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論
寫下這些文字,這些內容並沒有什麽新的東西都是前人所展示過的內容,之所以在這裏重新的書寫一遍,是因為前人的書寫比較淩亂,不係統,在這裏將它整理一下而已
我們知道在這個世界上,所有的人類都生活在各個政府裏麵,那麽,政府到底是什麽?為什麽會有政府呢?很多人可能從來都沒有想過,但是這就是一個值得思考的問題
為什麽會有政府?,我們知道,在原始社會在,當時是沒有政府的,當時的人們就生活在一個個的小小的氏族當中,人們日出而作,日出而息,白天出外打獵采摘果實,並沒有一個什麽政府管理的,他們也沒有一個政府,規範他們的行為,所以從這裏可以得出一個結論,也就是說政府並不是一個雨天氣與生俱來的東西,也不是一個天然的東西,它不像太陽月亮一樣,是天然就存在的,而是一個人造的東西
那麽,究竟什麽是政府呢?人類為什麽需要政府呢?我們知道,考察人類社會就會發現,政府的存在是由於社會的發展以後才出現的,我們考察我們的內心,就會發現我們每個人的內心都友善的一麵,也有惡的一麵,比如當你看到人家有一個大的金鐲子,而你沒有的時候,你就有可能想要把他的金鐲子給搶過來,當你比他強大強壯,而對方比較瘦弱的時候,這種可能性就大大增加了,如果你一旦真的把他的金鐲子搶過來的話,如果沒有政府的話,那麽這種行為可能就會成為一種普遍的行為,那麽,人類社會就會充滿了各種混亂,對不對呢?這就是人類社會存在政府的原因,因為人的,心靈世界裏麵,它是一個複雜的一個結構,它既有山的一麵,也有惡的一麵。如果放任這些惡,讓他肆意妄為的話,那麽人類社會將無法維持一個平和的狀態,為了保證整個人類社會的一種平和穩定的發展,所以我們必須有一個組織來對這個社會進行管理,讓善得到發揚,讓惡得到懲罰,這就是人類社會,政府產生的原因,從這個原理出發,我們就可以發現一些根本的問題
那就是我們發現人類社會本身在最初的時候,人和人之間是完全平等的,人也是自由的,這也就是現代政府的一個基本的原則,也就是最初的原則,也就是人生而平等,生而自由,我們後麵的所有的政府的建構都是在此,在此原則之下建構的,下麵我們就從這一條原則開始進行闡發
我們知道人生而平等,那麽所有的人都是平等的,那麽我們又建立了政府,建立了政府對這個整個人類社會進行管理,那麽誰來管理呢誰有這個權利呢?很顯然,沒有人有天然有這個權利,因為人人生而平等,那麽這個管理的人的權利從何而來呢?
我們首先考察人類社會,我們考察人類社會,發現很多在地質時期以及在黃泉時期,那些國王和皇帝他們都宣稱他們的權力由上帝所受益,也就是所謂的君權神授,在中國的話,我們的皇帝先稱他們是天子,他們的權利由上天給予,他們是上天的兒子,這顯然是一個謊言,什麽君權神授以及天子之類的都是謊言,為什麽會有這些謊言呢?也就是他們想以一種謊言的方式建立他們權利的一種來源的正當性,在今天看來,這當然是荒謬的
那麽,既然現代社會,它的第一原則是人人平等,那麽我們就知道,沒有人天然的擁有權利,擁有管理這個社會的權利,那麽這些權利由何而來呢?所以也就隻有一種可能性,這種可能性就是由普通人,由人民他們進行一種授予,我們觀察當今的世界就可以發現,現在的世界上的幾乎所有的國家,他們的官員的權利都是由人民所授予的,這就是現代的一種政治製度的一種普遍的形式,so以通過什麽樣的形式來進行呢?政治權利的授予,通過選舉的方式來進行,我們可以發現,整個世界幾乎所有的國家都會進行選舉,為什麽要進行選舉呢?就是說,這是一種儀式,通過這個過程對官員進行權利的授予,以表達主權在民的這樣一個概念,從而顯示整個國家,無論是什麽權利,它都是由人民所授予的,所以選舉對一個現代國家來說是必然的,也是必須的,如果一個國家不進行選舉,那麽他的權利就是非法的,這就是現代社會的一個基本原則,我們可以發現,在我們中國,我們官員的權力也是由人民所學授予的,但是在中國的這個授予的過程當中,我們的選舉分為直接選舉和間接選舉,在我們國家,我們的村長這一級別的官員,他們是由人民直接選舉的,然後到了鄉級以及縣級以及網上的省級國家的級別的權力官員,都是由間接選舉的,這是由於我們國家幅員遼闊,直接選舉的成本非常的高昂,所以我們國家選用了這種間接選舉的方式,但是這也是人民的權利的體現,但是我覺得這其中可能會有一些問題,這些問題就是在這些間接選舉的過程中,會不會有人民主權的這種流失?我們可不可以將部分的選舉由直間接選舉改為直接選舉,比如在鄉這一級別以及縣這一級級別以及以及到省這一個級別都可以應用,直接選舉,我覺得如果運用這樣的方式進行直接選舉的話,就有可能使得人民的權利可以得到更大程度上的體現,也就更大程度上體現了人主權在民的這樣一種概念
我們得到了現代社會的第一個原則,也就是第一個政治操作,也就是選舉選舉。作為現代社會的一個最基本的特征,是我們可以考察現代的當代社會裏麵幾乎所有的國家,他們都會進行選舉,除了一些帶有強烈的封建色彩的國家,比如像沙特阿拉伯,阿聯酋,科威特,這些國家要不還是王國,要不就是蘇丹國,因此他們帶有強烈的中世紀的特征,而一個現代國家,它是必然要進行選舉的,選舉它就是為了授予他們的官員與權力,權力的來源,它就是來自於人民
然後我們可以得出我們現代社會的一個第二個原則,因為我們知道政府是為了,維持一個社會的正常狀態以及社會的平和所建立的,但是政府本身它也有一種作惡的可能性,這種政府作惡的可能性,就使得我們必須要考慮怎麽樣去限製政府,保證政府它無法成為一種惡,我們知道政府的權力,如果沒有邊界的話,那麽他就很有可能成為一種惡,這也就是霍布斯所說的列維坦,國家就會成為一種龐然怪物,它龐大,凶猛,所以我們必須對政府的架構,政府的形式進行各種各樣的限製,這樣的限製,包括它的一種架構上的一種建構,這種架構上的建構,一般指的就是一種將政府的權力進行各種,分裂使它不能成為一個整體,這裏最傑出的成就就是孟德斯鳩所提出來的三權分立的理念,將政府的權力分裂成為三部分,就是立法權,司法權和行政權,讓這三部分互不隸屬,使得權力能夠在各自的空間裏麵運作,從而使得他們互相製衡,互相製約,從而使得政府的權力無法進行作惡,這樣我們就得出了現代社會的第二個原則,也就是三權分立,這三權就是司法權,立法權和行政權,這三種權利,我們可以進行具體的劃分,進行具體的操作
寫下這些文字,這些內容並沒有什麽新的東西都是前人所展示過的內容,之所以在這裏重新的書寫一遍,是因為前人的書寫比較淩亂,不係統,在這裏將它整理一下而已
我們知道在這個世界上,所有的人類都生活在各個政府裏麵,那麽,政府到底是什麽?為什麽會有政府呢?很多人可能從來都沒有想過,但是這就是一個值得思考的問題
為什麽會有政府?,我們知道,在原始社會在,當時是沒有政府的,當時的人們就生活在一個個的小小的氏族當中,人們日出而作,日出而息,白天出外打獵采摘果實,並沒有一個什麽政府管理的,他們也沒有一個政府,規範他們的行為,所以從這裏可以得出一個結論,也就是說政府並不是一個雨天氣與生俱來的東西,也不是一個天然的東西,它不像太陽月亮一樣,是天然就存在的,而是一個人造的東西
那麽,究竟什麽是政府呢?人類為什麽需要政府呢?我們知道,考察人類社會就會發現,政府的存在是由於社會的發展以後才出現的,我們考察我們的內心,就會發現我們每個人的內心都友善的一麵,也有惡的一麵,比如當你看到人家有一個大的金鐲子,而你沒有的時候,你就有可能想要把他的金鐲子給搶過來,當你比他強大強壯,而對方比較瘦弱的時候,這種可能性就大大增加了,如果你一旦真的把他的金鐲子搶過來的話,如果沒有政府的話,那麽這種行為可能就會成為一種普遍的行為,那麽,人類社會就會充滿了各種混亂,對不對呢?這就是人類社會存在政府的原因,因為人的,心靈世界裏麵,它是一個複雜的一個結構,它既有山的一麵,也有惡的一麵。如果放任這些惡,讓他肆意妄為的話,那麽人類社會將無法維持一個平和的狀態,為了保證整個人類社會的一種平和穩定的發展,所以我們必須有一個組織來對這個社會進行管理,讓善得到發揚,讓惡得到懲罰,這就是人類社會,政府產生的原因,從這個原理出發,我們就可以發現一些根本的問題
那就是我們發現人類社會本身在最初的時候,人和人之間是完全平等的,人也是自由的,這也就是現代政府的一個基本的原則,也就是最初的原則,也就是人生而平等,生而自由,我們後麵的所有的政府的建構都是在此,在此原則之下建構的,下麵我們就從這一條原則開始進行闡發
我們知道人生而平等,那麽所有的人都是平等的,那麽我們又建立了政府,建立了政府對這個整個人類社會進行管理,那麽誰來管理呢誰有這個權利呢?很顯然,沒有人有天然有這個權利,因為人人生而平等,那麽這個管理的人的權利從何而來呢?
我們首先考察人類社會,我們考察人類社會,發現很多在地質時期以及在黃泉時期,那些國王和皇帝他們都宣稱他們的權力由上帝所受益,也就是所謂的君權神授,在中國的話,我們的皇帝先稱他們是天子,他們的權利由上天給予,他們是上天的兒子,這顯然是一個謊言,什麽君權神授以及天子之類的都是謊言,為什麽會有這些謊言呢?也就是他們想以一種謊言的方式建立他們權利的一種來源的正當性,在今天看來,這當然是荒謬的
那麽,既然現代社會,它的第一原則是人人平等,那麽我們就知道,沒有人天然的擁有權利,擁有管理這個社會的權利,那麽這些權利由何而來呢?所以也就隻有一種可能性,這種可能性就是由普通人,由人民他們進行一種授予,我們觀察當今的世界就可以發現,現在的世界上的幾乎所有的國家,他們的官員的權利都是由人民所授予的,這就是現代的一種政治製度的一種普遍的形式,so以通過什麽樣的形式來進行呢?政治權利的授予,通過選舉的方式來進行,我們可以發現,整個世界幾乎所有的國家都會進行選舉,為什麽要進行選舉呢?就是說,這是一種儀式,通過這個過程對官員進行權利的授予,以表達主權在民的這樣一個概念,從而顯示整個國家,無論是什麽權利,它都是由人民所授予的,所以選舉對一個現代國家來說是必然的,也是必須的,如果一個國家不進行選舉,那麽他的權利就是非法的,這就是現代社會的一個基本原則,我們可以發現,在我們中國,我們官員的權力也是由人民所學授予的,但是在中國的這個授予的過程當中,我們的選舉分為直接選舉和間接選舉,在我們國家,我們的村長這一級別的官員,他們是由人民直接選舉的,然後到了鄉級以及縣級以及網上的省級國家的級別的權力官員,都是由間接選舉的,這是由於我們國家幅員遼闊,直接選舉的成本非常的高昂,所以我們國家選用了這種間接選舉的方式,但是這也是人民的權利的體現,但是我覺得這其中可能會有一些問題,這些問題就是在這些間接選舉的過程中,會不會有人民主權的這種流失?我們可不可以將部分的選舉由直間接選舉改為直接選舉,比如在鄉這一級別以及縣這一級級別以及以及到省這一個級別都可以應用,直接選舉,我覺得如果運用這樣的方式進行直接選舉的話,就有可能使得人民的權利可以得到更大程度上的體現,也就更大程度上體現了人主權在民的這樣一種概念
我們得到了現代社會的第一個原則,也就是第一個政治操作,也就是選舉選舉。作為現代社會的一個最基本的特征,是我們可以考察現代的當代社會裏麵幾乎所有的國家,他們都會進行選舉,除了一些帶有強烈的封建色彩的國家,比如像沙特阿拉伯,阿聯酋,科威特,這些國家要不還是王國,要不就是蘇丹國,因此他們帶有強烈的中世紀的特征,而一個現代國家,它是必然要進行選舉的,選舉它就是為了授予他們的官員與權力,權力的來源,它就是來自於人民
然後我們可以得出我們現代社會的一個第二個原則,因為我們知道政府是為了,維持一個社會的正常狀態以及社會的平和所建立的,但是政府本身它也有一種作惡的可能性,這種政府作惡的可能性,就使得我們必須要考慮怎麽樣去限製政府,保證政府它無法成為一種惡,我們知道政府的權力,如果沒有邊界的話,那麽他就很有可能成為一種惡,這也就是霍布斯所說的列維坦,國家就會成為一種龐然怪物,它龐大,凶猛,所以我們必須對政府的架構,政府的形式進行各種各樣的限製,這樣的限製,包括它的一種架構上的一種建構,這種架構上的建構,一般指的就是一種將政府的權力進行各種,分裂使它不能成為一個整體,這裏最傑出的成就就是孟德斯鳩所提出來的三權分立的理念,將政府的權力分裂成為三部分,就是立法權,司法權和行政權,讓這三部分互不隸屬,使得權力能夠在各自的空間裏麵運作,從而使得他們互相製衡,互相製約,從而使得政府的權力無法進行作惡,這樣我們就得出了現代社會的第二個原則,也就是三權分立,這三權就是司法權,立法權和行政權,這三種權利,我們可以進行具體的劃分,進行具體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