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司:「可一個作品如果引動了很多員工的情緒,且這些員工在欣賞那作品的同時,自己產生了更多的想法或者叫創作,那麽這些員工便可以與這作品的最初創作者一起成為該作品的載體。這種情況可以視為有先後順序的、變相的集體創作,就能在最初創作者死後,讓作品因其他載體還活著而繼續留存了。」


    負司:「你們可以看到,這類最初由某員工創作的作品當放入我商城後,售價都很低,明顯比直接、完全由我製造的低。你們購買後直接因其產出的初級情緒能量經由我處理後反饋給你們的純淨能量經常比售價多,多幾十倍,甚至多上百倍,就是因為這些作品得以存在的主功勞不在我,而在你們。」


    負司:「我隻是把你們希望它們留存下來的情緒匯總起來,穩定住了這些作品的存在。名義上這部分商品屬於了我,實際上,它們屬於為它們投入了感情的、所有還沒消散的魂體。」


    負司:「有些時候,某作品沒能得到足夠大量、廣泛的喜愛,本該隨著其創作者的死亡而消散,但因為某一個人對這作品的執念特別深,這人針對該作品產生的情緒為這作品構造出了保護殼,我也可以幫忙加固那個殼,然後將那作品放到這個執念重的人的名下。之後該作品的收入有一部分便會進入這人的帳戶,還有一部分用來支付我穩定保護殼的耗能。」


    負司:「通過以上解釋,你們就應該明白哪些作品能在我這裏長存了吧?」


    負司:「一,得到了大量人、很多代人公認的好;二,在原作者死之前,至少有一個人對這作品的感情比原作者創作該作品時更深。」


    負司:「注意,能在我公司內創作作品,或者在情緒場內創作了作品後帶回我公司的人,對自己的作品都是有著非常大量的情緒的,不可能是帶著糊弄事的敷衍感情,想接管作品的人對此作品產生的感情要比這個原創者情緒更劇烈很難。」


    負司:「不信你們可以試試自己隨便畫一幅畫,然後放桌上一個月。當滿一個月時,九成九以上的人都會看到畫消失了。因為你們畫這些畫時沒有對它們投注感情,所以它們會自然地在空間能量的流動中被稀釋。也就是作畫材料融進環境裏了,不會持續構造那幅畫。」


    負司:「同理,你們隨手發一個帖子,一個月之後帖子也大概率會消失。雖然很多人不信,但我真的沒有刪過帖。帖子的消失、隱藏、難以被找到,都是能量的正常逸散現象。那些存在時間很長、連新手都能輕易搜索到的幹貨帖,都是被作者、讀者傾注了很多感情的。」


    負司:「順便再次明確一下,幹貨帖、在新人提問帖中仔細回答等,在情緒能量的定義中,都是創作。那些內容隻要引起了讀者的情緒反應,便都會給予創作者能量分成。你創造的情緒場、激發出的能量,我除了收取收集及加工費用之外,便都是你的,我不會搶奪。」


    負司:「實際上我也不能搶奪。因為激發出的能量天然便屬於產能者與激發者,如果我強行讓能量歸屬我,我要麽需要為搶劫行為付出代價,簡單說來就是需要額外支出能量,那不劃算。而如果不支出能量、硬搶,則因為違反了最基礎的公平、等價交換規則,我這公司會失穩,嚴重的話還可能會崩塌,也是不劃算。很不劃算。」


    負司:「還有,以上詳細解釋也是一種創作,是屬於我的作品。隻要你們在理解這個作品時產生了情緒波動,我就可以收能量啦。」


    多數員工對此表示:你的解說太冗長又太枯燥了,聽得我們犯困,好像並沒有產生情緒波動。


    在尤海匯的畫作電子版開始售賣後,負司對小絨毛說:「其實尤海匯沒必要特意計算給你的分成。因為員工們看畫時,本來就有一部分情緒是指向畫中的你的,那些情緒產生的能量被我提純、取了勞動費後,本來就給了你。如果尤海匯再把他收到的能量分一部分給你,你就算是拿了兩份,尤海匯就虧了。」


    小絨毛把這個提醒發給尤海匯。


    尤海匯:「負司已經也對我提醒了這個。不過它那是純能量的算法,我則還計算了靈感等更人性化的內容。」


    負司繼續試圖點醒尤海匯:「你因小絨毛產生了靈感,就意味著你因它有了情緒起伏,這部分產能本來就會部分落到小絨毛的帳戶裏。落到你帳戶裏的是其他人因你產生的能量的分成,以及你自己的產能扣除給刺激源的分成後剩下的能量。」


    尤海匯:「不對。我認為你說的不全麵。看了我的畫作後,讀者產生情緒波動、產出初級情緒能量,這些初級能量被你收集、提純後,會分別回饋部分給產能者及刺激產生能量的作品創作者,這個流程是依照你說的客觀能量規則,我無需幹預。」


    尤海匯:「但讀者直接支付給我的畫作電子版購買費,他們是從他們的工資能量存款裏掏的,是貨幣流通形式,就不那麽遵守能量流動規則,而主要遵守的是人類社會交易規則。這個交易規則中存在剝削、欺詐的漏洞,我需要用我的良知來彌補漏洞。」


    負司:「如果是這個邏輯,那我更加覺得你不應該直接把入了你帳戶的能量部分轉帳給小絨毛。不轉你就會因為漏洞的未被彌補而對小絨毛產生愧疚感,然後你的愧疚會化為指向小絨毛的能量,小絨毛就能獲得在客觀規則中天然應當屬於它的能量了——我也可以在這個過程中得到加工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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