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話間,憑借著自己多年的戰鬥經驗,在查爾斯·班尼和格倫還沒有發現的時候,流雲就已經查覺在右邊的街區中,有一個人正在傍著夜色緩緩走過來,距離大概是300米左右,這是源於他的直覺,雖然看不見人,不過確實感覺到了。
“噓,別說話了,有人正在朝這邊走過來。”
流雲拍了下他們的肩膀,提醒他們過來的人可能就是那個一直潛伏在波洛的凶手,波洛這半年來流浪漢的死亡率太高了,讓他們不得不把矛頭指向他。
聽見流雲的話,查爾斯心頭一緊,連忙盯著格倫,仿佛是在質問著他,他一直拿著觀星球在看著周圍的一舉一動,為什麽連別人來了都沒發現。
格倫也意識到了這個情況,隨後將自己的靈力注入了禁忌道具03–62,利用占卜家的觀星球從上空觀察著自身的一切活物。
在靈力釋放啟動的一瞬間,格倫的大腦便被一股崩潰的精神衝擊著,讓他的精神狀態漸漸麵臨著崩壞,這股力量不斷的在精神世界中折磨著格倫的身心,刺激著使用者的大腦,讓一些原本埋藏在大腦深處的記憶浮現出來。
想用這些早已遺忘的記憶,不斷的折磨著使用者,讓使用者的精神崩壞麵臨腐朽。
在被這源於禁忌道具的力量入侵精神之後,格倫呆呆的拿著觀星球,一動不動。
他想起了小時候的記憶,他最早的記憶是在他5歲時,他的母親是一戶窮人家的孩子,在一次晚會中認識了他的父親,當時母親隻是一名普通的傭人,每個月拿著那數十誇克的薪水,補貼著家用。
在這次晚會後,他的父親愛上了自己的母親,後來他們不斷的偷會,他的父親告訴母親,說自己是多麽的愛她,在將來,在得到允許以後,就一定會敲鑼打鼓的騎著白馬去迎娶她,讓她成為自己的妻子。
由於家庭貧困,初入人世的母親相信了他的鬼話,在一次與他的偷會中,母親把自己的身體給了這個比她大12歲的男人,幾個月後,大著肚子的母親被父母發現了。
在自己祖父的逼問下,母親交代了自己肚子裏孩子的父親是誰。當天,祖父便到了那位貴族的宅祗,想要去質問他,讓他給自己的女兒一個交代。
不過祖父卻連他的麵也沒有見到,就被守衛宅祗的護衛打成了重傷,理由是高貴男爵大人怎麽可能會上你這種肮髒乞丐的女兒,而且男爵大人也早有了妻子兒女,孩子都七八歲了。
接著就被他們以無理取鬧打了一頓,然後扔出了大街,祖父看著如此強勢的男爵,心中已然憤怒。
他在大街上質問著,大罵著他,問他為什麽已經有了妻子,卻還是要毀了自己女兒的清白。
為了自己的名聲,男爵找來警察把祖父關進了監獄,理由是誹謗貴族,擾亂治安。
一兩個月不見自己的父親回家,於是母親就到處找人打聽,後來還是從祖父的一個朋友口中得知了消息。
母親知道祖父被警察關進監獄以後,拖著7個月的身子,走了疲憊的身體,走了整整8英裏,這8英裏對於普通人來說都不需要半個小時,但是對於一個懷有七個多月身孕的母親來說,每走一步都堅難萬分,她必須走一會休息一會,就這樣短距離的路程,母親整整走了3個多小時。
等到母親來到監獄,向監獄裏的警察打聽了才知道,自己的祖父已經在十幾天前死在了監獄裏,得知這個消息的母親悲痛交加。
回去以後,母親懷著對自己父親的愧疚與自則,在不足滿月的情況下生下格倫。
別人都是懷胎十月,而格倫卻比別人早兩個多月提前出世,孕婦的早產,注定的身體比正常的孩子都要虛弱,這也是格倫小時候,為什麽比別叫的孩子體弱多病的原因。
母親和自己的溫飽是一部分原因,早產也是一部分原因,不過在這種情況下出生的他,還是活了下來。
在自己滿月的時候,母親帶著他去找了父親,不過父親並不願意見她,還派人趕走了母親,還派人說母親平白無故生了一個野種出來,然後就來訛詐他。
從那以後,母親17歲就被別人搞大了肚子的事,成為了街區婦女們的飯後談資,因為祖父死了,整個家庭都失去了經濟支撐。
因為自己當時還小,母親沒辦法把自己放在家裏,母親為了讓自己的孩子活下去,就帶著剛剛出生的自己四處去別人家乞討。
有一些心地善良的家庭,他們會給母親一些吃剩下的麵包和食物,盡管如此,隻要能拿到食物,母親還是滿心歡喜。
不過有好人的地方,那一定也會有壞人的存在。
後來我長大了一點,有幾次,母親帶著我,晚上去一戶人家家裏乞討,剛敲門,母親就被這家的女主人用臉盆潑了一身的洗腳水,大在街坊鄰居麵前大沒母親是一個娼婦,懷了不知道是哪個登徒浪子的野孩子。
她罵著母親同時,也沒忘記罵我,說我是個沒出生就害死自己祖父的野種。
我受不了她們這些人異樣的目光,在她們的叫罵聲中哭泣著,母親把我抱在了她的懷中,並且安慰著我,告訴我不能哭,你越哭她們就越看不起你,就越討厭你。
我不明白母親的話的意思,還是繼續哭著,母親見我還是停不住的哭泣,她終於生氣了,她一邊打我一邊安慰我。
有一次跟著母親去其它地方乞討時,那時我還小,什麽都還不明白,就問麵前的母親,她們為什麽要罵我們,欺負我們,她們又為什麽說我是一個野孩子,為什麽別人都有父親,而我卻沒有。
母親沒有回答我的問題,而是抱著我泣不成聲著,我看見母親哭,我就想讓母親不要哭,告訴她我再也不問了,希望母親不要哭,但是母親並沒有聽進去。
我不知所措,也跟著哭了起來。
幾年以後,我8歲了,有一次我拿著吃的東西去找其它人玩,有一個孩子王就帶著其他孩子抓住我,往我頭上和食物上尿尿,我氣不過母親辛辛苦苦乞討工作,得來的食物就被他們這樣糟蹋了。
於是我動手打了他們,我一個單挑他們6個人,用盡全身力氣去教訓他們,不過很可惜,我被他們幾個人壓在了地上,狠狠的揍了一頓。
我的手腳都動不了,我就用牙齒咬他們的手,他們疼的大叫,我更用力的,他的朋友就用腳踢我,我被他們踢疼了,身體青一塊紅一塊的腫了起來,不過我還是記著母親以前說過的那句話,男孩子要有男孩子的堅強,不管發生什麽也不能當著別人的麵哭泣。
過了一會,有一個老警察看見我們在打架,就把我們轟開了。那個人的胳膊被我咬掉一塊肉,自那以後他們就再也不敢欺負我了。
又過來幾年,我13歲,那一年的冬天,母親生病死了,死在了我麵前,我的眼淚忍不住的從眼睛裏流出來,母親病懨懨的看著我,我告訴母親,這不是淚水,我也沒有哭泣,這是剛剛我從外麵進來,下雨,水滴打在了臉上。
母親口中想說什麽,她的手撫摸著我的臉頰,用她那微弱的聲音說著什麽,不過我並沒有聽清楚母親的話,隻是一味的告訴著她,我知道了,我明白了。
母親看見我這表情,欣慰的笑了,她的生命也如同春蠶一樣,走到了盡頭。
我大哭著,大聲質問著我自己,為什麽沒有錢給母親看病,為什麽連母親生病病的這麽嚴重也不知道,為什麽自己什麽也做不到。
因為沒有錢,我隻能隨便找了個沒人的地方草草的把母親安葬了,用著我自己能想到的一切美麗的話,送給母親,給母親祝福。
從那以後,我離開了那個生我養我的地方,我討厭這裏,討厭這裏的人,討厭這裏不公正的政府,討厭這裏的一切,離開那座肮髒的城市以後,我就再也沒有回去過。
他們從我出生開始就一直在欺負著我和母親,明明母親什麽也沒做,他們隻是單純的為了自己能夠開心,就去欺負其它人。
格倫·默科特,這是母親給我取的名字,默科特這個姓,用的也是母親的姓氏。
母親給我取這個名字時告訴我,格倫這個名字代表了高尚,仁慈,正義。
她希望我以後不要跟別人一樣,成為隻知道欺負弱者的人,她要我以後如果有機會,那就一定要去幫助自己身邊力所能及的人,她會為我的行動感到高興。
後來我靠著偷吃農場食物,和翻垃圾堆,乞討,流浪走過了好幾個城市,直到來到了這裏。
後來我靠著坑蒙騙過起了不錯的生活,我一直沒忘記母親曾經對我說過的話,讓我幫助和我有一樣遭遇的人,所以我每次都把偷來的錢分野給了附近的流浪漢和孩子,讓他們能夠飽餐一頓。
不知不覺就這麽過了6年,在一次行動中,我進入了一家小有財富的家庭裏,想從他們家偷點什麽東西拿去賣錢,不過進去以後才發現他們是一個信仰著邪神的家庭。
這戶人家在地板上用墨水畫著儀式,然後把自己的親生女兒殺死了,用她的血侵滿儀式法陣,用她的人頭放在儀式中間,打算獻祭給他們所信仰的神。
我被這突如其來的一幕嚇到了,手腳不停顫抖著,想跑腳卻不聽大腦的使喚。
然後我就這麽被他們抓起來了,他們把我綁在一邊的椅子上,繼續重複著他們的儀式,我害怕極了,以為自己就要死在這不明不白的地方。
過了十幾分鍾,一隊人馬破門衝了進來,他們全部身穿著黑色製服,他們中的人用著不屬於正常人的能力,這是非凡的力量。
來人當機立斷,把裏麵想要反抗的邪神信徒殺死在了地上,我當時就在旁邊的椅子上默默的看著這發生的一切,我看見他們朝著我走了過來,我以為他們想要殺人滅口,就大聲的呼叫著,可是嘴巴之前被他們用東西塞住了,什麽也說不出來。
正當時我以為他們要用刀把我殺死時,他用刀給我解開了綁著我的繩子,安慰我不要害怕,他們是這個城市的警察。
後來我因為親眼目睹了他們非凡者的行動,就陰差陽錯的加入了查爾斯隊長他們所率領的秘密警察。
那一年我20歲,從那次事件開始,我的生活就被查爾斯隊長所影響,他改變了我以前的生活,讓我活的像一個人,有吃,有住,有朋友。
他們給了我曾經夢想的一切,平等與尊嚴。
“格倫,格倫?”
查爾斯叫了好幾聲,格倫也沒有回答他。
看見拿著禁忌道具的格倫,查爾斯隨即明白了他被禁忌道具的力量侵蝕了精神,正在陷入痛苦的夢中,如果沒有人叫醒他,他就會被禁忌道具影響,從此在精神世界中長眠。
雖然這件禁忌道具的危險性不大,不過使用的時候現場一定要有人在場,在規定的時間內打斷使用者的狀態,這樣才不會被永遠禁錮在記憶的夢中。
叫了幾聲,查爾斯一把從格倫手中奪過觀星球,這才讓他從自己的夢中驚醒。
“噓,別說話了,有人正在朝這邊走過來。”
流雲拍了下他們的肩膀,提醒他們過來的人可能就是那個一直潛伏在波洛的凶手,波洛這半年來流浪漢的死亡率太高了,讓他們不得不把矛頭指向他。
聽見流雲的話,查爾斯心頭一緊,連忙盯著格倫,仿佛是在質問著他,他一直拿著觀星球在看著周圍的一舉一動,為什麽連別人來了都沒發現。
格倫也意識到了這個情況,隨後將自己的靈力注入了禁忌道具03–62,利用占卜家的觀星球從上空觀察著自身的一切活物。
在靈力釋放啟動的一瞬間,格倫的大腦便被一股崩潰的精神衝擊著,讓他的精神狀態漸漸麵臨著崩壞,這股力量不斷的在精神世界中折磨著格倫的身心,刺激著使用者的大腦,讓一些原本埋藏在大腦深處的記憶浮現出來。
想用這些早已遺忘的記憶,不斷的折磨著使用者,讓使用者的精神崩壞麵臨腐朽。
在被這源於禁忌道具的力量入侵精神之後,格倫呆呆的拿著觀星球,一動不動。
他想起了小時候的記憶,他最早的記憶是在他5歲時,他的母親是一戶窮人家的孩子,在一次晚會中認識了他的父親,當時母親隻是一名普通的傭人,每個月拿著那數十誇克的薪水,補貼著家用。
在這次晚會後,他的父親愛上了自己的母親,後來他們不斷的偷會,他的父親告訴母親,說自己是多麽的愛她,在將來,在得到允許以後,就一定會敲鑼打鼓的騎著白馬去迎娶她,讓她成為自己的妻子。
由於家庭貧困,初入人世的母親相信了他的鬼話,在一次與他的偷會中,母親把自己的身體給了這個比她大12歲的男人,幾個月後,大著肚子的母親被父母發現了。
在自己祖父的逼問下,母親交代了自己肚子裏孩子的父親是誰。當天,祖父便到了那位貴族的宅祗,想要去質問他,讓他給自己的女兒一個交代。
不過祖父卻連他的麵也沒有見到,就被守衛宅祗的護衛打成了重傷,理由是高貴男爵大人怎麽可能會上你這種肮髒乞丐的女兒,而且男爵大人也早有了妻子兒女,孩子都七八歲了。
接著就被他們以無理取鬧打了一頓,然後扔出了大街,祖父看著如此強勢的男爵,心中已然憤怒。
他在大街上質問著,大罵著他,問他為什麽已經有了妻子,卻還是要毀了自己女兒的清白。
為了自己的名聲,男爵找來警察把祖父關進了監獄,理由是誹謗貴族,擾亂治安。
一兩個月不見自己的父親回家,於是母親就到處找人打聽,後來還是從祖父的一個朋友口中得知了消息。
母親知道祖父被警察關進監獄以後,拖著7個月的身子,走了疲憊的身體,走了整整8英裏,這8英裏對於普通人來說都不需要半個小時,但是對於一個懷有七個多月身孕的母親來說,每走一步都堅難萬分,她必須走一會休息一會,就這樣短距離的路程,母親整整走了3個多小時。
等到母親來到監獄,向監獄裏的警察打聽了才知道,自己的祖父已經在十幾天前死在了監獄裏,得知這個消息的母親悲痛交加。
回去以後,母親懷著對自己父親的愧疚與自則,在不足滿月的情況下生下格倫。
別人都是懷胎十月,而格倫卻比別人早兩個多月提前出世,孕婦的早產,注定的身體比正常的孩子都要虛弱,這也是格倫小時候,為什麽比別叫的孩子體弱多病的原因。
母親和自己的溫飽是一部分原因,早產也是一部分原因,不過在這種情況下出生的他,還是活了下來。
在自己滿月的時候,母親帶著他去找了父親,不過父親並不願意見她,還派人趕走了母親,還派人說母親平白無故生了一個野種出來,然後就來訛詐他。
從那以後,母親17歲就被別人搞大了肚子的事,成為了街區婦女們的飯後談資,因為祖父死了,整個家庭都失去了經濟支撐。
因為自己當時還小,母親沒辦法把自己放在家裏,母親為了讓自己的孩子活下去,就帶著剛剛出生的自己四處去別人家乞討。
有一些心地善良的家庭,他們會給母親一些吃剩下的麵包和食物,盡管如此,隻要能拿到食物,母親還是滿心歡喜。
不過有好人的地方,那一定也會有壞人的存在。
後來我長大了一點,有幾次,母親帶著我,晚上去一戶人家家裏乞討,剛敲門,母親就被這家的女主人用臉盆潑了一身的洗腳水,大在街坊鄰居麵前大沒母親是一個娼婦,懷了不知道是哪個登徒浪子的野孩子。
她罵著母親同時,也沒忘記罵我,說我是個沒出生就害死自己祖父的野種。
我受不了她們這些人異樣的目光,在她們的叫罵聲中哭泣著,母親把我抱在了她的懷中,並且安慰著我,告訴我不能哭,你越哭她們就越看不起你,就越討厭你。
我不明白母親的話的意思,還是繼續哭著,母親見我還是停不住的哭泣,她終於生氣了,她一邊打我一邊安慰我。
有一次跟著母親去其它地方乞討時,那時我還小,什麽都還不明白,就問麵前的母親,她們為什麽要罵我們,欺負我們,她們又為什麽說我是一個野孩子,為什麽別人都有父親,而我卻沒有。
母親沒有回答我的問題,而是抱著我泣不成聲著,我看見母親哭,我就想讓母親不要哭,告訴她我再也不問了,希望母親不要哭,但是母親並沒有聽進去。
我不知所措,也跟著哭了起來。
幾年以後,我8歲了,有一次我拿著吃的東西去找其它人玩,有一個孩子王就帶著其他孩子抓住我,往我頭上和食物上尿尿,我氣不過母親辛辛苦苦乞討工作,得來的食物就被他們這樣糟蹋了。
於是我動手打了他們,我一個單挑他們6個人,用盡全身力氣去教訓他們,不過很可惜,我被他們幾個人壓在了地上,狠狠的揍了一頓。
我的手腳都動不了,我就用牙齒咬他們的手,他們疼的大叫,我更用力的,他的朋友就用腳踢我,我被他們踢疼了,身體青一塊紅一塊的腫了起來,不過我還是記著母親以前說過的那句話,男孩子要有男孩子的堅強,不管發生什麽也不能當著別人的麵哭泣。
過了一會,有一個老警察看見我們在打架,就把我們轟開了。那個人的胳膊被我咬掉一塊肉,自那以後他們就再也不敢欺負我了。
又過來幾年,我13歲,那一年的冬天,母親生病死了,死在了我麵前,我的眼淚忍不住的從眼睛裏流出來,母親病懨懨的看著我,我告訴母親,這不是淚水,我也沒有哭泣,這是剛剛我從外麵進來,下雨,水滴打在了臉上。
母親口中想說什麽,她的手撫摸著我的臉頰,用她那微弱的聲音說著什麽,不過我並沒有聽清楚母親的話,隻是一味的告訴著她,我知道了,我明白了。
母親看見我這表情,欣慰的笑了,她的生命也如同春蠶一樣,走到了盡頭。
我大哭著,大聲質問著我自己,為什麽沒有錢給母親看病,為什麽連母親生病病的這麽嚴重也不知道,為什麽自己什麽也做不到。
因為沒有錢,我隻能隨便找了個沒人的地方草草的把母親安葬了,用著我自己能想到的一切美麗的話,送給母親,給母親祝福。
從那以後,我離開了那個生我養我的地方,我討厭這裏,討厭這裏的人,討厭這裏不公正的政府,討厭這裏的一切,離開那座肮髒的城市以後,我就再也沒有回去過。
他們從我出生開始就一直在欺負著我和母親,明明母親什麽也沒做,他們隻是單純的為了自己能夠開心,就去欺負其它人。
格倫·默科特,這是母親給我取的名字,默科特這個姓,用的也是母親的姓氏。
母親給我取這個名字時告訴我,格倫這個名字代表了高尚,仁慈,正義。
她希望我以後不要跟別人一樣,成為隻知道欺負弱者的人,她要我以後如果有機會,那就一定要去幫助自己身邊力所能及的人,她會為我的行動感到高興。
後來我靠著偷吃農場食物,和翻垃圾堆,乞討,流浪走過了好幾個城市,直到來到了這裏。
後來我靠著坑蒙騙過起了不錯的生活,我一直沒忘記母親曾經對我說過的話,讓我幫助和我有一樣遭遇的人,所以我每次都把偷來的錢分野給了附近的流浪漢和孩子,讓他們能夠飽餐一頓。
不知不覺就這麽過了6年,在一次行動中,我進入了一家小有財富的家庭裏,想從他們家偷點什麽東西拿去賣錢,不過進去以後才發現他們是一個信仰著邪神的家庭。
這戶人家在地板上用墨水畫著儀式,然後把自己的親生女兒殺死了,用她的血侵滿儀式法陣,用她的人頭放在儀式中間,打算獻祭給他們所信仰的神。
我被這突如其來的一幕嚇到了,手腳不停顫抖著,想跑腳卻不聽大腦的使喚。
然後我就這麽被他們抓起來了,他們把我綁在一邊的椅子上,繼續重複著他們的儀式,我害怕極了,以為自己就要死在這不明不白的地方。
過了十幾分鍾,一隊人馬破門衝了進來,他們全部身穿著黑色製服,他們中的人用著不屬於正常人的能力,這是非凡的力量。
來人當機立斷,把裏麵想要反抗的邪神信徒殺死在了地上,我當時就在旁邊的椅子上默默的看著這發生的一切,我看見他們朝著我走了過來,我以為他們想要殺人滅口,就大聲的呼叫著,可是嘴巴之前被他們用東西塞住了,什麽也說不出來。
正當時我以為他們要用刀把我殺死時,他用刀給我解開了綁著我的繩子,安慰我不要害怕,他們是這個城市的警察。
後來我因為親眼目睹了他們非凡者的行動,就陰差陽錯的加入了查爾斯隊長他們所率領的秘密警察。
那一年我20歲,從那次事件開始,我的生活就被查爾斯隊長所影響,他改變了我以前的生活,讓我活的像一個人,有吃,有住,有朋友。
他們給了我曾經夢想的一切,平等與尊嚴。
“格倫,格倫?”
查爾斯叫了好幾聲,格倫也沒有回答他。
看見拿著禁忌道具的格倫,查爾斯隨即明白了他被禁忌道具的力量侵蝕了精神,正在陷入痛苦的夢中,如果沒有人叫醒他,他就會被禁忌道具影響,從此在精神世界中長眠。
雖然這件禁忌道具的危險性不大,不過使用的時候現場一定要有人在場,在規定的時間內打斷使用者的狀態,這樣才不會被永遠禁錮在記憶的夢中。
叫了幾聲,查爾斯一把從格倫手中奪過觀星球,這才讓他從自己的夢中驚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