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九章秘密走漏


    “北京《浮華場》雜誌社寄來的特快?我送過去了呀。”


    懵懂的年輕人深感此事稀裏糊塗,可在老大哥麵前,他還是坦然道。他的前輩年紀不比他大太多,臉色立刻舒緩下來:“你有沒有可能送錯?”


    “不可能呀,我想一想呀!”這年輕人記憶力應該不差,很快就想起來了:“我送到了11號了呀!”


    葉秋臉色微變,緩緩道:“我住的地方是17號。”


    集體傻眼,前輩冷汗直冒:“他是新來的,這個月剛接手工作,可能有些不太……”他突然發現自己的借口不是太合理:“如果寄來的東西不重要,就還是算了吧!”


    “你們覺得可能不重要嗎?”葉秋凝視著兩人,生怕雜誌是兩人之中的任何一個拿了。在他們的眼裏,他隻見到吃驚與錯愕。


    想來想去,葉秋都斷然想不到,事情的起因竟然是因為郵遞員送錯了地址。這實在是一個可恨到極點的小失誤。


    17號距離葉秋住的11號不是太遠,隻不過,以前他從來都沒有關注過此地,竟是無論如何都沒有回憶。那年輕人苦苦思索:“我記得是一個年輕男人來收的!”


    敲了半天門,都沒有人來開門。葉秋凝視著揚子:“揚子,你去幫我查一下,這戶有什麽人,有什麽身份與背景。”揚子應聲而去。


    雜誌很可能就在房子裏,要不要叫警察來破門而入?可那樣就很難向警察交代事實了。躊躇著,他迫切的要把雜誌拿回來,現在雜誌對他不重要,他隻要雜誌回來,不能把消息泄露出去。


    “傑哥,我是葉秋!”想了半天,終於想起張子傑這位在警隊的熟人,有他協助,應該可以隱瞞一些事實。他想著,立刻撥通了張子傑的電話,張子傑義無返顧的答應了。


    就在這時,一個渾身不自在的家夥,鼻青臉腫的家夥走上樓梯,來到走廊轉角,一眼見到葉秋,頓時大吃一驚,不待兩人察覺,就立刻把身子縮到轉角處,偷聽他的話。


    這家夥赫然便是方才被俞聿徽的保鏢揍了的其中幾人之一,染了半撮黃毛,很有幾分小混混的氣質。他聽了一下,冷汗直冒,這家夥居然在叫警察,難道是因為方才的事?想要報複他。


    卻在這時,他聽到葉秋與年輕郵遞員的談話,想起幾天前莫名其妙送來的雜誌,心中仿佛有了些須明悟。他到現在都還記得那件莫名其妙的事……


    四天前的一個中午,他還是呼呼大睡之時,有人敲門驚醒他了。他開了門,一個年輕郵遞員不容他說話就把一個袋子交給他,讓他收下。直到對方走了,腦子清醒過來的他才想起那到底是什麽回事。


    當他打開袋子一瞧,裏麵隻是一本娛樂雜誌罷了,雖然看到了上麵標注的日期,可也沒把它放在心裏——不是每個人都可以想像與接受這種詭異而神奇的事。


    可現在,他仿佛產生了一些不一樣的感覺,事情無疑是因為雜誌引起的。他從腰部把雜誌掏出來,認真看了幾眼,雜誌封麵上的日期再一次落入眼中,令他愣住了。


    那男的如此緊張,難道真的是為了這本雜誌?可雜誌裏沒有什麽呀,難道是雜誌本身?


    這真的是明年的雜誌?


    他頓時激動不已,忽然聽到上樓梯的聲音,連忙躲到更上一層的樓梯口。隻見到一個便衣警察——不要懷疑他的眼力,他是混混,這點眼力還是有的。隻見這便衣警察停了下來,他連忙悄悄的下去,來到轉角處繼續偷聽。


    “葉子,你到底在搞什麽,很久沒回武漢,一回來就跑到這裏來做什麽!”張子傑對葉秋倒沒什麽客氣的,大咧咧直接拍肩膀。


    “傑哥,我要你幫我破門,屬於我的一件重要郵件被郵局送錯了地方,送到這裏了,我要立刻拿回來!”葉秋的神情極為嚴肅,令張子傑也嚴肅起來。


    “破門?我雖然是警察,可也要有搜查令才可以。”張子傑攤手表示愛莫能助:“不然,我可就是知法犯法了!”


    “不過,我倒是可以建議,如果真的那麽重要,你可以先破門進去,把你的東西拿回來。”張子傑哈哈大笑:“你現在有錢,以前又幫過警方,充其量呆幾天拘留所。”


    話音未落,張子傑就聽到砰的一聲響,門被一腳踹開。他當場傻眼了:“你太著急了,難道那郵件那麽重要?”


    黃毛聽到這撞門聲音,駭然不止,心想這廝似乎來頭不小,要不要把雜誌交出去?可想到張子傑提到的有錢,他心中癢癢,生起一個狂妄大膽的主意……


    他們哪裏能搜得到雜誌的下落,尋了半天還是沒有找不到,葉秋不甘心的走出來:“傑哥,能不能幫我把這家人給抄出來,那件東西,我一定要找到!”


    待他們離開之後,黃毛才從樓上跑下來,來到自己家門外,恨恨看著被踢壞的門。進去翻了半天,不知從哪個角落裏翻出一疊紅紅的鈔票,然後提著包離開了……


    “王風,綽號小三,88年出生,父親早年去世,母親前年也病逝了。至今沒有工作,是無業遊民,更確切的說,他是一個流氓地痞,以小偷小摸或是搶劫勒索為生……”


    揚子正在講述著,被張子傑打斷:“他大事不敢做,小事倒是不斷。進了四次警察局,大都是因為打架鬧事。讓他去搶銀行,再給他十個膽子都不敢。”


    “他昨天沒有回家,真不知道那是什麽寶貝。像他那樣的人,三五天不回家也屬正常!”張子傑皺起眉頭:“不過,平日跟他在一起混的人都說,昨天還見到他說回家的,可從昨天以後,就沒有再見到他了!”


    這就像炸彈一樣在葉秋腦子裏爆炸了,隻剩下不斷回旋的嗡嗡之聲。他現在肯定,王風一定是發現了什麽。


    待見到王風的照片,葉秋一眼就認出,這不就是昨天險些打了自己的家夥嗎?他精神突然抖擻起來,昨天還見到,王風不認識他,那隻說明他可能沒有真正的察覺到雜誌的用途等等,即使發現了也還不是太久。


    也許,事情還有挽回的餘地!


    像電影一樣要警方封鎖各出路?且不論葉秋有沒有這樣的本事要求。就算有,葉秋也不敢不願意,王風很可能知道雜誌的來曆了,一旦把事情鬧大,這一切就將被捅穿。這不是他想要見到的。


    在武漢再呆了兩天,王風像是一夜之間消失了似的,無影無蹤。就連張子傑幫忙查到的手機號碼,也停機了。


    兩天之後,葉秋無可奈何的回了北京。中國太大了,大到找一個人就猶如大海撈針一樣,即使有警方幫助也很難很難,況且,他不想讓這件事鬧得太大。如果他沒料錯,王風得到雜誌後,隻有兩個選擇,一就是勒索他,二就是像當初的他一樣利用雜誌創業。


    黃毛王風很不好過,可又非常激動。逃亡的日子的確不好過,他不敢去北京,北京對外地的人口管製應該比較嚴格吧,那裏到底是首都。他偷偷摸摸的向南方趕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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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這裏,他過得狼狽之極,本來就沒什麽錢,再一路逃亡而來,更是過得生不如死。每有一點小動靜,他就像受驚的兔子一樣竄起三丈高。


    就像現在,他就不得不啃著方便麵,他剩下來的錢不多了,要想成功到南方,那就一定要節約。他幾乎沒有想過自己還有這樣一天,可以如此的節省,想到以前和朋友大魚大肉,他就流口水,恨不得立刻把紅內褲穿到外麵飛到複雜的南方。


    他之所以執意要去南方,是因為電影看多了。像他這樣閑得無聊的家夥,除了電影,就沒有什麽可打發時間的了。通過電影,他認為這本雜誌的原本的主人葉秋一定會想辦法殺人滅口,換了他自己,他也一定會這樣做。


    而南方顯然就容易跑了很多,所以,他的想法隻有到了南方才可以執行。起碼,他是這樣認為的。


    隻要到了廣東,哼哼,到時勒索幾百萬,就可以每天大魚大肉了。想到幾百萬,想像幾百萬紅彤彤的現金擺在自己麵前,他就興奮不已,連方便麵的惡心味道都忘了。


    住在龍蛇混雜的旅館中,他聽著隔壁傳來的哼哼唧唧聲音,暗恨這家旅館的隔音設施太爛了。又忍不住遐想連連,等到大爺有了錢,要多少美女有多少美女,想怎麽玩就怎麽玩!


    靠著電燈發出的微弱光線,他細細的翻看雜誌。像他這樣的人,還真是很少看書呢,即使是雜誌。他翻開雜誌,拿出自己的毅力,一頁頁的翻了下去。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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