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情激奮之下,西市番貨鋪被封,李元芳被捉拿下獄,關入了大理寺的天牢。


    咚咚咚!——


    長安右門外的登聞鼓再次奏響!


    不用猜便知道,敲鼓的還是無羨。


    而看守登聞鼓的觀察禦史,也還是原來的那個老頭。


    不過,這一回他沒了囂張的能耐,被無羨帶來的人圍了個嚴實,隻能對著擊鼓的無羨幹瞪眼。


    咚咚咚!——


    鼓點一下接著一下落下,鼓麵在捶打下,不住地低顫著。


    午門外由重重侍衛把守,早該聽到了動靜,卻是半天都不見有人來探個究竟。


    這是打算裝聾作啞嗎?


    行!


    真行!


    咚咚咚!——


    落下的鼓點加重了幾分,心中的怒火借由一聲聲沉重的鼓聲,響遏行雲,傳遍了皇城的每個角落。


    敲鼓可是個體力活,胡勒根舍不得主子受累,打算接過她手中的活。


    隻是晚了一步……


    砰!——


    隻聽一聲悶響,鼓槌穿破了牛皮鼓麵,竟是將登聞鼓給擊破了。


    無羨將手中的鼓槌一丟,“破了也好,反正隻是一個擺設,留著也隻是白占地方罷了。”


    回眸看向馬哲,“你身上的腰牌,可以去大理寺提人嗎?”


    “可以。”說著,雙手將腰牌遞上,竟然是東廠掌刑千戶的象牙腰牌。


    他表現得如此恭順,倒是讓無羨有些過意不去,“會替你惹麻煩嗎?”


    馬哲垂眸答道,“聖上命奴婢來姑娘身邊時,便交代過,一切但聽姑娘吩咐。”


    如今情勢緊急,無羨沒時間同他客氣了,讓他帶著腰牌,同她一起翻身上馬,直奔大理寺的天牢。


    鐵蹄錚錚,惴惴難安。


    天牢本是關押朝廷重犯所在,守備卻是鬆懈得很,除了門口的兩個守衛,阻攔無羨的隻有一名清冷俊逸的男子。


    “你是何人?怎敢擅闖天牢?”


    無羨掃了眼他身上的補子,是七品的官員,怎麽不在衙署辦公,反而像個牢頭似的,守在天牢裏?


    無羨挑眉問馬哲,“這人是誰?”


    “大理寺評事常倫,山西沁水人,正德六年進士,天性豪放,任俠有氣。”


    聽到最後八個字的品論,無羨的嘴角翹起,決定就是他了!


    “將他帶上。”


    “是!——”馬哲領命,揮手而出。


    常倫可不是手無縛雞之力的文弱書生,練過幾年劍術,也曾仗劍走天涯。


    然而,業餘的與專業的,終究不是同一個級別的。僅使出一招擒拿手,看似極簡無華,便輕輕鬆鬆將人給製伏了,押著他徑直往裏走。


    “你等究竟是何人?這可是大理寺,還有沒有王法啦?”


    “嗬嗬,”無羨冷笑一聲,“今日我就是來彰顯王法的!”


    馬哲像是對大理寺的地形很熟悉,穿過幽暗的走道,將無羨帶往李元芳所在的牢房。


    還剩十來步的距離,就瞧見一個穿著皂吏衣服的人,將腰帶纏繞在李元芳的脖子上,用力地收緊著。


    常倫瞳孔驟縮,天啊,他看到了什麽?居然有人敢在天牢行凶,真是太放肆了!


    他想掙紮,卻無法掙脫歹人的挾製。


    他想呼救,卻有人比他先行了一步。


    隻見幾人之中領頭的少年,眸色冷冽,一聲令下,“救人!”


    狗蛋興奮地衝了上去,一腳將牢門踹開,抓起桌上的一個水壺,啪的一聲,就拍在了皂吏的腦門上。


    目光之陰鷙,下手之狠厲,看得一旁的常倫涼意瑟瑟,不禁慶幸,之前拿下他的人,是另一個俊秀的少年,不然他的小命難保。


    行凶者當場就懵了,反抗的意識還沒興起,就被狗蛋迅速壓倒在地。


    雙手被反剪在身後,就地取材,解下李元芳脖子上的腰帶,繞在了皂吏的手腕上,纏了好幾圈,緊緊束緊。


    皂吏腳上的一隻髒鞋,也被脫了下來,管他樂不樂意,一把塞入了他的口中。


    一防、他亂喊亂叫。


    二防、他咬舌自盡。


    李元芳雖被救下,卻是晚了一步,已經失去了意識,無力地滑倒在地。


    胡勒根探了下他的鼻息,又探了下脈搏,“已經斷氣了。”


    李元芳是本案的關鍵,若是這麽死了,身上的汙水可就洗不清了。


    無羨擰眉,“替他做心肺複蘇。”


    那可是得嘴對嘴吹氣的,狗蛋不樂意,衝著胡勒根歉然一笑,“兄弟,看你了!”


    胡勒根對無羨的命令,從不會有半分推脫,立刻板正李元芳的身體,讓他平躺在地上,又替他鬆了鬆衣領。


    然後,雙手交疊,十指相扣,用力地按壓他的胸口,口中低聲數著,“一、二、三……”


    一直數到三十,方才停下。


    繼而,將他的下巴高高抬起,一手捏緊他的鼻子,一手掰開他的嘴巴,俯身對著他的口中,渡了兩口氣,才放開了鼻孔。


    動作一氣嗬成,行如流水。


    一套做完之後,探了探他的鼻息,見無反應,又重複了一遍。


    周而複始,循環往複。


    常倫見胡勒根這般折騰死者,看不下去了,“你們怎麽連個死人都不放過!”


    “閻王讓他三更死,我偏留人到五更。”無羨口氣狂妄,囂張至極!


    常倫一愣,這句話他不是第一回聽到。他的祖父是山西道監察禦史,對比鄰的寧夏軍防多有了解。


    聽聞,寧夏有一支狼煞軍,軍中醫士乃白無常化身,有起死回生之術。


    外界對他們的評價,便是那少年所說的那句一模一樣。


    這是巧合嗎?


    常倫按捺下心中的疑竇,瞟向了地上的屍體,下一秒,眼底陡然湧現出驚喜。


    隻見李元芳的胸部倏地伏起,吐出了一口濁氣——


    真的活過來了?!


    京師之中與狼煞軍有關的,隻有李霸父女二人,從年齡判斷,“你是李姑娘?”


    無羨的身份早已公開,能被猜到並不令她驚奇,“你來自山西,或許該對我的另一個稱號更熟悉——無羨公子。”


    怪不得她與西域使臣的關係如此密切,怪不得她幾次牽扯到商賈的糾紛中,原來她就是無羨公子!


    如此便說得過去了!


    西北一帶,誰沒聽過無羨的聲名?


    馬馳千裏射百中,浩歌擊築喧高樓。


    一曲《拜將軍》蕩氣回腸。


    一首《不謂俠》放逸不羈。


    活成了他最渴望的樣子!


    簡直就是他崇拜的偶像啊!!!


    無羨公子成名頗早,他一直以為,她至少與他同齡,怎會如此之小?


    而且還是個姑娘?


    太讓他震撼了!


    一雙眼珠子簡直要黏在她的身上,從上到下,對她細細打量起來。


    如刀削般分明的棱角,眉宇之間流露的英氣,極易讓人混淆她的性別,沉穩的氣度也易讓人忘了她的年齡……


    常倫投射的熱切目光,直接被無羨給無視了,此刻,她關心的隻有李元芳一人。


    “我究竟是死是活?”他剛剛蘇醒過來,雙眼還帶著幾分茫然。


    “若是還能喘氣,就快些起來吧!”無羨的口氣淡漠得幾近無情,但對李元芳來說,卻是世間最美妙的聲音。


    因為,這聲音真真切切地向他宣告著:


    他還活著!


    心中的感激之情難以言表,俗套地道了一句,“多謝李姑娘的救命之恩。”


    “是你運氣好,我原先是打算敲登聞鼓,召集三司會審的,可惜沒人理會我。”


    “之前那登聞鼓,原來是無羨……”常倫習慣性地就要將“公子”喊出口,意識到不對,立刻改口道,“姑娘敲的啊!”


    無羨對這個半路跳出來的倒黴蛋沒多大興趣,目光從未離開過李元芳。


    “是啊,所以臨時改變了主意,打算帶李大人一起上金鑾殿自辯。李大人剛逃過一劫,就得隨我要去鬼門關走一遭了。”


    無羨對他有救命之恩,李元芳義不容辭,更何況,“這本就是李某的職責所在。”


    “大人客氣了。此案若非關係甚大,我會選擇袖手旁觀。”


    李元芳自然明白,兩人的交情淡薄如水。她此番出手,真正打算相幫的,另有人在。


    “姑娘乃人中龍鳳,太監張永值得你如此鼎力相助?”他有些為她不值。


    無羨嘴角的笑意耐人尋味,“大人當真覺得,太監張永真敢肆無忌憚地縱容我,對上人人唯恐避之不及的建昌侯?”


    難道說,真被他的吏目說中了……


    張永如今的地位,已是一人之下、萬人之上,比他身份更高的還能有誰?


    隻有聖上!


    即便李元芳心中早有準備,臉色依舊古怪起來,幸好他長得黑,看著並不顯眼。


    在他看來,聖上還不如張永靠譜些,至少張永這些年積累了不少軍功。


    聖上有什麽?


    連朝會都不上,經筵都不開,紈絝子弟會的,他一樣不少,而且更勝一籌!


    人家鬥雞遛狗,他搏虎飼豹!


    人家調戲民女,他扮采花大盜!


    真真是荒唐得很!


    無羨明白,眾人對朱壽的誤解根深蒂固,她沒時間在此辯解,“時間緊急,必須趕在退朝前上殿。”


    常倫見他倆急急往外走,忙不迭追了上去,“將常某一起帶去吧!”


    金鑾殿自辯耶,想想就振奮人心。若不能近距離旁觀,他會後悔一生的!


    他怕無羨反對,理由找得很充分,“常某對李大人的案子還是很熟悉的,或許能幫上些忙。”


    無羨這才將視線轉向了常倫,正眼打量起他來,“在大理寺,都有人敢殺了李大人滅口,常大人難道不怕嗎?”


    淩厲的目光逼射而來,讓常倫生出幾分怯意,最終被心中的浩然之氣占了上風,梗著脖子道,“見義不為,無勇也。”


    無羨正權衡著利弊,狗蛋忽然叫嚷起來,“行凶者死了!”


    怎麽會?


    不是用鞋堵住他的嘴了嗎?


    無羨一個箭步來到屍體邊,拔去了他口中塞著的鞋子,隻見他臉色發青,唇邊留有不少穢物,惡臭中夾雜著一股熟悉的味道。


    狗蛋很自責,“小的見他一直在掙紮,以為他不老實,想跑,還踹了他兩腳,想不到他居然翻白眼了……”


    是他疏忽了!


    “行凶之前,他已服用了鴆毒,對方早就做好了滅口的準備。”


    “能救回來嗎?”常倫問道。


    中毒引起了嘔吐,可惜他的嘴被鞋子堵上,無法順利將穢物吐出,反而嗆入了氣管,加速了他的死亡。


    “你可以照著之前的樣子,給他做心肺複蘇,等他恢複氣息,再用清糞汁,給他催吐,或許有兩成希望,將他救回來。”


    常倫狐疑地望向無羨,“你既然知道如何解救,為何不立刻動手?”


    “他的穢物中含有劇毒,若讓我的人給他做心肺複蘇,有中毒的危險。”她可舍不得。


    “可他是重要的人證,就這麽讓他死了,線索豈不是斷了?”


    “人會說謊,屍體不會,從他的服飾上看,應該是天牢的雜役。馬哲,派人查查他的身份,最近是否缺錢,或是陷入難處,又與何人往來甚密。”


    “是!——”


    常倫看著她的目光更為灼熱,“想不到你還善於破案。”


    那也是托了看了幾百集《柯南》的福,“先找到殺人動機,然後順藤摸瓜,總能找到些蛛絲馬跡。”


    “如今人犯死了,就剩我這麽個人證了,你更得帶我上殿。”


    “那就一起上殿,為李大人做個人證吧!”他撞破了凶案,成了重要的人證,若是不將他一起帶走,無羨擔心,等她離開大理寺,又會多出一具屍體。


    因為多了常倫這個計劃之外的人,馬少了一匹,無羨讓狗蛋與胡勒根同乘一匹,將他的馬讓了出來,問常倫道,“你會騎馬嗎?”


    常倫挺著胸脯,“那是當然。”


    他曾外出遊曆,尤其擅長騎射,自有他驕傲的資本。


    李元芳來自陝西,更不用擔心他不會騎馬,但他遲遲卻未上馬。


    “李大人是否有所顧慮?”無羨問道。


    “李某不惜身命,隻是一點要先問個明白。”


    “李大人請問。”


    “那些失蹤的流民,究竟去了哪兒?”


    “好奇害死貓,李大仁真要知道?”


    “即便會被滅口,李某也要知道答案再做定奪。”若是那些流民真的被人殘害,他寧願背負罵名,也絕不成為幫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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