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人尾音上揚,齷齪的心思盡在不言之中,引起一陣猥瑣的哄笑,讓那少女又羞又惱,“我們出口不俗,那是因為主子讓我們在工坊的學堂讀書識字!”


    禦史嗤笑起來,“區區一個琉璃工坊,招收了如此多的學徒,還讓人讀書識字,真真是笑話,還不是居心叵測?”說她不是拿來作瘦馬養的,誰信啊!


    無羨目露不屑,“心思齷齪之人,隻會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你什麽意思?”


    “字麵意思。”


    “那你說,區區一個工坊,為何要教學徒讀書識字?”要知道,很多大戶人家的小姐,也不認識幾個字呢!


    無羨以看螞蚱的眼神,看著那個禦史蹦躂,充滿了不屑與鄙夷,“有一種工藝,叫做玻璃胎畫,需要善書善畫的工匠。所有招募的學徒,小民都會讓他們學習一段時間的書畫,然後挑些好苗子,繼續培養。”


    少女得意地揚起下巴,“我家小妹就有作畫的天分,將來可以成為一個畫匠,工錢也會比普通匠人多很多。”


    無羨輕哂,“禦史大人對這個解釋,是否滿意?”


    禦史被懟得啞口無言,望向大理寺卿求助。


    “不是隻有你有人證,本官也有。”大理寺卿接手了此案,自然是掌握了確鑿的證據,方才敢拿人下獄,“將人證帶上來!”


    眾人聞聲回望,隻見侍衛帶了三個邋遢的男子前來。


    已近深秋,他們身上穿的,依舊是夏日的單衣,渾身上下都是髒兮兮的,已經看不出原先的本色,散發出陣陣難聞的異味。


    臉頰向內凹陷,蠟黃的臉色,一看就是長期饑不果腹造成的。


    那才是流民該有的樣子!


    三人撲通一聲跪下,一個接著一個,哀呼起來:


    第一人道,“各位青天大老爺,要替小民做主啊!小民的閨女隻得十二歲,自小乖巧可人,本想許個好人家,哪想遇上了災荒。聽府衙的差役說,有人願意收留,不用再挨餓了。小民沒本事,不希望閨女跟著一起受苦,不料卻是親手將她交到了歹人手上,好日子沒過上,反而斷送了性命……”


    第二人道,“小民三代單傳,隻得阿寶一個兒子,疼得跟眼珠子似的,無論再苦再難,即便舍了我這條命,也要將他好好養活。府庫放糧那日,小民餓得頭昏眼花,阿寶就替我去領米糧,從此再也沒回來過……”


    大理寺卿問第一人證,“府衙差役向你介紹的是哪一戶人家?”


    “帶我閨女走的,正是南市琉璃居的夥計!”


    大理寺卿又問第二人證,“可有找到你兒子的線索?”


    那人搖了搖頭,低垂著腦袋一抽一抽的,像在壓抑著哭泣,“阿寶失蹤時,手中拿著一個老虎布偶,那是他最喜歡的。小民問了許多人,方才找了人證!”


    那人指著第三人道,“快同諸位青天大老爺說出實情!”


    第三人道,“小民在府庫放糧那日,見到琉璃居的馬車出現,將一個拿著老虎布偶的男孩,另及兩個少年,拖上了馬車。原先沒怎麽在意,後來才知道,那日失蹤了十幾個少年,從此再無下落……”


    言語之中,那個“拖”字用得極為精妙,一聽就知道,那些少年不是自願的,甚至可能被下了藥。


    “那輛馬車你可認得?”大理寺卿問道。


    “就是一輛普通的馬車,沒有任何記號。不過,駕車的小民認得,是琉璃居的夥計,那日就是他給官府送糧來的,誰知道走的時候卻帶走了孩子。”


    又是琉璃居啊!


    而且幾人的證詞,都牽扯到了順天府,難免引人浮想聯翩。


    “順天府要是與失蹤案沒關係,為何處處都有他的存在?買賣姑娘,是差役牽的線。孩子失蹤,又是發生在府衙放糧時。”


    “是啊,哪有那麽湊巧的事!”


    “這不就成了牙儈嗎?”


    “呸,什麽牙儈,明明就是幫凶!”


    “可憐那些孩子喲,都成了香胰子了……”


    ……


    無羨將眾人的神色收入眼底,揚唇譏笑,都是些人雲亦雲的家夥,完全沒有明辨是非的腦子,這就是用《四書》、《五經》選出來的大明棟梁!


    李元芳走到第一個人證麵前,一張黑臉看著便覺得凶悍,“你既然將閨女賣予琉璃居的夥計,可有契書為憑?”


    “契書?”那人愣了一下,縮著脖子道,“琉璃居的夥計留下錢,就把小民的閨女帶走了,沒留下契書……”


    常倫冷哼一聲,“你口口聲聲說自己如何疼愛閨女,卻連契書都沒簽,就讓人家給帶走了,難道從未打算過以後將閨女贖回來嗎?”


    無羨給常倫點了個讚,這家夥的偵查嗅覺很敏銳啊!


    她的目光又回到了對方的第一人證身上,隻見他的眼神躲閃了一下,將頭低得更低了,“小民就是一個農戶,哪裏還能想到這些……”


    “你怎麽能確認,買下你閨女的,是琉璃居的夥計?”無羨問道。


    “琉璃居那麽出名,小民在他家門口要飯時,見過店內的夥計。”


    “你是在哪一日,什麽時辰,什麽地方賣的閨女?”無羨追問。


    “……”那人抿著唇,默然無語。


    常倫眼神驟冷,“可別告訴大家,閨女被賣那麽重要的日子,居然都不記得了?”


    “小民自然記得……是、是在五日前,那夥計架著馬車給府衙送糧,完事之後,就在衙門附近將閨女賣給他的。”


    “琉璃居的夥計可有好幾個,買你閨女的是哪一個?身上有什麽特征?”無羨又問。


    第一人證指著右邊的臉頰,“他在此處長了一粒黑痣。”


    “你確定?”


    “小民確定!”


    像是要表示心中的篤定,連聲音都拔高了幾分。


    無羨不置可否,又走到第二人證麵前,“你呢?也是在五日前放糧的那日,丟的兒子嗎?”


    第二人證點頭道,“就是那一日!”


    無羨繼續問第三人證,“你在五日前看到的拐走孩子的夥計,也是右臉頰有痣的夥計嗎?”


    第三人證一口咬定,“就是那個人!那人如此缺德,即便化作灰,小的都認識!”


    “你撒謊!”無羨嘴角的弧度拉高,目光冷冽,“七日前有人在鋪子鬧事,傷了一名夥計,掌櫃又招了一人。你指認的那名夥計,是四日前剛從臨縣找來的,他的鄉鄰皆可為證。如何能出現在四日前的放糧日,買下你的閨女?”


    “……”三人同時無語。


    大理寺卿瞪了他們一眼,“怎麽如此重要的事,你們也給記差了,再好好想想。”


    對方都遞來梯子了,第一人證還不順著往上爬?急忙應和道,“對!是小民記差了!那名夥計是在四日前,方才出現的。”


    第三人證隔著第二人證,狂向第一人證使眼色,“錯了,是第三日。”


    第一人證一怔,隨即改口,“是、是三日前。”


    李元芳嗬嗬一笑,毫不留情地揭穿他們的把戲,“四日前府衙可未放糧,你們才該稱是三日前的吧!”


    常倫麻利地補上了一刀,“一會兒五日,一會兒三日,差別也太大了吧!才剛過去的事兒,賣的又是自己的親閨女,怎會連日子都記不清楚,還需要一個不相關的旁人提醒?證詞多次改口,反反複複,如何讓人信服?”


    “是啊,賣了閨女才三五日,又不是三五月,怎麽會連日子都記不清了?”


    “那幾人長得如此猥瑣,看著就不可靠。”


    “別說,前前後後還真有許多地方對不上的。”


    “上了朝堂還敢撒謊,膽子不小啊!”


    ……


    大理寺卿淡淡開口,“即便證人的證詞有誤,有個事實總不能否認,但凡順天府的放糧日,琉璃居的人總會出現,當日必有不少少年少女失蹤。”


    風向都已變了,他的聲線依舊如此平穩,一副波瀾不驚的樣子。


    難道……


    他的手中還捏著底牌,讓他如此有恃無恐?


    “琉璃居本就在資助順天府救助流民,店內的馬車和夥計,在放糧時出現,再正常不過。至於那些失蹤的少男少女,大多是被夥計招募的學徒。”無羨不動聲色地見招拆招,等著他亮底牌。


    果然,說大招,大招就到!


    “真是不見棺材不掉淚。”大理寺卿冷哼一聲,向幾位內閣作了個揖,“昨日在亂葬崗,發現了一名女屍,真是賣於琉璃居的流民之女!”


    無羨望了李元芳一眼,見他一臉茫然,又見大理寺卿笑得洋洋得意,忍不住嗤笑出聲,“屍體發現在李府尹的管轄之內,李府尹尚未知曉,倒是先被大理寺卿尋了去,您的手伸得倒是挺長的。”


    大理寺卿的笑容僵住了,立刻以怒意掩飾心中的尷尬,“此案牽涉官員徇私枉法,自然應由本官受理。”


    無羨又不傻,“李府尹剛進了您的大牢,差點就沒命了,這案子若是交給您審,小民都不知道能不能見到明日的太陽。”


    楊廷和目露沉凝,“此案交由三司會審。”


    三司會審,也就是表麵上看著公平公正,還不是一群看人下菜的家夥,上次審訊貢品被劫一案,就看清了他們的真麵目。


    無羨不客氣地出聲反對,“大理寺卿有殺害李府尹的嫌疑,而小民與都察院的關係也不和睦。因為都察院,我爹的爵位都被奪了。前陣子我敲登聞鼓,又害一名禦史的被罰。如今都察院再次參了我的琉璃居,這恩恩怨怨的,難保不給我穿小鞋。到時候別的不說,上了堂隨便尋個理由,打我幾十板子,嘖嘖,說不定我就得在床上躺一輩子,哪兒都去不了了!”


    楊廷和不在意她殘不殘,他在意的是,她殘了之後沒法去和親,“你想怎麽樣?”


    “自然是找些中立的人,去做陪審啊!不然,堂上一個個都是高官顯貴,我一個草民還不任人搓圓揉扁了。”


    話雖這麽說,可這陪審也不是好選的,若是位置在三司之下,也就失去了陪審的意義。


    縱觀滿朝文武,除了內閣,還有誰能壓下三司一頭?


    梁儲冷哼一聲,“難不成為了你一樁小案,還得讓內閣替你坐鎮不成?”


    無羨的笑容冷了下來,“堂堂順天府尹差點死在了大理寺卿的天牢,大人還覺得,隻是一件小案?”


    費宏驟然抬眸,目光落在無羨的身上,帶著幾分審視,“你覺得如何妥當?”


    “幾位內閣國事繁重,這種小案自然是入不了眼的,楊閣老的兒子不是在翰林嗎?翰林可是培養未來的朝之棟梁,不偏不黨的態度,明辨是非的能力,總該要有的。不如就從翰林院中選四人作為陪審如何?”


    費宏捋了捋胡子,三位閣老商討了一下,覺得這個要求不算太過分,便應允了下來。


    消息立刻傳到了翰林院,被點名的楊慎自然成了頭號人選。


    無羨之所以選上他,是因為他有秉持公正無私的心,也有秉持公正無私的能力。


    再者,人家身份擺在那兒,既是楊首輔的兒子,又是個狀元郎,他若是站出來為無羨說話,別人多少能賣他一個麵子。


    前不久,要不是他的護衛三省駕的車,無羨也不會進入歹人的埋伏圈,差點丟了性命。


    他欠無羨一個人情,該是他還的時候了。


    舒芬是個愛湊熱鬧的,知道有這等趣事,直接丟了手中的筆,興衝衝地就去報名了。


    王廷陳也湊了一腳,他看無羨不順眼多時了,有這麽個機會,還不去冷嘲熱諷一番?


    至於最後一個名額,許多人為此掙破了頭。


    翰林官不下百員,出頭的能有幾個?誰也不想永遠做個修史編書的,這回可是三司會審啊,若是表現優異,說不定能入了三司的眼,將來也能多一個出路。


    掌院頭疼無比,目光最終落在了一名清雋的青年身上,就是他了!


    “曹嘉,你的字端正勁美,隨楊慎他們去一趟大理寺陪審,做個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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