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8章 救世主與小喪屍番外
GB:死對頭每天都在白給 作者:栗子精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不知道從什麽時候開始,人們開始見不到那位喪屍皇了。
倒是在喪屍中周旋許久才得到這樣結果的沈世,時常帶隊出去捕捉喪屍,在傭兵中闖出了名聲,常被人戲稱作救世主。
是傭兵團裏出了名的冷、絕、狠的人物。
以至於有人提起他,總會想起當初領著千萬喪屍圍城討人的喪屍皇,也偶爾會開口詢問他兩人之間的關係。
對方別的事不太愛理人,這種事倒是有問必答:以前認識。
也就是認識。
好像是回答給自己聽的。
也不知道是在跟誰強氣。
鍾叔搖搖頭。
真是想不開呦。
·
情況一直持續到下一個五年。
某天,與明梨還有聯係的薑瑤上門,問起沈世,“他也參加了下一批的進化,你知道嗎?”
即便十年過去,麵前的少女依舊沒有長個子,看起來又小又乖,也少了不少疏離的氣息。
薑瑤知道,這個小姑娘一直在學習怎麽當一個人。
學到現在,算是頗有起色。
至少情緒表達非常正確,麵對朋友來訪,會露出恰到好處的歡喜。
所以,她想,或許小姑娘可以再試試看。
然後,屋裏探出個腦袋,似乎剛睡醒不久,“梨梨,有人叫我嗎?”
薑瑤突然麻木:原來不是因為我歡喜。
打攪。
……
現在進化也不必讓喪屍咬了,僅需要注射定量的高階喪屍血清,最多一個月,就能擁有簡單意識,開始學習認字發音。
沈世用的血清是最高規格的。
他以為是唐修。
畢竟二基地目前對外公布的最優血清就是最早進化完成的唐修。
可其實是唐梨。
她也已經是完全體了,但還是跟某些進化完全的喪屍……咳,新人類不一樣。
比方說其他人完全進化,細胞濃度約為10.5-12.5,連唐修幾人都無法超脫這個數值。
明梨卻總比他們高上幾節。
大概真的是結束末世的名叫“契機”的東西。
隻是,新人類那邊的話事人一直是唐修,人類這邊也不敢跟唐修說饞明梨的血,便隻能當沒這麽個人,勤勤懇懇繼續維持開創新世紀的開發。
值得一提的是,現在的新人類進化已經需要提前定名額了,時間也排到了五年後。
兩邊合作方非常尊重人的自主意願,想作為舊人類過完一輩子也沒有人會說什麽。
但,新人類各方麵能力都比舊人類高出一截,大概沒人願意永遠停留在原地。
而沈世,顯然是能走後門的那個。
他用的是明梨的血清。
她主動的。
幾乎沈世剛把名字報上去她就跑去抽自己血了。
然後沈世清醒,第一眼看見的也是坐在病床邊守著他的少女,肌膚在新人類中也算是蒼白,目光卻分外柔和,小手拉著他的。
力氣不輕不重,是很讓人舒服的輕微壓力。
他有點想把手抽回來,最後卻沒有動。
然後,少女將他過去一切都告訴了他,包括她們之間的不愉快,包括最後分別時,她的心境平靜與他的反應激烈。
句句屬實,說的讓人難堪。
她還是沒有隱瞞的意思。
而他意外的想要她的欺騙。
可最後也沒有。
她說,“我現在大概能明白你的想法,我一直在學習。但我有些膽怯,所以現在才來找你。”
意外的是,這真摯的發言並不顯得蒼白。
但他本能的躲避她的目光,也沒有選擇跟著她走,而是自顧自回到自己之前的生活軌跡。
直到從以前的東西裏翻出一本厚厚的記錄。
算是斷斷續續的日記,內容相當少,大多是記錄天氣環境和某些喪屍弱點習性的。
偶爾也會冒出幾句小孩子很可愛,女兒很好之類的字眼。
直到最近那一頁,才出現了正常人日記裏該有的東西。
我還是忘不了她。
如果我選擇重新開始,她會看見我,來接我嗎……
沈世手指難捱的蜷了蜷,在下一頁寫上日期,隻留下一個字,然後將整本書都燒了幹淨。
“會。”
她來接我了。
十年時間,能夠壓滅過去的糾結與失望,給他最後一點試探的勇氣。
而現在,他算是成功了:因為雖然沒有真心,但至少,他確認了自己對於她是特別的。
他給明梨撥了通訊,問,“你在哪。”
那邊愣了一下,傳來收拾東西的響聲,“在附近的圖書館,我很快過來。”
他應下。
等到明梨把車開到他家樓下,才發覺他已經等了一會兒了,一米九多的人,生生凍的像個可憐的傻帽。
明梨忙把人叫上車,開了空調,又給他拿毯子。
他沉默著被照顧,目光落到她昳麗的眉目間,突然發問,“你一直……住我家附近嗎?”
少女嗯了一聲,發車,“比較方便。”
方便什麽,他沒問。
總之後麵的一切似乎都順其自然。
迅速談朋友然後同居,再膩歪到一起。
當然,同居但是分房。
他也發現,明梨沒什麽朋友,也沒什麽人來找她,於是他會花更多的時間在家陪她。
看書、看電影、聽音樂。
他發現她房間裏有一層書櫃那麽多的筆記本,偶爾也會看到她拿出來翻兩頁,念念有詞。
於是某天,在對方被窩裏看完電影,他盯上了那一圈書,“梨梨,我可以看嗎?”
明梨看向他,點頭。
於是他翻開一本,看了幾頁,又拿下一本。
打開後才發現,裏麵全部都是笨拙的記錄,密密麻麻的,還有重點標記,跟初高中生上學似的,恨不得把每個知識點都標進去。
有電影的片段,有故事的情節,也有音樂裏被放大的刻骨銘心。
最早的日期是十年前。
字寫的很生澀,但是很認真。
很明顯,主人家在學習怎麽愛人。
或者說,在學習怎麽愛他。
他一下說不出話來。
於是他咬了咬唇,憋著無端上來的澀氣啞聲讚揚,“你的字很好看。”
明梨在思考這種時候應該露出高興還是不好意思的情緒,還沒反應,雙頰突然被捏住,連帶著唇也被親了一下,“但學習方式好笨。”
“我來教你怎麽愛我吧。”
他抓住她的手。
倒是在喪屍中周旋許久才得到這樣結果的沈世,時常帶隊出去捕捉喪屍,在傭兵中闖出了名聲,常被人戲稱作救世主。
是傭兵團裏出了名的冷、絕、狠的人物。
以至於有人提起他,總會想起當初領著千萬喪屍圍城討人的喪屍皇,也偶爾會開口詢問他兩人之間的關係。
對方別的事不太愛理人,這種事倒是有問必答:以前認識。
也就是認識。
好像是回答給自己聽的。
也不知道是在跟誰強氣。
鍾叔搖搖頭。
真是想不開呦。
·
情況一直持續到下一個五年。
某天,與明梨還有聯係的薑瑤上門,問起沈世,“他也參加了下一批的進化,你知道嗎?”
即便十年過去,麵前的少女依舊沒有長個子,看起來又小又乖,也少了不少疏離的氣息。
薑瑤知道,這個小姑娘一直在學習怎麽當一個人。
學到現在,算是頗有起色。
至少情緒表達非常正確,麵對朋友來訪,會露出恰到好處的歡喜。
所以,她想,或許小姑娘可以再試試看。
然後,屋裏探出個腦袋,似乎剛睡醒不久,“梨梨,有人叫我嗎?”
薑瑤突然麻木:原來不是因為我歡喜。
打攪。
……
現在進化也不必讓喪屍咬了,僅需要注射定量的高階喪屍血清,最多一個月,就能擁有簡單意識,開始學習認字發音。
沈世用的血清是最高規格的。
他以為是唐修。
畢竟二基地目前對外公布的最優血清就是最早進化完成的唐修。
可其實是唐梨。
她也已經是完全體了,但還是跟某些進化完全的喪屍……咳,新人類不一樣。
比方說其他人完全進化,細胞濃度約為10.5-12.5,連唐修幾人都無法超脫這個數值。
明梨卻總比他們高上幾節。
大概真的是結束末世的名叫“契機”的東西。
隻是,新人類那邊的話事人一直是唐修,人類這邊也不敢跟唐修說饞明梨的血,便隻能當沒這麽個人,勤勤懇懇繼續維持開創新世紀的開發。
值得一提的是,現在的新人類進化已經需要提前定名額了,時間也排到了五年後。
兩邊合作方非常尊重人的自主意願,想作為舊人類過完一輩子也沒有人會說什麽。
但,新人類各方麵能力都比舊人類高出一截,大概沒人願意永遠停留在原地。
而沈世,顯然是能走後門的那個。
他用的是明梨的血清。
她主動的。
幾乎沈世剛把名字報上去她就跑去抽自己血了。
然後沈世清醒,第一眼看見的也是坐在病床邊守著他的少女,肌膚在新人類中也算是蒼白,目光卻分外柔和,小手拉著他的。
力氣不輕不重,是很讓人舒服的輕微壓力。
他有點想把手抽回來,最後卻沒有動。
然後,少女將他過去一切都告訴了他,包括她們之間的不愉快,包括最後分別時,她的心境平靜與他的反應激烈。
句句屬實,說的讓人難堪。
她還是沒有隱瞞的意思。
而他意外的想要她的欺騙。
可最後也沒有。
她說,“我現在大概能明白你的想法,我一直在學習。但我有些膽怯,所以現在才來找你。”
意外的是,這真摯的發言並不顯得蒼白。
但他本能的躲避她的目光,也沒有選擇跟著她走,而是自顧自回到自己之前的生活軌跡。
直到從以前的東西裏翻出一本厚厚的記錄。
算是斷斷續續的日記,內容相當少,大多是記錄天氣環境和某些喪屍弱點習性的。
偶爾也會冒出幾句小孩子很可愛,女兒很好之類的字眼。
直到最近那一頁,才出現了正常人日記裏該有的東西。
我還是忘不了她。
如果我選擇重新開始,她會看見我,來接我嗎……
沈世手指難捱的蜷了蜷,在下一頁寫上日期,隻留下一個字,然後將整本書都燒了幹淨。
“會。”
她來接我了。
十年時間,能夠壓滅過去的糾結與失望,給他最後一點試探的勇氣。
而現在,他算是成功了:因為雖然沒有真心,但至少,他確認了自己對於她是特別的。
他給明梨撥了通訊,問,“你在哪。”
那邊愣了一下,傳來收拾東西的響聲,“在附近的圖書館,我很快過來。”
他應下。
等到明梨把車開到他家樓下,才發覺他已經等了一會兒了,一米九多的人,生生凍的像個可憐的傻帽。
明梨忙把人叫上車,開了空調,又給他拿毯子。
他沉默著被照顧,目光落到她昳麗的眉目間,突然發問,“你一直……住我家附近嗎?”
少女嗯了一聲,發車,“比較方便。”
方便什麽,他沒問。
總之後麵的一切似乎都順其自然。
迅速談朋友然後同居,再膩歪到一起。
當然,同居但是分房。
他也發現,明梨沒什麽朋友,也沒什麽人來找她,於是他會花更多的時間在家陪她。
看書、看電影、聽音樂。
他發現她房間裏有一層書櫃那麽多的筆記本,偶爾也會看到她拿出來翻兩頁,念念有詞。
於是某天,在對方被窩裏看完電影,他盯上了那一圈書,“梨梨,我可以看嗎?”
明梨看向他,點頭。
於是他翻開一本,看了幾頁,又拿下一本。
打開後才發現,裏麵全部都是笨拙的記錄,密密麻麻的,還有重點標記,跟初高中生上學似的,恨不得把每個知識點都標進去。
有電影的片段,有故事的情節,也有音樂裏被放大的刻骨銘心。
最早的日期是十年前。
字寫的很生澀,但是很認真。
很明顯,主人家在學習怎麽愛人。
或者說,在學習怎麽愛他。
他一下說不出話來。
於是他咬了咬唇,憋著無端上來的澀氣啞聲讚揚,“你的字很好看。”
明梨在思考這種時候應該露出高興還是不好意思的情緒,還沒反應,雙頰突然被捏住,連帶著唇也被親了一下,“但學習方式好笨。”
“我來教你怎麽愛我吧。”
他抓住她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