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我給你擺一件好耍的事兒。


    是今天來我們店的一個客人擺的。


    她是做技師的。


    她上班那店前幾年搞慘了一個公務員,還蠻好玩的。


    我說啊,這些書念多的男人還是很容易上套的,就和一個大傻子一樣。”


    林遠的老婆樊朝麗一邊朝臉上敷著護膚品,一邊和他聊著。


    “公務員?是黑了他的錢嗎?”林遠漫不經心地問道。


    他和這個漂亮的妻子,其實沒有多少共同語言,聊天也不在一個頻道,但是生活在一個屋簷下,不說話是不可能,何況還生養了一個兒子。


    總歸要構造一個和諧的家庭氛圍。


    “不止噢,那人工作都丟了。”樊朝麗道。


    “工作都丟了?”


    林遠瞬間想到自己從前去理療館丟了媳婦丟了公職的事兒。


    那會不會自己也是被人坑了?


    聽樊朝麗一說,他來了興趣,想聽聽事情的來龍去脈。


    “聽那客人說那人考上了公務員,就想甩了他的女友,他看上另一個女人,那女人的父母是當官的。


    他女友就跳樓,沒摔死,現在回老家了。


    他那租房的房東很仗義,就叫小姐妹收拾了他。


    來我店的那女人正好是這老板的員工。


    這就是那老板做的局。”樊朝麗道。


    “那店叫什麽名字,她有沒有說?”


    林遠激動地抓住樊朝麗的手,眼裏是出奇的憤怒,他已經大概猜到她們說的公務員就是自己。


    他就是那個冤大頭,他被套了。


    “逍遙艾灸理療館”樊朝麗道。


    林遠聽完,腦子嗡嗡嗡地響,她們算計的真是他。


    他就是那個被她們茶餘飯後談的對象!


    “噢,知道了!”林遠喃喃地說,頃刻間他握緊了拳頭,他在努力壓製自己的憤怒。


    林遠開車來到李鎮。


    他把車停到離徐晴理發店不遠的地方,惡狠狠地盯著她,他在車裏抽完了一支又一支的煙。


    車裏的煙灰缸裏已經堆滿了煙頭。


    他想報複那個女人。


    這女人毀掉了他的錦繡前程。


    他心裏恨的想衝過去砍死他。


    還有遲苗苗,還以為這女人單純,會一直癡戀她,結果卻這樣霍霍了自己。


    突然,他看到劉靜和常耕,臉上頓時浮現起一抹陰險的笑意。


    他也可以毀掉她在意的東西。


    第二天,劉靜帶著常耕在巷口玩的時候,被一個老大爺哄走了。


    兩個小孩平時都在鎮上玩,鎮上的人都比較友善,他們也就對這大爺沒起戒備之心。


    再說,小孩的心思都比較單純。


    大人教育小孩都會說壞人叔叔,可沒教過壞人爺爺。


    對這個眉眼帶笑的慈祥大爺,劉靜姐弟沒有提防之心。


    兩人被這個壞爺爺領著帶到了林遠車前,又扔進了車裏。


    “人帶來了,錢給我結完吧!”大爺道。


    “給!”林遠把幾張百元人民幣甩給了大爺。


    “謝謝老板!”大爺道。


    “走唄!”林遠道。


    看著爺爺丟下自己和弟弟揚長而去,劉靜感覺到了不對勁,忙喊道:“爺爺,爺爺……”


    “你爺爺走了,跟我走吧!你們的媽媽害我,我得報複報複她。”


    林遠回到了殯儀館。


    到了殯儀館,兩小孩被他如抓小雞仔一樣提了起來,丟進了旁邊的雜物間。


    在黑漆漆的小屋裏,兩個小孩害怕地哭了起來。


    晚上,徐晴找遍了李鎮每個角落也沒尋到兒子和女兒。


    劉靜手上的小天才手表此時已經被林遠砸碎丟在了垃圾桶,就算尋到了,也不知道如今的兩個小孩在哪。


    手表丟棄的地方在李鎮。


    但李鎮就這樣巴掌大的地方,兩小孩能去哪裏?


    遇事報警在徐晴的意識裏是不強的,她始終認為李鎮的好人還是多。


    至於剛剛那個大爺,我們來擺會兒他的龍門陣。


    大爺綽號閃溜子,為啥不叫街溜子呐,是因為他專做小偷小摸的事兒,神手神偷還略有名氣。


    大爺本名叫藍大偉。


    林遠認識他是通過曹家幫介紹的。


    雖然當年曹不葉被抓,其他人員也進去了,不過曹家幫的小眾人員還在,這部分人比較隱蔽,作案小打小鬧,不痛不癢,不過也不尋正經事兒做。


    年歲大了還是重操舊業,改不了惡習,算是壞人變老了!


    藍大偉有兩個兒子,一個勤快的媳婦。


    他的媳婦叫甘靜琴,是農村大美妞,一心想嫁入城裏。


    這媒人就給說親到藍家,坑了這個單純的農家姑娘,拿了說媒錢。


    年輕時候的藍大偉英俊高大,風度翩翩,外表討人喜歡。


    媒人給出的理由是眼光太挑,所以年齡挑大了。


    其實不是眼光太挑,是太懶,太二流子這,沒女人看上他。


    如果真的是優秀的大男孩,在那個不待見農村人的年代,早找城裏的姑娘了。


    隻有一個原因:人不夠好。


    藍大偉在遇到甘靜琴後,是各種獻殷勤,各種討哄。


    過門成親後就原形畢露了。


    家裏有房有門麵,他就躺平不動,每個月就靠租金過活。


    每天睡到日上三竿起床,也不出去工作。


    手頭實在不寬裕了就去東家偷點菜,西家偷點肉。


    那時的人都比較淳樸善良,這掉肉,掉菜的,沒掉錢,倒也能容忍。


    不可能為丟了點吃的去報警抓人嘛!


    他每次都能順得手,無法抓到現行。


    就算你知道是他偷的,你能把他家的肉和自家的肉分得清啊,這可沒蓋章寫名字的。


    隻有指桑罵槐地在藍家門口罵,吃自己肉的人半夜被撐死,出門被車撞死,從道德上通過詛咒讓他得到懲罰。


    可哪有懲罰!


    兒子健健康康的,媳婦勤奮能幹,有一門好裁縫的手藝,遠近幾條街的人都來找她做衣服。


    積少成多賺了錢,她又把這錢買了房和門臉兒。


    那會的房和門臉兒便宜,攢了小五年,錢就夠了。


    甘靜琴又把這些房啊,門臉兒出租,錢生錢。


    藍大偉偶爾給她打打下手,他繼續半躺平地生活。


    兒子也隨他,從小嬌生慣養,念書不行。


    一家四口人, 三個懶漢,一個勤勞致富的媳婦。


    甘靜琴六十歲時生了一場重病,又加上兩個兒子好吃懶做,不娶妻不生子,心裏也氣。


    這一急,人就氣走了,就剩下藍大偉和兩個兒子。


    父子三個享樂吃喝,兩個兒子繼續躺平。老媽留下房子都被揮霍掉了,就還剩下一個門臉兒收租,不過最近門臉兒也抵押出去了。


    三人在外租房過日子,饑一頓、飽一頓的和流浪漢一樣。


    藍大偉也就隻有努力更生,以前沒幹過偷小孩兒的事兒了,這會兒是被錢逼著幹。


    不過,幹完這事兒,他還是有點愧疚。


    但錢一到手,酒一喝,就沒有了愧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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