是,我沒有傷害他,真的是他自己跑掉的”。


    高強一臉的委屈和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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