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中時,除了那個送玫瑰花的男孩,還有一個男孩的母親找過她,警告過她,不要跟她兒子來往。
她連那個男生是誰都不知道,就被警告。她不但知道她父親隻是一個小站站長,而且已經去世了。
她還知道,她有一個70歲的外婆,家在哪裏。
好像她,明天就要嫁到她家裏去了一樣,讓她憤怒。
明明是親情,卻成了她談婚論嫁的拖累,無端地被人挑剔。
他在日記裏詳細地描寫了她,她詳細地調查了她。
她當時隻對她說了一句:“我不認識他。”她甩頭就走,心裏卻像個小飛妹一樣,有點痞氣地罵:“一個瘋婆娘。”
那個送玫瑰花的男孩,其實一共也就隻送了她十支玫瑰花。之後,就突然地消失了。
莫名其妙地送,也莫名其妙地不送。
而且,每一次都是很認真地含著笑,塞到她手裏,然後跑開,一句話也沒有說過。
當時,她覺得她簡直被戲耍了。然而,她又看他那麽認真。
後來她終於明白了,是因為他知道,他們不可能走到一起,他隻是在完成一個莊嚴的儀式。
當他走進婚姻,被雜事所纏時,他會想起來,他上高中時,他曾經喜歡過一個外表美好的女孩子。
當他頭發禿頂,他老婆也頭發禿頂時,他會想起來,他上高中時,他曾經喜歡過一個外表美好的女孩子,她永遠18歲。
對她來說,也是同樣的道理,同樣的安慰呀。
十支玫瑰花,代表十全十美吧。
能夠被人惦記,真是一件幸福的事,總比被人警告強。
她並沒有扔掉那些玫瑰花,而是悄悄地把它放在了枕頭下,讓它變成了幹花。
她也並沒有哭,有什麽好哭的呢?母親說:“比農村裏和老彝胞,好多了。”
別的女孩子一定不能夠像她一樣理解到他,他算是送對人了,她也算是收對花了。
那十隻玫瑰花,也算是死得其所了。
現在想來,他們其實也都很可憐,他們家裏都隻是一個小領導,也就隻是比她好一點點。
她的家,也真能把他們拖住。
而不像對冼銳來說,最多隻是花幾個小錢。甚至連錢都用不上,出點力就行。
簡直對他,毫發無損。
並且,他母親也不會插手,完全由他自己做主。
她們善良正直,不貪財,有正當收入,是良民。又不是那些,滿地打滾的刁民。
但是,像他那樣體量的人,也是極不容易糊塗的。
他隻是在樓梯上,他隻是在被關在那個鐵門裏,那個籠子裏的時候,昏了一下頭。
他一上火車,他一到昆明那個大湖裏,那個大草原上。
他就像那大魚,就像那烈馬一樣,舒展開了身子,他馬上就無比地清醒了。
他用一句話,就精辟地總結了像開小店的女子,像水晶妹,像她這樣的小鎮女子。
他說她們:“你不說話還好,一說話就全是廢話。”
麵子易仿,裏子難學。她們和城裏人是有很大的區別的,外表已經看不出來,一開口就露餡。
她身邊的男孩子,沒有一個像冼銳那樣,一句話,就這麽精辟地說準了她們。
他有這樣的火眼金睛,又何需他母親為他做主,又何需讓他母親為他操心?
所以,她現在最重要的是弄好自己,明明不是西施,就不要去相信什麽“情人眼裏出西施”了。
在厲害的男性眼裏,西施如果僅僅隻是擁有美貌,那都還遠遠不夠。
自己不行,再好的運氣也沒有用。婚姻,說到底就是旗鼓相當,蒙混不過去。
婚姻,從來都不是雪中送炭,而隻是錦上添花,如果要添那一簇花,那必須得先有那一段錦。
父親和母親的婚姻就是。
當年父親一心想留在部隊上,然後娶一個城裏女子。
既然沒有能夠留下來,能娶到20裏之外能寫會算,又還比較漂亮,並且勞動力還不錯的母親,那也是他最好的選擇了。
生活,真讓人覺得,心酸而無奈。然而,誰又不是呢?難道,冼銳就不心酸,就不無奈嗎?
母親如果知道她這樣想,一定會說:“上海人民看不起全國人民,那全國人民都不活了?上海人民還說他們,很難呢!”
母親從來不相信風吹滅了蠟燭,她像革命戰士一樣,有很多的豪言壯語。她不愧是軍人的老婆,做過女民兵,又是自由自在的獨生子女。
她是樂觀的,有智慧的,知道量體裁衣。
原來,她並不柔弱,她的眼淚說掉就掉,掉完就好。
她也知道一對完美的夫妻應該有的樣子,那就是給父親看病的馮叔叔和阿姨。
叔叔從小是個孤兒,並且是外地人,他14歲下鄉,在附近的農村裏長大。
他在鄉親們的共同關愛下長大,他們推薦他上了工農兵大學。他自學成才,是西昌城裏很有名氣的醫生。
他很包容,也很友愛,他對鄉親們很好。
他總是用他精湛的醫術,默默地回饋他們,甚至免費給那些看不起病的鄉親看病。
他也很寵愛比他小九歲的阿姨。阿姨是豆瓣廠的工人,但是沒有去上班。
她每天都跟著叔叔到處看病,跟著他學習配藥,幫他將中藥材碾碎,以便更方便服用和利於吸收。
有一次,她和阿姨一起去豆瓣廠的澡堂洗澡,迎麵走出來一個三十多歲的婦女。
阿姨告訴她說,那就是頂替她上班的那個人,她讓她領了全部的工資和福利,而她隻想領退休以後的退休金。
阿姨是十分慷慨的,因為別人隻會給到80%,如果阿姨上班,肯定沒有她幹得好和她那麽滿足。
而這樣,阿姨恰好可以騰出手來,可以為社會做出更大的貢獻。兩全其美吧。
叔叔不斷地學習,阿姨也跟著他不斷地學習。
無論是穿著打扮,還是言談舉止,都一點也看不出來她以前隻是一個豆瓣廠的工人,隻念了初中。
他們的月收入有上萬元,任何事情他們倆都商商量量地去做,從來不吵架。
阿姨也從來不貪婪,從來不責怪叔叔免費給人看病。
他們就坐在她家漂亮的客廳裏,阿姨也從來不嫌棄那些人的窮和髒。
他們有一兒一女。兒子比她大一歲,總帶回來一個比他學習還好的同學,是附近農村的。
叔叔和阿姨總是那麽熱情,像對自己家的孩子一樣對他。
阿姨對她也很好,把她當做自己很近的一個親戚家裏的孩子一樣。
而她僅僅隻是他們一個已經去世了的病人的女兒,並且,她的母親還沒有正式工作。
他們六個人一起包粽子,一起過端午節,叔叔還帶她去吃過西昌城著名的潘砂鍋和大碗牛肉麵。
女兒比她大四歲,她叫她春姐。
有一天晚上她和她住一起,她告訴她說,她每半個月都要到成都荷花池去進一次貨,賣最時尚的小商品。
她看貨很準,拿回來的東西總是很好賣,她每個月至少能賺兩千塊。
臥鋪不好買,她有時候坐臥鋪,更多的時候是擠人山人海的硬座。
沒想到春姐竟然這麽能幹,這麽能吃苦,一點也不像有錢人家的孩子。
她真是羞愧,覺得自己並不是16歲,在她麵前,她簡直就像一個隻有十歲的孩子。
以她這樣的家庭條件,以她這樣優秀的品質,找一個什麽樣的人家找不到?
她和春姐就住在叔叔和阿姨的隔壁,她們坐在床上麵對麵地講話。
春姐點燃了一根煙,邊抽煙邊講話,她拿了一個瓶口隻有煙頭那麽大,很小很小的瓶子接住煙灰。
她說她壓力大的時候,偶爾會悄悄地吸一根煙,但是她吸煙的時候會將煙霧全部吸進去,隻留下最後一個煙圈。
隻有那最後的一個煙圈,實在沒有辦法隱藏,就像那變魔術的人將手絹兒全部吞進肚子裏一樣。
而且她吸煙,不會留下任何味道,因此叔叔和阿姨從來不知道她要吸煙。
她還有一個特異功能,就是她可以清清楚楚地聽到隔壁的叔叔和阿姨在講什麽。
湘瀟仔仔細細地聽,她的耳朵已經足夠好,但是她卻沒有聽見任何的聲音,更別說聽清楚他們在講什麽。
春姐還告訴她,她從小就躲在被窩裏看小說,比她所有的同學看得都多。
但是他們都近視了,而她的眼睛卻比任何人都要好。可能是她吃得好,身體好的原因吧。
有些人,你不得不相信,不得不承認,他們就是與眾不同。
冼銳也一定是有很多地方與眾不同吧?所以人與人,各個不同,千人千麵,不能用同樣一種標準去看人。
要變通。
她的問題,已經想得很清楚了,她已經知道該怎麽辦了。她站起身來,向山下走去。
她走著走著,忽然,迎麵走來一個壯漢,手裏拎著個酒瓶,喝得醉醺醺的。
他和她,擦肩而過。
再走大概兩百米,就是中學的外牆和鎮政府了。
她走著走著,忽然覺得不對勁,連忙轉過頭去看。
原來那個醉漢並沒有離她越來越遠,而是轉過身來和她朝著同樣的一個方向走,他就在她身後不到10m的地方。
難道,是她的白皮膚吸引了他?她想著想著,有些害怕。
但是她又想,幸好不是在她大哭大嚎,最沒有力氣的時候。
也不是在那個她感覺到快要瘋了的時候,遇見了他。
她現在是有力氣的,並且她正在向山下走去,她離家,離人煙都越來越近了。
她的腳下就是黃沙,實在不行,她還可以馬上抓起一把沙子,撒到他的眼睛裏去。
今天明明是個趕集的日子,怎麽偏偏卻沒有人從這裏走過?
怎麽說,她也是走過兩個省城,走過許多縣城,她也是見過許多大人物的人了。
她才不腿軟,她才不害怕!
但是,她真的不該走,這麽遠。
她連那個男生是誰都不知道,就被警告。她不但知道她父親隻是一個小站站長,而且已經去世了。
她還知道,她有一個70歲的外婆,家在哪裏。
好像她,明天就要嫁到她家裏去了一樣,讓她憤怒。
明明是親情,卻成了她談婚論嫁的拖累,無端地被人挑剔。
他在日記裏詳細地描寫了她,她詳細地調查了她。
她當時隻對她說了一句:“我不認識他。”她甩頭就走,心裏卻像個小飛妹一樣,有點痞氣地罵:“一個瘋婆娘。”
那個送玫瑰花的男孩,其實一共也就隻送了她十支玫瑰花。之後,就突然地消失了。
莫名其妙地送,也莫名其妙地不送。
而且,每一次都是很認真地含著笑,塞到她手裏,然後跑開,一句話也沒有說過。
當時,她覺得她簡直被戲耍了。然而,她又看他那麽認真。
後來她終於明白了,是因為他知道,他們不可能走到一起,他隻是在完成一個莊嚴的儀式。
當他走進婚姻,被雜事所纏時,他會想起來,他上高中時,他曾經喜歡過一個外表美好的女孩子。
當他頭發禿頂,他老婆也頭發禿頂時,他會想起來,他上高中時,他曾經喜歡過一個外表美好的女孩子,她永遠18歲。
對她來說,也是同樣的道理,同樣的安慰呀。
十支玫瑰花,代表十全十美吧。
能夠被人惦記,真是一件幸福的事,總比被人警告強。
她並沒有扔掉那些玫瑰花,而是悄悄地把它放在了枕頭下,讓它變成了幹花。
她也並沒有哭,有什麽好哭的呢?母親說:“比農村裏和老彝胞,好多了。”
別的女孩子一定不能夠像她一樣理解到他,他算是送對人了,她也算是收對花了。
那十隻玫瑰花,也算是死得其所了。
現在想來,他們其實也都很可憐,他們家裏都隻是一個小領導,也就隻是比她好一點點。
她的家,也真能把他們拖住。
而不像對冼銳來說,最多隻是花幾個小錢。甚至連錢都用不上,出點力就行。
簡直對他,毫發無損。
並且,他母親也不會插手,完全由他自己做主。
她們善良正直,不貪財,有正當收入,是良民。又不是那些,滿地打滾的刁民。
但是,像他那樣體量的人,也是極不容易糊塗的。
他隻是在樓梯上,他隻是在被關在那個鐵門裏,那個籠子裏的時候,昏了一下頭。
他一上火車,他一到昆明那個大湖裏,那個大草原上。
他就像那大魚,就像那烈馬一樣,舒展開了身子,他馬上就無比地清醒了。
他用一句話,就精辟地總結了像開小店的女子,像水晶妹,像她這樣的小鎮女子。
他說她們:“你不說話還好,一說話就全是廢話。”
麵子易仿,裏子難學。她們和城裏人是有很大的區別的,外表已經看不出來,一開口就露餡。
她身邊的男孩子,沒有一個像冼銳那樣,一句話,就這麽精辟地說準了她們。
他有這樣的火眼金睛,又何需他母親為他做主,又何需讓他母親為他操心?
所以,她現在最重要的是弄好自己,明明不是西施,就不要去相信什麽“情人眼裏出西施”了。
在厲害的男性眼裏,西施如果僅僅隻是擁有美貌,那都還遠遠不夠。
自己不行,再好的運氣也沒有用。婚姻,說到底就是旗鼓相當,蒙混不過去。
婚姻,從來都不是雪中送炭,而隻是錦上添花,如果要添那一簇花,那必須得先有那一段錦。
父親和母親的婚姻就是。
當年父親一心想留在部隊上,然後娶一個城裏女子。
既然沒有能夠留下來,能娶到20裏之外能寫會算,又還比較漂亮,並且勞動力還不錯的母親,那也是他最好的選擇了。
生活,真讓人覺得,心酸而無奈。然而,誰又不是呢?難道,冼銳就不心酸,就不無奈嗎?
母親如果知道她這樣想,一定會說:“上海人民看不起全國人民,那全國人民都不活了?上海人民還說他們,很難呢!”
母親從來不相信風吹滅了蠟燭,她像革命戰士一樣,有很多的豪言壯語。她不愧是軍人的老婆,做過女民兵,又是自由自在的獨生子女。
她是樂觀的,有智慧的,知道量體裁衣。
原來,她並不柔弱,她的眼淚說掉就掉,掉完就好。
她也知道一對完美的夫妻應該有的樣子,那就是給父親看病的馮叔叔和阿姨。
叔叔從小是個孤兒,並且是外地人,他14歲下鄉,在附近的農村裏長大。
他在鄉親們的共同關愛下長大,他們推薦他上了工農兵大學。他自學成才,是西昌城裏很有名氣的醫生。
他很包容,也很友愛,他對鄉親們很好。
他總是用他精湛的醫術,默默地回饋他們,甚至免費給那些看不起病的鄉親看病。
他也很寵愛比他小九歲的阿姨。阿姨是豆瓣廠的工人,但是沒有去上班。
她每天都跟著叔叔到處看病,跟著他學習配藥,幫他將中藥材碾碎,以便更方便服用和利於吸收。
有一次,她和阿姨一起去豆瓣廠的澡堂洗澡,迎麵走出來一個三十多歲的婦女。
阿姨告訴她說,那就是頂替她上班的那個人,她讓她領了全部的工資和福利,而她隻想領退休以後的退休金。
阿姨是十分慷慨的,因為別人隻會給到80%,如果阿姨上班,肯定沒有她幹得好和她那麽滿足。
而這樣,阿姨恰好可以騰出手來,可以為社會做出更大的貢獻。兩全其美吧。
叔叔不斷地學習,阿姨也跟著他不斷地學習。
無論是穿著打扮,還是言談舉止,都一點也看不出來她以前隻是一個豆瓣廠的工人,隻念了初中。
他們的月收入有上萬元,任何事情他們倆都商商量量地去做,從來不吵架。
阿姨也從來不貪婪,從來不責怪叔叔免費給人看病。
他們就坐在她家漂亮的客廳裏,阿姨也從來不嫌棄那些人的窮和髒。
他們有一兒一女。兒子比她大一歲,總帶回來一個比他學習還好的同學,是附近農村的。
叔叔和阿姨總是那麽熱情,像對自己家的孩子一樣對他。
阿姨對她也很好,把她當做自己很近的一個親戚家裏的孩子一樣。
而她僅僅隻是他們一個已經去世了的病人的女兒,並且,她的母親還沒有正式工作。
他們六個人一起包粽子,一起過端午節,叔叔還帶她去吃過西昌城著名的潘砂鍋和大碗牛肉麵。
女兒比她大四歲,她叫她春姐。
有一天晚上她和她住一起,她告訴她說,她每半個月都要到成都荷花池去進一次貨,賣最時尚的小商品。
她看貨很準,拿回來的東西總是很好賣,她每個月至少能賺兩千塊。
臥鋪不好買,她有時候坐臥鋪,更多的時候是擠人山人海的硬座。
沒想到春姐竟然這麽能幹,這麽能吃苦,一點也不像有錢人家的孩子。
她真是羞愧,覺得自己並不是16歲,在她麵前,她簡直就像一個隻有十歲的孩子。
以她這樣的家庭條件,以她這樣優秀的品質,找一個什麽樣的人家找不到?
她和春姐就住在叔叔和阿姨的隔壁,她們坐在床上麵對麵地講話。
春姐點燃了一根煙,邊抽煙邊講話,她拿了一個瓶口隻有煙頭那麽大,很小很小的瓶子接住煙灰。
她說她壓力大的時候,偶爾會悄悄地吸一根煙,但是她吸煙的時候會將煙霧全部吸進去,隻留下最後一個煙圈。
隻有那最後的一個煙圈,實在沒有辦法隱藏,就像那變魔術的人將手絹兒全部吞進肚子裏一樣。
而且她吸煙,不會留下任何味道,因此叔叔和阿姨從來不知道她要吸煙。
她還有一個特異功能,就是她可以清清楚楚地聽到隔壁的叔叔和阿姨在講什麽。
湘瀟仔仔細細地聽,她的耳朵已經足夠好,但是她卻沒有聽見任何的聲音,更別說聽清楚他們在講什麽。
春姐還告訴她,她從小就躲在被窩裏看小說,比她所有的同學看得都多。
但是他們都近視了,而她的眼睛卻比任何人都要好。可能是她吃得好,身體好的原因吧。
有些人,你不得不相信,不得不承認,他們就是與眾不同。
冼銳也一定是有很多地方與眾不同吧?所以人與人,各個不同,千人千麵,不能用同樣一種標準去看人。
要變通。
她的問題,已經想得很清楚了,她已經知道該怎麽辦了。她站起身來,向山下走去。
她走著走著,忽然,迎麵走來一個壯漢,手裏拎著個酒瓶,喝得醉醺醺的。
他和她,擦肩而過。
再走大概兩百米,就是中學的外牆和鎮政府了。
她走著走著,忽然覺得不對勁,連忙轉過頭去看。
原來那個醉漢並沒有離她越來越遠,而是轉過身來和她朝著同樣的一個方向走,他就在她身後不到10m的地方。
難道,是她的白皮膚吸引了他?她想著想著,有些害怕。
但是她又想,幸好不是在她大哭大嚎,最沒有力氣的時候。
也不是在那個她感覺到快要瘋了的時候,遇見了他。
她現在是有力氣的,並且她正在向山下走去,她離家,離人煙都越來越近了。
她的腳下就是黃沙,實在不行,她還可以馬上抓起一把沙子,撒到他的眼睛裏去。
今天明明是個趕集的日子,怎麽偏偏卻沒有人從這裏走過?
怎麽說,她也是走過兩個省城,走過許多縣城,她也是見過許多大人物的人了。
她才不腿軟,她才不害怕!
但是,她真的不該走,這麽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